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浊浪淘沙尽 - 二十年前的事 -- 庄户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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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 无语。
我如何想是我的事。所以“我认为政府应该下台”,“我认为中国应该走什么什么道路”,这些意识形态的事,不应该是开枪杀人的理由,特别是,不能是当街射杀的理由。
我理解你说的“你要去做,就可能被制裁,制裁的时候你要反抗,当街射杀为什么不可能?”,意思是,只有在受到制裁时又反抗,才有被当街射杀的可能。如果一个人站在马路牙子上,既没有挡军车,也没有拿大棒,也没有反抗制裁,那无论他跟边上的人说什么,也不应该当街射杀。是这样吧?
我觉得起码在这点上我们可以达到基本一致。我的条件比你要严格一些,只有士兵本人或他看到另一个人处于极端危险的状态,才可以当街射杀。
不过不要紧,我不坚持我的条件。起码我们的一致意见是,那个站在马路牙子的人,没有具体动作的人,不应该成为目标。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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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麒元对洗地者说: 5 zirun99 字451 2012-06-26 14:43:12
🙂老恽关于88表述得比较全面 14 zirun99 字5140 2012-06-26 12:14:53
🙂无语。 2 隔路山贼 字245 2012-06-25 02:01:51
🙂很好,我们有一致意见:想法如何是各人的事
🙂意识形态的事不应该是开枪杀人的理由? 1 weakleilei 字61 2012-06-26 22:55:54
🙂暴力不需要辩护,它本来就是推动人类前进的动力之一 1 没有人 字235 2012-06-24 04:29:29
🙂关键是那些政府官员该打啊 思想的行者 字1533 2012-06-19 22:07:14
🙂弄了半天我是敌对势力派来的 7 南京老萝卜 字235 2012-06-19 23:3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