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红楼梦》背后的世界 -- 普罗丁
曹雪芹写的《红楼梦》,里边有一段普遍认为最难懂的话。在我看来,也恰恰是最精彩的话。我解《红楼》,就从这段话开始。
雨村道:“天地生人,除大仁大恶两种,余者皆无大异。若大仁者,则应运而生,大恶者,则应劫而生。运生世治,劫生世危。尧、舜、禹、汤、文、武、周、召、孔、孟、董、韩、周、程、张、朱,皆应运而生者。蚩尤,共工,桀,纣,始皇,王莽,曹操,桓温,安禄山,秦桧等,皆应劫而生者。大仁者,修治天下;大恶者,挠乱天下。清明灵秀,天地之正气,仁者之所秉也;残忍乖僻,天地之邪气,恶者之所秉也。今当运隆祚永之朝,太平无为之世,清明灵秀之气所秉者,上至朝廷,下及草野,比比皆是。所馀之秀气,漫无所归,遂为甘露,为和风,洽然溉及四海。彼残忍乖僻之邪气,不能荡溢于光天化日之中,遂凝结充塞于深沟大壑之内,偶因风荡,或被云催,略有摇动感发之意,一丝半缕误而泄出者,偶值灵秀之气适过,正不容邪,邪复妒正,两不相下,亦如风水雷电,地中既遇,既不能消,又不能让,必至搏击掀发后始尽。故其气亦必赋人,发泄一尽始散。使男女偶秉此气而生者,在上则不能成仁人君子,下亦不能为大凶大恶。置之于万万人中,其聪俊灵秀之气,则在万万人之上;其乖僻邪谬不近人情之态,又在万万人之下。若生于公侯富贵之家,则为情痴情种;若生于诗书清贫之族,则为逸士高人,纵再偶生于薄祚寒门,断不能为走卒健仆,甘遭庸人驱制驾驭,必为奇优名倡。如前代之许由、陶潜、阮籍、嵇康、刘伶、王谢二族、顾虎头、陈后主、唐明皇、宋徽宗、刘庭芝、温飞卿、米南宫、石曼卿、柳耆卿、秦少游,近日之倪云林、唐伯虎、祝枝山,再如李龟年,黄幡绰,敬新磨,卓文君,红拂,薛涛,崔莺,朝云之流,此皆易地则同之人也。”(亮点一)
难点在前半部分。一句一句地来。
· 天地生人,除大仁大恶两种,余者皆无大异。若大仁者,则应运而生,大恶者,则应劫而生。
这句话,作者提出了一个大问题:这个世界上,怎么会出现恶人?因为按照常理,天是善的。
天生人养人,怎么会把恶人给生出来?
· 今当运隆祚永之朝,太平无为之世,清明灵秀之气所秉者,上至朝廷,下及草野,比比皆是。
由于前边找不到好的理由,就说恶人是应“劫”而生。可是这里又说了,现在是盛世,太平世,按理说没有灾劫的。如果出了灾劫,帝王的存在合理性就成大问题了。既无灾劫,恶人何来?
· 所馀之秀气,漫无所归,遂为甘露,为和风,洽然溉及四海。彼残忍乖僻之邪气,不能荡溢于光天化日之中,遂凝结充塞于深沟大壑之内。
这句话是关键。它谈到两个大问题,第一:儒家人才的才华,在长期的历史中逐渐下移,逐渐外移。
第二:总有那么些人的才华得不到施展,憋在心里,或者其他地方。
· 偶因风荡,或被云催,略有摇动感发之意
这句是什么意思?人才得不到展示,就有可能 ---- 造反。
可是除了这种气质之外,上边还经常飘过一些正面的“灵秀之气”。那些有反志的人们心中,既憋着坏水,又时常头上有轻风拂过。这样两相激荡,结果是什么呢?
结果就是产出大量的“怪胎”。这些怪胎们,从一生下来就在两种气质之间挣扎,一会痴情,一会变态。但是他们有一个共同点,就是绝不甘为人奴。
他们可以做没有多少收入的“诗人”,甚至可以做妓女,因为只有这些职业,能够满足他们(她们)复杂的内心冲突的需要。
提个问题:妓女和“奴”的最大区别是什么?
妓女有自由。
我们知道有一些妓女非常奇怪,可以跟男人做任何事,但是就不让亲嘴。而我自己接触过的妓女,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她们的表情都非常傲慢,一点都不“职业”。她们出卖的东西,和她们自身的灵性归属,似乎完全是两码事。
我认为,曹雪芹的意思是,这样人,绝对是大量存在的。而这样的人,最值得关注。
那么,为什么曹雪芹要把眼光投向这样一群人呢?我认为这里边包含着他深刻的价值追求。那就是他认为这些人,这些介入圣与恶之间的人,这些文人们几乎无法理解无法描述的人,才是改变这个变态社会的最大动力。
所以,红楼梦往下的部分,也就是说整个这本书,都是要描述这样一群说不清道不明的人,一些在中国的“书籍”当中从来没有出现过的人,一些有着严谨的生存价值却从来被忽视,被淹没的人。
亮点二:人贩子的生存状态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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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二:人贩子的生存状态
这个故事,我们知道,从小女生英莲开始。
· 门子冷笑道:“这人算来还是老爷的大恩人呢!他就是葫芦庙旁住的甄老爷的小姐,名唤英莲的。”雨村罕然道:“原来就是他!闻得养至五岁被人拐去,却如今才来卖呢?”
英莲算是个富家小姐,被人贩(或人贩的勾结势力)带走后,一养养到了12-13岁。如何养法?
· 这一种拐子单管偷拐五六岁的儿女,养在一个僻静之处,到十一二岁,度其容貌,带至他乡转卖。
选择5岁左右的小孩(男女都有),显然是有道理的,因为此时她们已经具有基本的生存能力,患病乃至死亡的可能性大减。既然是“单管”,那么可想而知此类儿童的数量会比较大,她们被聚集到一处,共同成长。这种“僻静之处”,显然不能在闹市,而为了提供必须的生存资料和文化修养,也不宜在过于荒凉的地方。
· 偏生这拐子又租了我的房舍居住,那日拐子不在家,我也曾问他。他是被拐子打怕了的,万不敢说,只说拐子系他亲爹,因无钱偿债,故卖他。我又哄之再四,他又哭了,只说‘我不记得小时之事!’
一旦开始进行“他乡转卖”,风险就陡然增加,因为异地做买卖,必须租住其他势力团体的房屋。除非此群人贩早已建好了渠道,但是固定的渠道本身就会带来风险。这一段表明,人贩管理儿童的主要手段是“打”,但是女孩子不能轻易打脸,所以只能往身上打。要想打到“怕”的程度,暴力程度过轻或次数过少显然是不行的。
除了“打”这种逆向施教之外,“卖入豪门”之类的诱哄和正面宣传,显然也是必要的。“亲爹无钱偿债”,可能是常见的一种初期情感攻势,使少年男女在进入豪门之后能够获得同情,以求安身立命。
“不记得小时之事”,是真实还是虚假?如果真实,则是暴力导致的恐怖压抑,只能诉诸后来的心理治疗;如果虚假,则显出英莲令人胆寒的心机。
* * *
· 那日冯公子相看了,兑了银子,拐子醉了,他(她)自叹道:‘我今日罪孽可满了!’
可知拐子的教化内容,以宗教为主:英莲的不幸遭遇为前世业报,而成长中的艰辛则为赎罪的过程。但是罪赎完之后,又该如何生活?
· 后又听见冯公子令三日之后过门,他又转有忧愁之态。我又不忍其形景,等拐子出去,又命内人去解释他:‘这冯公子必待好日期来接,可知必不以丫鬟相看。况他是个绝风流人品,家里颇过得,素习又最厌恶堂客,今竟破价买你,后事不言可知。只耐得三两日,何必忧闷!’他听如此说,方才略解忧闷,自为从此得所。
英莲认可了门子夫妇的解释,说明她以12岁的年纪,已经懂得人群内部的等级关系。冯公子具备了(1)经济条件 (2)厌恶正妻 这两大优点,决定了她未来的路途比较顺畅(三日过门,也是体现自我价值的程序)。但是她一个人贩子带大的女孩,有资格充当一家之主吗?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在后边解决。
· 谁晓这拐子又偷卖与薛家,他意欲卷了两家的银子,再逃往他省。谁知又不曾走脱,两家拿住,打了个臭死。
无固定销售渠道的另一个恶果在此显现:由于是一锤子买卖,欺骗交易的概率极高。而买家显然也防着他这一举动,“两家拿住”,恐怕不是相互通信,而是不谋而合。人贩多年经营,功亏一篑!
亮点三:宗教与法律
亮点三:宗教与法律
贾雨村的门子原来是葫芦庙的僧人,在宗教的环境中长大。葫芦庙烧毁之后,他面临重新作出人生选择:
· 因被火之后,无处安身,欲投别庙去修行,又耐不得清凉景况,因想这件生意倒还轻省热闹,遂趁年纪蓄了发,充了门子。
如果不考虑此人后来的机关算尽,即使只看当时,也知道他在寺庙的“修炼”当中领悟了两点:
(1)有的寺庙热闹,有的寺庙“清凉”。热闹比清凉好。
(2)给地方官做“吏”,是有很多机会拿钱不做事的。另外,社会地位还不低。
而他宗教方面的素养,也随着政治知识的加深而日益长进 ----
· “小人已想了一个极好的主意在此:老爷明日坐堂,只管虚张声势,动文书发签拿人。原凶自然是拿不来的,原告固是定要将薛家族中及奴仆人等拿几个来拷问。小的在暗中调停,令他们报个暴病身亡,令族中及地方上共递一张保呈,老爷只说善能扶鸾请仙,堂上设下乩坛,令军民人等只管来看。老爷就说:‘乩仙批了,死者冯渊与薛蟠原因夙孽相逢,今狭路既遇,原应了结。薛蟠今已得了无名之病,被冯魂追索已死。其祸皆因拐子某人而起,拐之人原系某乡某姓人氏,按法处治,余不略及’等语。小人暗中嘱托拐子,令其实招。众人见乩仙批语与拐子相符,余者自然也都不虚了。薛家有的是钱,老爷断一千也可,五百也可,与冯家作烧埋之费。那冯家也无甚要紧的人,不过为的是钱,见有了这个银子,想来也就无话了。老爷细想此计如何?”
* * *
门子的计划,有三个要点:
(1)应答诉讼的关键,在于“报个暴病身亡”。生死事大,何况豪门,本来就不好再找元凶了,何况还有两方面势力做“保”。一方面是家族中有声望的人物,另一方面是社会上有声望的人物。前者比如薛家掌门,后者比如皇亲国戚或著名知识界、艺术界人士。他们为何愿意做保?当然需要动用人脉和父母妻妾资源。
(2)由于薛蟠出身名门,所以以上资源虽然强硬,但缺乏社会公信力。于是需要由贾雨村本人提供另一种普世信仰资源。读书人会不会扶乩蝶仙笔仙这一套,并不是重点,重点是社会上普遍相信他们会。书生和巫师,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根本是一回事。而且贾氏的扶乩术,既没有技术上的难度,也具有某种“真诚性”,因为相关道具的运动模式,是他本人也无法真正控制的。说神秘力量作用其间,是并不夸张的说法。当然,随后的解释是可控的。
(3)解释词中,“乩仙”以通灵方式告诉贾雨村,是冯渊的冤魂杀死了薛蟠。正义得到了伸张,冯家的金钱索求也可以得到缓解。
注意,在前文中,“拐子”已经被打死,所以此处的拐子等语,显然是曹雪芹或默写者的笔误。实际上,如果拐子仍在,可以说明实情,则薛蟠的杀人责任并不严重。
从后文看,贾雨村未必全盘采用了门子的建议,只是赔了冯家许多银子。可见门子计划中的宗教成份,仍然有让贾雨村非常敏感之处,就算要用,也不宜上任就用。而精通此道的门子的下场,则是“充发”二字。
亮点四:薛宝钗的哥哥
英莲的买主(也就是未来的或立刻的老公),叫做薛蟠。薛家本是大族,但这一系出了个严重问题:家主早逝。薛蟠幼年的时候,母亲就守寡了。单身母亲教育出来的儿子,会是何种特征呢?
· 独根孤种,未免溺爱纵容,遂至老大无成。
注意:薛蟠之所以受到溺爱的根本原因,是因为他的父亲去世,而母亲不可能改嫁,既不能嫁给薛家人,也不能嫁给外人。所以这一系的继承人,只剩下薛蟠一个。他个人的存亡,意味着此一系脉的存亡。
· 且家中有百万之富,现领着内帑钱粮,采办杂料。这薛公子学名薛蟠,表字文起,五岁上就性情奢侈,言语傲慢。虽也上过学,不过略识几字,终日惟有斗鸡走马,游山玩水而已。
薛蟠薛文起的故事,也正好从“五岁”讲起,他的父亲恐怕正是这一年去世。父亲一走,教育方式和理念立刻就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无论内容为何,其效果是使薛文起变得:
(1)追求高档消费
(2)蔑视身边人
(3)反感世俗教育
(4)喜爱动物
(5)喜爱自然山水
* * *
薛蟠的舅舅,是金陵的节度史,权镇半壁华夏。他本人也是户部(财政部)的官员,替中央政府进行着采购。所以如果想做事业,会有很多事情给他做。但他是什么态度呢?
· 虽是皇商,一应经济世事,全然不知,不过赖祖父之旧情分,户部挂虚名,支领钱粮,其余事体,自有伙计老家人等措办。
可见,王子腾兄妹本质上是皇家枝条上边的两根(或一根)重要分支,一个替中央管军政,一个管钱粮。所谓“管”,无非是将朝廷需要的物资,采购到手送进京去,自己顺便分一些好处。具体能够申请到多少费用,花销多少,是赔还是赚,这里边的技术性就不是我(或者曹雪芹)能够掌握的了。但无论如何,薛少爷对这些事不感兴趣,当然他年纪也不大。于是各种事务,都交由两种人办理:
(1)手下
(2)家乡人
没有说薛家祖籍哪里,可能就在南京附近,既然是“书香继世之家”,那么老家的族人数量想必不少。这些人当中比较适合从事行政、财政工作的,就来到薛府,帮助薛蟠完成各种“经济世事”。
当然,还有一个管事的人是薛宝钗。薛蟠有一个特点,就是不愿意离自己的妈太近,总是想要跑远一些,于是薛宝钗出于孝心和爱心,就从小多帮助母亲分担一些。但是女儿的身份,终究是在外家,所以薛姨妈和她自己都要为前途考虑,当时的打算,是到南京陪伴公主郡主读书,期待在仕途上有所发展。这一来,就给薛文起出了难题。
· 自薛蟠父亲死后,各省中所有的买卖承局,总管,伙计人等,见薛蟠年轻不谙世事,便趁时拐骗起来,京都中几处生意,渐亦消耗。薛蟠素闻得都中乃第一繁华之地,正思一游,便趁此机会,一为送妹待选,二为望亲,三因亲自入部销算旧帐,再计新支。
不难看出,薛家的采购系统,总部在南京城,从那里延伸到中国各地。他本人、妹妹和母亲,都愿意生活在南京舅舅的庇护下。于是各省的生意,只好由家里其他人代管了,远距离监控的难度(即便有京杭运河和其他交通设施),是可想而知的。至少,这些家里人的媳妇都是外家人。随着家产的逐渐“消耗”,薛蟠产生了到总部盘点一下的愿望。(薛家平时住在哪里,离南京有多远,目前还看不出来)
最后一句的意思似乎是说:薛家采购的很多物资,仍然没有现金的回龙。如果总是这样,新的采办也无法进行。而这件事,是非他本人进到财政部去找人不可的了。
薛蟠到了南京,跟他母亲在一个问题上产生了争执:住哪里。薛姨妈通过以退为进的一流对策,终于说服薛蟠住进贾府。而薛蟠原有的清理南京房产的打算,也只好先放到一边。
薛蟠先后见过了贾政、贾赦和贾珍(黛玉没有见到贾珍),然后在贾政和贾母的共同安排下,住进了东北角的梨香院。唯一令他满意的是,院东北有一扇门,可以直通大街。令他自己也意外的是,在贾府居留不到一个月,竟然跟贾家的青年男子普遍相熟了,大家都很喜欢他。于是每天会酒观花,甚至偶尔嫖赌,无所不为。这里边的原因,和贾政权力有限关系莫大。
(to be continued)
期待继续,不要学着挖抗。
只是形容程度之重,不一定真打死了。
綜合上下文,我還是認為他死了的概率高得多。
写的很好,获益匪浅,望兄不辍笔耕。
亮点五:王成之子
王成之子,在书中没有大名,只有小名(狗儿)。而在我的分析中,称呼任何一个人的小名都是不尊重的。我们已经知道,薛家虽然极其有钱,但在政治和军事势力方面无法与王家相比。所以这个王成的父亲尽管跟王子腾、王夫人的父亲没有半点关系,也要联成一家人。当然,有一个关系是客观存在的,就是他们一同在首都为官。
都姓王,都在首都政府做事,此事发生的概率在人类之中并不高,在王姓人中也不能算高。所以一种“缘份”,把双方牵到了一起。王成之父矮了一辈,自称“侄子”。
岁月经过了两代人,王成的儿子也就应当是王子腾的女儿或侄女(王熙凤)的侄子。
随着经济形势的低迷,王成一家逐渐搬出了南京的繁华地段,而回到了江苏乡下务农。这个打击,可能再加上卫生条件的不足,使王成与妻子早早离开人间。王成的亲家----刘姥姥的老公,去世也非常早。可见那个年代,青年男女一结婚就有可能离死不远了。
总之,家里只剩下五个人:王成的儿子和媳妇,他们的两个小孩(一男一女),加上刘姥姥。
说是务农,毕竟有很多农闲的时候,所以王成之子白天会去做些其他生意。什么生意呢?书中举了一例,是帮助当地的有钱人家“争地”。这个有钱人叫做周瑞,他和族人或外人在一块土地的产权上发生了争执,司法手段之外,还依靠了某种“黑势力”。王成及其战友(可能偶尔还会带上儿子),就成为这种黑势力的一部分,通过种种努力,让周瑞(背后是贾府)的竞争对手就范。可见王成父子的战斗能力还是杰出的。
但是武力出色的人,往往有两个严重的缺点:
(1)在和平时期谋生手段不足(天气冷将上来,家中冬事未办)
(2)极好面子,极爱喝酒
这两种缺陷都是致命的。所以刘姥姥过来之后,被迫开动脑筋,延续一家的生计。她先用话刺激女婿,说他是因为在城里享受惯了,才无法适应乡村的生活。又说:其实城里人的钱很好挣。女婿一听,提出了三种方案:
(1)打劫或盗窃
(2)依靠体制内的亲戚(“收税的亲戚”)
(3)依靠体制内的朋友(“作官的朋友”)
刘姥姥认可了第二种。她说,当初她和女儿,还曾经联络过一次王夫人,对方的态度非常友好。而且王夫人年纪大了,有了些宗教信仰,经常周济穷人。
女儿接了一句反话:我们这副样子,难道去丢人么?
女婿果然中计:我不好意思去,您老人家可以去啊!当下,所有人都很开心,一室皆春。
问题是:他们有什么把握,让王熙凤拿钱出来呢?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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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至少四方面的把握:
(1)一老一小进贾府,形象上就是乞丐。传递的信息很清楚,方便对方进行正当的施舍。
(2)周瑞仍然在贾府有巨大的影响力。刘姥姥来到后街,居然连这里的小孩子都知道如何从三个“周大娘”中区分出周瑞媳妇。
(3)王成对周家(也就是贾家)有恩,周瑞往事历历在目,不可推却。另外,让一个极其重要的人物欠下自己的恩情,是王成父子掌握在手的巨大资源。
(4)王熙凤是名义上的管家,但遇事也不敢轻易担责,而要尽量征求王夫人的清晰的意见。这件事由周瑞媳妇或王熙凤上报给王夫人,则王夫人出于一种情感式管理文化的强大诉求,必然会要求她们“不可简慢”。
有了以上这四点保障,刘姥姥虽然心里打鼓,怕出现意想不到的变数,但此事的成功率还是比较大的。何况此时的周瑞,掌管着贾府土地的地租和青年人的日常生活问题,有充足的实权,平儿、王熙凤和其他的丫环,无人愿意去冒得罪他们的风险。
多说一句:王熙凤是否要认王成之子这个“侄儿”呢?书上说得很清楚,连贾蓉这个真正的侄儿,又有背景,她都是不太认的。如果话说的不好听,或者要求过份,她随时可能翻脸。之所以把王夫人给她的手下做衣服的钱给了刘姥姥,多少有赌气的成份。其实这个钱,当然应该由王夫人另掏才合理。
謝謝!我會繼續努力,不寫完不罷休:)
亮点六:和尚医生
前边提到过,和尚的一种能力是宗教和巫术,但是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仅有这方面能力是不够的。接下来,曹雪芹介绍了一位优秀僧人的另外一种能力。
“专治无名之症”!
有一天,僧人的此种营销口号传到了富甲天下的薛府耳中,而他们正好有一位“无名症”患者,是幼年的薛宝钗。
宝钗的病说起来简单,就是难以止住的咳嗽。但是病因、病理,却无人能够解清。因为光是解说,是不够的,必须能够治愈。
薛家请来了这位僧人,他诊断说:
· 这是从胎里带来的一股热毒,幸而先天壮,还不相干,若吃寻常药,是不中用的。
既是“胎毒”,显然就与后天的成长发育关系不大,而是父母的责任。简短的一句话,打中了慈爱父母的心(可能薛父已经不在了)。于是追问:如何下药?
有病、有毒,就要用药,这是一种常识,一种公理。僧人说,药方中的关键,在于以下几种成份:
(1)春夏秋冬四季季花的花蕊
(2)春分日的阳光
(3)雨水的水,白露的露,霜降的霜,小雪的雪
注意这个药方的特点:“节气”概念发挥了极其关键的作用。我们知道,节气考察的是地球围绕太阳公转的状态和时间位置点,换句话说,是太阳在我们上方存在的时间位置点。根据一种已经失传的上古记载,24节气的标注本身是有很高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的。如果我们使用的历法没有错误,则在哪个节气,往往就会发生节气名字所代表的事件,比如霜降,比如惊蜇,等等。
所以这个僧人提供的药方,实际上是让薛家人等待到节气正好能够合乎真相,合乎天意的那个神圣节点!薛宝钗说,“可巧”的是,恰恰在僧人离开后的两年之内,这些节点一个接一个地出现了。那一个春分,正好是阳光普照。那一个雨水,正好是阴雨连绵。那一个小雪,正好是普世洁白!
没有什么比这些事实,更能够证明僧人的神圣身份,也证明薛宝钗和薛家上空笼罩的神圣之光。在此种信仰氛围下,宝钗每次咳嗽不止,薛姨妈就虔诚地给她服下精心配制的“冷香丸”,而宝钗的病,似乎也就迎刃而止。尽管最近的这一次,仍然拖了两天 ……
值得说明的是:这位僧人虽然“医术”高明,但走的是“癞头和尚”的路线,行踪比较缥缈。而周瑞家的回头就撞上的另一位僧(尼),走的是上层路线,先跟贾府管钱的余信“咕唧了半日”,后又依次去拜见太太和老爷。所求者,当然和“十五的月例香供银子”关系密切。每月十五,月亮正圆,同样是一种神迹。
周瑞媳妇正走着,她女儿匆忙跑来,说丈夫(冷子兴)跟人打古董官司了。周瑞媳妇回答:
· “小人儿家没经过什么事,就急得你这样了。”
事实证明,这事只需要凤姐出面即可搞定。相比之下,薛蟠纵容手下杀人一案,也只是稍稍大了一点点。
如果拐子真的死了,门子怎么会说“小人暗中嘱托拐子,令其实招。”?这整句话不会是笔误吧。
如果这句话不是笔误,则整个故事的讲述就有明显的错误。我还是不信曹雪芹不懂司法程序。红楼梦在传抄的过程中出现错误,是很有可能的。当然也不排除他自己写糊涂了。
亮点七:秦可卿弟弟的学习问题
教育是当今中国头号问题,那时也不例外。贾宝玉第一次见到秦钟,双方就迅速进入此一问题的深层讨论:
· 秦钟因说:“业师于去年病故,家父又年纪老迈,残疾在身,公务繁冗,因此尚未议及再延师一事,目下不过在家温习旧课而已。再读书一事,必须有一二知己为伴,时常大家讨论,才能进益。”
这段话透露出三大信息:
(1)秦钟在很长时间内,都只跟定了一个老师(业师),一对一进行学习。所谓业师,就是授业之师。授什么“业”?基本是人之所以为人,人如何成为“人”的那些道理。问题是,老师也是人,一个人是否足以告诉你这些道理呢?
(2)秦钟和秦可卿的父亲,看来也意识到这个问题,所以业师去世,并不着急马上再请一个。秦钟一个人自学,在他们看来也没什么不可以。这里边,“温习”很重要,可能跟学习新知识一样重要。为什么需要反复学习同样的知识?
(3)集体学习的重要性,看来已经成为秦家的一个共识。不过,贾家就此展开了激烈的争论。
贾政一方认为,贾宝玉应该进入家塾(义学),合族子弟一起学习。
贾母一方认为,进入家塾不利于安心学习,各层次的子弟风气不同,容易学坏(“淘气”)。另外,健康方面也是一个考虑。
那么究竟是一对一教学好,还是集体学习好呢?对此,秦钟的态度是非常坚决的,他甚至向贾宝玉提出了一个委屈的方案:
· “宝叔果然度小侄或可磨墨涤砚,何不速速的作成,又彼此不致荒废,又可以常相谈聚,又可以慰父母之心,又可以得朋友之乐,岂不是美事?”
可见,秦钟宁可做宝玉的伴读书童,也坚决要求进入贾家的私塾。贾代儒的名气,可能是一个诱因,但更重要的原因应该是他实在不相信自学或一对一学习的效果。究竟他们要学些什么知识?为什么现成的书本摆在那里,却不能独自学习?
宝玉显然也动心了,他编了一大套话来改变贾母的既定观念:
· 便回明贾母秦钟要上家塾之事,自己也有了个伴读的朋友,正好发奋,又着实的称赞秦钟的人品行事,最使人怜爱。凤姐又在一旁帮着说“过日他还来拜老祖宗”等语,说的贾母喜欢起来。
这里的关键是:
(1)集体学习有助于发奋,也就是提高积极性。(这句话本身毫无道理,且正好是贾母反对的观点。但是秦钟的性格和行为方式,显然能够影响学习的效果。)
(2)秦钟的特征,王熙凤、贾宝玉有一致的好评,后来也得到贾母的好评。这样一个长相女气,“举止温柔”,性别严重异化的少年,为什么能够得到一致的赞赏?原因在于他的羞怯少语、静态的作派,恰好符合了多数人对于“礼仪”和“秩序”的期待。贾宝玉甚至认为,能够和这样具有一流知识、判断力和行为模式的人长期相处,才是人生唯一应当追求的目标。而他之前以为礼仪人才仅仅出自豪门的观点,是多么令人绝望的错误啊!
(3)凤姐指出秦钟会主动来拜见贾母,这一方面进一步说明他的敬老和尊重权威,另一方面,也给了贾母一个进一步判断和选择的机会。实际上,如果贾母(后来还有王夫人)能够通过秦钟来施加她们一直希望加给宝玉的影响,则她跟贾政的教学模式之争也就不存在了。
一时各方面都非常愉快。但当集体教学真正开始的时候,效果会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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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玉和秦钟首次联袂上学,那是一个冬季,林妹妹出门都要穿上“大红羽缎对衿褂子”。然而宝玉风雪无阻,热情四射。当他起床的时候,袭人已经把他的文具包好,正坐在床边发愣。(不明确此时两人是否已有性关系,我认为有的可能性较大,即肉体接触不妨碍袭人对他服侍的精细度)。此时,袭人说了一段惊人的话:
· “读书是极好的事,不然就潦倒一辈子,终久怎么样呢。但只一件:只是念书的时节想着书,不念的时节想着家些。别和他们一处顽闹,碰见老爷不是顽的。虽说是奋志要强,那工课宁可少些,一则贪多嚼不烂,二则身子也要保重。这就是我的意思,你可要体谅。”
这显然是经验之谈,而且显然不是来自袭人个人的经验,而是某种“社会”经验的结晶。总之,读书本身不是目的,读书的“目的”才是目的。如果把读书视为目的,就危险了。
不过,宝玉从另一侧面戳穿了袭人的动机:
· “出外头我自己都会调停的。你们也别闷死在这屋里,长和林妹妹一处去顽笑着才好。”
也就是说,如果宝玉整天在外上课,像袭人晴雯这些女性奴婢,存在的意义就不大了!茗烟李贵他们,显然更有价值。
果然,贾政也非常重视宝玉身边人的素质。他把做粗活的李贵叫进来训了一顿,然后让他传话给贾代儒:
· “那怕再念三十本《诗经》,也都是掩耳偷铃,哄人而已。你去请学里太爷的安,就说我说了:什么《诗经》古文,一概不用虚应故事,只是先把《四书》一气讲明背熟,是最要紧的。”李贵忙答应“是”。
从这里可知,虽然四书和五经都是私塾的主要教材,但是在二者的选择上,官方背景的贾政和学院背景的贾代儒有明显的分野。贾政认为《四书》重要,所以一口气背诵下来,比什么都管用。我们知道《大学》和《中庸》篇幅很短,都不难背。但是论语尤其是孟子的长度是非常恐怖的,如果要求把孟子都能熟背,那么这些学生也不用学别的知识了。
果然贾代儒的教学就相对忽略四书,当时正用《诗经》施教。这些在贾政看来仅仅是“虚伪故事”的古书,却朗朗上口,连粗人李贵都能背上几句,虽然背成了“呦呦鹿鸣,荷叶浮萍”,但基本意思是有的。至于为什么贾代儒强调《五经》的价值,我们暂时还不了解。
没有想到的一件事情是:薛蟠也来凑热闹。从前边的分析可知,薛蟠对于香菱这样的美女是兴趣浓厚的,但是作者明确指出,他对于男色也有兴趣。虽然他当时已经不在私塾,但是“处处留情”的潜在影响,仍然无处不在,比如曾经跟他相好的“香怜”“玉爱”、金荣等人。从后边金荣对秦钟的指控可以知道,金荣对于男性之间发生性关系的具体内涵是比较清楚的,他也坚信秦钟和“香怜”有不轨,可见他和薛蟠之间可能确有性关系的存在。
这种复杂关系的存在,对于学习会产生什么影响呢?
(1)贾宝玉和秦钟的“惺惺相惜”,对学习的促进作用是比较明显的
(2)贾、秦、香、玉四人没有坐在一起,但经常在上课时相互顾盼,投递眼神,也借植物等风景作些诗词,可见对学习既有正面影响,也有负面影响。
(3)周围的其他人,由于怀疑或好奇二人或四人之间的关系,上课时或下课时窃窃私语,甚至如金荣这样争风吃醋,破坏课堂纪律,则显然对于学习极其不利。
好歹此事因为秦可卿的忽然患病而终结。同时贾瑞、金荣的气焰受到一定的打压,有利于课堂秩序的暂时稳定。但秦钟姐姐的致命怪病,却将整个故事拖入新的乱局,并导致各种新型人物的登场。
癞头和尚和跛足道人在第一回中就相约:也一同下去度他几个。后来其实有分工,男的都是道人度,女的都是和尚度。黛钗小时候都找和尚看过病,应该就是癞头和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