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前言 -- 小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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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前言 续2

1999年,那男孩开始构思人生第一篇后来完稿了的小说,动笔是在当年的冬天,刚好十八岁半。

其实更开始的尝试写小说,最早是在小学,但都无疾而终,后来因为某个原因弃了这一道,容后详解。但在这一次,开始他只是想和之后的《2.14》那样,或者之前一些段子式的文章那样,带点情绪带点悬念带点搞笑,完全是玩票性质。之前在网上胡乱整过十来篇,都是这个自娱自乐的路数,既没装逼本事解剖什么人生道理,也没狗逼兴趣揭露什么世界真相,就是逗逼一个自己玩开心就好。那一篇开始也是如此,起头的时候压根儿没想过小说两个字。

但很快他发现,不大对头。

笔下的故事一下推开到了他自己驾驭不了的程度,线条和人物他完全陌生,一想起来觉得脑袋发胀,仿佛大脑里的神经网络是棵菩提树。树在自己长大,朝着枝繁叶茂的方向,朝着要把颅骨撑开的方向。这种感觉,他当时从未体验过,在好奇、讶异和不知所措间试着写了几千字,很快就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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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写着写着,他突然意识到,这一把,这文字,好像是来真的了。

之前他也不是不想写,而是有点,不敢。放下的地方,是在女主角登场之后。那个女人,他不知道该怎么写才对,不敢再写,怕写不好。

在和姐蹦迪之后的某一天——至少在五天以上——后知后觉迟钝如斯的他,突然在回想中开了窍,知道了。

女主角,凭直觉,显然就该是周婉玉本人嘛。

于是推倒重来,他从头开始编排情节,将原有的文字打散组装,并按着对他的姐的感觉,不断演绎发散开去,一路往下写。这个说起来简直很容易,其实也并没有那么轻松,但要详说经过剖析原因,这个得往枯燥无味的理论上扯,就拉倒算了,写东西的人应该都明白我在说啥。他不是一经启发就灵感不断、文思泉涌、奋笔疾书,毕竟人生第一次搞,还有很多障碍。他也不是每天趴在那里对着电脑打坐苦修,毕竟还有课要上,还有准备留学的其他事,且年轻也还贪玩。

记得当时写的时候,为了找感觉,还经常把范晓萱的我要我们在一起反复单曲循环。歌曲缠绵悱恻,是相思春病发作样子,刚开始听着好像是在痛苦,听一阵好像又不是。歌手童歌的固有形象,大反转成情歌靡靡之音,刚开始感觉好像是在搞笑,过一会儿好像也不是。只不过是在某一天突然长大、露出生而为人的完全面目,或者是终于不耐烦还要继续卖萌取悦众人,唱着唱着不由出口真正心曲。于是吐词全是动人的情绪,唱腔jazz又揉有许多欲望,所有因素综合在一起还有了一些调皮戏谑,一些情节反转的快感,明明有违和凌乱却又很有真实质感,也许这叫艺术。

总之,当最后,全文三万字完成的时候,已经又拖拖拉拉过去了接近三个月。这个时候,已经是2000年8月。

完稿当天,我记得很清楚,是一个中午。临到头他又逼自己坐下来再看了一遍,边看边修改,完工,然后关上笔记本电脑,装进包里,没有任何其他想法,背电脑包出门,朝玉林南路的那家咖啡馆进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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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没有任何想法,真不是计划,就是直觉,应该给周婉玉看,她应该看到。就是本能,这样做才是对的,是合理的。他当时不知道这是为什么,没有抱任何主观目的。

好吧,也许,还是有目的,有计划的。

一路走,他一路回想。不是回想周婉玉,而是回想小说里的女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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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角,开有一家生意冷淡的咖啡馆,是一个跳舞极好的、在迪厅领舞的女人。

女主角,性感,成熟;聪明,厉害;聪明到厉害,还是要吸烟的;也许还应该,是不化妆的。这一点他在小说里略过了。

女主角,似乎异常复杂,总是还藏着什么,让男主角琢磨不透,而琢磨不透,又忍不住想琢磨。

女主角,有一种让男主角无法抗拒的吸引力,吸引力是如此强烈,以至于让男主角时刻感到危险。这感觉还被应验成真,但这危险又继续增加吸引,让男主角欲罢不能。

女主角,是男主角的女主角,也是从他及我的人生,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个 ,女主角。

这么想着到了店,记得当时他一推开咖啡馆的门,马上就在期待中四下看了看,客人还是他预想中的那么少,但只有服务员妹纸,没有看到女主角。好吧,女主角原型,他的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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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悻悻然,特意走到第一次来的时候、老板娘坐的那个位置,坐了下来,点杯饮料,点支香烟,点开电脑,点开文档。

文档的名字叫,《阴谋彩票》。

二十年后回头看,我觉得彼时半懂不懂而又认真的那男孩,在那小流氓的背面一茬一茬的文艺,到底是有中二病的,虽然当年那阵并没这个词。当时的他,分明是一知半解,明明对写东西或者搞男女都了解得极为肤浅,仅有一点直觉引导下的表层因果逻辑,又自以为是,偏偏觉得自己这一套正确得不得了,简直是宇宙真理尽在掌握——完美符合中二病定义。

他觉得他要正面硬刚,拼本事不要任何弯弯技巧,然后他的姐以拒不出面的方式,狠狠给他上了一课,让他除了对着自己的小说发呆之外没有别的事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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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那小说,篇幅关系这里我就不再乱入了。这篇小说,至今能在互联网上看到,在看的人们若有兴趣的,敬请自己去问度娘姐姐要。讲到这里我发现其实我今天状态蛮好,刚刚有一串按捺不住的思路在我脑子里争先恐后鬼叫唤,都想出来骚包显摆一下。我琢磨反正我这也不是小说,没义务拿叙述节奏之类的狗屁玩意儿讨好谁,这里不妨把它们全都放出来见天光:

第一是我想杜撰那男孩坐得不耐烦了,却突然听见了隔壁桌的客人议论老板娘,又得知了一些信息,新欢故爱的那种。这样形成了一个他对她的不见之见,还是在她不知道的情况下,于是营造悬念、增添叙述的层次。实际这事是没有的,说过客人很少的,而且这样的结构技巧,不仅恶俗到我自己都恶心,还不符合这篇文字的初衷。没有就是没有。

第二是想推翻上一个,安排这天周婉玉看到了他,故意躲了,躲到他走才回来。这样可以呼应前面安排他路过咖啡馆不入的对她的不见之见,形成一个她对他的见而不见,搞一出对称美感。顺手可以编些她躲哪里去了啥啥的,丰满她的人物形象。但这样的手法也不见得高明,而且实际上,两人这天就是没见着,当年他直到最后都不知道这天老板娘不在的原因,也确实想过是不是看到他躲起来,但后来他也没问过。想来,她确实也不是每天都在,比如跟他蹦迪那天就没守在店里。

第三是想推翻上两个,把他坐在那里枯等编排得丰富有趣,说他从正襟危坐到东倒西歪再到萎靡颓然的过程中,一共又灌了自己三杯咖啡,无聊,于是给每一杯咖啡取不同的名字。第一杯拿铁叫“狗熊不哭”;主人总不来,第二杯美式就叫“谢尔曼防冻液”;特么不耐烦了,第三杯加倍意浓只好叫“阿拉比卡没有梦想”,准备自暴自弃一口喝完好去厕所里用自己的尿把自己淹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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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没有的事。具体不记得,但2000年十二块一杯的咖啡很不便宜的——这大约也是生意冷清的原因——所以那天他应该是随便叫了听可乐之类。然后我还想硬吹刚满十九岁的少年文化流氓,段位不仅能写小说,还已经进化到可以把三个字的废话续到“浮浪子,误识谁。几三番,中二病,那一回……”不可能,那时候的他写不出来。

第四是还想推翻上面全部,废话他心不在焉地抽出架子上的一本书,刚好是某个中文作品,是一个男作者为一个女人写的,写的就是两人的故事。这样可以让我们的叙述有点气氛。抱歉在看的人们,原谅我寥少可怜的阅读量,我想来想去,竟然发现,其实很难找出这样一本书来。有这心思、想这么干的人不少,但他们要么不够流氓,写着写着要整到一边去,要么其实没有故事,只好写点其他的,更多是干脆作假,胡乱编排发挥。说到底,碰在人人都理解的、自身心理最软弱处,一生情绪最敏感处,最羞耻最不能与他人道的记忆,无法直面,就忍不住遮掩抵挡。

这种书多是多,比如,值得致敬的,中文网络公认的开山网络小说,初代大佬痞子蔡的《第一次亲密接触》,就近似这个调调,但臆想太过,质量实在一般,讲的也不是真的事;如果无视时间线,看以后,网络出道的刘猛,《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开篇是这么回事了,为旧爱起笔,讲得也真诚,但故事明显不是搞男女;流行作者张嘉佳《从你的全世界路过》,肯定都能看出那里面从头到尾一直藏了个女人,但始终是在用琳琅故事绕圈圈,用华丽辞藻打情绪擦边球,最终没能直面旧事,没真地袒露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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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时间线逆转,推以前,顾城的《英儿》大致能看出事情是真、无耻量也管够,无奈只玩弄情绪,文字无故事可读性,云里雾里不讲人话不说,还居然是同时给两个女人在写;王小波的《黄金时代》搞女人搞得胡天胡地活灵活现,但那女主角确系子虚乌有,整个事情都是编的,很大程度上是作者希望自己的最好岁月有那么个女人;沈复纪念亡妻的《浮生六记》真倒是很真,男女也搞,趣事也有,但全是片段,不成结构,还夹杂有一堆毫无相干的其他东西;《红楼梦》当然是各点皆备,但曹雪芹的用意显然是为一堆女人写的,又与“为一个女人写两人曾经的旧事”有本质的区别。

所以,如果一定要有这本书的话,我沿着时间线一路倒推,最后追根溯源,到了元朝的《西厢记》,再跳到西厢的原本底稿,唐朝的文化流氓元稹所著的《莺莺传》,原题《传奇》。书里面渣男元稹把自己化名张生,完整地记载了当年自己和崔莺莺颇为离奇的互相乱搞过程,然后厚颜无耻地自称传奇。

哎,真特么不容易,穿越倒回一千多年,这里总算搜罗出了一个来,而且某些环节异常地契合。但,我们说好了实事求是,这也只是现在的我这样想想而已,实际当时他并没有这样的回溯。我知道这里废话有点多了,在看的人们,你们是不是会有不少人认为,我现在还不是讲着讲着女人就整到一边去了?没有的。相信我,我说没有就是真没有,从头到尾我半句主题没有偏过的,到后面你们自己会懂。

当然,跳出中文世界,这样干的就比较多了,从小仲马到杜拉斯,等等。但,实际上,当时他在那座位上甚至书都没看到一本。那年头的咖啡馆里还没这个习惯,所以当时那男孩随手抽出的是一本女性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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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来这事也是稀罕。从他及我,一直都是绝对直男癌晚期,生平最讨厌腻腻歪歪,只恨自己不能嚼铁吞铜、呼出的气都能点燃,小畜生给自己罗列的生平奢愿单上,最丧心病狂的一项是雄健刚烈、能有足够蛮力扳直弯女、搞大其肚皮而后快。所以说,这是一本原不该对他胃口的杂志。

但这吊诡的咖啡馆空间内像有猛鬼出没,总是要让他中邪。小说看不下去的他,居然就这么对着那本粉粉绿绿的女性杂志迷迷瞪瞪,混在那个位置磨蹭了一个下午,毛病病程严重而持久,对着各种关于女人的问题发了一下午的呆。不管是他的姐还是老板娘始终没有出现,他一直坐到晚饭时分,在各种意外打击下丢盔卸甲、败退离开。

可是,他这个人另有个毛病:一旦遇到他认为值得认真的事情,是半步不会退的。虽说平时看起来没皮没臊无所谓惯了的样子,但那说穿了和不想让家人知道自己写东西一样,都是伪装——这个我们后面再详解——生平第一次女人当面甩自己,找场子回来没碰上,他哪里会善罢甘休就这么算了?他要看起来消停了,那绝对只可能是在憋大招。中二病趋向重症,事情不如自己所设想,那就证明是世界不对,得加把劲。于是第二天他又杠精附体再赴沙场,准备卷土重来再战一场。这天是晚饭时分去的,这一次周婉玉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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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里还是没有什么客人,看到他,老板娘笑了。我记忆中这次周婉玉是盘着长发,很干练的样子。他们寒暄了几句,他估摸着他前一天到来,服务员妹纸应该告知过老板娘,但她脸上什么都看不出来,于是觉得有点不对,就随便找了个位置坐下,要了杯咖啡拉开电脑,然后等着她过来。店里的客人很快就走完了,应该是出去吃饭。他没动,咖啡一口没喝,早就冷了,但也没有服务员妹纸过来换热的。他的位置是背向吧台的,看不见周婉玉在干什么,只听得她在背后的动静。他以为她很快忙完会过来,但等了很久,他也一直没有等到。

就在他准备关上电脑走人的时候,周婉玉过来了。

没有披发、盘着发髻的老板娘坐在他对面,他们说了些什么,我现在已经不记得了。只记得聊了一阵,老板娘侧坐在过道边、偏着头笑得很坦然的模样,以及他说了他写的东西,他的姐脸色转变到很惊讶的模样。

他把电脑翻过去,周婉玉在对面座位上看,看着看着她就把侧向过道的身子摆正。他点着烟看女主角专心看自己在小说故事里的样子,脑袋里各种思绪纠作一团。

这么各看各的看了可能有十来分钟,忽然门口有个年轻女孩走进来。老板娘马上起身招呼,招到面前,给他介绍,这是谁谁。谁谁的名字记不得,面孔也没印象,但肯定不漂亮,漂亮我肯定记得。现在我只记得看到的感觉是很斯文的,一看就是典型的大学生,讲着标准口音的普通话,扎着马尾,戴着一副银边框架眼镜,穿着衬衣牛仔裤运动鞋,纯白衬衣扣到最上面那颗衣领扣,学生气息200%。记得周婉玉介绍得很简略,说是干妹妹,家人互相熟识,没说在哪儿念书。介绍完,周婉玉让他和这小姐姐先聊着,她自己先看看电脑。

然后他和干妹妹尬聊了几句,很快就没话说了。和他年龄相仿的小姐姐孤零零地矗在那里没人搭理,只好自己翻出一本杂志看,而他完全没可能另有什么心思。大姐姐在他左前方,小姐姐在他右前方,都埋头用功苦读。他一边来回看两人,看女孩和女人的不同,一边翘着腿抽烟等着两人晚自习完成,思索接下来该说什么话。

复习了大半个小时花花绿绿的时尚服装,小姐姐可能是实在无聊,朝大姐姐凑过去,问在看啥东西。周婉玉眼睛在电脑上,随口一句小说。小姐姐问谁写的,周婉玉在电脑后面抬起眼睛看向他,“四川一个作家”。

原话。

这词是他生平第一次被人这样称呼,是来自他的姐。说这话的时候周婉玉的脸在笔记本电脑后面,只能看到眼睛,凭感觉是没有笑。但他正对着那波光粼动眼神,觉得那一丝狡黠又有点像姐了。他开始觉得会和姐重启习惯性对视而笑,就在这时候,讲普通话的小姐姐突然说了句话。这个原话不记得,意思是看小说的话,四川哪里出过什么值得一看的作品,而且四川这个地方从来就没什么好作者的。

姐笑了出来,他却在瞬间笑意全湮。

如果是现在的我,面对这种挑衅当然不会客气,扯着大旗就要瞎开火,张牙舞爪地骑到人家脸上攻击地域观——是是是,四川这地方从来穷乡僻壤还市侩到家,至今到眼下都是如此;对对对,风骨荟萃地、文章锦绣乡那是从来没有过的,这就是一处文化沙漠。只不过四川有个奇葩毛病,爱走极端搞剧情反转:寻常间俗不可耐毫无文风延续一说,但是每到国家强盛或富庶到一定程度,就川剧翻脸一样,整出开宗立派泽计千年的大宗师、当世第一无人能及的本行领袖。计有宋朝的苏轼,书画诗词文章集大成、综合集成度历史第一、竟然还是个吃货;唐朝的李白,文盲都知道的床前明月光作者、历史定论神仙下凡、出身却是街头混混打架要动刀子;汉朝的司马相如,赋作辞文开山奠基、《史记》绝无仅有为一个文人开单篇列传,居然还搞女人也搞到名动史册。两千多年值得一提的就三个确实不多,可一个也不能少,少哪一个都是文明史重大损失。四川这地方不出则罢,一出就是极致顶点的怪物,可见此地惯有妖风,是憋几百年天地灵气日月精华集中到一个人身上,才好出乎意料放大招,一问世就天下惊传,一见天就轰压一朝。再说了,这样正途不太通业术不甚善、只喜欢缝合多重身份的文妖男神们,太多就不值钱了不是么——

这么恬不知耻的瞎吹一气,当然只属于二十多年后一张老脸的我。彼时的那男孩毕竟还只有十九岁,在他的姐满含笑意的注视下,他只感觉压力有峨眉山那么大,实在是憋得一个屁都放不出来。我认为这是明智之举,因为以我对他那厉害的姐的认知,他当时要敢这么放肆鬼扯出那三个死人,姐多半是容不得他要怼他的。他的姐要突然来一句你以为第四个是你哇。他哪怕中二到以为自己每天走路是在维持地球自转,面对这样的问题也怕是只好全身冷汗、跪上桌子、把脸埋进键盘里谢罪。何况,这天人形狗熊的本意是病急乱投医,抓瓶墨水胡乱倒自己脸上身上,涂成熊猫模样又温顺又忧郁的才好向姐姐邀宠。这宝器要卖萌卖到一半,突然猖狂露起獠牙来,实在也有违初心。

女人果然是心软的,见他既然本分老实不敢吭声,大姐姐和小姐姐于是也都无话可说,算是饶过他一遭。他也一句多的都不想说了。很快小姐姐自己解了这个闷局,没再多坐就站起身来说要走。周婉玉抬头留了两句,当时感觉客套敷衍多一些,但老板娘还是把人家送到门外。隔着玻璃窗他看到周婉玉和人家说了一阵,说得笑眯眯的,拜拜了又把人家喊回头说了两句什么,这才算送完。

这里忍不住插一句,我知道,在看的人们,这里你们大多数人没看懂的。没关系,当时他也没懂。而且更扯的是,送完小姐姐之后,他的姐也没有再回店里。

转身再回到店里的是那个大姐。他之前思索准备了好久接下来要说什么,他的大姐没有让这些话派上一句用场,回来就在店里翻腾这、捣鼓那,指挥服务员清洗什么,又到吧台后面打电话,不止打了一个。一会儿来了个电工模样的人,马上老板娘又接洽,要装个什么灯,总之根本没有回到座位上把小说继续看完的意思。于是他起身收电脑告辞,到吧台去买单。

他的大姐没有看他,突然好没来由地皱着眉头挥着手指,“走走,买啥子单——走!”

当时他是看着她发愣,只觉她的表情是终于下定决心要开始恨他了。多年后回想这一幕,周婉玉不耐烦的,应该,是他也不是他。但当时他想不到。人生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正面硬刚,就惨不忍睹地被吊起来全方位立体打击了几轮,他只想,又怼我,看来是该走了,对吧?

走就走嘛,走了,退散。

可耻的失败。中二精终于退散,出门实在没胃口再找东西吃,他自感是咖啡底座摸出的中奖彩票,在经历了一系列兴奋激动之后,终究发现是过期的,于是前功尽弃、失败到家。到家后无事可干,打开电脑,上网,没精打采的他将人生第一篇真正意义上完成的小说,从word文档里抓起来,虽然不是毫不在意却也确实并无太多想法地,往网上一扔,记得一处是清韵书院,一处是推理之门。

然后他拍拍屁股,决定就此结束这场败仗。

日子一天天过去,要说那男孩不想去想自己的失败,于是慢慢淡忘,慢慢记不起从姐到阴谋彩票,那是说谎。但要说有什么急切期待还有什么具体想法,却是真没有。不过他这人生剧本的调性,总喜欢东隅桑榆折腾人。在这段时间,在他看不到的地方,有些事情却是在慢慢演进着,他却一无所知。

一个月后,《阴谋彩票》在网络流传中,被中文互联网第一家在线书库——亦凡网络公益图书馆自行收录。和眼下网络文学的概念完全相反,当时这网络图书馆和真正的实体图书馆是一回事。从未见变化的收录名单里,全是早已成名的前辈名家们,网页字符里也毫无例外全是早已成为经典的著作,压根儿没有什么网友自己投稿的地方。

记得在那天,找书看,无意间点进书库推理小说网页的封面,封面网页左边“外国作家”一列,自上往下是阿瑟柯南道尔、阿加莎克里斯蒂、爱伦坡、雷蒙德钱德勒、江户川乱步等等早已列入文学史的天神们,也是那男孩膜拜了好多年的对象。但,并肩天神们右边的,“中国作家”那一栏,自前辈程小青以降一直往下,直到最底部,那失败男孩眼中意外跳出了新增的、看着熟悉又陌生、错愕到震惊的两个字:“小僧”。

两个月后,留学签证终于邮寄回家,培训了许久的英语看来即将派上用场。而备受鼓舞的十九岁男孩,这时候已开始着手第二篇小说一些时候了。自知处女作其实不怎么样,居然在自己不知情却被收入图书馆,这让他萌发朝推理悬疑那条路试着摸一摸的想法。其实这第二篇出于某个原因没控制住写糟了,但日后还是被收入了书库。现在还记得,那两个多月他每天借着上英语课的由头,逃课到四川大学校园里的树林中,找到一处僻静的石头桌凳,用笔写在纸质笔记本上,回家抽空再敲到电脑笔记本上。

记得在那段日子,在树林中的石头桌凳上,在笔捏得手酸的时候,他经常抬头,一边用火腿肠喂一只黄白相间、每天都会来陪他的流浪猫,一边想起情人节遇到那三杯咖啡的那个傍晚,想起那张两点方向的微笑小脸,想起在咖啡馆里用电脑写,没准是个更好的选择。但,也许是直觉感到,某个同属纸笔的旧时代即将在生命中永远消失;也许是在这最后时刻,他需要拼命体验那旧日的触感,留下最多感受和最深记忆;也许还有别的什么原因,总之他始终没那样做。

三个月后,2000年11月27日,两天后启程的机票早已订好,需要的行李也打包整理完毕,一切都到了要说再见的时候。

这天晚饭后,他给家人说约了老同学告别,于是没有带电脑,空手走出家门。

之前几天他确实是在每天晚上跟不同的同学或朋友告别,但这天晚上不是。

这天晚上,他准备去跟他的姐,最后告别。

一路走,他一路想。

从女人想到咖啡馆,从第一面想到这天即将到来的最后一面,想着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想来想去,想得最多的,却居然是小说,是想到写完小说那天,没见到姐只看了一下午女性杂志的那天。

在写完小说第一天去咖啡馆、没有遇见周婉玉却见到文字的那天。

三个月前,他和她再次相见之前的那天,我本来想编撰成不见之见、见而不见的,我前面故意没有讲完的,貌似缺失了的那天。

那天在等姐出现的时候,他本来是已经又看了一遍电脑屏幕上的文稿,顺手改了几个字,又把电脑里存的各类小说打开。但这家咖啡馆里就是有跟看书不对付的邪神厉鬼出没,他发现他无论如何都静不下来,心猿意马的就是看不下去。

于是翻那本随手抽出来的粉绿色杂志,尽是些衣饰品味、妆容要领、明星传说啥啥的。我猜一直到今天这些不长进的杂志还在整这些,这些内容给那男孩脑袋上每一个洞都插上输氧管子,他都看不下去的。受刑一样一页页翻过去,突然一页跳了出来。

这么多年来,从他及我,一直在试图找这篇文章,一篇在2000年7月或8月之前,发在一本时尚女性杂志“情感絮语”栏目的文字。但由于年代久远,而且当时他没有留意,记忆缺失了杂志名、文章名、作者名,所以根本没可能找得出来。

但我记得内容。文章大概是,凭空猜测应该是位女性作者,通过两个清代诗人的诗和诗人背景,对应自己对男女感情的看法,发出了好长一番感慨。文字并不讲具体事件,就是空空洞洞的感悟,叙述上也并不简洁,大段大段的,虽然不像我喜欢胡言乱语瞎扯淡,但絮絮叨叨是有的。整篇与其说是文章,不如说是心情日记。放在其他地方那男孩肯定不会耐烦看,但也许是在一片粉粉绿绿俗不可耐的文化沙漠里待久了,偶然走进一片稍微可以进出气顺畅点的草丛,于是他居然看完了。

开篇引用第一个诗人是纳兰容若,拟古体决绝词半首,文章开头是从这里切入,饶舌了半张A4纸,讲的是旧爱故欢: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说实话讲到这里,刚刚我其实很想另外找句话来。在我落笔的2019年此刻,这句话已经恶俗到烂了大街。另找句生僻点的,可以显得不同凡响,多少能贴点金,标榜一下自己的又高明又独到。但这不是事实。开头就讲好了的,实事求是嘛。而且,在2000年,这句话确实也远不如现在普及。

我现在还记得,当时这二十八个字逐一排进那男孩视线,直发愣。本来正等得烦躁不安、坐卧不宁,一分钟抬头十二次看向大门,这首诗一来,那个在店门口进进出出的老板娘的幻影马上就遁了去。

毛病马上就来。

彼时他压根儿就没研究过啥诗词,基础约等于零。所以这首诗的全部内容以及高明之处,比如是用了汉代典故、隐去的后半截还有唐朝典故,再比如这首诗其实是模拟的古体决绝词,作者是用词牌木兰花令的格律等等,这些他都看不出来。在看到那篇文章之前,他甚至连纳兰容若这个名字都从未听过。

但刚刚磕磕绊绊完成处女作、得意地要拿过来给某个对象显摆的男孩,一看到这二十八个字,脑袋里像真被超量供氧了一样,手臂汗毛都立了起来。

只有一个念头:这世上,居然还有这种写法?

思维一跳——如果不是说好了实事求是,这里我是一定要隐瞒的——当时那一刹那,咖啡馆里的那只鬼在他耳边念起的,是多少年了至今我觉得极不好意思的、在这里极不情愿坦白的、任何旁人听了都该会发笑的三个字:

“写不赢。”

尽管笑,当时脑海里当真就是这三个字。

要现在的我来说,就是这人操控字句的能力,已经到了足以用强大一词来形容。

为什么?因为这半截诗用字、遣词、造句毫无半点生涩隐晦,几乎像大白话一样,只要不至于是脑袋里除了文化沙漠的粉绿沙子之外啥都没有,这几句话任谁一听都会懂。与此同时,这半截诗又饱含了极复杂的情绪:伤感、不甘、无奈、愤懑、悔恨,以及强烈的宿命感,穿越遥远的空间和永恒的时间,直接让他感受到,以及让每一个看得懂的人感受到。

这还没完,这半截诗信息量极大。我说了当时他不知道用典一说,误认为秋扇是情节的核心场景描述,秋天的风中初遇拿着扇子的初恋啥啥的。但后面两句,他理解为明显是一个故事的高潮和情节逆转,是一个错误的判断造成了故事冲突,最后神转折揭开谜底,竟然是恰恰相反:以为人家有异心,最后赫然发现心中不正的人其实是自己——这个他一看就忍不住这样解,因为他自己那篇探索情节转折的处女作,就是这个路数。

这都还没完,现在的我,以及在看的大家你们中有诗词爱好者的都知道,这四句饱含情绪、充满故事的话,每一个字都是在理性操纵下,在极为严苛的格律之下完成的,是填的词牌木兰花。密集的信息和严密的结构组合,会形成规律,会带来精致感和巧妙感,形成某种类似数学规律性的美感,念出来会有音乐节奏性的美感。当时那男孩不懂这个,但光是前面的感受,已经让他惊呆了。这四句话要他来,写四千字怕是都打不住的。

初初念出来,却不过几句白话,然而仔细看时,技术上讲那是华丽深酽眼花缭乱,操控文字的技术到了可以用强大一词来形容,让那男孩陡然心生惧意。这个人太强了,强得让他感到莫名其妙,强得总是控制不住自己,忍不住想反复看还看不腻。

于是他精力极度集中地看了几遍这四句话和纳兰容若这个名字,马上牢牢记住,潜意识里已经隐隐预感,怕这才是今天下午最大的收获了。

没有,末尾更大。

又想多嘴说他被感触激发、想了会儿初见周婉玉,初见送咖啡的笑,初见就在此刻的咖啡馆里——实际并没有。他压根儿就忘了女人这茬,就是一路看到文章末尾。末尾引用的第二个诗人是六世大和尚仓央嘉措,是其在西元1700年左右写就的那首著名的两难诘问。这首诗的原文,现在我查证出来是这样的:

上面的字符组合在本位面诞生两百余年后,1930年,民国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单刊甲种之五,第一次出现了上述字符的汉字译文,字面意译为:若要随彼女的心意,今生与佛法的缘分断绝了。若要往空寂的山岭间去云游,就把彼女的心愿违背了。

又九年后,《康导月刊》1939年1卷8期出现了这首诗正式的诗化译文:

“曾虑多情损梵行,入山又恐别倾城。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又六十一年后,2000年8月,这首诗,在成都玉林南路那个咖啡馆里,出现在那男孩面前,让彼时的他完全说不出话来,连怎么感受诗意、怎么自觉其好都做不到了。

只有一个感觉,难。

这个问题,太难了,彼时的他没法回答。思维一跳,咖啡馆幽灵再次念出三个字。但这三个字,我想不论是谁只要读懂这诗的,不是一起点头同意,就是一起摇头唏嘘。

“答不了。”

心中的念头是:这作者,是怎么想出来的?

其实,第一首诗也是问题,却是并不重要的设问阐述,触动他的地方在诗本身。但这第二首的问题,摆明说的是一场别离前,将离未离,应该怎样决断,怎样有个双全法,能让天命予业和毕生挚爱冲突时候能同时圆满,两不相负?这实在是惊人的难,称为佛家公案都不过分,诗什么的都退其次了。

在看到这首诗之前,他从来没听说过仓央嘉措这个名字。记得那篇杂志文章简单两句说了说三百年前这那特立独行的六世大喇嘛。这时候,那不到二十岁自号小僧的男孩不仅牢牢记住了,还认为这二十岁上下的大和尚,在这年龄就写出这样文字、问出这样问题,确确实实不比后来某些家伙,人家能做上大和尚,果然才是很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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