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中国家长的流行病:“表扬失能症” -- 迷惑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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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一切从自己出发,绝不考虑孩子,本质上是这个问题

孩子死了,什么话都是父母单方面的说辞。特别是遗书,孩子遗书里说的话,父母都可以有针对性的进行反驳,但是死者显然不会反驳了。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就要对父母的说辞加以额外的审查。

比如死者指出父母曾经因为很多小事打他。这段话的实际目的是什么呢?

他的父母回避了这个目的,而是在回答中说,其实有一次打他是四五岁的事情。

他的父母这话是有高明的语言技巧的。

这话是在暗示,他们只是在他四五岁的时候打过他。但是实际上是不是这样呢?父母们没有说,你自己猜去。你要是说,他们父母只是在他四五岁的时候打过他,他的父母会顺着你的意思洗脱自己。你要是接着说,但是事实证明他的父母在他初中高中以后还是打过他(假设存在这种证据或者情况),所以他的父母是在说谎,他的父母又会说,我们没说只是四五岁的时候打过他啊,而且有的时候吵得狠了难免动一下手,这是人之常情啊。于是说谎这样一个严重的指控就从他们身上轻轻滑落了。这是第一点,话语中的高超技巧。

第二点就是,这一回答本身,回避了遗书所指控的问题本身。遗书究竟想说明什么问题呢?

第三点就是,这一回答表明了一个对抗性的态度,就是对孩子所描述的事实进行再叙述,否定孩子遗书所描述的事实。按照他们父母对遗书事实的否定,这样的逻辑走下去,那么我们只能得出一个结论:一个人连命都不要了,就是为了在这样一个细节上说谎。

一个人连命都不要了,难道就是为了在这样一个细节上说谎?

其父母锱铢必较、决不让步、步步紧逼的特质,其实就在这里已经充分展现出来了。

孩子的遗书提到父母对自己的伤害,是有深刻意义的,但是其父母却用看起来很委屈的、正常的自我辩解,针对具体的细节,做了简单的一个否定。不承认事实,自然也就否定了结论。

直接打击立足点。

从这一点上来说,这对父母是精通语言技巧、并且显然在家庭生活中滥用了这一技巧的。

因为这种直接打击立足点的行为,是建立在对孩子所阐述事实的直接否定基础上的。如果孩子说的是事实,那就意味着父母利用了自己的强势地位,直接不承认事实。换言之,利用自己的强权地位,完全不要脸,用谎言否定事实。通俗说就是睁着眼睛说瞎话,明明白白欺负人了。

这种行为在政治上就是暴君。

所以表面上父母是将话题避重就轻,引向四五岁时因为一些正常的事情适当的打了一下孩子,是孩子自己太记仇,心理不健康,实际上是挖了一个很大很大的坑。

以自己年长子女二十余年的巨大优势,滥用自己的语言技巧,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行为?

欺凌弱小啊。

家长玩弄这种小聪明的现象,在生活中是屡见不鲜的。

死者原本所说的目的,就是要指出,自己的父母滥用自己的优势去压迫孩子。

父母这种小聪明,聪明人都能看得出来。我们想他的父母在社会上一定混得很不好。因为聪明人可以迅速看出他们的小伎俩,笨一点的人可以慢慢看出他们的小伎俩。小聪明玩得多了,人们就会敬而远之,不可能会托付他们重要的事情。一个人,如果不能被托付要事,自然就不会在社会上占据处理要事的重要位置,那也就注定了混不起来。

其实死者这段话还反映了一个情况。就是他对父母滥用小聪明的行为很苦恼。

这一情况反映了什么心理呢?

心理医生大约会说,死者抑郁了。但是站在社会的角度上我要说:

这一情况反映了这个孩子渴望亲情的心理。他对父母的态度是很明确的,希望能够得到父母的支持和理解。

他取得了成绩希望得到表扬,他付出了努力希望得到理解。

但是他的父母做不到这一点,不是因为他的父母不理解他,而是他的父母不打算理解他。因为他的父母只是简单的欺凌他:

你才考了70多名,太差了!

孩子无奈的辩解说,我们学校那么多人,考600多名就很不错了。在他,显然是希望父母理解自己取得了多么好的成绩。但是其实他不懂得,为什么他取得了成绩,他的父母却一点也没有“浪费”哪怕一丁点精力去理解。

表面上看,或者说,从这个孩子的角度看,是他的父母不知道他们学校的情况。

这是这个孩子在遗书或者在空间所理解的情况。但是其实我们从他们父子的语言描述的限制里跳出去就可以看到:

他的父母并非不知道学校的情况。

他的父母送他去上学,难道一点也不知道这个学校能够容纳什么数量级的学生?难道一点也不知道这个学校在同级别学校里的突出地位?

如果你跟我说,你的父母将你送到当地最好的学校去上学,却连这个学校里的学生数以千计都不知道,你的父母将你送到当地最好的学校去上学,却连这个学校里的学生在当地处于什么水准都不知道,这样的父母难道是得了什么奇怪的病,所以才送你去这样一个学校的?

这是家长不理解他吗?

我只赞同一点,就是:这是家长不支持他。

因为家长单纯的只是在蹂躏他。

这倒不一定是家长心怀恶意,而只是因为家长养成了欺负他的习惯。

我可以先从刻薄的方面描述一下为什么会是这样。从刻薄的角度说,家长之所以欺负他, 是因为他对家长的需求做了无原则的满足。他不懂得拒绝,所以是咎由自取。

刻薄的说,就是这样。

但是我没有这样不要脸,可以这样替他们的父母说话。他们的父母还活着,嘴皮子活也很好,他们自己就已经说得很好了。他们只是伪装做无法理解的样子,就推卸掉了责任。以后他们会说,多好一个孩子,就是不懂事。对,这个孩子确实不懂事,因为他不懂得,即便是他自己的父母,如果提出了过分的要求,也要毫不客气的拒绝。恃强凌弱的人,即便是对待自己的亲人也不会有节制。

他将自己的父母当成了亲人,却不知道他们不这样想。

这个孩子已经死了,他已经无法替自己说话了。

有些事情,即便是他当初提前说过了,受限于他自己的成长经历,他还不能理解,也说不清楚。

其实事情的本质,是他的父母,毫无顾惜的滥用了自己的强大。

一个孩子刚出生的时候,什么都没有,什么都不知道,连起身都做不到,除了吃奶,连吃饭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然后一点一点长大,一点一点认识世界,一直到进入社会工作多年以后,可能才会正式成熟。在他少年时期,他是多么的脆弱啊。好多事情都不懂,好多事情都不明白,他以为一切都是好的,以为这个世界就应该是纯粹的。他本能的去和父母亲近,去向父母靠拢。害怕了,就去找爸爸,父母要出门了,他哭着去抱着爸爸妈妈不让走……

然而他的父母是怎么做的呢?

夹菜的姿势不对,打。

话说夹菜的姿势怎么样才是对的?

我见识过一件事,就是在洗手池不能洗手,因为水花会迸溅出来污染附近的水桶。但是呢,可以在洗手池里刷碗……

有句俗话怎么说的来着?

横挑鼻子竖挑眼。

对,就是这句话。

这就是欺凌啊。利用自己成年人的身份,利用自己对这个孩子从出生到现在的一切都几乎是尽在掌握的信息优势,以及孩子幼弱阶段自己的社会优势,进行无差别全覆盖式的欺凌。

所以,不要看他的父母做出各种解释,其实事情很清楚:

这个孩子就是死于父母长期的欺凌。

死者在死之前出现了一到家里就希望赶紧离开这样的情况,正说明了这个家庭对他欺凌到了什么程度。

不要以为欺凌只存在于外人之间。中国法律如此漏洞百出,可是虐待罪却只针对家庭内部!

而他之所以会死,恰恰是因为他不是他父母这样的人。

我们只要看看,面对家长这种恃强凌弱的行为,可以有多少种应对方式就可以了。

有一种应对方式和这样的家长是一样的:你们恃强凌弱,我就学习你们的恃强凌弱。比如说,父母各种肆意碾压,孩子就各种曲意逢迎、油滑无比。这种状态我们在谈政治史的时候都很熟悉,这叫做主昏臣媚。实际上在政治史上的很多君臣关系,都可以在父子关系中找到对应。

古人说:

主暴而臣诤,逆之为忠。主昏而臣媚,顺之为逆。

顺的未必是忠臣,逆的未必是奸臣。

从这个孩子与父母的冲突可以看出,这个孩子本身所走的路线还是属于“主暴而臣诤,逆之为忠”的路线,所以才会一直冲突,一直苦闷(当然,实际上可能诤的程度不是很强,这个关联不大,不讨论)。

我经常说很多废话,其实很多事情用最简单、同时也准确的话来概括,最明白。

用最通俗的话来概括这件事情,就是:

一个好孩子,被父母欺负死了。

所以,这本身就是一个明白的不能再明白的事情:

这是一个需要刑法介入的虐待罪案件。

虐待罪是很清楚的:

刑法原文说:

第二百六十条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对于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网上看到的解释则说:

虐待罪(刑法第260条)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260条的规定,本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一般采取不告不理的原则;被虐待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对于虐待家庭成员,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则属于公诉案件,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

通宝推:乾道学派,北纬42度,kiyohide,关中农民,迷惑不解,一刻馆皆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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