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人大表态香港高院法官越权】个人感觉中央放出胜负手了 -- 葡萄干
共:💬141 🌺838 🌵6
事实上,特区完全可以立法,在法院系统内部设立 “政法委”,嗯,嫌名字不好听可以改,比如司法复核委员会。司法复核委员会反对的各级法院判决,一律无效。
立法可以一天之内通过,人大立刻批准,香港法官秒废。这在法律上是完全可以做到的。
只不过呢,这个容易玩大,中央也没这个心气。
- 相关回复 上下关系8
🙂被动应对而已,弱弱的 8 审度 字1061 2019-11-19 20:22:17
🙂还没到胜负手时间。这是埋个伏笔 50 脑袋 字851 2019-11-19 16:50:52
🙂是这样的。香港基本法这一坨我没有细研究过也没这个兴趣 12 ErgoSum 字926 2019-11-19 20:14:27
🙂笑话,立法院在我们手里,释法权在我们手里,怕漏洞?
🙂一句基本法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终结一切漏洞 6 北纬42度 字0 2019-11-19 23:38:20
🙂香港大律师公会出场了 3 上海公社 字2074 2019-11-19 11:39:52
🙂香港议会,港府和法院,都只能做基本法规定他们可以做的事 4 custjcy 字159 2019-11-20 21:19:23
🙂依法治港司法机关首先得尊重法律 5 custjcy 字451 2019-11-20 21:1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