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鼠年有感 -- 给我打钱87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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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在法律上,有故意杀人罪和过失杀人罪之分

然而我讲的是“法律上”,“依今天的主流观点”,我只是在做陈述,并非是我的主张。

“依今天的主流观点”,司马迁和班固二位更像是小说家,演义的成份太多,并且是“明目张胆”。不说别的,就项羽来说罢。司马迁给他写的是本纪,到了班固那里就“降格”了,并且还只能跟陈胜合成一册列传。“依今天的主流观点”,这二位是故意。那么写春秋的孔子是不是就没有故意呢?那要从广义的“主观”来看,孔子到处都是故意。所以,是不是故意,得立个标准,并且我们还知道,即便有这样的标准,仍然有大量的灰色地带,所谓说不清道不明之处。

然而,以上都不是我的主张,我只是陈述。

下面才是我的主张。

我认为,不论是编年体的《春秋》也好,还是纪传体的《史记》也罢,都是在写人,在表达作者对于“何为好人何为坏人”的主张。在这样的“史学观”之下,演义不演义的并非是重点:“前事”并不能成为“后事”之师,我的意思是说,谁也别想着刻舟求剑。所谓的历史真相反而退居其次了,重要的是信念。而信念当然并非是凭空而来,也是建立在历史真相之上的,只不过信念对应的是“宏观”。简单说,重道而轻术。

今人读这些古籍时,恐怕更多的是“依今天的主流观点”来读的,自然就有把史书中的演义当成史料来看待的,也自然就有争论历史真相的,然而原本的作者并不是那么在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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