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美国劳动保护问题的管中规豹 -- 121gdi
简单说一下自己的工作经历,不针对任何观点,只保证真实。
我是国内一家中等城商行省级分行的法务,这几年经手了8笔与离职员工的劳动争议,其中省城已完结3笔,分别是被诉一笔,主诉两笔,地市行A已完结3笔,都是主诉,地市行B一笔被诉,地市行C一笔被诉。目前已经完结的诉讼中,主诉5笔,全部败诉,3笔被诉中,1笔败诉,1笔调解对方撤诉,1笔胜诉。
我解释一下,5笔主诉的败诉是指判决我行的诉讼请求被驳回,3笔被诉中的败诉是指判决我行支付对方金钱,1笔调解撤诉是我方私下给予对方其他的好处,息事宁人,然后对方撤诉,如果不调解,肯定败诉,唯一1笔胜诉的关键点一是离职员工在离职时签署了承诺书,承诺离职后与我行不再有任何的纠纷,二是做通了法官的工作,法官认可了承诺书是自愿签署的,我行在此期间无任何不法行为,胜得非常艰难,如果对方不签署承诺书,我们必输。
我行遇到的劳动争议诉讼基本上是这样一种情况:对公客户经理开发客户,将资金放贷给企业,企业如果还不上钱,我行就形成坏帐,根据问责管理办法,这种情况,对客户经理要进行问责,根据坏帐金额大小,以及贷后管理的不尽职情况,对其警告、记过等,同时经济处罚若干个月的绩效收入,问题来了,企业因为各种原因还不上钱,银行有大量的坏帐,有的员工有多笔处罚,扣完他的递延金(客户经理放贷后,奖金不是一次性发放,分三年发放,4:3:3,叫递延金,这是监管部门要求的)还是不够,有的员工处罚后立即离职,根据劳动法,我行一个月内必须给他办离职手续,这样,就有多名员工离职后,在我行的程序上还有问责处罚没有缴清,总行要求采取措施收回处罚的钱,我行寄送律师函没有用处,于是只能起诉离职员工讨要问责处罚的钱,可怜吧,讨要。
我行主诉的5笔全是这种情况,全部驳回诉讼请求,法官的理由是无法证明离职员工的不尽职行为与企业还不上钱的因果关系,注意,不是对方律师的辩护词,是法官的判决理由,这5笔主诉中,有一笔对方缺席,也没有请辩护律师,法官照样判决我行败诉,理由同样。
被诉的3笔是离职员工要求返还在对他们的问责中已经扣了的递延金,法官判决思路同样是我行无法证明离职员工的不尽职行为与企业还不上钱的因果关系,已扣的钱就必须还给离职员工。
从我的工作经历上看,从我经手的这几笔劳动争议看,我认为,我只代表我自己,中国的劳动法是适当偏向劳动者的,而且法官也有一种你银行是企业,对方是个人劳动者,无论被诉还是主诉,举证责任都是你银行的。
写出这些,不代表支持某一方,也不代表反对某一方,只保证这是我真实的工作经历,一家之言,不希望嘴炮连连,甚至人身攻击,脏了河里的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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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三页,92.6-1-F 5 121gdi 字808 2023-03-22 03:59:57
🙂笔误,Iowa 宝特勤 字0 2023-03-18 21:47:06
🙂回帖代花。 2 先生先学 字1719 2023-03-17 20:42:00
🙂简单说一下自己的工作经历,不针对任何观点
🙂你说的是实情。另:中国劳动法超前,但是 2 凤兮凤兮 字405 2023-03-30 22:08:17
🙂基层有责任也有灰色空间,但属于内部管理问题 1 nevermind 字232 2023-03-20 08:55:02
🙂很好的实例 2 普鲁托 字1210 2023-03-19 02:20:05
🙂谢谢河友参与,前面的内容有些简略,我再加一点内容 6 鞠躬尽瘁蔡太师 字2715 2023-03-19 23:5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