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对人口结构的一点思考 -- 明心灵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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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朱元璋的檄文诏书和六小灵童的家族控诉

古今中外的历史往往都是两部,一部是宣传主旋律、正能量的国史正史,另一部则是私底下老百姓的暗历史,很多东西是只能做不能说的,汉人的历史不仅仅是别人征服自己的血泪史,自己征服别人也不是什么含情脉脉的你情我愿,人家也是一把一把的辛酸泪,甚至连辛酸泪都早流干了,因为没有后人。

就拿元末农民大起义,汉人大翻盘来说,我们平时能见到的是存于国史正史的资料,比如最有代表性的就是汉人的民族英雄:朱元璋 (Y染色体O2所以绝不是回回)的《奉天讨元北伐檄文》,里面有一段话讲到如何讲政策的,号称是"归我者永安于中华,背我者自窜于塞外",就是说如果你归降,就让你在中华本土安居乐业,你要不投降,就赶紧自己滚蛋,否则就对你们不客气。

相信多数当时的蒙军和家属是不相信这个宣传的,因为常遇春、徐达率领的明军都杀红了眼,连蒙回俘虏的人肉都吃,而打又打不过,就多数只好自窜于塞外了。后来蒙古人收拢起来,在达延汗时(1464年-1517年)做过一次人口普查,编成了大约6万户,而元朝时蒙古有40万户军队驻扎在中国,还不算老家没带到中国的人口。而元末汉人农民大起义是发生在1351—1367年。就是说在后来的100年里,在退回到草原很久后,蒙古人口才恢复到只有6万户,那么在100前的大起义时逃回去的肯定更少更少。就是说,元末的大起义导致了蒙人在当时很可能是'十不存一'。40万户和6万户都是见于正史,网上一搜就查到。

而对于那些滞留在南方的蒙古军人和家庭是什么政策呢?是如何让其"归我者永安于中华"的呢?正史中没有记载,但有人还记得,比如六小灵童,他就明确说他的家族出身'蒙军堕民',就是当年蒙古军人滞留在南方的堕遗之民。估计这些人本想也'窜于塞外',但路途遥远又一路兵荒马乱,万一碰到北伐的明军没准命都没了,甚至进到明军肚子里当了军粮。于是这些留落在江南绍兴一带成了战俘,被统一收容,集体编制,形成了一个特殊的群体,叫堕民,社会地位极低。低到什么程度:历代官府都明文規定:堕民不得与平民杂居,也不得迁出墮民聚居区;不准与平民通婚;不得接受教育;不得參加科举考试;禁止堕民为官为政,也禁止拥有土地和耕种。见了其他平民要鞠躬行礼,走路必须缩头缩脑,不能昂头挺胸,等等不平等待遇。 而且墮民的「贱民」身份世代相传,不得改变。就是说他们比农民都不如,连地都不让种,几乎什么不能干,完全能做的就是圈在集中营里等死。结果估计多数人是死了,或者没立刻死,但没人给说媒,因为地位太低,最后自己勉强活到终老,没有子孙,基因也就断绝了。

少数人能存活下来靠的是在夹缝里求生存,干多数人不愿意干的下贱事情,如鲁迅所说:“(堕民)男人们是收旧货,卖鸡毛,捉青蛙,做戏;女的则每逢过年过节,到她所认为主人的家里去道喜,有喜庆丧事情就帮忙。”所以与六小灵童说自己家族是堕民,没有生计来源,只能扮猴耍戏讨人欢心来挣钱是一致的。而且堕民在人身关系上也有很强的依附性,一般有固定的“主人”。就是说当年在元朝汉人是贱民,必须讨元靼子欢心;后来明朝汉人翻身了,元靼子没死掉, 没跑掉的就只能当贱民(当然不包括被统治阶级赏识的靼官阶层)给汉人讨欢心,换生活,也算是赎罪吧,结果这种政策在明朝和民国(对满人)竟然培养出很多人民艺术家,颇受大家欢迎和尊重,民族仇恨也逐渐淡忘,只要没人开历史倒车,实现民族大融合是早晚的事情,这是中华民族独得的现象。

所以,汉族人不要在民族问题上太悲情,更不要把悲情当作自己没有魄力,不思进取的理由。

相对来说,最幸福的蒙军堕民是被南方某些母系部落给收了当上门女婿,比如入赘杨二车娜姆的摩梭人部落,给无数摩梭女王们去当临时老公当性奴(幸福的性奴隶), 床上不卖力气就不给饭吃,世代如此,所以杨二车娜姆的相貌就非常奇特,是秀丽的五官贴在了一张蒙古大平脸上。蒙古战俘被当地女王收服,造就了云南一个奇特的民族。所以陌生人之间的人性不仅仅是残酷和冷血,当年如狼似虎的蒙古铁骑,一旦落难,有家不能回,有命不能保,却被当地美女部落收俘,成了一个个女王豢养在床头的宠物,也蛮有意思的。要能拍个言情加武侠的影视剧一定大卖。

通宝推:潜望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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