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关于债务,近期的两件事 -- 闻过则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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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谁主张,谁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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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并非跟你在法庭打官司,我是在跟你竞争读者的认同。
西西河的读者,平均素质是非常高的,靠胡搅蛮缠,说服不了他们的。我并不需要说服所以的人,包括你在内。我只需要说服尽可能多的读者。
为了这个目的,我自然会认认真真的将道理,捍卫我自己的观点。靠诡辩是说服不了大多数人的,这个请你不用操心。
“谁主张,谁举证”,请查询一下《民法通则》的适用范围。
多说无益,咱们到此为止吧。不会屏蔽你,但也不想再回复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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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过这个几个帖子,不过这不是我问你的问题 1 真理 字117 2012-09-06 22:36:55
🙂你可能不习惯正常的辩论 3 海峰 字853 2012-09-06 23:56:50
🙂"你可能不习惯正常的辩论",这个说法不礼貌 1 真理 字379 2012-09-07 01:00:18
🙂请搞清法律的适用范围
🙂我也没跟你搞法庭辩论,只是问你要证据 2 真理 字304 2012-09-07 01:30:22
🙂这里是一个介绍太行发动机的帖子 4 葡萄 字0 2012-09-06 15:34:26
🙂葡萄,我个人建议你还是focus on 历史法律(?) 103 puma2011 字773 2012-09-02 16:48:18
😜别,您别祸水东引让他去糟蹋历史法律啊 5 Javacai 字20 2013-06-04 02:0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