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茗谈》(五十三):民法和高利贷 -- 本嘉明
表现的形式是很坏的,但民间资金要有出路的本质,是个中性问题,谈不上好坏。单就事论事,救温州等于是保尔森救花街,做坏事有人买单,道德上十分不洁,但不得不如此。另一方面,温州毕竟不是北京上海,它的地位类似于欧盟里的希腊,如果救得吞吞吐吐,不能干脆利落,反而误事。最后敬酒不吃吃罚酒,社会动荡大量挤提银行储蓄了,中央还是要救。
600亿只是浮在水面的冰山,到底多少谁也不敢说,所以我看军管是必要的,上了刺刀能省钱。沿海地区被军管,固然友邦惊诧,但温州肯定要伤一伤元气了,索性打板子时高高举起,让围观各省更加出一口鸟气,也是好的。
对温州的事后救济,我建议一是实体企业税务优惠,二是温州子弟报考大学的高新科技专业时适当加分,鼓励这些子弟毕业后自己创业,那么老爸总肯投资了吧,早晚家当是这个小子的嘛,他喜欢就算了。
法律的问题,我不跟大家讨论了,我不懂。但目前这种订一个“宜粗不宜细”的全国法律,供各地自行释法,实际同美国各州有各州的地方法,是类似的,反而是诸侯经济的好助手,以至于打官司就是打管辖。司法解释收归中央,地方只能在固定的几个版本中选一,是扫清障碍的建议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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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不是对症下药的方子 9 lix 字283 2011-10-12 01:41:13
🙂《茗谈》(五十三):民法和高利贷-2 53 本嘉明 字6022 2011-10-11 23:21:49
🙂好像浙江人自诩是中国最有契约精神的 17 贼不走空 字1101 2011-10-14 07:10:59
🙂温州的问题
🙂感谢:作者获得通宝一枚。 酥油茶 字6 2011-10-17 04:34:16
🙂此帖一夜之间被6次举报违规 本嘉明 字536 2011-10-16 09:05:35
🙂怪不得。 曾自洲 字22 2011-10-17 01:18:46
🙂恭喜本大,被河蟹加关注了 海峰 字81 2011-10-16 22:0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