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山雨欲来 -- 時千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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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过了中国政府也可以购买日本的土地的产权,这并不违法当地法律。
大事小事是相对而言的。
日本政府的公务船在上世纪70年代就一直在中国钓鱼岛的领海中巡航,这是不是对中国的主权的侵犯,那么这样的侵犯是不是大事呢?
至少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们不会因为日本公务船在中国领海中巡航就断绝中日关系,而是采取了与日本建交,并且缔结中日和平友好关系的条约。
日本购买钓鱼岛是什么目的?他是怎么说的,他说了就是避免地方政府挑衅中国,这个目的他根本就没有遮掩。
问题在于不懂得逻辑的中国人无法接受日本方面的解释,而且从日本后续的应对来看,当中国公务船驱赶日本渔船的时候,日本方面也劝告日本渔船避让,而不是针锋相对,说明了日本方面还是很渴望中日友好的。
搞不清逻辑,然后臆测日本有什么目的,是很多中国人在这一次的钓鱼岛闹剧中常犯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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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犯罪与轻微犯罪,似乎不适用于这里 超级拖拉机 字554 2013-03-28 09:27:50
🙂当然有严重和不严重的区分 思想的行者 字172 2013-03-28 09:51:05
🙂你没有注意对行为的修饰语 超级拖拉机 字852 2013-03-28 10:44:20
🙂购买产权一类的政府行为就是相对轻微的
🙂看你这帖子,我开始在想,咋回你呢? 7 超级拖拉机 字1484 2013-03-28 22:07:01
🙂看来你还是没有看懂我说的话 思想的行者 字1580 2013-03-31 07:32:19
🙂我分别说一下 3 超级拖拉机 字2235 2013-03-31 22:19:14
🙂好了,你也承认侵犯主权有轻微和严重的区分了? 思想的行者 字1092 2013-03-31 23: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