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旧作一篇 写给朱令案的真凶 -- 玉垒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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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原创】旧作一篇 写给朱令案的真凶

    真凶其实,挺可怜的。

    千人咒,万人骂

    日里惊,夜里怕

    正是,苦海无边,

    你就慢慢遨游吧。

    想回头,

    后路,早被你自己切断啦。

    你第一次投毒,没有给朱令太大伤害,

    多好的机会啊。

    老天是把机会同时送给你们俩。

    可是你居然第二次投毒。

    现在阿,

    一切都太晚。

    地狱的烈火阿,

    已经烧到你的身上了。

    火苗贴在身上,

    你的油水现在正在,

    噼里啪啦。

    噼里啪啦。

    该来的,总会来。

    大街上来来往往的警车,

    说不定就有一天停在它家楼下。

    该走的,总会走。

    比如富贵 , 如浮云。

    大树倒了,猢孙们嚣张要到几时呢?

    老人们说:君子之泽,三世而斩

    这个“斩”字用得多么恰如其分啊。

    蝼蚁尚且偷生

    可是真凶啊,

    活着,就是对“人”的践踏

    生活总有苦难。

    可是老天,

    有时候也是公平的。

    30多岁的令令阿,

    撒娇,憨傻,

    寸步不能离朱爸朱妈。

    看着照片中他们的微笑。

    那是怎样坚强,自尊,相爱的一家?

    再苦难的生活,

    也总有点点滴滴的幸福相伴的。

    太阳的确正暖,

    月亮的确正凉,

    还有那些平淡的,细致的,理直气壮活着的幸福,

    全都属于别人的。

    送给凶手,

    只有一句,一句人话

    去刑场的时候,要戴上石棉瓦。

    因为地狱的烈火阿,

    一定等着它。

    虽然那个滋味,

    你现在已经尝到啦。

    唉,

    无处逃窜。

    如影随行。

    唉,

    哪有救命稻草让你抓抓?

    然而老人们常讲:

    天作孽,尤可悯 。

    想想你自己作的孽,

    不论哪种死法活法,

    都便宜了它。

    行刑的时候,

    别忘了,得了便宜,就不要卖乖了。

    玉垒关:朱令案,只说文学

    我最近在网上耽搁时间太多了。戒了。

    通宝推:光头佬,南京老萝卜,parishg,老爷王,落九天,李根,
    • 家园 【整理】在白宫网上请愿没啥特别不妥的

      最多就是要求以婚姻欺诈为由驱逐这位JASMINE SUN出美国,并“投资”这件铊中毒事件

      Invest and deport Jasmine Sun who was the main suspect of a famous Thallium poison murder case (victim:Zhu Lin) in China

      In 1995, Zhu Ling as a Tsinghua university student was found out to be purposely poisoned twice by lethal chemical: Thallium, which leads to her permanent paralysis. It was indicated that Sun, her roommate, had the motive, and access to the deadly chemical. Jasmine Sun was investigated by police as suspect in 1997. But resources show that the case was mystically closed due to her family's powerful political connections. Resources also show that she changed her name and entered USA by marriage fraud.

      To protect the safety of our citizens, we petite that the government investigate and deport her.

      For more information on the case, please visit:

      整个行文除了粗体部分的二句涉嫌没证据指责外,只是要求将这位JASMINE SUN驱逐出美国,没有特别过分的话

      如果通过这个方法能够证明

      1. JASMINE SUN 就是 或者不是孙维

      2. JASMINE SUN 犯有 或者未犯婚姻欺诈

      3. 唤起公众对朱令案的注意

      又有什么不好的?

      如果国内相关部门的网页上也能这种达到一定人数后就会回应的规定就更好啦。

    • 家园 方舟子现在扒到的除了孙,贝,又多出了个周

      还扒到朱令经常去北大,朱令被下毒的时间很接近于两个时间,一个是她的生日,一个是贝志诚的生日。

    • 家园 it is a dead case.

      http://bbs.tianya.cn/post-funinfo-4112756-1.shtml

      1. 诉讼时效max 为20年。Time flies and it is difficult to pursue before the deadline.

      2. 实物证据已大量毁灭,公安刑侦人员错过所有收集人证/物证时间。 即使检察部门重新起诉,也很难build a strong case。

      3. 各相关机构都有很多skeleton in their own closet: 比如化学物质保管不当/有高层批示干预刑侦/协和医院的古怪拖延/医院之间的伪证。。

      出于保护自身利益/权势,现在收集上来的人证可能大量是伪证。

      4. 同寝室的人多半共谋/或多或少的卷入,在物证全无的不利情况下,人证接近于零。同寝室的人现在都是好不容易混到社会中坚,大家一起掩盖能拖就拖过去了。

      后清此案可与清后期的杨乃武一案比美:显失公平,激怒社会平民,但大家不要忘记慈禧干预杨案的一大动机是借此打击左宗棠之势.

      The last question is: who has the political incentive to restart this case. It is hard to see. 平民们是愤怒的,including me,所以我也去白宫sign the petition. 但我们是一盘散沙。

      但在中国,真正能推动此案正义伸张的只能是体制内的良心/或新权势。

      • 家园 追诉时效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 家园 20年的时效只是表面规定

        可以利用其他方式不受时效限制,例如受害人取得不立案的裁决书之类的.最高一级的司法机关则根据需要随时可以去介入,根本不受时效限制.

        • 家园 i know 最高一级的司法机关则根据需要随时可以去介入

          but it will consume new political capital/resource.

          In China, everything is not as simple as it looks like. After 20 years, you need to bribe or go through another hurdle to get the investigation restarted.

    • 家园 一声叹息

      正牌儿警察都不说话,一群网友扯蛋用......

      不要小看北京警察的本事

    • 家园 这两天别有用心想把真想搞混的人真多

      朱令案件发生至今快二十年了。

      今天翻炒起来,想打那只大老虎,有什么目的我没兴趣知道。我可以肯定这些喧嚣绝不是追求所谓的真相。

      真相自在人心。

      朱令中毒两次。

      铊,最大致死量45mg/kg,正常人体重75kg,也就是正常人摄入75*45=3375mg铊化物就可以致死。

      大学本科,化学专业开设课程:无机分析化学所用的铊化物应该是硝酸盐,在100毫升水中的溶解度分别为:

      3.9g/0°C

      6.22g/10°C

      9.55g/20°C

      14.3g/30°C

      21g/40°C (数值来自维基百科)

      朱令中毒事件94年11月-95年2-3月,考虑北方供暖,以及室内,还有饮水习惯,饮水水温应该在10°C以上,也就是说仅仅100毫升(喝水两大口的量)水中溶解的硝酸铊就可以杀人两次。

      在本帖发帖散布虚假消息,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误导别人的,可以走了

      • 家园 你真逗,说不可能是液体铊的不是别人,证实朱令家律师。

        查查朱令家律师今年的檄文,呵呵,上书投毒者用的不可能是液体铊溶液,只可能是固体铊,结果别人转眼说当年的固体铊瓶子是锁着的,要专人(不是孙唯)配好母液后,才交他人使用。简直是自己扇自己嘴巴。怪不得这个律师被fire掉了。

        虽然我认为用液体铊溶液投毒是可能的,但100ml 饱和硝酸铊,让人喝下去,这个这个,有一定难度,万一遇冷析出了呢?

      • 家园 也许没有放这么多

        也许行凶者不敢放这么多,否则有可能出现不溶物。

        • 家园 溶解度变化大的东西,做成饱和溶液都麻烦

          硝酸铊不是氯化钠,光是一个温度升降就很要命了。实验室做一大堆饱和溶液摆外面怎么听怎么不靠谱,赶明儿开窗通个风就析出了。

          要是谁证明朱令中的毒来自“已配好的饱和溶液”,清华实验室肯定松了一口气……

      • 家园 真相就是朱令中毒了。

        成了如今的这个半死不活的模样。不管一次两次还是多少剂量,下毒的就该严惩。

        你纠缠律师的剂量没有任何意义。律师不是化学家,再说楼下也提出了你的推论一样有问题,都是推论而已。

        你说别有用心的想把真相搞混,可纠结于剂量也是另外一种把真相搞混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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