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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旧作一篇 写给朱令案的真凶 -- 玉垒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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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当然不是一回事

区别在于,我认为,按照已知的信息,案子看上去不复杂,但是因为公安系统可能知道的信息比我们更多,而且他们知道的根据规矩是机密,我们无法确认他们是不是确实知道的更多。因此虽然案子看上去确实是不复杂,不过仍然不能彻底排除案子真的比看上去复杂很多的可能性(有多大另说)。

而您认为,按照已知的信息,案子看上去不复杂,所以您相信案子一定不复杂。

说到文字游戏,果然我的表达能力有问题么。。。

我的理解,“侦查阶段”的意思是刑事案件处理过程中或曰流程中的介于立案和结案/提起诉讼之间的一个阶段。所以我说的不是“因为某种原因既不公开案情,也不继续侦查”,而是“因为某种原因不进入下一个阶段”。

不进入下一个阶段,按规矩自然不能公开案情。而“侦破工作”,是行动,例如现场勘查,如同软件开发流程中的第一次见客户写某一段代码,和“侦查阶段”这个如同软件开发流程中的设计阶段和开发阶段的阶段是区别非常清晰的不同概念,不能混用。

至于为什么不能进入下一个阶段,那大概基本就是您说的两种可能(虽然我不能赞同把破不了案和无能画等号)。但是这里我需要强调一点,这两种可能,如果拿掉第一个逗号之前的部分(简单与否),并非是互斥的。

我认为对于这两种可能,目前没有足够的信息让我可以排除其中一种而相信另一种,所以目前我的状态只是“不确定是否复杂,倾向于第二种第一个逗号后面的部分的情况存在但不排除第一种第一个逗号后面的部分的情况也存在”而已,因此在这个楼里我提了一些为什么我认为第一种不能排除的原因。

而您的状态是“相信第二种而完全排除第一种”因此在这个楼里表达了您对拒绝排除第一种的人如我的不满。

这两个状态有很大区别。我能理解您的不满但不太喜欢您的态度。

另,关于您列的事实,其实我怀疑第一种可能性存在的一个原因就是从实事看上去案情确实非常简单以至于简单到让我怀疑这个简单可以是凶手刻意制造的假象,这就是侦探小说看多了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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