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一次车祸 -- 九霄环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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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装助力装置(含加装内燃发动机、电动机等)的三轮车,以及时速十五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即电动车)都要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
各地对电动三轮车的管理都有所加强,虽然无牌无证上路的依然不少,但总算是管起来了。成问题的是这个电动车,超速几乎百份之百,按理说都该上牌持证驾驶,可因为事涉“弱势群体”,基本处于放羊状态。
我至今弄不懂,这个“弱势群体”到底指什么,这些电动车和汽车比似乎“弱”,和行人呢?和自行车呢?我就遇到过电动车撞行人致死并逃的案件,这时它还弱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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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是被闯红灯的电驴撞到了那才更郁闷呢 1 昨天晚上我死了 字290 2012-07-19 02:00:47
🙂电动车应该属于机动车 3 老驴 字212 2012-07-29 23:45:28
🙂现在都是该管的不管,不该管的而乱管 flycloud 字0 2012-08-09 04:38:15
🙂这个公安部早有明确规定的。
🙂路上开车最烦那些开电驴的 3 无怨无悔 字262 2012-07-19 05:01:59
🙂电驴按规定是要上牌的,至少宁波这是要上牌的 2 昨天晚上我死了 字304 2012-07-22 23:16:46
🙂兄弟也是宁波的?有没有想踩油门压死几个电驴的冲动? 3 年青是福 字558 2012-07-29 01:58:36
🙂中间没有其他细节? 爬山虎 字54 2012-07-31 04:4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