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致老萝卜;附:我所知道的双规(1) -- 自我感觉良好
一般来说,纪委办理大案,都是抽调纪委、监察、检察院、公安、审计等各个部门参与,其中,公安负责看守、警卫多些。李真案件的主办单位是纪委,在取得证据以前,都是纪委负责,也就是“两规”(对非党员领导干部则是“两指”),这种情况下,是党内谈话或者组织谈话,是不可能把两规人员或两指人员关在看守所里的,而且大部分情况下都是在不错的宾馆,生活、工作环境要不错、要幽静,吃饭也都按人头有标准。也就是说,李真不可能被关在看守所里,更不可能是和其他刑事犯关押在一起。你说的副检察长是唐山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晓颖,突破李真其实也确实具有针对性,在无法突破后,专案组把窗帘一拉,电灯一亮(两规、两指都是这种情况),没人和他说话,也没有人应答,每天就是吃饭、睡觉,整整有一个多月吧,而后陈晓颖和他开聊,就突破了!多说一句,大部分都是这样突破的,因为不知道寒来暑往,无人交流,这可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李真算是创造记录了,我原来工作的公安局副局长,算比较牛的了,只撑了六十多天。我参与的案件中,有个牵涉案情的人员,不过半个月就突破了。其中过程也很戏剧化,他被憋的难受了,死活要到宾馆大院里上厕所,因为那里可以看到天空,在厕所里蹲了二十多分钟后,回到房间啥都说了
另外,两规、两指,不是审讯,是谈话,就是代表党和组织谈话,和审讯的区别还是很大的,审讯现在只指刑事案件,也就是“讯问”,治安案件也都是“询问”,刑讯逼供更不可能在“两规”“两指”中出现
- 相关回复 上下关系8
压缩 4 层
🙂审讯审讯,可不是做思想工作 soarman 字134 2007-06-05 19:14:45
🙂把你这么给关进去 283号出口 字0 2007-06-04 10:15:29
🙂顺便再举个“审讯美学”的例子 Alarm 字602 2007-06-04 11:07:59
🙂你这肯定是道听途说来的
🙂你自己也说了“重物证、轻口供” 283号出口 字0 2007-06-04 11:36:10
🙂审讯和搜集证据不是对立关系 2 FlyGeneral 字240 2007-06-04 12:01:28
🙂既然需要审讯 17 Alarm 字1164 2007-06-04 12:01:00
🙂对不住,瞎话是编不圆的 2 Alarm 字1184 2007-06-04 10:3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