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比《平凡的世界》更平凡——路遥笔下的流星年华 -- 马前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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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续 3-4章

3 读书人 老百姓 孙兰花

孙少平家兄妹四个,最没有存在感的是长女孙兰花。其他三兄妹都是主角或准主角待遇,唯独孙兰花除了一次未遂自杀外,几乎始终是以背景模式存在,主动出场的机会还不如丈夫王满银多,只能算是一个重要配角。甚至儿女“猫蛋”、“狗蛋”都比孙兰花更“出镜”。

孙兰花当配角的理由很简单——《平凡的世界》是一本写给新时代的书。它的作者、读者都是从农业文明走向现代社会的中国人,多数接受过现代教育,都知道在日常琐碎的谋生之外还有一个壮丽的大世界。所以主角也必须是这样的人物。在路遥笔下,“读书人”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身份,以至于完全可以用“读过书”和“老百姓”这个分类衡量所有中国人。借孙少平之口,路遥有这样一番自白:

【甚至想某一天,他也会成为一名包工头,嘴里叼着黑棒卷烟,到东关大桥头去挑选工匠……嘿嘿,他就是成了包工头,为什么一定要嘴里叼根黑棒卷烟呢?不,他不会象现在这些工头一样,神气活现地把自己搞得象电影里的保长一般;他要和他雇用的工匠建立一种等的朋友关系,尤其是要对那些上过学而出来谋生的青年给予特别的关照……】

“尤其”二字,充分反映了路遥对自己的人生定位,也说明了路遥划分主角和配角的标准。孙兰花虽然是两位主角的亲姐妹,但既不读书,和外面的大世界也没有直接关系,所以只能屈居配角。

当然了,没读书不影响孙兰花做一个优秀的传统农村姑娘。为了弟弟妹妹能上学读书,孙兰花没有进过学校门,早早在家操持农活。用王满银的话来说:

“那女子长得还俊样!再说,身体又壮实,将来砍柴担水种自留地都行……”

孙兰花的心里只有小小的双水村和亲爱的家人。至于外面的那个大世界,在她看来可以完全不存在。

不过,虽然孙兰花不在乎外面的世界,外面的世界却主动找上门来。走南闯北,到处胡混的王满银盘算了一晚,断定自己按照传统的模式找不到媳妇,转而用上了新式“恋爱”手法。他不找媒人,主动对孙兰花发起攻势。“穿戴一新,脸洗的白白亮亮”,截到田间地头, “热心和她说些叫人耳热的话”。撩得孙兰花“心里倒不由得直跳弹”。这样反复多日,终于瓜熟蒂落:

“在双水村的后河湾里抱住她,把她狠狠亲了一顿。在她丰满的脸蛋上啃下许多牙印子后,这家伙就把挂包里准备好的一身外地买来的时新衣裳塞到兰花手里。

而孙兰花并没有勃然大怒,而是很有主见地回答:

“这衣裳我现在不敢拿回家。你先拿回去,让给家里大人把这事说了再……”

在70年代的陕北偏僻山村,这种私定终身的方式显然是大逆不道。更何况王满银是公认的二流子。但孙兰花坚定地坚持自己的意见:

“平时一直对父亲羔羊般温顺的兰花,这一次却强硬地一边哭,一边和父亲顶嘴,说她死也要死在王满银的门上”。

在僵持之时,来自外部世界的现代文明力量再次站到了孙兰花一边——

“孙玉厚急得脱下一只鞋要打她,被当时十七岁的儿子少安挡住了。已经是一个成熟庄稼人的孙少安,那时就在家里开始主事了。他上过几年学,虽然现在还是这么个年龄,但理解事情无疑要比他父亲开阔一些。他已懂得要尊重一个人的感情,因此竭力劝说父亲不能干涉姐姐的选择。”

孙兰花的选择因此得到了全家的默认。

70年代中期,新中国第一部法律——婚姻法已经实施了20多年,人民公社也搞了十四五年,但在陕北的山村里,壮年男性的肌肉(而不是大脑)依然是家庭的经济支柱。所以,婚姻习俗还是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为重。父亲显然希望女儿嫁给另一个能踏实种地的农民,和几千年来的祖先并无差别。这是孙兰花青春年华的宏观背景。孙兰花虽然大胆地追求爱情,但在家庭生活的看法上,和祖先也完全一样——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无论王满银怎么不务正业,即便王满银一年只在家停留几天,孙兰花也死心塌地跟他过日子。甚至王满银带回一个“洋女人”,孙兰花还是忍气吞声为他们做饭,忍不下这口气只肯自己一死了之,绝没有离婚改嫁的心思。孙兰花、孙家大姐,王家嫂子或者说王孙氏终究是个传统农业社会的女人。

虽然孙兰花的故乡还停留在农业时代,但从她的婚姻来看,农业社会已经在经济和文化两方面出现了深深的裂痕。现代文明通过这两条裂缝快速地渗入传统社区,即将为传统社会敲响最后的丧钟——这一点在当时看来近乎天方夜谭,今天则是正在发生的现实。

从经济方面看,孙兰花一家依然贫穷,依然住土窑,盖破被,要为吃饱肚子而奋斗,甚至时不时还要借债过难关。这和几十年前的民国时代也没有什么大差别。但稍加分析就能发现,孙家在艰难度日的同时,让大儿子接受了高小教育,次子和次女都读完了高中。在整本书的时间跨度内,孙家只有一半甚至不到一半的壮劳力出工干活,让另外一多半劳动力脱产受教育,还能时不时的贴补一下出嫁的孙兰花。在最艰难的几年:

“老祖母年近八十,半瘫在炕上;父母亲也一大把岁数,老胳膊老腿的,挣不了几个工分;妹妹升入了公社初中,吃穿用度都增加了;姐姐又寻了个不务正业的丈夫,一个人拉扯着两个幼小的孩子,吃了上顿没下顿,还要他们家经常接济一点救命的粮食——他父母心疼两个小外孙,还常常把他们接到家里来喂养。家里实际上只有大哥一个全劳力——可他也才二十三岁啊!”

如此窘迫的条件下,家庭依然能勉强维持,能供养两个学生,甚至还能为去黄原(延安)的孙少平准备一身体面的衣装。这说明农业劳动的收益率比起上一代人有明显增长,在保证农民基本生活的同时,还有足够的剩余粮食让青年男女脱产上学,让王满银这样的“逛鬼”也有最底限的生活保障。

在孙兰花的婚姻问题上,起关键性作用的不仅是王满银从城市带回来的“新奇”求婚模式,还有孙家经济支柱——孙少安的教育经历。从经济和文化两方面传来的现代文明冲击着传统家庭,孙家破窑洞里的日子已经和过去上千年大不相同了。

当然,进步本身未必意味着立刻到来的幸福。可以想象,孙兰花少年时女伴的婚姻大多没有她这么“现代”。在父母安排之下,她们多半嫁给了附近的朴实农民。按照现代的标准,她们的婚姻未必谈得上美满,多半会在男尊女卑的秩序下生活一生,被丈夫殴打算是寻常之事。但无论如何,她们会有稳定的家庭,丈夫早出晚归,承担家里主要的体力劳动,也能在农村从不停息的日常利益冲突中为一家 “撑起门户”。过着这样相对安稳的日子,她们在农隙闲聊时,对孙兰花年轻时的“浪漫”会做如何评价呢?多半是同情兼嘲笑吧。就算孙兰花自己,对嫁给王满银的“疯狂”举动也不乏悔意。

但无论如何,孙兰花拥有那一代农村女子中罕见的一份财富——关于浪漫爱情的记忆

“不管别人对她丈夫怎么看,这个忠厚善良的农家姑娘,始终在心里热爱着这个被世人嫌弃的人——因为在这世界上,只有这个男人,曾在她那没有什么光彩的青春年月里,第一次给过她爱情的欢乐啊!”

按照今天的标准,即便不考虑物质水平的巨大差距,旧日农村的生活也只能用乏味来形容。物质上的贫乏反映到文化和人际方面,就是单调和现实。在这样的生活中,用一辈子加倍的辛劳和寂寞来换一份鲜亮的“爱情”记忆,到底值得不值得?这个问题只能留给晚年的孙兰花自己回答。

4 郝红梅 侯玉英 八零年代的爱情

黄土高坡角落里的双水村尚且感受了现代文明的冲击,县城、地级市的居民更不必说。随着主角孙少平一步步远离农村,走向越来越大的城市。路遥借孙少平的眼睛展示了越来越多的新旧时代冲突。其中那些支线情节尤其动人。因为新时代的冲击不会只眷顾那些才貌双全的主角,更给千千万万普通人带来了新的生活选择。而多数读者,包括我,包括我的朋友,就是这样的普通人。

孙少平和他的中学同班同学占据了全书的一半篇幅。这些同学中有漂亮细腻的郝红梅,有才气逼人的田晓霞,还有个“跛女子”侯玉英。候玉英出场很早。在第一章的“欧洲馍、亚洲馍、非洲馍”情节中,她就是负责向吃“非洲馍”的孙少平、郝红梅输出歧视的人。

只有高一(1)班的值日生一个人留在空无人迹的饭场上。这是一位矮矮胖胖的女生,大概是小时候得过小儿麻痹一类的病,留下了痼疾,因此行走有点瘸跛。她面前的三个菜盆里已经没有了菜,馍筐里也只剩了四个焦黑的高粱面馍。看来这几个黑家伙不是值日生本人的,因为她自己手里拿着一个白面馍和一个玉米面馍,碗里也象是乙菜。这说明跛女子算得上中等人家。她端着自己的饭菜,满脸不高兴地立在房檐下,显然是等待最后一个跚跚来迟者。

如此说来,候玉英倒无意中成为促成孙少平初恋的重要因素了。不过,很快她就从无名配角变成了标准反角。先是企图破坏孙少平读“反动书籍”,破坏对孙少平而言最重要的精神生活:

在生活中她最关注的是别人的缺点,好象要竭力证明这世界上所有的人都是不完整的——你们的腿比我好,但另外的地方也许并不如我!侯玉英讨论时常常第一个发言,象干部们一样头头是道地解释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劳动时尽管腿不好,总是抢着干。当然也爱做一些好人好事;同时又象纪律监察委员会的书记一样监督着班上所有不符合革命要求的行为……

……低着头悄悄在桌子下面看小说。他根本没有发现跛女子给班主任老师示意他的不规行为。直等到老师走到他面前,把书从他手里一把夺过之后,他才猛地惊呆了。全班顿时哄堂大笑。顾养民不念报了,他看来似乎是一副局外人的样子,但孙少平觉得班长分明抱着一种幸灾乐祸的态度,看老师怎样处置他呀。

等到再次露面的时候,她不仅站在主角的对立面上,还对主角造成了实际损害——抱着报复(或是嫉妒?)心态毁了孙少平的初恋:

少平看她在大家面前伤自己的脸,就不客气地说:“铁锨都是这个样子,你嫌不好,就把你家里的拿来用!”“谁说都是这个样子?你看见谁好,就把好铁锨给谁!”“我把好铁锨给谁了?”

“给你婆姨了!”侯玉英喊叫说。

全班学生“轰”一声笑了,有些同学很快扭过头去看郝红梅。郝红梅把铁锨一丢,捂着脸哭了。她随即转过身跑回了自己的宿舍,干脆不劳动去了。

侯玉英一跛一跛地走到人群里,大获全胜地扬着头,讽言讽语说:“贼不打自招!”

…………

两个人都感到害臊,甚至在公开的场所互相都不理睬。而且由于他们处于一个不太成熟的年龄,相互之间还在心里隐隐地感到对方给自己造成了困难处境,竟然都有一些怨怨恨恨的情绪。跛女子达到了目的,感觉自己在班上快成个英雄人物了,平时说话的声音都提高了八度,哈哈哈的笑声叫人感到那是故意让孙少平和郝红梅之流听的。

脸皮薄的郝红梅接受不了这个打击,逐渐疏远了孙少平。当然,更准确的说法是郝红梅无法接受侯玉英逼她“做选择”的冲击。

初到县城的郝红梅是懵懂少女走进了大世界,还算英俊的孙少平不仅和她处境相似,相互怜惜,还能和她一起读很少见的课外读物。很自然地,郝红梅对共享精神生活的英挺少年会产生好感。不过,由于家庭的变故,郝红梅的头脑里还有一个更“现实”的自我。祖辈的富有和眼下地主成分带来的歧视,令郝红梅比大多数同学更渴求社会阶层的上升:

她自己明白,一个女孩子,成份又不好,上学只能到高中就到头了,毕了业还得回乡劳动——至于将来推荐上大学,她家的成份是绝对不可能的。因此,她只有寻个好婆家,好对象,才有可能改变她和全家人的状况——这也许是唯一可行的道路。如此说来,她自己现在穷成这个样子,怎么可能把命运交给一个和她同样穷的男人呢?

在21世纪的大多数互联网爱情段子中,第三人在无意中点破暧昧关系,往往是浪漫故事的开始。但在70年代的内地中学,暧昧感情多半会因此撞上尴尬的终点。那个时候的中学生,那个时候的中国内地社会,还没有足够的物质基础来承载这额外的浪漫。在最后一次“约会”中,郝红梅除了还书,还在书中附赠了珍贵的点心——亲手拣麦穗制成的白面饼,然后就倒向了顶层中产阶级子弟顾养民。从后面的情节来看,这份“告别礼”似乎对物质-精神问题做了一个典型隐喻。

精神愉悦感和物质需求的对抗从来没有确定的结果。如果孙少平和郝红梅的暧昧关系持续到毕业,如果他们共享的精神世界成长到无法舍弃的地步,郝红梅未必不会选择和孙少平做一对贫贱夫妻。但很显然,一个多学期的交往不足以让郝红梅下定这样的决心。进城生活和“吃公家饭”的诱惑,虽然只是可能性,也实在无法舍弃。所以,当侯玉英替他俩把关系挑明的时候,郝红梅毫不犹豫地选择了退缩。最近一条很火的微博说:犹豫不决的时候,就扔个硬币决定。扔完如果想再扔一次,你就知道自己的真实想法了。在这个场景中,侯玉英就是那枚被过早掷出的硬币。

下一个场景,侯玉英依然是一个陪衬主角的道具。上劳动课时突降暴雨,侯玉英因跛脚而没有上山,被不断上涨的洪水困住。这时,孙少平不计前嫌,游过洪水泛滥的山涧,冒死把她拉到了安全的地方。孙少平因此在同学中获得了声望——至于被救的是不是侯玉英,反而没那么重要。即便是这段表态:

“我这下才知道你是个好人!郝红梅不是个东西!她和你相好着就不相好了,又跑去骚情顾养民!”
也只能算是本能的反应。

直到毕业前夜,侯玉英终于主动介入主角的生活圈。郝红梅为了面子偷手帕,被侯玉英父亲的下属捉住。侯玉英一面告诉父亲这是孙少平的“仇人”,一方面跑到学校,在通知校领导之前把信息传递给孙少平。这一连串的行动,报恩和嫉妒的心态恐怕要各占一半。不料孙少平非但无意让郝红梅和顾养民丢脸,反而借助恩人的身份把事情压下来。

“你要想想,郝红梅是我和你们家玉英的同学。她因为家穷,给同学送不起礼物,才犯了这个错误。你应该相信,她是一个好人。谁也不能伤害她!如果谁要是伤害了她,我就不会原谅,迟早会向伤害她的人算帐的!

…………

叔叔,请你把这钱交给金光明。那十几块手帕还让红梅拿走。请记住,她没有偷!这手帕是她买的!”

主角一席话,便拿回了情节的主导权,让配角重新回到了配角的位置上。第二天毕业日,孙少平收到了最精美的一份毕业赠礼,以及平生第一封求爱信。

原来她在最后的一刻,才把这么一个漂亮笔记本送给他——这个心眼很稠的人,送东西都是三等两样。少平见她前几天送给别人的笔记本根本不如这个好。

…………

他好奇地把这两条丝线解开,翻开笔记本的破皮,突然从里面掉出一张折起来的纸片。

他打开纸片,原来是一封信

——亲爱的少平:

自从你昌(冒)着生命危险,奋不过(顾)身地抢救了我的生命后,我就从心里面爱上了你。因为我腿不好,可能你看不上我。但我们家光景好,父母亲工资也高。我是城市户口,因为腿不好,也不要去农村播(插)队,你要是和我结婚了,我父亲一定会给你在城里找到工作,我们一定会很幸福的。我会让你一辈子吃好穿好,把全部爱情都献给你。你要是心里情原(愿),回家后给我回信说明。

你回家后,需要钱和什么东西,我一定全力以付(赴)支原(援)你。

盼着鸿雁早飞来!

爱你的人:玉英

孙少平的反应是:

【脸上露出温和而讽刺的笑容。他把侯玉英的信揉成一团】

当然,对这个无论如何表现了善意的女配角,孙少平多少还是露出了一线温情。

【正准备随手扔掉,但马上又想到这样不合适。他于是很快到隔壁抽烟的同学那里借了火柴,走进厕所,把这封信烧掉了。】

对全书主线来说,侯玉英的主动影响已经基本结束。接下来她还会出场几次,展示小市民的平凡日子,衬托孙少平的个性人生。但无论如何,她没有任何希望跟上主角的生活节奏。

在他教书不久后,城里的跛女子侯玉英接二连三给他写了几封“恋爱信”。少平接到信看完就烧了,也不给她回信。如果出身于一个光景好而有地位的家庭,接到一个自己毫无兴趣的女人的求爱信,那也许会不以为然的;甚至象对侯玉英这样有生理缺陷的女人,说不定还会产生一种不愉快的情绪。但孙少平接到侯玉英如此热情地表白自己心迹的书信,却油然生出一种温暖和感动的心情。

活在这世界上,有人爱你,这总不是一件坏事。尽管他实在不能对侯玉英产生什么爱情,但他仍然在心里很感谢这位多情的跛女子,在他返回农村以后,仍然不嫌弃他贫困的家庭,在信上发咒:“愿和你一辈子同作比冀(翼)鸟,如果变心,让五雷洪(轰)顶”……少平觉得他不能藐视和嘲弄跛女子的一片热心,后来便很诚恳地给她回了一封信,说他现在根本不愿考虑自己的婚姻;让她再不要对他提这事了。他还说了他对她的谢意,并说他不会忘记她对自己的一片好心……

终于有一天,侯玉英和孙少平在街头相遇。

侯玉英怀里抱着个孩子,一瘸一拐从一个白布帐遮盖的货摊上转出来,走到了他面前。

“我一眼就认出了你!”侯玉英兴奋地笑着,对少平说。她比过去胖了许多,脸蛋象个圆面包似的。

“这是……?”少平指着她怀中的娃娃。

“我的!四个月了!云云,给叔叔笑一笑!”侯玉英用手指头在孩子的下巴上按了按,那孩子就咧开小嘴笑了。

少平把孩子从跛女子手里接过来,在这个胖小子的脸上亲了亲,又递给她,问:“你什么时候结婚的?”

“前年国庆节……你看不上咱,咱没等头,就寻了男人……”侯玉英虽然大方地说了句玩笑话,但脸已经通红了。少平的脸也红了。他还没有遇见一个女的当面说这种话。

丈夫近在咫尺,但侯玉英还是鼓起勇气做了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当面表白。

“他也是个待业青年!去年,我爸为我们办了个营业执照,我们就干上了这营生……生意还不错……哎,下午到我家里去吃一顿饭!两年多没见你,还以为你死了!我么……一直还忘不了你……”侯玉英竟然羞得低下了头。

可惜,配角的人生没资格和主角产生第二次交集……侯玉英的信可以让孙少平感到温情。莽撞的街头表白可以让孙少平感慨,但在孙少平心中。侯玉英的小市民生活和自己要追求的的未来再无关联。

少平已经很不自在了——跛女子站在大街上说这种话!他只好客气地说:“我还要到中学去找我妹妹,以后我到城里再去你们家……你快忙你的,我走了……” 和侯玉英这次意外的邂逅,使孙少平感慨万端。唉,时过境迁,他们这一茬人已经开始各自寻找自己的归宿。同学之中,有的已经结婚,并且有了儿女,安安稳稳过起了光景日月。少年!少年!那是永远地逝去了……

对于侯玉英的真诚邀请,孙少平礼节性地用“有事”拒绝了;在他心里,真实的理由是“少年!那是永远地逝去了……”。但用从后文来看,这并非事实。因为就在一年多以后,孙少平并没有拒绝另一个同学的饭局,还在觥筹交错之间一起追忆了少年时代:

金波想了一下,说:“那就去吧!”于是,这两个人在下午五点钟左右,一块相跟着去了北关的黄原师专。

晓霞早已在学校大门口笑吟吟地等待他们了三个人进了顾养民家。

养民兴奋地拉住他们的手摇了半天。他和保姆一块动手,早已经准备好了一桌饭菜。他还把父亲的小酒柜打开,把所有的白酒、红酒、啤酒都拿了出来。

四个老同学围着桌子先后落座。亲切、兴奋,又有点百感交集。

几年前,他们还是少年。现在却都成了大人,而且每个人都已经有过一些生活的经历。当年,他们还为一些事闹过孩子式的别扭。现在想起来,连这些别扭都值得人怀恋!中学时代的生活啊,将永远鲜活地保持在每个人一生的记忆之中;即是我们进入垂暮之年,我们也常常会把记忆的白帆,驶回到那些金色的年月里……“干杯!”

这样看来,孙少平那句话的真实含义是:“配角的青春已经结束了,我们主角没有”。

第二部的这场聚会有四人到场。但郝红梅作为“不能提的名字”,实际上也享受了“列席待遇”。因为在场的每个人都会想到她。至于侯玉英……她甚至没有被人想到的资格。然而,书中另外一个细节间接证明,侯玉英没有忘了那一晚和孙少平的对话。

传播这件丑闻的是跛女子的父亲侯生才。因为顾健翎是全县的知名人士,他孙子的婚事也就会有许多人关心。当养民和红梅的关系在县城有了传闻后,侯生才不久就知道,顾先生的孙媳妇竟然就是在他门市偷过手帕的女学生。小市民拨弄事非的劣根性,使他迫不及待向顾老先生告了密。侯生才一家人身体都不好,常到顾先生那里去看病;在侯生才想来,给顾先生揭穿这个“西洋镜”,往后先生给他们家的人看病就会更认真了,说不定老人家还会拿出什么祖传秘方。把女儿侯玉英的那条跛腿治成好腿哩!

从前面的情节看,侯玉英是个恩怨分明的人。无论是出于替孙少平报仇的想法,还是嫉妒郝红梅是孙少平的初恋,她都很有理由毁掉郝红梅的前程,这也是她第一时间把郝红梅的丑闻报给孙少平的原因。不过,虽然孙少平在这个事件中没有给侯玉英好脸色:

“对谁也不能说!也不能对顾养民说!你听见了没?你要是说了,我就掐死你!”

虽然她的父亲很有兴趣把这个信息拿到县城的情报市场上做交易。但侯玉英本人始终记得她对孙少平的答复:

“我听你的话!谁也不给说!”

只是,只是孙少平永远不会知道他眼中的小市民侯玉英毕业后坚守了承诺。

不仅孙少平忘了侯玉英,就连路遥在后半部的情节中也遗忘了她。她最后一次出场就是以小市民、女摊主身份和孙少平邂逅,之后永久地留在县城的街头,整个第三部都没有侯玉英的名字。如果不是因为要提到郝红梅的人生波折,读者简直可以在后面的情节中把她忘掉。郝红梅倒是通过另一次邂逅和主角身边核心圈人物田润生走到了一起,重新走进故事主线,获得了安稳幸福的生活。她虽然曾经对不起孙少平,但终究是做过准主角,和孙少平一起分享过精神世界的人物,路遥不能让她落得没下场。

从全书的前半部来看,如果不考虑侯玉英相貌平平、行走不便的因素。其实侯玉英很有准主角的潜质。除了超级主角田晓霞之外,侯玉英是主角身边唯一敢于和命运对抗、主动追求爱情的女性——恩怨分明,重诺守信,择偶首重人品,郝红梅甚至田晓霞的堂姐田润叶都无法与她相比,只有全书末尾时孙少平的堂妹孙卫红表现了类似潜质。她的最后一次出场还说明了她的经济自立能力——即便父亲是县城的准“权贵”(供销社主任),侯玉英和丈夫依然保持待业青年的身份,上街摆摊谋生。从当代读者的视角回望,侯玉英的性格最符合21世纪读者口味。至于为什么她被无声无息的遗忘,郝红梅却还要被翻出来安置一个好结局,答案也许就是最近网络段子上常见的简明回复:看脸。

喜欢看帅哥美女是人之常情,现代人尤其如此。因为现代传媒随时会把明星模特的形象展示给普通人群,把校花校草毕业后的自拍送到每个人的手机。但是,但是,我们大多数人终究要顶着一张平凡的脸过日子,要在生活中当配角。如果当田晓霞不可能,那么,至少我们可以像侯玉英那样活的有滋有味。

后续点这里:

链接出处

https://www.ccthere.net/article/4075450

通宝推:南宫长万,端履门,晴空一鹤,李根,穷贱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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