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都开始给贪官辩护了 -- fake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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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看来只好再多说两句了

首先,说“陈汤抢的是匈奴人的钱”,这没有错。但问题在于,抢下来之后是谁的呢?应该是汉朝的钱,在封建帝制下是皇家的钱,在民主共和下是国家人民的钱,反正不是陈汤他自己的。如果是陈汤自己单人独骑杀了郅支,抢了匈奴人的钱,全归陈汤是毫无问题的。但是,情况不是这样。陈汤是凭借汉朝的威望才招集了西域其他部族的兵马,是凭借汉朝的屯兵才取得了战争的胜利,陈汤领的是汉朝的俸禄,拜的是汉朝的官职,打的是替汉朝使臣报仇的旗号,花的是汉朝的钱粮,用的是汉朝的弓弩,流的是汉兵的鲜血,凭什么把战利品据为己有呢,这不是贪污是什么?

再多说两句,虽然陈汤凯旋的时候上面(汉元帝)撤回了吏士,摆酒具食迎接队伍,可是事情并没有结束。政府换届之后(汉成帝即位),陈汤终于还是因为这件事情被罢官了。

拜延寿为长水校尉,汤为射声校尉。 延寿迁城门校尉、护军都尉,薨于官。成帝初即位,丞相衡复奏:“汤以吏二千石奉使,颛命蛮夷中,不正身以先下,而盗所收康居财物,戒官属曰绝域事不复校。虽在赦前,不宜处位。”汤坐免。

是不是有一种熟悉的感觉。

其次,说到“抢汉朝老百姓的钱”。嘿嘿,这种事陈汤还真没少干,请看《汉书》:

后皇太后同母弟苟参为水衡都尉,死,子伋及为侍中,参妻欲为伋及求封,汤受其金五十斤,许为求比上奏。

弘农太守张匡坐臧百万以上,狡猾不道,有诏即讯,恐下狱,使人报汤。汤为讼罪,得逾冬月,许射钱二百万,皆此类也。

金五十斤、射钱二百万,这两条受贿罪是跑不掉的吧。“皆此类也”,可见实际上远远不止这两件。

再次,如果说上面的算受贿,还不是直接抢老百姓的钱,请看陈汤如何鼓动皇上搞大工程、上大项目,靠大兴土木从中牟利,并且身先士卒、带头加入。

初,汤与将作大匠解万年相善。自元帝时,渭陵不复徙民起邑。成帝起初陵,数年后,乐霸陵曲亭南,更营之。万年与汤议,以为:“......。子公妻家在长安,儿子生长长安,不乐东方,宜求徙,可得赐田宅,俱善。”汤心利之,即上封事言:“......,汤愿与妻子家属徙初陵,为天下先。”于是天子从其计,果起昌陵邑,后徙内郡国民。

这是不是又有某种熟悉的感觉。

接下来,工程因为花费巨大被叫停。

万年自诡三年可成,后卒不就,群臣多言其不便者。下有司议,皆曰:“......,天下遍被其劳,国家罢敝,府臧空虚,下至众庶,熬熬苦之。......。”上乃下诏罢昌陵,语在《成纪》。

是不是还是某种熟悉的感觉。

最后,陈汤还是不死心,放话说该工程还会继续,于是又被参了一本,被判流放。以古代的生活条件,流放边荒基本上就相当于死缓。

丞相御史奏:“汤惑众不道,妄称诈归异于上,非所宜言,大不敬。”廷尉增寿议,以为:“......。汤称诈,虚设不然之事,非所宜言,大不敬也。”制曰:“廷尉增寿当是。汤前有讨郅支单于功,其免汤为庶人,徙边。”又曰:“故将作大匠万年佞邪不忠,妄为巧诈,多赋敛,烦繇役,兴卒暴之作,卒徒蒙辜,死者连属,毒流众庶,海内怨望。虽蒙赦令,不宜居京师。”于是汤与万年俱徙敦煌。

听起来是不是仍然是有些熟悉的感觉。

阳光下面没有新鲜事。

把这段历史摆出来,纯属有感而发。至于说每个人如何看待,如何解读,见仁见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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