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通鉴评说》文哲系列 -- 唵啊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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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与您商榷一下:

李学勤:《“国学热”中谈清华简》,(2009年10月24日 武汉大学“珞珈讲坛”演讲,承“讲坛”记录)

因为我们中国的文明也曾一度几乎断绝,这就是秦始皇的焚书坑儒。秦始皇统一并兼天下之后,丞相李斯上书,制定一个挟书律,规定凡是有私藏“诗书百家语”者都是犯罪的,“偶语诗书”要弃市。过去有人说“偶语诗书”是偶然谈谈诗书,其实理解错了,“偶语”是互相谈,“偶语诗书”誻两个人互相谈诗书。所有的诗书百家语都要交到政府去,交到政府之后要“杂烧之”。过去不懂什么叫“杂烧之”,以为是堆在一块儿烧,后来看了雲梦秦简才懂得,“杂”是共同的意思。什么叫共同烧呢?你家里有诗书,你自己烧不行,是犯法的。你说烧,结果你没烧藏起来了,这不行。交到官府,官府也不能自己处理。要交的人和官吏“杂烧之”,一块儿来烧。“令下三十日不烧者”,那也是死罪。所以秦始皇的焚书坑儒对于以诗书百家语为中心的战国时代文明的传承,应该说是一个重大的打击,而且这个打击相当彻底。现在发现的心是属于挟书律实行的将近四十年左右时间的墓里面出土的文字材料,内容都符合这个法律,没有任何人敢在死后埋违反法律的东西。它是很厉害的,可是文明没有完全断绝。到了秦亡汉朝建立之后,学术界唯一的一件事,就是去搜导古书。所以当时政府也好,学者也好,尽量到过去的古书重新搜寻起来,这可以说是西汉整个一代学者的重大工作,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

可是,实际上造成的影响是不能全部挽回的。在秦以前,中国是六经,《诗》、《书》、《礼》、《乐》、《易》、《春秋》。到汉朝之后,《乐经》忆经没有了,只有《乐记》。所以今天有人部我说清华简里有《乐经》没有,我说里面有关于音乐的内容,可是不知道这个是不是叫《乐经》,因为《乐经》没有留传下来,我们不知道《乐经》是什么样子,所以六经是存在的,不是没有六经。尽管对文明打击很大,可是还是可以通过整理、发现把她接续起来。接续的最根本点,就是那些经典性的文献,如果没有这些经典,就接续不下来。所以《乐经》的传是很大的一个问题,当时的朝廷没有乐,很多礼仪就不能够做,那怎么办呢?后来就请人从古书里辑了一些材料,编了《乐记》,后来又发现了更古一点的公孙尼子的《乐记》,可是究竟只有记没有经了。

李学勤:《楚文字研究的历史和意义》,2009年10 月25日在武汉大学简帛研究中心所作的学术报告。(原载《简帛》第5辑,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

什么叫早期的古文字研究,得由秦始皇焚书坑儒说起。这几年越是有新的简牍的发现,越是感觉秦的法律有效,为什么呢?从秦始皇三十三年下挟书令、禁诗书百家语以来,一直到汉惠帝四年,甚至于再往后延长一段时间,这一时段所有墓葬里面出土的文字材料都符合这个法律。西汉初年,主要的事情就是,复兴礼乐,这就要有根据、有经典,有大家承认的一个传统和权威。这样,《诗》《书》百家语,特别是经的传统,就显得非常重要。不管是河间王征求天下藏书,还是张苍献《左传》,都是要把被秦火斩断的传统重新延续起来。不过,由于秦统一文字,废除六国文字,秦法苛刻有效,从焚书坑儒到解除挟书令约四十年,当时的人们一般不再有对六国古文的认识,看不懂六国文字。我们今天不难体会当时人的困难。所以孔壁藏经一出现,朝廷退还给孔安国。孔安国本人是《尚书》博士,他所能做的,就是以伏生的今文本子来释读,至于没有本子的,就可能做不好。从这点来看,孔安国可以说是整理简牍的老祖宗。

我个人以为,由我以上所引述的材料来看,特别是从考古发现来看,两个人谈诗书(偶谈诗书),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烧书,是死罪。而且这个法律实行的十分彻底,以致于当时的经典之一《乐》的亡佚。这种损失,不可谓不大。现在我们对于先秦的文化的很多空白,也是由挟书令所致。所以,焚书,绝不如您所说的那么轻描淡写。说起来,我个人以为,秦对于法律的执行力度,大约是中国历史上最强的一个朝代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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