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正德五年:明武宗的失败之年。 -- 天煞穆珏
第(2)条不是必要条件。
另外我这里所说的“极端”条件,不是选区划分的结果,而是着眼于行政区划的天然状况来说的。如果一个国家具备这种天然状况,那么对这个国家而言就不是“极端”而是“常态”。
你看我原文:
这里说的不是逊尼派一定要超过50%,而是说要让主政者无法忽视他们。我原文的意思是在比例制中议会里如果有约10%的中立派,而且如果中立派偏向逊尼派,就会导致什叶派政权瓦解。在这个过程中,不是逊尼派超过了50%,而是逊尼派和中立的什叶派加在一起过50%,这符合民主精神啊。
而在选举人团制度中,只要摇摆州中的少数什叶派出现了中立倾向不去投票,或是支持了逊尼派候选人,就可能导致什叶派失去总统位置。那么由于这种危险,什叶派总统候选人将倾向于采用中间温和的态度。
相应地,由于逊尼派除非赢得部分立场温和的什叶派的支持,他就不可能在摇摆州中取胜,因此,他们也将倾向于中间立场。那么即使是来自于少数教派的逊尼派总统胜出,他也不只是代表少数,而是代表了被广泛接受的中间道路。
这样一来,在总统大选中,出于对摇摆州的争取,候选人的教派色彩有望被抑制。这是有利于国家统一的。
路线A能到达目的地,不能说明路线B就不能到达。我只是在说明选举人团制度在特定条件下的确有保护少数的作用。我说错了吗?
如果就一般情况而言,选举人团所讲的保护少数,对象就是指行政区划,您讲的“保护少数”对象是选民个人。两者本来就不矛盾。
比如说中国的情况是某些省,地广人稀,资源丰富。如果不扩大这些地方的政治影响力,而只是算人头,那么这些地方就可能变成发达地区的资源输出地和污染地。那么当地人是不会满意的。
比如我接触的那个山西人说:北京缺电,那就在山西建个电厂,把电送到北京去就行了。结果是把污染留在当地了。他说,他到北京之后发现北京的电比山西还便宜。他很气愤,说你们北京人生下来,用剪刀一剪就是高贵的。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搞一个美国参议员式的,以地方为单位的上议院就是解决办法之一。反正不管怎么搞,单一地从选民个人公平的角度考虑问题,显然是片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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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以为因为是精英你所以批评带鄙视呢 acton 字65 2013-05-03 22:49:42
🙂选举人团和比例代表制的例子 说了就走 字1513 2013-05-03 09:38:16
🙂兄台很认真地在为一个很小的可能性做证明 3 acton 字3374 2013-05-03 23:41:57
🙂我说的是让候选人不敢忽视少数派,不是让少数超过多数。
🙂我认为,我已经说得极其清楚了 acton 字20 2013-05-04 10:37:01
🙂我私下认为选举团制度没什么好多谈的 6 南京老萝卜 字355 2013-05-01 22:50:22
🙂平和中肯,很好的帖子 1 自以为是 字0 2013-04-30 11:50:42
🙂古希腊人早就想清这个问题了:一切选举产生的人,都是精英。 2 说了就走 字602 2013-04-30 01:1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