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讨论】好政策与坏政策 -- 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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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终于有干货了

这个问题要两说

1. 美国的情况很特殊。当今世界上的大国,只有美国是从建立开始一切事情清清楚楚,记录在案的。

美国只有两百多年历史,刚独立的时候,只是一个松散的邦联,各州的权力理论上是独立的,只有一部邦联条款。后来美利坚的创立者们觉得这样不行,必须有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后来才在1787年5月到9月间在费城召开制宪会议,各州代表关起门来(甚至还关了窗,大夏天的想想都捂得慌)吵吵了几个月,最后才形成了联邦宪法。

正如《美国制宪会议记录》译序中说的那样

在众多邦权主义者的抵制下,会议变成主张增加联邦政府权力和主张保留各邦政府权力的两派代表之间的分权谈判,联邦宪法就是这种分权谈判的折中协议。正因为双方寸土必争,一字一句不让,许多权和利的关系划分得相当明确,后来的争吵、变化就少一些。

即便这样,华盛顿当时也认为,这部宪法能维持20年就不错了。后来通过修正案的方式,不断补充,但整体上美国宪法这两百多年保持了稳定。

这就像我之前一个帖子说的,美国成立以来,大的范式基本没有变过,因此以宪法为基础的大的法律框架基本稳定。

但是目前这个情况已经发生了变化。就从去年的美国选举风波来说,美国宪法通过复杂的方式来保证总统选举过程中的公平公正,但是从去年的情况来说,这些宪法条款还是一些君子协定。如果有人比如像Ds那样冒天下之大不韪作弊,现有的立法、行政、司法体系居然没有有效的方式去监督和制衡,军队也不发声的情况下,就只能是现在这样糊里糊涂的状态。

而像脸书、推特这样的新型社交媒体,影响巨大,富可敌国,足可以影响国家乃至世界的政治格局。而这些巨头们联合起来封杀一国总统的言论权,居然也没有有效的方式予以制衡。这充分说明,现有的美国宪法也无法有效地适应当下的现状,无法有效治理这个国家了。

换句话说,“范式”要改变了。

2. 人从出生起,就处在无所不在的利益博弈中。甚至未出生就开始了。举个例子,假设你有兄弟姐妹,那么哪怕你还未出生,就面临着与家庭中的其他兄弟姐妹争夺资源的问题,而这与你是个什么人、有什么理想之类的没有必然关系。

所以利益博弈无处不在。相应的,为了不让社会变成“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必须有一套规则来制约,让大家的日常生活和劳作都在一个框架下。

在美国,这套框架主要是法律体系。大的财团、资本、DS在幕后操纵一切,台前的事情交给法律。而千头万绪的社会生活需要专业人士帮助大众去进行博弈,所以律师的地位和作用很高。

而在中国,这套博弈体系主要集中在政治和教育。通过冗长的考试体系,让人从一出生就在一个与同龄人竞争的氛围里,最终通过分数和考取学校,获得社会资源的初步筛选权。

而后,再通过体制内博弈来决定国家社会的走向,以及公民的基本政治、经济等诸方面的权利。

而这些,归根到底都可以统一理解为“社会契约”。所以你和方平所发现的“原理”,只是“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的另一种表述。

PS: 刚发完就发现方平兄发帖子了,比我说的到位多了。

通宝推:天空不空,方平,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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