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哈哈,国内汽车行业成了“坏”典型啦 -- 波波粥
上个回帖和您开开玩笑,请您提供一下啥是汽车的定义,本以为您会拿出足够的专业水准给个定义,结果是:
在您的同意之下,电动车被纳入汽车的行列
这真真让人情何以堪啊
其实,“汽车”这个定义在GB-7258(术语与定义 3.2)中写得明明白白:
由动力驱动的,具有4个或4个以上车轮的的非轨道承载的车辆,还包括与电力线相连的车辆,如无轨电车;整车整备质量超过400kg不带驾驶室的三轮车辆;整车整备质量超过600kg带驾驶室的三轮车辆;
OK,现在是否明白电动车啥的n年前就算汽车了吧
还有呢,唉,也稍微再讲点逻辑吧:
首先申明啊,我举的飞机那个例子只是反驳你前面那个帖子的逻辑的不恰当(请有兴趣的河友查查前后几个帖子)
其次呢,“交通工具”这个原则之下,咋就能得出“速度不应该是汽车追求的目标之一”了呢,跳跃太大,我思维跟不上,盼指点哈
还有就是前面提到的文风、辩风了哈:
1.回帖带脏话了吧
或者你把“傻逼”的定义再阐述一下?
2.我前面和你说,你在这里提啥啥企业的原罪什么的和这个主题差得很远,唉,还要让人家去google,回帖也要花点心思嘛
顺便说一句哈,我每年只是坐几次高铁的哈,“做”高铁是不敢当啦
至于F1跑300km/h这个事情,前面在和北纬42度河友的讨论中已经有过交流,您可以用树展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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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外行哈,需要请教内行一二了 3 波波粥 字1075 2013-11-09 08:25:48
🙂所以外行就是外行 9 滴语 字767 2013-11-09 11:55:38
🙂一直觉得有些东西就是大忽悠 1 伊通河畔 字326 2013-11-10 03:37:37
🙂真心来说,您不仅专业水准存疑,文风、辩风也够呛
🙂结实打脸哦,竟然引用了97版的GB-7258的定义描述 10 滴语 字1549 2013-11-11 12:44:19
🙂嗨,还打脸呢 波波粥 字552 2014-04-15 11:14:42
🙂牛B啊!“简略写了下”居然写的和97版一字不差, 1 滴语 字40 2014-04-15 12:24:50
🙂这个没必要骗你 波波粥 字458 2014-04-16 10: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