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山雨欲来 -- 時千峰
那我们的讨论就有了一个共识了,可以在这个基础上讨论下去。
现在的问题是是不是官方介入侵权程度就非常严重?
官方介入有不同的方式,例如警察登岛就是一种官方的介入,军队的登岛也是官方的介入,海警在12海里内巡航也是一种官方介入,这里面的严重程度不一样是吧,最后一种最轻微,第一种次之,第二种最严重。
警察登岛和海警在12海里内巡航都是经常发生的,中国方面并没有做出十分严厉的对应,特别是海警在12海里内巡航这样的一种侵权行为,每一天都发生,发生了几十年,中国官方已经见惯不惯了,该签订友好条约还是签订了。
那么日本政府获得钓鱼岛产权,注意这里日本政府并没有对钓鱼岛本身采取什么实际行动,而且他们向中国方面解释说这是为了避免地方政府开发钓鱼岛,你不管他说的是不是真实的想法,这客观上构成了日本方面对中国的一个承诺。
那么,仅仅是得到钓鱼岛产权,对钓鱼岛没有进行实际的行动,并且对中国政府作出不在该岛上进行开发的承诺---这样的一种行为,其侵权程度与我上面列举的三种侵权行为对比,是更轻微呢还是更严重呢?
我认为其侵权的程度比最轻的海警在12海里内巡航的程度还轻,那么既然邓小平可以在日本的海警在12海里内巡航的时候赴日签订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我们为什么要因为一个比海警在12海里内巡航还要更轻微的行为就与对方翻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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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这帖子,我开始在想,咋回你呢? 7 超级拖拉机 字1484 2013-03-28 22:07:01
🙂看来你还是没有看懂我说的话 思想的行者 字1580 2013-03-31 07:32:19
🙂我分别说一下 3 超级拖拉机 字2235 2013-03-31 22:19:14
🙂好了,你也承认侵犯主权有轻微和严重的区分了?
🙂你没有看明白我的回复 2 超级拖拉机 字1553 2013-04-01 02:06:11
🙂一个普通日本公民登上钓鱼岛就是对中国主权严重侵犯了? 思想的行者 字383 2013-04-03 03:31:02
🙂懒得说了 超级拖拉机 字41 2013-04-03 03:44:06
🙂百度上的可能连你的分析都不如 思想的行者 字54 2013-04-03 06:4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