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我的普世观-简评纽约警察打老人 -- 东海后学

共:💬58 🌺574 🌵3
全看分页树展 · 主题 跟帖
家园 回复

首先,人人平等不是“政治信条”。人人平等已经被写入联合国的《世界人权宣言》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被各国普遍认可。同时,在多数国家和政体都被视为基本性法律原则,写入法律甚至宪法。同时,各文明古国如中国,波斯,雅典等等对此都有论述*。因此,我称之为普世价值,不算牵强附会吧?相比之下,如我前文所述,“尊老”也就是在中国被有条件的提及。请问两者何以相提并论?请问两者哪个的优先权更高,更应该被尊重?

* 参考wiki相关描述

1. 平等原则

2.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由于老人需要保护,在合适的情况下,适当礼让老人是应该的,这点我没有异议。

但是!既然“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已经成为“普世价值”,这个“人人”自然也包括老人,老人也必须遵守与其他任何人完全相同的法律。这个不难理解吧?有异议吗?

可是,你提出了

我只是主张在面对对闯了红灯的一位84岁高龄老人的时候,能否以一种不同于常人的态度对待?能否从保护老人的态度出发来执行法律?能否“尊老”一下?
遵守交通法,尊重法律权威并配合警察执法,应该不仅仅是道德风俗了吧,这已经进入法律范畴了。我想请问,你这样主张“以一种不同于常人的态度对待”依据何在?你是否认为,“尊老”应该凌驾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之上?

“教化人心,规范行为,首先就是道德风俗”说的很好。不过,道德属于高于法律的一层文明规范。如果老人连法律都不能遵守,都希望能够网开一面,又如何能够遵守道德风俗,规范行为呢?又如何能够以身作则,教育下一代呢?我的第一个期望,不奢求人人能够遵守道德规范,只希望人人都能够遵守最基本的法律就好了。

全看分页树展 · 主题 跟帖


有趣有益,互惠互利;开阔视野,博采众长。
虚拟的网络,真实的人。天南地北客,相逢皆朋友

Copyright © cchere 西西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