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我看毛澤東和兩岸三地 -- aiguil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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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书是代笔的可能性极大. 连自己的书名怎么读都不知道的所谓

书是代笔的可能性极大. 连自己的书名怎么读都不知道的所谓"作者'

既然周礼到处都能看到,可见,是自己读不懂.

韩寒的悬赏闹剧 方舟子

这几天韩寒博客文章的关注度大增,被吸引过去看的,有很多是此前从未细读过韩寒文章的读者。人们有点惊讶地发现,韩寒最近这几篇回应我的文章,都经过了多次的大幅度修改、润色。这不仅不符合人们心目中那位七步成诗、一挥而就的少年天才的形象,也不符合一般作家的写作规律。有的作家虽然笔头没那么快,但也是反复酝酿打好腹稿后再落笔,写完发出后除了改改后来发现的病句、错别字,一般短时间内不会有大的改动。如果一个作家的文章发出后,还要很快从内容到措辞做反复的修改,这更像是团队写作的方式,类似于维基百科:某人最初发出的是一个草稿,其他掌握了密码的人反复地为其润色,出现了不同的版本。可惜新浪博客没有像维基百科那样提供版本历史信息,而且不管文章改过多少次,发表时间仍然不变。

千万元(20000000元),本人也愿就此封笔,并赠送给举报人所有已出版图书版权。”   比较两个版本,有三处不同:一、删掉了拿女儿赌咒发誓的部分。二、删掉了奖励证实有人代写的部分。三、把证实代笔一字的最低条件改成了代笔过一行字。   一个巨额悬赏告示,有如此大的改动,而且改动时不做任何说明、解释,要靠别人去做比较才能发现,这本身就是一件荒唐事。假如有人只看到最早的悬赏告示,好不容易证明了韩寒文章有一字他人代笔,要去找他要赏金,才发现条件改了,这不是捉弄人吗?   我们就以悬赏告示的最后版本为准,来看看要获得2000万元赏金,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一、凡是有人能例举出身边任何亲朋好友属于“韩寒写作团队”或者“韩寒策划团队”;   二、任何人接触过或者见到过“韩寒写作或者策划团队”中的任何成员;   三、任何人可以证明自己为我代笔写文章,或者曾经为我代笔,哪怕只代笔过一行字;   四、任何媒体曾经收到过属于“韩寒团队”或者来自本人的新闻稿要求刊登宣传;   五、任何互联网公司收到过“韩寒团队”或者本人要求宣传炒作的证据。   这五个条件是独立的,只要有一条被证实,就能获得2000万元,如果万一五条全都被证实,韩寒就必须付出1亿元的赏金。所以这个悬赏总额实际上是1亿元,韩寒有这么多钱吗?他知道自己连2000万元都没有,要“砸锅卖铁”才可能凑齐,那么要凑齐1亿元,岂不要把别人的锅也砸了,铁也卖了?所以他做拿钱砸人状,其实只是虚张声势。   再细看这五个条件,第四、第五条不是针对个人的,和我们无关。第一、二条是针对亲朋好友是韩寒团队成员,或与韩寒团队成员有接触的,也与一般人无关。第三条则是要代笔者自证,更与一般人无关。一般的人只能通过公开的资料来证明韩寒文章有人代笔,在悬赏告示的最初版本中,证明人是可以获奖的,但是在最后版本中,这一条没了。所以即便我证明了韩寒文章有人代笔,我也拿不到一分钱。那些撺掇我去要赏金的,如果不是因为只读了最初版本,就是对最后版本第三条的误读,没有注意到针对的是“证明自己”代笔。所以我说即使证明了有人为韩寒代笔,也只是在为代笔者作嫁衣裳,哪里断章取义了?何况韩寒父亲是早就被列为代笔嫌疑人的,即使坐实了,也只是让赏金从左手换到

  韩寒那篇宣布不再理我的文章至少有三个版本,题目也至少改了三次。而韩寒那则悬赏告示,至少有三个差别很大的版本。在最早的一个版本中,有关悬赏的部分是这样写的(错别字照录):

  这几天韩寒博客文章的关注度大增,被吸引过去看的,有很多是此前从未细读过韩寒文章的读者。人们有点惊讶地发现,韩寒最近这几篇回应我的文章,都经过了多次的大幅度修改、润色。这不仅不符合人们心目中那位七步成诗、一挥而就的少年天才的形象,也不符合一般作家的写作规律。有的作家虽然笔头没那么快,但也是反复酝酿打好腹稿后再落笔,写完发出后除了改改后来发现的病句、错别字,一般短时间内不会有大的改动。如果一个作家的文章发出后,还要很快从内容到措辞做反复的修改,这更像是团队写作的方式,类似于维基百科:某人最初发出的是一个草稿,其他掌握了密码的人反复地为其润色,出现了不同的版本。可惜新浪博客没有像维基百科那样提供版本历史信息,而且不管文章改过多少次,发表时间仍然不变。   韩寒那篇宣布不再理我的文章至少有三个版本,题目也至少改了三次。而韩寒那则悬赏告示,至少有三个差别很大的版本。在最早的一个版本中,有关悬赏的部分是这样写的(错别字照录):   “至(自)以前到我死,所有我的文章如有一字他人代笔,我诅咒我自己不能活着看到我女儿成年。如有人能证实我有一字是他人代写,我愿砸锅卖铁认罚二千万元人民币,终身封笔,赠送所有已出版图书版权给该人。”“如果有任何人能证明自己代我写过一个字的文章,我愿意奖励他两千万人民币,并终身封笔。同样,干这件事情这么多年难免不会不透风,所以,电脑前的所有读者,如果你听说你身边的亲朋好友或者朋友的朋友在‘韩寒写作团队’,请指出,我奖励两千万人民币。”“如果有业内业外的人举证我在写作方面有什么策划宣传的团队,同样奖励人民币两千万,并终身封笔。”“如果有任何媒体收到过来自我本人或者所谓‘韩寒团队’的媒体稿要求刊发或者宣传,我还是奖励两千万人民币,并终身封笔。”   这则悬赏告示经过修改后,现在我们见到的版本是:   “凡是有人能例举出身边任何亲朋好友属于‘韩寒写作团队’或者‘韩寒策划团队’,任何人接触过或者见到过‘韩寒写作或者策划团队’中的任何成员,任何人可以证明自己为我代笔写文章,或者曾经为我代笔,哪怕只代笔过一行字,任何媒体曾经收到过属于‘韩寒团队’或者来自本人的新闻稿要求刊登宣传,任何互联网公司收到过‘韩寒团队’或者本人要求宣传炒作的证据,均奖励人民币两

  “至(自)以前到我死,所有我的文章如有一字他人代笔,我诅咒我自己不能活着看到我女儿成年。如有人能证实我有一字是他人代写,我愿砸锅卖铁认罚二千万元人民币,终身封笔,赠送所有已出版图书版权给该人。”“如果有任何人能证明自己代我写过一个字的文章,我愿意奖励他两千万人民币,并终身封笔。同样,干这件事情这么多年难免不会不透风,所以,电脑前的所有读者,如果你听说你身边的亲朋好友或者朋友的朋友在‘韩寒写作团队’,请指出,我奖励两千万人民币。”“如果有业内业外的人举证我在写作方面有什么策划宣传的团队,同样奖励人民币两千万,并终身封笔。”“如果有任何媒体收到过来自我本人或者所谓‘韩寒团队’的媒体稿要求刊发或者宣传,我还是奖励两千万人民币,并终身封笔。”

  这则悬赏告示经过修改后,现在我们见到的版本是:

  “凡是有人能例举出身边任何亲朋好友属于‘韩寒写作团队’或者‘韩寒策划团队’,任何人接触过或者见到过‘韩寒写作或者策划团队’中的任何成员,任何人可以证明自己为我代笔写文章,或者曾经为我代笔,哪怕只代笔过一行字,任何媒体曾经收到过属于‘韩寒团队’或者来自本人的新闻稿要求刊登宣传,任何互联网公司收到过‘韩寒团队’或者本人要求宣传炒作的证据,均奖励人民币两千万元(20000000元),本人也愿就此封笔,并赠送给举报人所有已出版图书版权。”

  比较两个版本,有三处不同:一、删掉了拿女儿赌咒发誓的部分。二、删掉了奖励证实有人代写的部分。三、把证实代笔一字的最低条件改成了代笔过一行字。

  这几天韩寒博客文章的关注度大增,被吸引过去看的,有很多是此前从未细读过韩寒文章的读者。人们有点惊讶地发现,韩寒最近这几篇回应我的文章,都经过了多次的大幅度修改、润色。这不仅不符合人们心目中那位七步成诗、一挥而就的少年天才的形象,也不符合一般作家的写作规律。有的作家虽然笔头没那么快,但也是反复酝酿打好腹稿后再落笔,写完发出后除了改改后来发现的病句、错别字,一般短时间内不会有大的改动。如果一个作家的文章发出后,还要很快从内容到措辞做反复的修改,这更像是团队写作的方式,类似于维基百科:某人最初发出的是一个草稿,其他掌握了密码的人反复地为其润色,出现了不同的版本。可惜新浪博客没有像维基百科那样提供版本历史信息,而且不管文章改过多少次,发表时间仍然不变。   韩寒那篇宣布不再理我的文章至少有三个版本,题目也至少改了三次。而韩寒那则悬赏告示,至少有三个差别很大的版本。在最早的一个版本中,有关悬赏的部分是这样写的(错别字照录):   “至(自)以前到我死,所有我的文章如有一字他人代笔,我诅咒我自己不能活着看到我女儿成年。如有人能证实我有一字是他人代写,我愿砸锅卖铁认罚二千万元人民币,终身封笔,赠送所有已出版图书版权给该人。”“如果有任何人能证明自己代我写过一个字的文章,我愿意奖励他两千万人民币,并终身封笔。同样,干这件事情这么多年难免不会不透风,所以,电脑前的所有读者,如果你听说你身边的亲朋好友或者朋友的朋友在‘韩寒写作团队’,请指出,我奖励两千万人民币。”“如果有业内业外的人举证我在写作方面有什么策划宣传的团队,同样奖励人民币两千万,并终身封笔。”“如果有任何媒体收到过来自我本人或者所谓‘韩寒团队’的媒体稿要求刊发或者宣传,我还是奖励两千万人民币,并终身封笔。”   这则悬赏告示经过修改后,现在我们见到的版本是:   “凡是有人能例举出身边任何亲朋好友属于‘韩寒写作团队’或者‘韩寒策划团队’,任何人接触过或者见到过‘韩寒写作或者策划团队’中的任何成员,任何人可以证明自己为我代笔写文章,或者曾经为我代笔,哪怕只代笔过一行字,任何媒体曾经收到过属于‘韩寒团队’或者来自本人的新闻稿要求刊登宣传,任何互联网公司收到过‘韩寒团队’或者本人要求宣传炒作的证据,均奖励人民币两

  一个巨额悬赏告示,有如此大的改动,而且改动时不做任何说明、解释,要靠别人去做比较才能发现,这本身就是一件荒唐事。假如有人只看到最早的悬赏告示,好不容易证明了韩寒文章有一字他人代笔,要去找他要赏金,才发现条件改了,这不是捉弄人吗?

千万元(20000000元),本人也愿就此封笔,并赠送给举报人所有已出版图书版权。”   比较两个版本,有三处不同:一、删掉了拿女儿赌咒发誓的部分。二、删掉了奖励证实有人代写的部分。三、把证实代笔一字的最低条件改成了代笔过一行字。   一个巨额悬赏告示,有如此大的改动,而且改动时不做任何说明、解释,要靠别人去做比较才能发现,这本身就是一件荒唐事。假如有人只看到最早的悬赏告示,好不容易证明了韩寒文章有一字他人代笔,要去找他要赏金,才发现条件改了,这不是捉弄人吗?   我们就以悬赏告示的最后版本为准,来看看要获得2000万元赏金,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一、凡是有人能例举出身边任何亲朋好友属于“韩寒写作团队”或者“韩寒策划团队”;   二、任何人接触过或者见到过“韩寒写作或者策划团队”中的任何成员;   三、任何人可以证明自己为我代笔写文章,或者曾经为我代笔,哪怕只代笔过一行字;   四、任何媒体曾经收到过属于“韩寒团队”或者来自本人的新闻稿要求刊登宣传;   五、任何互联网公司收到过“韩寒团队”或者本人要求宣传炒作的证据。   这五个条件是独立的,只要有一条被证实,就能获得2000万元,如果万一五条全都被证实,韩寒就必须付出1亿元的赏金。所以这个悬赏总额实际上是1亿元,韩寒有这么多钱吗?他知道自己连2000万元都没有,要“砸锅卖铁”才可能凑齐,那么要凑齐1亿元,岂不要把别人的锅也砸了,铁也卖了?所以他做拿钱砸人状,其实只是虚张声势。   再细看这五个条件,第四、第五条不是针对个人的,和我们无关。第一、二条是针对亲朋好友是韩寒团队成员,或与韩寒团队成员有接触的,也与一般人无关。第三条则是要代笔者自证,更与一般人无关。一般的人只能通过公开的资料来证明韩寒文章有人代笔,在悬赏告示的最初版本中,证明人是可以获奖的,但是在最后版本中,这一条没了。所以即便我证明了韩寒文章有人代笔,我也拿不到一分钱。那些撺掇我去要赏金的,如果不是因为只读了最初版本,就是对最后版本第三条的误读,没有注意到针对的是“证明自己”代笔。所以我说即使证明了有人为韩寒代笔,也只是在为代笔者作嫁衣裳,哪里断章取义了?何况韩寒父亲是早就被列为代笔嫌疑人的,即使坐实了,也只是让赏金从左手换到

  我们就以悬赏告示的最后版本为准,来看看要获得2000万元赏金,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一、凡是有人能例举出身边任何亲朋好友属于“韩寒写作团队”或者“韩寒策划团队”;

右手。   如果有代笔者想要这2000万元,他又如何证明自己代笔过哪怕一行字呢?因为都是直接发在网上的博客文章,又是直接在网上修改的,如果博客网站管理方不出面,是很难证明自己代笔过的。昨天有一个网友发了一条微博,称他的朋友是韩寒团队的成员,就涉及到如何证明自己的问题。这条微博如下(我隐去了涉及个人信息的部分):“吾友X,XX名校毕业,自称常为80后作家韩某加工润色博文。吾以为诳语,X乃从容登录韩之博客,吾始信。问及加工幅度几何,则笑而不答。”这位网友后来删掉了这条微博,我问他为何删除,他说是不想惹麻烦。此事可靠程度不得而知,但是代笔者要证明自己,的确也只有通过登录韩寒博客的办法。这种证明办法用来向别人证明自己,很有说服力,但是要向韩寒要赏金,却是不行的,因为:第一,韩寒可以随时更改密码,让他登录不了。第二,韩寒已经声明有不少朋友掌握他的密码为他的博客文章改错别字,所以此人即使能登录韩寒博客,韩寒也可以说他只是改错别字团队成员,而非代笔或润色团队。   可见按照这种悬赏方式,即使真的有人代笔韩寒文章,韩寒也不用担心有人来领赏金。这样的悬赏,不就是一场闹剧吗?这样的悬赏,反而让人怀疑悬赏者的心虚。 2012.1.22.

  二、任何人接触过或者见到过“韩寒写作或者策划团队”中的任何成员;

右手。   如果有代笔者想要这2000万元,他又如何证明自己代笔过哪怕一行字呢?因为都是直接发在网上的博客文章,又是直接在网上修改的,如果博客网站管理方不出面,是很难证明自己代笔过的。昨天有一个网友发了一条微博,称他的朋友是韩寒团队的成员,就涉及到如何证明自己的问题。这条微博如下(我隐去了涉及个人信息的部分):“吾友X,XX名校毕业,自称常为80后作家韩某加工润色博文。吾以为诳语,X乃从容登录韩之博客,吾始信。问及加工幅度几何,则笑而不答。”这位网友后来删掉了这条微博,我问他为何删除,他说是不想惹麻烦。此事可靠程度不得而知,但是代笔者要证明自己,的确也只有通过登录韩寒博客的办法。这种证明办法用来向别人证明自己,很有说服力,但是要向韩寒要赏金,却是不行的,因为:第一,韩寒可以随时更改密码,让他登录不了。第二,韩寒已经声明有不少朋友掌握他的密码为他的博客文章改错别字,所以此人即使能登录韩寒博客,韩寒也可以说他只是改错别字团队成员,而非代笔或润色团队。   可见按照这种悬赏方式,即使真的有人代笔韩寒文章,韩寒也不用担心有人来领赏金。这样的悬赏,不就是一场闹剧吗?这样的悬赏,反而让人怀疑悬赏者的心虚。 2012.1.22.

  三、任何人可以证明自己为我代笔写文章,或者曾经为我代笔,哪怕只代笔过一行字;

  这几天韩寒博客文章的关注度大增,被吸引过去看的,有很多是此前从未细读过韩寒文章的读者。人们有点惊讶地发现,韩寒最近这几篇回应我的文章,都经过了多次的大幅度修改、润色。这不仅不符合人们心目中那位七步成诗、一挥而就的少年天才的形象,也不符合一般作家的写作规律。有的作家虽然笔头没那么快,但也是反复酝酿打好腹稿后再落笔,写完发出后除了改改后来发现的病句、错别字,一般短时间内不会有大的改动。如果一个作家的文章发出后,还要很快从内容到措辞做反复的修改,这更像是团队写作的方式,类似于维基百科:某人最初发出的是一个草稿,其他掌握了密码的人反复地为其润色,出现了不同的版本。可惜新浪博客没有像维基百科那样提供版本历史信息,而且不管文章改过多少次,发表时间仍然不变。   韩寒那篇宣布不再理我的文章至少有三个版本,题目也至少改了三次。而韩寒那则悬赏告示,至少有三个差别很大的版本。在最早的一个版本中,有关悬赏的部分是这样写的(错别字照录):   “至(自)以前到我死,所有我的文章如有一字他人代笔,我诅咒我自己不能活着看到我女儿成年。如有人能证实我有一字是他人代写,我愿砸锅卖铁认罚二千万元人民币,终身封笔,赠送所有已出版图书版权给该人。”“如果有任何人能证明自己代我写过一个字的文章,我愿意奖励他两千万人民币,并终身封笔。同样,干这件事情这么多年难免不会不透风,所以,电脑前的所有读者,如果你听说你身边的亲朋好友或者朋友的朋友在‘韩寒写作团队’,请指出,我奖励两千万人民币。”“如果有业内业外的人举证我在写作方面有什么策划宣传的团队,同样奖励人民币两千万,并终身封笔。”“如果有任何媒体收到过来自我本人或者所谓‘韩寒团队’的媒体稿要求刊发或者宣传,我还是奖励两千万人民币,并终身封笔。”   这则悬赏告示经过修改后,现在我们见到的版本是:   “凡是有人能例举出身边任何亲朋好友属于‘韩寒写作团队’或者‘韩寒策划团队’,任何人接触过或者见到过‘韩寒写作或者策划团队’中的任何成员,任何人可以证明自己为我代笔写文章,或者曾经为我代笔,哪怕只代笔过一行字,任何媒体曾经收到过属于‘韩寒团队’或者来自本人的新闻稿要求刊登宣传,任何互联网公司收到过‘韩寒团队’或者本人要求宣传炒作的证据,均奖励人民币两

  四、任何媒体曾经收到过属于“韩寒团队”或者来自本人的新闻稿要求刊登宣传;

  五、任何互联网公司收到过“韩寒团队”或者本人要求宣传炒作的证据。

千万元(20000000元),本人也愿就此封笔,并赠送给举报人所有已出版图书版权。”   比较两个版本,有三处不同:一、删掉了拿女儿赌咒发誓的部分。二、删掉了奖励证实有人代写的部分。三、把证实代笔一字的最低条件改成了代笔过一行字。   一个巨额悬赏告示,有如此大的改动,而且改动时不做任何说明、解释,要靠别人去做比较才能发现,这本身就是一件荒唐事。假如有人只看到最早的悬赏告示,好不容易证明了韩寒文章有一字他人代笔,要去找他要赏金,才发现条件改了,这不是捉弄人吗?   我们就以悬赏告示的最后版本为准,来看看要获得2000万元赏金,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一、凡是有人能例举出身边任何亲朋好友属于“韩寒写作团队”或者“韩寒策划团队”;   二、任何人接触过或者见到过“韩寒写作或者策划团队”中的任何成员;   三、任何人可以证明自己为我代笔写文章,或者曾经为我代笔,哪怕只代笔过一行字;   四、任何媒体曾经收到过属于“韩寒团队”或者来自本人的新闻稿要求刊登宣传;   五、任何互联网公司收到过“韩寒团队”或者本人要求宣传炒作的证据。   这五个条件是独立的,只要有一条被证实,就能获得2000万元,如果万一五条全都被证实,韩寒就必须付出1亿元的赏金。所以这个悬赏总额实际上是1亿元,韩寒有这么多钱吗?他知道自己连2000万元都没有,要“砸锅卖铁”才可能凑齐,那么要凑齐1亿元,岂不要把别人的锅也砸了,铁也卖了?所以他做拿钱砸人状,其实只是虚张声势。   再细看这五个条件,第四、第五条不是针对个人的,和我们无关。第一、二条是针对亲朋好友是韩寒团队成员,或与韩寒团队成员有接触的,也与一般人无关。第三条则是要代笔者自证,更与一般人无关。一般的人只能通过公开的资料来证明韩寒文章有人代笔,在悬赏告示的最初版本中,证明人是可以获奖的,但是在最后版本中,这一条没了。所以即便我证明了韩寒文章有人代笔,我也拿不到一分钱。那些撺掇我去要赏金的,如果不是因为只读了最初版本,就是对最后版本第三条的误读,没有注意到针对的是“证明自己”代笔。所以我说即使证明了有人为韩寒代笔,也只是在为代笔者作嫁衣裳,哪里断章取义了?何况韩寒父亲是早就被列为代笔嫌疑人的,即使坐实了,也只是让赏金从左手换到

  这五个条件是独立的,只要有一条被证实,就能获得2000万元,如果万一五条全都被证实,韩寒就必须付出1亿元的赏金。所以这个悬赏总额实际上是1亿元,韩寒有这么多钱吗?他知道自己连2000万元都没有,要“砸锅卖铁”才可能凑齐,那么要凑齐1亿元,岂不要把别人的锅也砸了,铁也卖了?所以他做拿钱砸人状,其实只是虚张声势。

  这几天韩寒博客文章的关注度大增,被吸引过去看的,有很多是此前从未细读过韩寒文章的读者。人们有点惊讶地发现,韩寒最近这几篇回应我的文章,都经过了多次的大幅度修改、润色。这不仅不符合人们心目中那位七步成诗、一挥而就的少年天才的形象,也不符合一般作家的写作规律。有的作家虽然笔头没那么快,但也是反复酝酿打好腹稿后再落笔,写完发出后除了改改后来发现的病句、错别字,一般短时间内不会有大的改动。如果一个作家的文章发出后,还要很快从内容到措辞做反复的修改,这更像是团队写作的方式,类似于维基百科:某人最初发出的是一个草稿,其他掌握了密码的人反复地为其润色,出现了不同的版本。可惜新浪博客没有像维基百科那样提供版本历史信息,而且不管文章改过多少次,发表时间仍然不变。   韩寒那篇宣布不再理我的文章至少有三个版本,题目也至少改了三次。而韩寒那则悬赏告示,至少有三个差别很大的版本。在最早的一个版本中,有关悬赏的部分是这样写的(错别字照录):   “至(自)以前到我死,所有我的文章如有一字他人代笔,我诅咒我自己不能活着看到我女儿成年。如有人能证实我有一字是他人代写,我愿砸锅卖铁认罚二千万元人民币,终身封笔,赠送所有已出版图书版权给该人。”“如果有任何人能证明自己代我写过一个字的文章,我愿意奖励他两千万人民币,并终身封笔。同样,干这件事情这么多年难免不会不透风,所以,电脑前的所有读者,如果你听说你身边的亲朋好友或者朋友的朋友在‘韩寒写作团队’,请指出,我奖励两千万人民币。”“如果有业内业外的人举证我在写作方面有什么策划宣传的团队,同样奖励人民币两千万,并终身封笔。”“如果有任何媒体收到过来自我本人或者所谓‘韩寒团队’的媒体稿要求刊发或者宣传,我还是奖励两千万人民币,并终身封笔。”   这则悬赏告示经过修改后,现在我们见到的版本是:   “凡是有人能例举出身边任何亲朋好友属于‘韩寒写作团队’或者‘韩寒策划团队’,任何人接触过或者见到过‘韩寒写作或者策划团队’中的任何成员,任何人可以证明自己为我代笔写文章,或者曾经为我代笔,哪怕只代笔过一行字,任何媒体曾经收到过属于‘韩寒团队’或者来自本人的新闻稿要求刊登宣传,任何互联网公司收到过‘韩寒团队’或者本人要求宣传炒作的证据,均奖励人民币两

  再细看这五个条件,第四、第五条不是针对个人的,和我们无关。第一、二条是针对亲朋好友是韩寒团队成员,或与韩寒团队成员有接触的,也与一般人无关。第三条则是要代笔者自证,更与一般人无关。一般的人只能通过公开的资料来证明韩寒文章有人代笔,在悬赏告示的最初版本中,证明人是可以获奖的,但是在最后版本中,这一条没了。所以即便我证明了韩寒文章有人代笔,我也拿不到一分钱。那些撺掇我去要赏金的,如果不是因为只读了最初版本,就是对最后版本第三条的误读,没有注意到针对的是“证明自己”代笔。所以我说即使证明了有人为韩寒代笔,也只是在为代笔者作嫁衣裳,哪里断章取义了?何况韩寒父亲是早就被列为代笔嫌疑人的,即使坐实了,也只是让赏金从左手换到右手。

  如果有代笔者想要这2000万元,他又如何证明自己代笔过哪怕一行字呢?因为都是直接发在网上的博客文章,又是直接在网上修改的,如果博客网站管理方不出面,是很难证明自己代笔过的。昨天有一个网友发了一条微博,称他的朋友是韩寒团队的成员,就涉及到如何证明自己的问题。这条微博如下(我隐去了涉及个人信息的部分):“吾友X,XX名校毕业,自称常为80后作家韩某加工润色博文。吾以为诳语,X乃从容登录韩之博客,吾始信。问及加工幅度几何,则笑而不答。”这位网友后来删掉了这条微博,我问他为何删除,他说是不想惹麻烦。此事可靠程度不得而知,但是代笔者要证明自己,的确也只有通过登录韩寒博客的办法。这种证明办法用来向别人证明自己,很有说服力,但是要向韩寒要赏金,却是不行的,因为:第一,韩寒可以随时更改密码,让他登录不了。第二,韩寒已经声明有不少朋友掌握他的密码为他的博客文章改错别字,所以此人即使能登录韩寒博客,韩寒也可以说他只是改错别字团队成员,而非代笔或润色团队。

  可见按照这种悬赏方式,即使真的有人代笔韩寒文章,韩寒也不用担心有人来领赏金。这样的悬赏,不就是一场闹剧吗?这样的悬赏,反而让人怀疑悬赏者的心虚。

  这几天韩寒博客文章的关注度大增,被吸引过去看的,有很多是此前从未细读过韩寒文章的读者。人们有点惊讶地发现,韩寒最近这几篇回应我的文章,都经过了多次的大幅度修改、润色。这不仅不符合人们心目中那位七步成诗、一挥而就的少年天才的形象,也不符合一般作家的写作规律。有的作家虽然笔头没那么快,但也是反复酝酿打好腹稿后再落笔,写完发出后除了改改后来发现的病句、错别字,一般短时间内不会有大的改动。如果一个作家的文章发出后,还要很快从内容到措辞做反复的修改,这更像是团队写作的方式,类似于维基百科:某人最初发出的是一个草稿,其他掌握了密码的人反复地为其润色,出现了不同的版本。可惜新浪博客没有像维基百科那样提供版本历史信息,而且不管文章改过多少次,发表时间仍然不变。   韩寒那篇宣布不再理我的文章至少有三个版本,题目也至少改了三次。而韩寒那则悬赏告示,至少有三个差别很大的版本。在最早的一个版本中,有关悬赏的部分是这样写的(错别字照录):   “至(自)以前到我死,所有我的文章如有一字他人代笔,我诅咒我自己不能活着看到我女儿成年。如有人能证实我有一字是他人代写,我愿砸锅卖铁认罚二千万元人民币,终身封笔,赠送所有已出版图书版权给该人。”“如果有任何人能证明自己代我写过一个字的文章,我愿意奖励他两千万人民币,并终身封笔。同样,干这件事情这么多年难免不会不透风,所以,电脑前的所有读者,如果你听说你身边的亲朋好友或者朋友的朋友在‘韩寒写作团队’,请指出,我奖励两千万人民币。”“如果有业内业外的人举证我在写作方面有什么策划宣传的团队,同样奖励人民币两千万,并终身封笔。”“如果有任何媒体收到过来自我本人或者所谓‘韩寒团队’的媒体稿要求刊发或者宣传,我还是奖励两千万人民币,并终身封笔。”   这则悬赏告示经过修改后,现在我们见到的版本是:   “凡是有人能例举出身边任何亲朋好友属于‘韩寒写作团队’或者‘韩寒策划团队’,任何人接触过或者见到过‘韩寒写作或者策划团队’中的任何成员,任何人可以证明自己为我代笔写文章,或者曾经为我代笔,哪怕只代笔过一行字,任何媒体曾经收到过属于‘韩寒团队’或者来自本人的新闻稿要求刊登宣传,任何互联网公司收到过‘韩寒团队’或者本人要求宣传炒作的证据,均奖励人民币两

2012.1.22.

右手。   如果有代笔者想要这2000万元,他又如何证明自己代笔过哪怕一行字呢?因为都是直接发在网上的博客文章,又是直接在网上修改的,如果博客网站管理方不出面,是很难证明自己代笔过的。昨天有一个网友发了一条微博,称他的朋友是韩寒团队的成员,就涉及到如何证明自己的问题。这条微博如下(我隐去了涉及个人信息的部分):“吾友X,XX名校毕业,自称常为80后作家韩某加工润色博文。吾以为诳语,X乃从容登录韩之博客,吾始信。问及加工幅度几何,则笑而不答。”这位网友后来删掉了这条微博,我问他为何删除,他说是不想惹麻烦。此事可靠程度不得而知,但是代笔者要证明自己,的确也只有通过登录韩寒博客的办法。这种证明办法用来向别人证明自己,很有说服力,但是要向韩寒要赏金,却是不行的,因为:第一,韩寒可以随时更改密码,让他登录不了。第二,韩寒已经声明有不少朋友掌握他的密码为他的博客文章改错别字,所以此人即使能登录韩寒博客,韩寒也可以说他只是改错别字团队成员,而非代笔或润色团队。   可见按照这种悬赏方式,即使真的有人代笔韩寒文章,韩寒也不用担心有人来领赏金。这样的悬赏,不就是一场闹剧吗?这样的悬赏,反而让人怀疑悬赏者的心虚。 201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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