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红楼梦》背后的世界 -- 普罗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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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亮点五:王成之子

亮点五:王成之子

王成之子,在书中没有大名,只有小名(狗儿)。而在我的分析中,称呼任何一个人的小名都是不尊重的。我们已经知道,薛家虽然极其有钱,但在政治和军事势力方面无法与王家相比。所以这个王成的父亲尽管跟王子腾、王夫人的父亲没有半点关系,也要联成一家人。当然,有一个关系是客观存在的,就是他们一同在首都为官。

都姓王,都在首都政府做事,此事发生的概率在人类之中并不高,在王姓人中也不能算高。所以一种“缘份”,把双方牵到了一起。王成之父矮了一辈,自称“侄子”。

岁月经过了两代人,王成的儿子也就应当是王子腾的女儿或侄女(王熙凤)的侄子。

随着经济形势的低迷,王成一家逐渐搬出了南京的繁华地段,而回到了江苏乡下务农。这个打击,可能再加上卫生条件的不足,使王成与妻子早早离开人间。王成的亲家----刘姥姥的老公,去世也非常早。可见那个年代,青年男女一结婚就有可能离死不远了。

总之,家里只剩下五个人:王成的儿子和媳妇,他们的两个小孩(一男一女),加上刘姥姥。

说是务农,毕竟有很多农闲的时候,所以王成之子白天会去做些其他生意。什么生意呢?书中举了一例,是帮助当地的有钱人家“争地”。这个有钱人叫做周瑞,他和族人或外人在一块土地的产权上发生了争执,司法手段之外,还依靠了某种“黑势力”。王成及其战友(可能偶尔还会带上儿子),就成为这种黑势力的一部分,通过种种努力,让周瑞(背后是贾府)的竞争对手就范。可见王成父子的战斗能力还是杰出的。

但是武力出色的人,往往有两个严重的缺点:

(1)在和平时期谋生手段不足(天气冷将上来,家中冬事未办)

(2)极好面子,极爱喝酒

这两种缺陷都是致命的。所以刘姥姥过来之后,被迫开动脑筋,延续一家的生计。她先用话刺激女婿,说他是因为在城里享受惯了,才无法适应乡村的生活。又说:其实城里人的钱很好挣。女婿一听,提出了三种方案:

(1)打劫或盗窃

(2)依靠体制内的亲戚(“收税的亲戚”)

(3)依靠体制内的朋友(“作官的朋友”)

刘姥姥认可了第二种。她说,当初她和女儿,还曾经联络过一次王夫人,对方的态度非常友好。而且王夫人年纪大了,有了些宗教信仰,经常周济穷人。

女儿接了一句反话:我们这副样子,难道去丢人么?

女婿果然中计:我不好意思去,您老人家可以去啊!当下,所有人都很开心,一室皆春。

问题是:他们有什么把握,让王熙凤拿钱出来呢?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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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至少四方面的把握:

(1)一老一小进贾府,形象上就是乞丐。传递的信息很清楚,方便对方进行正当的施舍。

(2)周瑞仍然在贾府有巨大的影响力。刘姥姥来到后街,居然连这里的小孩子都知道如何从三个“周大娘”中区分出周瑞媳妇。

(3)王成对周家(也就是贾家)有恩,周瑞往事历历在目,不可推却。另外,让一个极其重要的人物欠下自己的恩情,是王成父子掌握在手的巨大资源。

(4)王熙凤是名义上的管家,但遇事也不敢轻易担责,而要尽量征求王夫人的清晰的意见。这件事由周瑞媳妇或王熙凤上报给王夫人,则王夫人出于一种情感式管理文化的强大诉求,必然会要求她们“不可简慢”。

有了以上这四点保障,刘姥姥虽然心里打鼓,怕出现意想不到的变数,但此事的成功率还是比较大的。何况此时的周瑞,掌管着贾府土地的地租和青年人的日常生活问题,有充足的实权,平儿、王熙凤和其他的丫环,无人愿意去冒得罪他们的风险。

多说一句:王熙凤是否要认王成之子这个“侄儿”呢?书上说得很清楚,连贾蓉这个真正的侄儿,又有背景,她都是不太认的。如果话说的不好听,或者要求过份,她随时可能翻脸。之所以把王夫人给她的手下做衣服的钱给了刘姥姥,多少有赌气的成份。其实这个钱,当然应该由王夫人另掏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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