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看到国内行动起来了:“广州读书会八青年司法纠纷关注团” -- 霹雳菩萨
我上西西河,是抱着一种轻松的心态来的,毕竟这里不是写论文的地方,更不是主流媒体,我也从来不想影响任何人的思想,所以,我才会戏称是问答游戏。
但是,我对逻辑,甚为看重,如果你能挑出我的文字前后矛盾,或者双重标准之处,我会服你,相反,我也有个怪癖,看到别人的文字有这样的问题,我也喜欢去挑错。
我另外一个怪癖是,我对自己有兴趣而又不明白的话题,喜欢追问到我弄明白为止,你就不幸被我缠上了,来回了几个回合,其实我跟你没有个人恩怨,千万不要放在心上。你有空,就回答,不回答也没关系,我还不至于对你刑讯逼供。
回到剥削这个话题吧,说实话,你的回答还是挺让我失望的,你说“动态的标准”这个词,其实就是承认没有具体的标准来衡量到底何为“可以接受的剥削了”。我原以为你会说,只要满足劳动法的剥削,就是可以接受的,但这个问题就严重了,这个意味着剥削也可以合法的了,估计你也担心左派的河友要来追杀你了。
你可能不知道,富士康的工人是跳楼自杀的,这个恐怕在国家法律的层面,颇有争议之处,不好操作,所以,我才问你要具体的标准,我们网上的辩论(不是争论)才有意义,执法单位也有操作的办法,你以为这是个容易的问题啊?
“动态的标准”,是正确,可惜也是毫无意义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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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剥削到死人"和“只要工人接受”是两个标准 2 xiaobailong 字1256 2018-02-04 09:20:07
🙂就依你的标准也行 1 懒厨 字381 2018-02-04 10:51:02
🙂看到你这种态度,我是不想回答你的问题的,但是又怕别人误会 4 xiaobailong 字1546 2018-02-04 11:44:26
🙂千万不要误会
🙂“动态的标准”是从时间流动和地区差异总的来看,但是 2 xiaobailong 字790 2018-02-05 15:07:31
🙂你说的很对 1 懒厨 字473 2018-02-07 08:51:46
🙂要判断满不满意,想起了当年的《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 1 阴霾信仰 字213 2018-02-09 00:58:26
🙂你可能不了解前因后果 2 懒厨 字1342 2018-02-09 08:2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