主题:天津红桥区法院判的一个牛B案,比南京彭宇案还牛B -- 逐水而行
德国是车辆让行人先走。从这个细节你就能看出来,谁是弱势,谁是强势。
现在开车的在中国当然算强势。等到中国什么时候汽车跟发达国家一样普及了的时候,或者全国的汽车数量超过全国人口数量一半的时候,才不算强势。就算按照你的算法,三口之家有一辆车,也不可能三个人一直都在车里,没有不开车出外的时候吗?不开车的时候不还是弱势吗?
中国为什么交规偏袒行人,就是因为各方面设施和规章制度都还不完善。现在的交规再偏袒行人,当你自己做行人的时候,你仍然会十分注意不要用自己的血肉之躯撞汽车,对不对?听没听过所罗门判断小孩归谁的案子?两个女人都说自己是孩子的亲妈,所罗门就让她俩当面一边一个拉着孩子的胳膊抢。当然孩子很痛就会哭,这个时候放手的是亲妈还是假妈?对孩子尚且如此,对自己的血肉之躯呢?看见汽车过来躲是本能啊。
真正的解决办法,就是在行人比较多的地方,要么修人行道,要么设置红绿灯,要么限制车速。在限制车速的地方,街道的设施也都注意配套。比如讲有些地方限速10公里每小时,地上就专门铺成凹凸的方砖,让你车想开快也快不了。而真正要快的地方,就用高架桥或者强隔离带,让行人根本进不去。这样才能有效防止交通事故。等到什么时候这些设施都配套了之后,才能修改交规。
对于这次事故的地方,我的建议是修人行过街天桥,或者在地上画人行道,两边装红绿灯。方便了自然就没人违反交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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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笑是搞笑,但是中国交规是保护弱者的 xiaobailong 字238 2011-08-24 13:05:41
🙂说到这个规定 青山碧水间 字396 2011-08-24 23:47:13
🙂不能说自己助长吧,再多的钱,也不受那个罪啊 无伤 字22 2011-08-26 01:47:28
🙂如果没有特殊标志,在中国一般是行人让车辆先走,国外相反
🙂想法是好的。。。但现有国情决定了,国人在目前阶段 1 敕勒川 字383 2011-08-25 22:55:09
🙂天津老太已经伤残了,这难道还不算惩处吗? xiaobailong 字271 2011-08-26 09:13:47
🙂在发生交通事故时主要由车主承担有一定道理 cgangcm 字182 2011-08-25 23:10:16
🙂这个惩处力度……让我很无语 敕勒川 字556 2011-08-25 23:5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