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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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越人语 | 夥颐

夥颐

话说陈胜在大泽乡向秦朝政府发难,后来做了六个月的王。他做王时,那些不知鸿鹄之志的燕雀飞过来看他了——《史记·陈涉世家》说:

陈胜王凡六月。已为王,王陈。其故人尝与庸耕者闻之,之陈,扣宫门曰:“吾欲见涉。”宫门令欲缚之。自辩数,乃置,不肯为通。陈王出,遮道而呼涉。陈王闻之,乃召见,载与俱归。入宫,见殿屋帷帐,客曰:“夥颐!涉之为王沈沈者!”楚人谓多为夥,故天下传之夥涉为王,由陈涉始。

“夥颐”这个词,我老家还在用。提到它,我第一个想起的,是六七岁时的一件事。

我们村的东面有一大块旱地,现在已经建房,那时是好几户人家的自留地。地界有的是一道坎,宽高约半米,坎上长有野竹,高不盈尺。那里的竹春天出笋最早,在山上春笋纷纷出土之前,孩子们先聚在这里找笋,主要是好玩,其次是回家可以剥了壳烧菜吃,或者扔给猪吃,算是为家里出力了。

这些笋还没有铅笔粗,也没有手指头长——不知道笋在一天里能长多高,许多孩子每天爬坎翻石寻摸过几遍,笋能安全地长到手指头长已经颇不容易。

有一天,阿庆居然拔得一支大笋,粗如刀柄,长逾半尺,十分生猛。回家时,他走得两脚一跃一跃,屁股一撅一撅。

最让人愤怒的是,他两手背在身后,拿着那支笋,并不放入小篓子,而是露在外面故意让人看见,完全是一副不肯衣锦夜行的小人得志模样,弄得我们非常没面子——果然,阿芬见了大声叫道:

“夥颐!这么大一支笋!”

这声赞美曾经打击过我——我没有拔到大笋,而不要脸的阿庆处心积虑地炫耀,赢得了称赞——这两种妒嫉加起来,让我一整天怏怏不乐。所以现在说到夥颐,我最先想起的是这件事。

“夥颐”是一句响亮的喝彩。

比如看到晚霞灿烂,也会有人赞叹:“夥颐,哪有这么好看的!”——那后面一句,普通话说做“真好看”。

比如说起在上海看到过24层的高楼,也会说上一声:“夥颐,帽子要跌落来的。”——那后面一句,是说他在地面仰头望楼顶的情况。

细分一下,“夥颐”这个词,在我们乡间至少有三种念法。

如果“夥”字说得清脆响亮,那就是赞美。

如果“夥”字说得稍为平缓,那是轻微的讽刺。

如果“夥”字说得沉郁,那是表示遗憾,不过这是否该写成另外的词,没有考证。

说“夥”字之时,还可能带点儿花腔,比较欢快。“颐”字的感情色彩变化不大,字音在“易”和“页”之间,但也有人会念成“唷”。

有一个词读音相似,叫“嗬唷”,表示惋惜、心疼。介于“嗬唷”与“夥颐”之间的读法,则是一种唆使语气,唆使对象,一是小孩,二是狗。

我觉得,《陈涉世家》那句“楚人谓多为夥”中的“多”,可能不是指数量众多,而是赞美之意。

过去人常说:“时人多之。”这是说当时的人很推重他,都称赞他;过去人也常说:“时人少之。”是说当时的人很看不上他。多与少两字的这一层反义意思,如今已经不用了。

所以,燕雀们当时说:“夥颐,涉之为王沈沈者!”若在今日,那就这样说了:“酷!阿涉当了王,海了去了啊!”

——侯门一入深如海,王门一入,当然更海了去了。

若用越人方言,就这样说:“夥颐,阿涉当了王,勿对则个!”

或者:“夥颐,阿涉当了王,勿则那派头则个!”

我们那地方,用“勿对”两字形容那些无法形容的事物,极言数量之多、体积之巨、规模之盛等等。

“勿则那”是很、非常的意思,但是比很更很,比非常更非常,可以指巨大众多,也可以指渺小稀少。

不过,夥字明明是“果多”两字拼起来的。如果说意思是推重某种水果,那是营养学家的事,上古的人这样讲究的毕竟不多;水果数量众多,倒是需要很在意的——连猴子也在陈涉们的百年前,知道了朝三暮四不够好,朝四暮三比较好。

夥指数量多,自来这样说。比如“清江道中橘园甚夥”,就是说那地方有许多橘园,不是说那地方的人非常赞赏橘园。

这样说来,“夥颐”一词解释为赞美,就有两种可能:一,说数量多,就是赞美之意,就像“大哉”是赞美,“多哉”也是赞美,“数量多”与“多之”的两个“多”,于此界限日渐模糊;二是,“夥颐”其实只是一个象声词,它含有赞美(多之)的感情色彩。

吾乡口语,它就是一个象声词。

通宝推: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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