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红楼梦》背后的世界 -- 普罗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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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亮点二:人贩子的生存状态

亮点二:人贩子的生存状态

这个故事,我们知道,从小女生英莲开始。

· 门子冷笑道:“这人算来还是老爷的大恩人呢!他就是葫芦庙旁住的甄老爷的小姐,名唤英莲的。”雨村罕然道:“原来就是他!闻得养至五岁被人拐去,却如今才来卖呢?”

英莲算是个富家小姐,被人贩(或人贩的勾结势力)带走后,一养养到了12-13岁。如何养法?

· 这一种拐子单管偷拐五六岁的儿女,养在一个僻静之处,到十一二岁,度其容貌,带至他乡转卖。

选择5岁左右的小孩(男女都有),显然是有道理的,因为此时她们已经具有基本的生存能力,患病乃至死亡的可能性大减。既然是“单管”,那么可想而知此类儿童的数量会比较大,她们被聚集到一处,共同成长。这种“僻静之处”,显然不能在闹市,而为了提供必须的生存资料和文化修养,也不宜在过于荒凉的地方。

· 偏生这拐子又租了我的房舍居住,那日拐子不在家,我也曾问他。他是被拐子打怕了的,万不敢说,只说拐子系他亲爹,因无钱偿债,故卖他。我又哄之再四,他又哭了,只说‘我不记得小时之事!’

一旦开始进行“他乡转卖”,风险就陡然增加,因为异地做买卖,必须租住其他势力团体的房屋。除非此群人贩早已建好了渠道,但是固定的渠道本身就会带来风险。这一段表明,人贩管理儿童的主要手段是“打”,但是女孩子不能轻易打脸,所以只能往身上打。要想打到“怕”的程度,暴力程度过轻或次数过少显然是不行的。

除了“打”这种逆向施教之外,“卖入豪门”之类的诱哄和正面宣传,显然也是必要的。“亲爹无钱偿债”,可能是常见的一种初期情感攻势,使少年男女在进入豪门之后能够获得同情,以求安身立命。

“不记得小时之事”,是真实还是虚假?如果真实,则是暴力导致的恐怖压抑,只能诉诸后来的心理治疗;如果虚假,则显出英莲令人胆寒的心机。

* * *

· 那日冯公子相看了,兑了银子,拐子醉了,他(她)自叹道:‘我今日罪孽可满了!’

可知拐子的教化内容,以宗教为主:英莲的不幸遭遇为前世业报,而成长中的艰辛则为赎罪的过程。但是罪赎完之后,又该如何生活?

· 后又听见冯公子令三日之后过门,他又转有忧愁之态。我又不忍其形景,等拐子出去,又命内人去解释他:‘这冯公子必待好日期来接,可知必不以丫鬟相看。况他是个绝风流人品,家里颇过得,素习又最厌恶堂客,今竟破价买你,后事不言可知。只耐得三两日,何必忧闷!’他听如此说,方才略解忧闷,自为从此得所。

英莲认可了门子夫妇的解释,说明她以12岁的年纪,已经懂得人群内部的等级关系。冯公子具备了(1)经济条件 (2)厌恶正妻 这两大优点,决定了她未来的路途比较顺畅(三日过门,也是体现自我价值的程序)。但是她一个人贩子带大的女孩,有资格充当一家之主吗?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在后边解决。

· 谁晓这拐子又偷卖与薛家,他意欲卷了两家的银子,再逃往他省。谁知又不曾走脱,两家拿住,打了个臭死。

无固定销售渠道的另一个恶果在此显现:由于是一锤子买卖,欺骗交易的概率极高。而买家显然也防着他这一举动,“两家拿住”,恐怕不是相互通信,而是不谋而合。人贩多年经营,功亏一篑!

亮点三:宗教与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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