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发改委 处罚高通61亿元 -- 红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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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很多诉讼都是对法条理解不同产生的,越是大公司就越喜欢揪法条字眼,很多情况下大公司都胜诉,只有在这个案件有社会舆论压力时,才会和普通人的认知接近。通常来说这和普通人理解是有差异的。原来我国还好点,英美两国就特别喜欢把法律精细化、精英化。
2、至于你说的人大释法,启动程序和时间特别长,即便小强发话,都未必马上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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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去看第六十三条 1 陈王奋起 字209 2015-02-12 23:37:02
🙂我刚说的就是这条 3 中秋下的城市 字509 2015-02-12 23:57:15
🙂这一条是不言自明的 13 陈王奋起 字279 2015-02-13 02:10:19
🙂呃。。。有难度
🙂一国内专利一次用尽是普遍认同的 4 陈王奋起 字493 2015-02-13 02:28:56
🙂想起一个笑话/寓言/预言 4 天狼星 字431 2015-02-14 02:06:26
🙂这么说吧,美国已经有判例是以最小计费单元来计费 1 中秋下的城市 字129 2015-02-13 02:53:06
🙂不懂你的意思,最小计费单元的含义? 陈王奋起 字0 2015-02-13 03: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