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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写给沉默的大多数-朱令案 -- 西行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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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你都没看明白我的问题。

你说

朱令宿舍的失窃案很好查吧。

我问:为什么宿舍的失窃案很好查?

如果盗窃案在公安局正式立案之前发生的话,不会得到重视的。很难查出来的。

宿舍,可能就是投毒的第一现场,没错,但从投毒到立案隔了很长时间,现场已经被破坏了。

朱令的失窃的物品很重要,我没有否认啊。

再来看你这段的引用

1995年4月底 协和认为朱令是二次中毒。公安部门介入调查。

1995年4月28日至5月7日 朱令宿舍发生了一起离奇的“失窃案”。当天来查看的民警事后告诉朱明新夫妇,钱散落在地上;与朱令联络过的清华一位老师告诉他们,朱令的杯子后来在同学打扫卫生时,在宿舍床底下被发现。(来源:《新民周刊》2006年1月18日的报道)

吴承之说:“据当时勘察现场的民警后来跟我们说,钱撒了一地,其他同学的东西都没丢,唯一不见的是朱令曾经用过的一些洗漱用品。”“朱令用过的不锈钢杯子也被扔到了床下,我们怀疑凶手在消灭投毒证据。”(来源:《新闻晨报》2006年1月11日的报道)

正式立案是5月7日吧,这里面没提。

第二段来自《新民周刊》2006年,说是“离奇”的失窃案,但没有说丢东西,只说“钱洒了一地。”“朱令的杯子在床底下发现了。”

这么重要的案件什么时候发生的,居然都不知道,只是“1995年4月28日至5月7日期间”而且离奇在哪里呢?朱令丢了什么,都没有说。这个记者确实核查过这个失窃案吗?

第三段来自《新闻晨报》2006年, 关于丢了什么,和第一段的内容相比,有了丢失东西的内容了。但这句“其他同学的东西都没丢,”我很难相信民警会转述这句话,像是自行添加的。“我们怀疑凶手在消灭投毒证据。”这个更不象“当时勘察现场的民警”说的话,这个是民警,不是刑警。而且这段内容是十年后的多方转述,朱令的父母当时有没有核实失物,提都没有提。

由来自两分报纸的小段,在案发十年后,凑出一个“离奇”的,针对朱令的,消灭投毒证据的盗窃案。我对此不敢无条件的相信。

我对当年的朱令案有耳闻,不了解。现在那个网上都是这件事,但我觉得,在有新的证据出现之前,无法就认定孙维是有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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