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左传》人物事略43:吴夫差——先自败也 -- 桥上
《哀十三年传》:
吴人将以公见晋侯,子服景伯对使者曰:“王合诸侯,则伯帅侯牧以见于王;伯合诸侯,则侯帅子、男以见于伯。自王以下,朝聘玉帛不同;故敝邑之职贡于吴,有丰于晋,无不及焉,以为伯也。今诸侯会,而君将以寡君见晋君,则晋成为伯矣,敝邑将改职贡:鲁赋于吴八百乘(shèng),若为子、男,则将半邾以属于吴,而如邾以事晋。且执事以伯召诸侯,而以侯终之,何利之有焉?”吴人乃止。既而悔之,将囚景伯。景伯曰:“何也立后于鲁矣,将以二乘(shèng)与六人从,迟速唯命。”遂囚以还。及户牖,谓大宰曰:“鲁将以十月上辛有事于上帝、先王,季辛而毕,何世有职焉,自襄以来,未之改也。若不会,祝宗将曰‘吴实然’,且谓鲁不共,而执其贱者七人,何损焉?”大宰嚭言于王曰:“无损于鲁,而只为名,不如归之。”乃归景伯。((p 1678)(12130402))(132)
我的粗译:
“黄池”盟会完毕,吴人准备带我们“公”(鲁哀公)朝见晋侯(晋定公),我们大夫子服景伯(子服何)就对他们使者说:“王合诸侯,则伯帅侯牧以见于王;伯合诸侯,则侯帅子、男以见于伯。自王以下,朝聘玉帛不同;故敝邑之职贡于吴,有丰于晋,无不及焉,以为伯也。今诸侯会,而君将以寡君见晋君,则晋成为伯矣,敝邑将改职贡:鲁赋于吴八百乘,若为子、男,则将半邾以属于吴,而如邾以事晋。且执事以伯召诸侯,而以侯终之,何利之有焉?(要是“王”召集诸侯,那得“伯”领着“侯”和“牧”去朝见“王”。要是“伯”召集诸侯,就得“侯”领着“子”和“男”去朝见“伯”。从“王”往下,朝见和互访的礼品也都不同。所以我们这小地方为吴国提供的服务和向吴国进献的物品,都比给晋国的更多,没哪方面比不上,就因为把您那里当我们的“伯”。现在各家诸侯集会,主上竟要带敝国主上去朝见晋国主上,那晋国就成我们的“伯”了,我们这小地方只能改变原先服务和进献的对象。现在我们鲁国向吴国提供的兵力是八百乘,要我们成了“侯”率领下的“子”或“男”,那为吴国提供的兵力就会改成邾国的一半,向晋国提供的会变成和邾国一样。而且您那里的执事以“伯”的名义召集了各家诸侯,临了却改成“侯”,有什么好处呢?)”,于是吴人就算了。
不过他们马上后悔了,准备把景伯(子服景伯,子服何)抓起来。景伯就告诉他们:“何(子服景伯,子服何)也立后于鲁矣,将以二乘与六人从,迟速唯命。(我“何”已经在鲁国立下继承人了。准备带两辆车六个人跟你们走,随你们便。)”,于是把他扣住带走。
一路到了“户牖”,景伯对他们大宰(伯嚭)说:“鲁将以十月上辛有事于上帝、先王,季辛而毕,何(子服何,子服景伯)世有职焉,自襄(鲁襄公)以来,未之改也。若不会,祝宗将曰‘吴实然’,且谓鲁不共,而执其贱者七人,何损焉?(我们鲁国将在十月的“上辛”日祭祀上帝和先王,到“季辛”日结束,我“何”从祖上到我一直参与这事,自我们襄公以来,都没变过。要这次不能到场,我们祝宗一定会说“是吴人造成的”。而且您这里认为鲁国不恭顺,却只扣押了七个小人物,有什么意思呢?)”,大宰嚭(伯嚭)就向他们“王”(吴王夫差)建议:“无损于鲁,而只为名,不如归之。(对鲁国没太大影响,只为听着好听,还不如放了他。)”,于是把景伯放了回去。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王合诸侯,则伯帅侯牧以见于王”曰:
杜《注》:“伯,王官伯;侯牧,方伯。”伯即诸侯之长,僖二十八年《传》“王策命晋侯为侯伯”是也。
杨伯峻先生注“故敝邑之职贡于吴,有丰于晋,无不及焉”曰:
自夫差崛起,晋霸益衰,鲁以齐故事吴。
杨伯峻先生注“鲁赋于吴八百乘,若为子、男,则将半邾以属于吴”曰:
上文云“侯帅子、男以见于伯”,今若吴率鲁见于晋,是鲁为子、男矣。若鲁为子、男,则将以三百乘之所赋者贡吴。七年《传》云“邾赋六百乘”,半邾是三百乘也。
杨伯峻先生注“鲁将以十月上辛有事于上帝、先王”曰:
《述闻》引王念孙说,谓“先王”当从桓五年孔《疏》引作“先公”。鲁固无祭先王之礼,然景伯纯作谎言,云祭“先王”,则吴之祖亦受祭,可以恐吴。《家语?辩物篇》亦作“先王”,足知非误字。孔《疏》俱作“先公”,盖以当时典礼绳之。知其为虚言,而又校以当时典礼,是知二五而不知一十也。
杨伯峻先生注“何世有职焉,自襄以来,未之改也”曰:
孔《疏》云:“祭礼终朝而毕,无上辛尽于季辛之事,景伯以吴信鬼,皆虚言以恐吴耳。”襄谓鲁襄公,据杜氏《世族谱》,子服氏出自孟氏,襄二十三年有孟椒,椒生昭伯-回,回生景伯-何,则子服氏之共祭事,在鲁襄之世,迄于此时犹世世袭职。
“吴”推测位置为:东经120.48,北纬31.25(木渎遗址,春秋晚期大城遗址。阖闾以后)。
“晋”推测位置为:东经111.31,北纬35.62(成六年后,新田遗址,4000万平方米,在同一区域内有6座城址。春秋中期至战国早期)。
“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邾”——“绎”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2,北纬35.31(邾国,邹城-纪王城,纪王村及其东周围,有遗址,近方形城,2530╳2500,南部凸出依山势。东周至汉。当于文十二年迁此)。
“户牖”(杨注:户牖,今河南-兰考县东北。),推测位置为:东经114.93,北纬35.03(东明县-焦园乡)。
《哀十三年传》:
吴-申叔仪乞粮于公孙有山氏,曰:“佩玉繠兮,余无所系之;旨酒一盛兮,余与褐之父睨之。”对曰:“粱则无矣,麤则有之。若登首山以呼曰‘庚癸乎’,则诺。”((p 1679)(12130403))(132)
我的粗译:
撤退前,吴国的申叔仪曾向我们公孙有山家讨要粮食,他唱道:“佩玉繠兮,余无所系之;旨酒一盛兮,余与褐之父睨之。(佩玉垂垂啊,我没地方系它;美酒一大碗啊,我和那糟老头只能干看着。)”,得到了回唱:“粱则无矣,麤则有之。若登首山以呼曰‘庚癸乎’,则诺。(小米没了啊,谷子还差不离;您要登上首山喊声“就次的吧”,那没问题。)”。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吴-申叔仪乞粮于公孙有山氏”曰:
杜《注》:“申叔仪,吴大夫;公孙有山,鲁大夫,旧相识。”马宗琏《补注》引王符曰:“有山氏,鲁公族,姬姓。”(《潜夫论?志氏姓》于鲁未言有山氏,未审马氏何据。然《姓考》云:“有山,鲁大夫采邑,因氏。”)
杨伯峻先生注“佩玉繠兮”曰:
繠音锐上声,下垂貌。言有佩玉而无系着处。
杨伯峻先生注“旨酒一盛兮”曰:
盛即盛器,一盛犹一杯,说见《述闻》。
杨伯峻先生注“余与褐之父睨之”曰:
褐,贱者之服。褐之父,着褐之老翁。睨,邪视也。此以“系”、“睨”为韵。义在下句,言虽有甜酒一杯,我与老翁仅邪视而不得饮也。
杨伯峻先生注“粱则无矣”曰:
粱,精细小米,古以稻粱、膏粱并称。
杨伯峻先生注“麤则有之”曰:
麤同粗,谓麤粝、粗糙,与精细相反,此与粱相对。粱为细粮,麤为粗粮。
杨伯峻先生注“若登首山以呼曰‘庚癸乎’,则诺”曰:
《越绝书?计倪内经》分货为十等,甲乙为高等货,庚为下等货,癸更下。
“吴”推测位置为:东经120.48,北纬31.25(木渎遗址,春秋晚期大城遗址。阖闾以后)。
“首山”(杨注:河南-襄城县南五里有首山,不知是此首山不。),推测位置为:东经113.51,北纬33.79(襄城南五里首山头)。
《哀十三年传》:
王欲伐宋,杀其丈夫而囚其妇人。大宰嚭曰:“可胜也,而弗能居也。”乃归。((p 1679)(12130404))(132)
我的粗译:
半路上,那位“王”(吴王夫差)又准备进攻宋国,打算杀掉那里的男子,把妇女都抓回去,但大宰嚭(伯嚭)告诉他说:“可胜也,而弗能居也。(虽然能打下来,但站不住。)”,就还是撤走了。
一些补充:
“宋”——“商丘”推测位置为:东经115.60,北纬34.38(宋国,商丘-老南关。有遗址,西3050,南1100以上,北1400。东周)。
《哀十三年传》:
冬,吴及越平。((p 1679)(12130501))(132)
我的粗译:
这年冬天,吴国和越国讲了和。
一些补充:
“越”——“於越”推测位置为:东经120.57,北纬30.00(绍兴-府山,哀五年——越句践七年建都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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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传》人物事略43:吴夫差——先自败也 26 桥上 字21427 2018-10-19 06:40:32
🙂《左传》人物事略43附:夫差求大7/7 3 桥上 字17305 2018-10-26 06:14:39
🙂我倒是觉得夫差更多的是为了超越阖闾 4 青色水 字333 2018-10-26 19:07:25
🙂《左传》人物事略43附:夫差求大6/7
🙂《左传》人物事略43附:夫差求大5/7 3 桥上 字16495 2018-10-24 05:04:53
🙂用现代地图谈先秦地理,不太严谨。 3 283号出口 字126 2018-10-23 05:43:11
🙂花!谢谢 桥上 字286 2018-10-23 21:18:09
🙂《左传》人物事略43附:夫差求大4/7 9 桥上 字19201 2018-10-23 05:2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