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 梦鸽亲手将全家送上了祭坛 -- 忘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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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你说张有没有介绍卖淫可能,公诉人起动调查程序,这个不对。首先是梦娘向公安部门报案,公安部门调查后认为有无事实,以及事实轻重。如果无事实,当然不向检察机关申请立案。即使存在事实,也要判断是否达到犯罪程度,或者仅仅是一般违法。以违法处置,比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认为性质严重,达到了触犯刑法地步,才会申请检察机关立案,然后检察机关审核,确定无误再提起公诉,才成为公诉人。
所以只要张某存在介绍卖淫这样的刑事案件嫌疑,公诉人就要启动追究程序,与杨女有没有起诉张某无关。
梦娘举报酒店组织卖淫,很显然在公安局这一层就给否了。先不管否的对不对,没有达到检察机关高度,尚不存在公诉人。而所谓公诉人,已经是认为证据确凿,可以提起诉讼了。不可能有公诉人去因为“嫌疑”就启动追究程序。而且你这个追究是什么?侦察?早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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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缩 7 层
🙂你有些混淆了! czm1968 字544 2013-10-17 07:37:37
🙂给你提供个案例 夕曦 字432 2013-10-17 11:19:24
🙂所有的刑事案件在中国大陆都是公诉不是自诉案件是吧? 思想的行者 字1783 2013-10-17 09:17:20
🙂刑事案案件可以自诉,但比较少见。
🙂先不管公安的判断对不对,还是探讨一下程序(正义)的问题 1 思想的行者 字1775 2013-10-18 05:25:12
🙂这个不是那个正义的更重要问题 czm1968 字235 2013-10-18 22:06:48
🙂公安可以同时考察强奸嫌疑和卖淫嫌疑的 1 思想的行者 字170 2013-10-19 00:56:30
🙂公安立案是不能有二嫌疑罪名。 czm1968 字546 2013-10-19 05:4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