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胡适担任北大校长的“秘密”—— 民国时期的遗闻佚事之六十 -- 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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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不能这么简单地理解

简单地理解-他写文的时候,中国没几个识字的,于是他大师了。他们创造了新的文风。那时候识字的人多,写文的人也多。不过是旧的风格罢了。

鲁讯从来都不待见这些新派诗词,于是自己也不写新诗。他唯一写的一首新诗也是挖苦徐志魔的-我的爱在山腰.

“在……还没有……之前”这些应当是毛的受西洋文化影响的秘书们写的吧。这是标准的英文框架。...not till

毛真正的用词应当非常粗。

现代中文是英文的语法加日本的中文词汇整理出来的。

什么主谓宾定状补,不是就标准的英文划分成分的方法么。如果是抄德文,俄文的还要搞出二三四五六格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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