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春秋左传注读后14左传与礼 一、从豊到禮 -- 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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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春秋左传注读后14左传与礼 六、礼与朝聘 8.

春秋末年,当时楚国的属国蔡国的国君蔡昭公(蔡昭侯)朝觐楚昭王,他带了相同的两件玉佩和两件皮袍,把其中一件玉佩和一件皮袍献给楚昭王,自己留下了一件玉佩和一件皮袍。楚昭王收到蔡昭公献上的礼品,很高兴,戴上那件玉佩,穿着那件皮袍,设宴招待了蔡昭公。宴会上,蔡昭公也戴上了留下的那件玉佩,穿上了留下的那件皮袍。结果,也参加宴会的楚国令尹子常(囊瓦)看见了,就向蔡昭公索要留下来自用的那件玉佩和那件皮袍,蔡昭公舍不得给,子常就不安排蔡昭公完成朝觐的仪式,以此为借口一直把蔡昭公扣留了三年。

差不多同时,楚国的另一个属国唐国的国君唐成公也来朝觐楚国,为他驾车的马里面,有两匹好看的肃爽马,也被子常看上了,唐成公也是舍不得,也被子常找借口扣留了三年。唐国的上层人士认为再这么下去不是个事,他们商量以后想出了个办法,先向楚国请求,说是要轮换唐成公的随从,在这个借口下派一拨人去了楚国,这拨人到了楚国,先慰劳唐成公的随从,请他们喝酒,把他们灌醉了,就把那两匹肃爽马偷出来献给了子常。子常马上把唐成公放了。

那些谋划偷马的人在唐成公回国以后,都到司败(唐国司法官的官署及相关机构)那里,把自己关了起来,让人告诉唐成公说:“主上为两匹好看的马,就不顾国家社稷,把自己陷在了楚国。现在我们这些臣下把马丢了,请您准许我们去帮助有关机构去找马,一定要再找到两匹一模一样的马。”唐成公赶紧把他们放了,并且道歉说:“都是寡人的错,不敢麻烦几位大臣再为这件事费心了。”道歉过后,唐成公还奖赏了这几位大臣。

那些蔡国的上层人士听说了唐国人的做法,就去请求蔡昭侯,终于说服了蔡昭侯把那件玉佩献给了子常,随后子常马上在朝廷之上接见了蔡昭侯的随从,当场向楚国的有关机构下令说:“蔡国国君在这里滞留了这么长时间,都是你们这些官员办事不力,要是明天不能完成仪式,我要杀了你们。”于是蔡昭侯很快就回国了。

在蔡昭侯回国的路上,经过汉水,渡河的时候,他把一块玉沉入河底,发誓说:“我要是再回来渡河而南,不得好死。”这一年是公元前五〇七年(楚昭王九年,蔡昭公十二年,晋定公五年,吴王阖庐八年)。蔡昭侯回国以后马上前往晋国,带上他的儿子“元”和其他大臣的儿子,准备让他们留在晋国作质子,换取晋国出兵讨伐楚国。晋国不敢出兵,他又去请求吴国,吴王光答应了他。

于是在下一年,吴、蔡、唐三国的联军从蔡国出发攻入楚国,在汉水边上打败了子常所率领的楚军,这就是著名的柏举之战。随后联军五战及郢,打进了楚国的都城,几乎灭掉了楚国。战斗过程前面已经介绍过了。

从这里可以看到,各种礼仪可以有不同的用法,上面子常的做法就是为自己的私利玩弄礼仪,为国家招来了大祸。这也是《左传》作者强调“礼”与“仪”的区分的原因吧。

下面是《左传》中的叙述:

蔡昭侯为两佩与两裘以如楚,献一佩一裘于昭王。昭王服之,以享蔡侯。蔡侯亦服其一。子常欲之,弗与,三年止之。唐成公如楚,有两肃爽马,子常欲之,弗与,亦三年止之。唐人或相与谋,请代先从者,许之。饮先从者酒,醉之,窃马而献之子常。子常归唐侯。自拘于司败,曰:“君以弄马之故,隐君身,弃国家。群臣请相夫人以偿马,必如之。”唐侯曰:“寡人之过也,二三子无辱!”皆赏之。蔡人闻之,固请,而献佩于子常。子常朝,见蔡侯之徒,命有司曰:“蔡君之久也,官不共也。明日礼不毕,将死。”蔡侯归,及汉,执玉而沈,曰:“余所有济汉而南者,有若大川!”蔡侯如晋,以其子元与其大夫之子为质焉,而请伐楚。(《定三年传》(p 1531)(1103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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