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昆山骑车男反杀黑社会案尘埃落定——属于正当防卫 -- 大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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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和无限防卫一直都写在法律里,现实中恐怕很少适用。对于警方和检方来说,各打五十大板,有方便工作节省精力的吸引力,所以凡有纠纷统统以争吵,斗殴行文定性,不问是非,这个就算在美国恐怕都是差不多,不管三七二十一控上去再说,但是美国法官权力和自行其是的空间比中国大得多,找个好律师还有个出路,中国法官就是排除所有干扰因素,有几个愿意坚持正义去做争议性大的判决?所以还不如按古人的杀人偿命(起码坐牢)的老说法来的四平八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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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玉娇案是死无对证,可操作空间大。昆山案视频为证 2 漂漂2号 字0 2018-09-05 04:32:28
🙂深以为然。 三笑 字0 2018-09-01 09:55:00
🙂其实从沈等的文章看,我们自己的法律其实有明文 9 桥上 字352 2018-09-01 09:47:06
🙂法律是死的,司法是活得
🙂死者应该不是倒在现场的吧。。。距离现场30多米远呢 4 jent 字218 2018-09-01 11:06:15
🙂乐观了 3 川普 字46 2018-09-01 09:01:11
🙂群众监督和舆论干扰审批的边界在哪里? 1 大胖子 字0 2018-09-01 08:56:03
🙂关于“舆论干扰司法 ” 1 莫问前程 字244 2018-09-01 08:5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