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本人支持社会达尔文主义,坚决要求市场出清 -- 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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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只能是大概说一下,有些内容其实你百度也能了解

譬如医生的几个阶段:医学生,规培生,住院医,主治,副高(副主任),正高(主任)。

医学生和规培生没有执业医师证,也就是没有处方权。在医院里面地位极低,九边的文章里面形容他们是医院里的【奴才】,倒是说得蛮贴切的,没处方权就没人权啊。

住院医已经是执业医师了,有了处方权,也就有了管理患者的资格,但是还是在底层,只是地位比【奴才】高了一点点。住院医的【处方权】是被各种审核的,基本没有自己能完全做主的时候。

真正的阶级分化就在住院医到主治、主治到副主任这里,区别太大了。住院医不能坐诊,主治才可以。而一旦可以坐诊,那么就有了独立处方权了,虽然还是被审核,但是决策话语权高了很多。所以你可以想象,如果是靠开药拿提成,那么要到主治这个级别才有可能。

到了副主任这个级别,就可以带团队了。当然各个医院、科室区别太大了,不能一概而论。主任跟副主任,如果是专业职称的话区别并不大,但是科主任权限就更大了,相当于公司里面部门长的位置,科里面的器械、药品基本都要通过他打报告(或者批准),才算是过了科室这一关才能进院。这里面的油水九边的文章里面都写了。

对应的外科系统里面呢,外科主要是靠手术(器械/耗材),手术一般实行分级制度。譬如四级手术(最高级,心内介入等手术就是),一般需要副高或副高以上级别医师才能操作,其他类推。你能独立做的手术,那么相应的(器械/耗材)回扣利益就在这里了。不到一定级别,有些利益是碰不到的。

以前呢,是【以药养医】(或者【以耗养医】),那么不可避免的,医生的处方逻辑里面,就包含两部分内容了:

1、这个处方对患者临床是否有益

2、这个处方对我是否有益(回扣)

一旦处方逻辑包括了2,那么很多【过度医疗】都可以解释了。可做可不做的检查,可做可不做的手术,可用可不用的耗材,可开可不开的药,用一次还是两次药耗。

说下DRG控费的基本逻辑(以下说法简化了很多信息)。

DRG其实是以既往病种的治疗费用做了个大数据分析,然后给了个费用值,以后医保就以这个值打包付费(实际其实还有自费+医保部分,DRG费用值是整体费用)。如果医师通过各种方式,使得患者以低于drg控制值的费用完成了治疗,医保依然给他DRG的打包费,这样这个医师就获得了额外收益。反之,如果医师治疗的费用超标了,但是DRG仍然按打包来支付费用,那么亏损的这部分就得医师自己掏(实际么,是医院/科室/医师三者按比例承担)。大概就是这么一个意思。

这个逻辑就是DRG控费的逻辑。

至于DRG对医耗销售的影响,那就复杂了。这得首先取决于医耗本身的临床经济学价值,然后还有诸如各种市场影响因素,甚至,现在【回扣】依然是影响因素之一,要不然咋还有【反腐】呢。

至于你说反腐【缺乏评估标准】,我倒是认为评估标准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为什么反腐,你的目标是什么,是否达到了?

目前的医药反腐,其实是【定向】的,是针对关键岗位的,目的是快速形成威慑、净化环境,配套持续不断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和马上实施的【关键岗位薪酬改革】,并不是普遍性的反腐。这种反腐,不用质疑其效果,因为三明在2014-2015年就搞过了,效果还不错。

通宝推:梓童,川普,贼不走空,expr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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