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前言 -- 小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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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原创】前言

    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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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学艺术,追根溯源,是传说轶事

    ——我瞎猜的。

    寓轶作书,实质本相,在自遣娱人

    ——那是没换到钱的时候。

    所谓娱乐,扬己露底 ,借英语叫秀

    ——那么秀的究竟原委又是个啥?

    呃……反正我一向是俗不可耐的,本想假装刨根问底,吹点天启命使、引文自见之类,但这么大的牛,自己都忍不住打哈欠,空了吹空了吹;说兴味志趣呢只能管个开头,后面想的尽是兴趣多少钱一斤;但卖艺为生,不仅不擅长,还觉得听着跟卖身为宜也差尼玛不多,一想都特么翻白眼。于是来回琢磨,自己搞这勾当,最后不外是心痒难耐、蠢蠢欲动,给自己庸常人生打楔子一样,日子过着过着就忍不住想作,自作自受的作,骚整乱来。

    但,既然秀都特么秀了,那我决定干脆就做够秀足全套把戏,过场走完,功德积满,勿使遗漏,不留缺憾。所以这里,按人人都懂的江湖规矩,真章之前套废话,杂耍之前笑小丑;争冠之前观殿赛,接敌之前拼斥候;证道之前喝牛奶,啪啪之前整前戏——啊不是,哎,尼玛的,咳咳。

    脑筋一打滑手下就是污句子,算了,我也懒得改了。看嘛,我也好多年没登过场了,手生得紧。我的意思是,在正戏开始前,我看很有必要先暖特么个场再说。我们假装这就算题记过了,在看的人们,来来来跟我来,我们先随便整几套无关紧要的闲篇当前言,我来数一二三,大家跟我一起,找找感觉。

    小僧

    启第一

    所以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某个叙述者错乱抽疯一样,上来连正经标题都没有,就莫名其妙瞎说一气,到底是要整个啥玩意儿?

    我前后想了想,这究竟原委,只能说是关系到男女之事。

    关于男女,在二十多年前,有这样一个词汇在中文互联网上流传开来,大抵是用一个既有名词做代称,调侃女网友相貌不够好看。在看的人们,我猜你们年龄和我相近的,大都听过这词?

    嗯,对,“恐龙”。

    坦率说,发明这词的人我认识,其实还蛮熟。当时那是个高中男孩,后来高中毕业,跑到一个电视台做临时工,摄像加编辑什么的。我认为那小混蛋搬弄这字眼,也许跟他的猥琐天性和不幸经历有关,多是发泄没能在网上撩到大美女的不满。记得在临近20世纪末那个时空位面里,很吊诡的,突然各种牲口禽兽都同时不大对头:牛开始发疯,鸡开始发烧,那小畜生也像种猪瘟发了一样,一边人模狗样地从上学混到上班,一边鬼眉鬼眼地,在那时候流行的各种聊天室里瞎勾搭,不断地尝试着各种撩拨套路,摸索着各种花花技巧,装深情、充沧桑、假风流、瞎贫嘴啥啥的,不同的对象换着滑头法子来。

    结果就是,从高二到高中毕业去上班,在这段不长的两三年时间里,骚年一共在互联网上撩下来了十七八个大姐姐小姐姐,有学生有职业,有本地有外地,有开始阶段的,也有见光死的。后来也有暧昧的,甚至还有过表白——是把人家聊进去了,于他自己却是从没认真过。哎,讲到这里其实我很想给他粉饰遮掩一下下的,但刚刚给一圈熟识的形容词商量,它们没一个愿意站出来说话的。好吧,畜生,真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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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么说起来,这令人发指的小渣男,好像还挺厉害的?其实也没有。比如约网友面基,虽也有见了光嫌人不好看放人鸽子的,但其实他自己也有被放过几次鸽子。这不是主要问题,主要是他这人神经有问题,有无数个怪毛病,其中一个就是遇到这种事,脑袋经常性出岔子:开始貌似都正常,每每到关键时刻就要想到一边去,反应总要慢一拍。

    这毛病其实很严重,这毛病其实会越来越严重,这毛病我现在知道是怎么回事,是牵扯到一个问题。但今天要说的太多,先不忙,等我空了再说。

    不管怎样,蠢蠢欲动地见了本地的几位大小姐姐后,种猪行动宣告可耻的失败了。于是气急败坏的小渣男深刻反省,检讨了自己的不对,最后认为,男人要干脆直接,磨磨唧唧对着键盘屏幕有损雄性尊严,女人还是正面硬刚来的才靠谱。于是高三的一天,给同学显摆的时候他脑袋里的词汇表一闪光,说出恐龙这词,还不解气,逃课在网吧里,抓出那词气恨恨往网上一扔,然后拍拍屁股决定结束这种无聊把戏——其实之后两年还是继续撩了几个,才彻底死了贼心。

    恐龙这词确实太损,这用心也确实让人厌恶。当时那小猥琐男,其实多出于调侃好玩的心理,也没想到这恶劣的玩笑话,会飞快地传遍整个中文互联网,造成的大面积杀伤确实是始料未及。这样的良心觉悟,当时那小坏蛋是没有的,发明这词之后他自己都忘了这茬。后来,一次看到电视里综艺节目,居然冒出一个“恐龙妹”的说法,小畜生大吃一惊愣了三秒,之后就开始没心没肺地哈哈狂笑。再后来不久,还引起了某个不认识的、想来是位愤怒的小姐姐,做隔空反击。我猜,那位小姐姐本意应该是说想吃天鹅肉的癞蛤蟆,但毕竟女孩斯文,是抓出源自英语俚语里的“青蛙”,不比那任性乱来的小败类口不积德、该挨暴打。

    但,无论如何,自己做的,自己要认。

    所以,既然有过颇为广泛的负面影响,那么当众认领,也是应有之义了,对吧?

    对,是,多少年后,那欠抽男孩就成了现在大家眼前的这个叙述者,我,癞蛤蟆一号。

    当真?当然,这种事谁特么会开玩笑?这词当真是我还是那男孩的时候发明的。不是开玩笑,我其实到底是个严肃的人。嗯嗯,不开玩笑,简直不,嗯。

    那么,这里,为了等一等当年受此不堪玩笑骚扰的大小姐姐们,在她们严正拒绝此番不三不四的致歉、冲过来吐我口水之前,我就随便聊一件那男孩和一个女人的事,这样方便大家陪我一起混一混时间,直到我自己被复仇女王们狗血淋头 ,或者倒挂路灯,或者人道毁灭,或者无害化处理,总之啥下场都是活该,自作自受。

    一个男孩和一个女人,一男一女,这当然要说的就是男女之事。不绕圈子,男女之事,自然是说私人情事。本来这种私密感情,不好拿出来乱讲的,但我们这里往小了讲不是小说,往大了讲不算大作,前言嘛,也特么无所谓了。

    其实,在看的大家,你们接下来将会了解,你们眼前这个叙述者的人生经历,虽然不敢自称丰富,但硬拿贫乏这词来形容,估计我又要挨顿打,而且也和正常这两个字不沾边。疯牛病禽流感有得治,种猪瘟嘛,啧啧……总之从那男孩一直到我的那本人生剧本,节奏扭曲、线索驳杂,可以胡乱聊上的都还有不少。我还拈了一下,发现从哪一头开始讲起,其实都很有道理。但反复斟酌权衡了好一阵,我还是准备一上来就聊聊他和这个女人的事,这当然是有缘由的。

    这两人一共见了七次,当年整个事情的经过只有两个当事人自己知道。目睹其中片段的证人,极大概率是不可能还有记忆,因为当旁人面,这两人基本是啥瓜葛都没有。在行此文之前,和这个女人的事,从那男孩变成我的过程中,从来没跟任何人讲过。按我对当时的情况推测,以及对这女人心理的分析,这女人应该也是不会给第三人说过,这个最后会有分解。反正在这里以外,任何时间、任何情况下,我都必将否认这个女人的存在,否认事情真正发生过,咬死就是传说轶事,万万不可当真。至于这样做的原因,在最后都没有说得太清楚,敬请自行领悟。

    要先说的是,连人家头发都没摸过的哈,更不要说搂着亲什么的。

    这个女人,就像接下来我们的整部书里,或者说从那男孩走到我的人生旅途上,一个在身后一路紧随的幽灵;那个男孩和这个女人的事,就像从他及我的人生剧本里,一个隐秘甚深无人察觉的伏笔,或者一段随时都在显现、但除了我自己以外没人看得出的,暗线。

    暗线的这一头是现在,暗线的另一头是在2000年,地点是在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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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0年3月之后,那男孩彻底从电视台退出,现在叫CDTV2,当时叫成都经济电视台33频道。高中后电视记者临时工生涯,不到一年就草草结束了。不是现在那种意义的临时工,确实是没有记者证,临时工作证都是很后来才拿到。拿到之后,只能笑笑。因为当时已经递交了留学签证材料,他处于等待状态,或者在家人眼里游手好闲的碍眼状态。

    同时,他在网上胡乱撩大小姐姐们的骚操作也告一段落,旧的还有个别保持联系,但不往深了整,朋友嘛。他也不再开新进程。他是换了新玩法,在网上乱整了一些散文杂文灌水文。不过出于某个理由,他不想让身边人知道。于是纨绔公子一样在家纯玩了个把月,家人就赶他去找个英语培训班先上着,免得他每天吊儿郎当无所事事的样子惹人心烦。他就随便逛到四川大学旁边,随便在一串英语培训班里找了一个,然后,随随便便地,碰到了那个女人,那个叫周婉玉的女人。

    周婉玉这个名字我至今只知道读音,也有可能是姓邹,周、邹成都话里一个音。婉玉两个字应该是没错。考虑到周姓要多些,叫周婉玉的概率较大 。

    这女人年龄是比男孩大不少的,具体大多少是很后来才知道。单从记忆中的外表估计,当时她要比实际看起来小些,但也是接近三十岁,20s中后段至少。这女人自己有一门生意,开了个店,在城南离他家不远的玉林小区那一带。在他和她的事又十七年后,歌手赵雷的爆款歌《成都》里有个描述,玉林路尽头的小酒馆什么的,周婉玉的店大致就在那一块。这里我们实事求是说,歌手是在抒发情绪,小酒馆其实是在玉林西路中段,不在尽头;我是在老实交代,不乱抒发,周婉玉的店是位于玉林南路,距离小酒馆的位置不算远,却当真是在路尽头,靠二环路了。当时那一块其实还略有点荒僻,和现在二环路算城中心完全不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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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一家,咖啡馆。

    大家,这里原谅我不说咖啡馆名字,怕你们当中有无聊好事的家伙,去人肉人家。现在你们要听下去的,先自己把屁股露出来给我,我好给你们打预防针:这里我都是实话实说,不是玩文字游戏,言行思虑均为真实,胡乱发挥肯定有,但都基于我记忆中的画面,必然不会超出真实的范围。

    注射完毕,好,我们开始说事。男孩碰到女人那天,是他英语培训班第一次上课,这时候已是五月。那天课堂上外教给了个什么题目让大家讨论,锻炼口语。如果是写小说我这里肯定会编一个什么题目,可以各种角度含沙射影地双关这件事的,作为一个标准的文学象征手法。比如,浅白一点的题目是“王菲和谢霆锋在整啥”;高明一点的题目是“浅析女孩和女人的分界点”;严肃到没边的是“皮格马利翁为什么爱上自己雕刻的雕像 ”;恶趣味到底的是“恐龙弟弟娶了青蛙姐姐,作为真心希望这俩‘幸福’的朋友,你特么到底说点啥才合适……”

    这样的题目我存了心手一滑能来十八个,但这里是纪实,不是编故事,实事求是我确实想不起外教给的题目是啥。我只记得,当时左前方有几个一看就是学生模样的男生女生,就着题目用英语议论了一阵,那男孩听着觉得不对,就忍不住出声,用英语驳了他们几句。说了几轮,每次他都等人家先说,再出声说得对方哑口无言,简直很享受的样子。最后是一堆面露不忿的师兄师姐当中,一个胖师兄没好气地回头瞪他一眼,大概觉得班上新来一个杠精同学,好生晦气,用英语说了句你赢了,“You Win”,赌气不再说了。那男孩听出这句话意思其实是干你,也就闭了鸟嘴。

    第一次上课就这么跳,待到下课了杠精也退散了,他终于清醒过来,意识到自己是一个人,怕挨打,赶快起身往外溜呢,没成功走出教室就被人拦下来。

    坐门边上一个穿着时尚、看上去二十多岁的同学突然叫住他。

    这是个姐姐同学。姐姐给他说,自己开了车,送他回家怎样。他想你要送就送嘛,就答应了。然后两人走到停车场,看姐姐上奥拓车,准备倒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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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位姐姐,不是周婉玉。写小说的话,我肯定会把这位姐姐和周婉玉捏一块儿。实事求是,不是就不是。这位大姐姐我记得叫解珞。但,就在等解姐姐取车的时候,那男孩看到了周婉玉。

    那男孩看见那女人,从二楼上的另一个英语培训班的楼梯口走下来。女人马上也看到了他,笑了,遥说,你咋在这儿呢?他也笑,指了指教室,学英语。她笑着点头,我也是,拜拜。

    他看着那女人走,毛病就发了,傻里傻气的脑子里想的居然是,也许学英语很时尚?这些有钱有闲的姐姐们都来学……否则呢?这样也能碰上?正想着,她回头望回来。发现他居然还痴痴迷迷地站在原地看她,她马上头回过去,又瞬间再转回头,笑着对他摆摆手,这才走。

    解姐姐的车倒出来,他上车。解姐姐发话,没问怎么走,而是说,去哪儿呢?

    这话都听得懂吧?解姐姐的意思肯定不是自己手艺不好、倒一趟车倒得失忆了,需要他来重述刚刚大家说好的安排。

    但我刚刚讲过,他遇到男女的事一临到头就不清不楚的。本来撞见一个姐姐就已经在迷瞪了,这时候再来一个姐姐,再拿这个一戳他,老毛病马上就深沉了。一听解姐姐的话,他像只蛤蟆一样眼睛一鼓,脖子一缩,就想到一边去了:蛤?原来姐姐你是这意思?我这么受欢迎啊?为什么总是我被叫?女人就喜欢凑一起搞事么?算了嘛各位姐姐行行好,给我留个空档行不行?太密集了我消受不起啊——半天才一脸无辜地给人家说,回家啊。

    解姐姐可能是被神经病的古怪表情吓住了,怕他突然发作起来要咬人,总之问清楚路就没敢再说话招惹他,一路无语,开拢把他扔下就不顾了赶快跑路。以后解姐姐再没给他说过话,也许是心中气馁吧,当然,也有可能觉得好不容易自己主动一回,结果莫名碰到个疯子,也是好生晦气。

    但这天,主要症结不在解姐姐,是在周姐姐。这天,其实是他第二次见到了周婉玉。

    第一次,是三个月之前的某天,在那家咖啡馆里。

    1996年前后,成都开始兴起了咖啡馆饮料馆或者俗称水吧的一类场所。他家附近的发源端,就是四川大学旁,他的中学成都十二中住校生宿舍一楼临街铺面。那家店叫,菩提树。现在还记得那家店的窗户上贴有那么一句话,当时一看就觉得有大意思,所以从他及我,一直记得:

    如果我不在家,就在菩提树;

    如果我不在菩提树,就在去菩提树的路上。

    按脉络回溯,这种商业模式是舶来的,有别于土生茶馆茶楼,算时尚品质类消费场所,卖些不含酒精的饮料咖啡,消费不高环境不错,年轻人正合衬——最近粤语歌听多了,这词不自觉跳出来——菩提树生意相当火爆,说明此地土壤肥沃利于生长,外来入侵物种毫无天敌可以抵御,所以很快那条街上又繁殖出几十家各种各样的树,布满年轻人聚集的大学旁。树上随时长满各种各样的年轻人,不在话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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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时那男孩正年轻,又刚好在这个环境里每天上下,合衬得不要不要的,于是就经常在各家店之间窜来窜去的。这么一晃两三年,经常变成日常,日常变成习惯,上学如此上班了也如此;朋友坐坐是这里,独自一人无事,也像个时间长了不去教堂就不自在的教徒一样 ,总是要找个店钻进去人神沟通、寻找自我。

    2000年2月14日,电视台下班回来,不想在家,又不想约人玩,他就提着笔记本电脑信步走出去,想找个地方看看小说也好。当年那个春节后电视台调整,供职的电视栏目已关停播,日常上班无事可做,甚至不用天天去坐班,已经心知这班是上不长了。他心情低落,咬人不至于,但不想说话,不想碰到熟人,于是没有朝熟悉的四川大学方向走,出门走的反方向,边走边揣摩职业生涯的究竟。

    现在我回头来看这人生第一份职业,简直就是傻逼呼呼地走大街上仰天打了个哈欠,天上扔下来个钢丝正牙器正中嘴里,还安放得严丝合缝恰到好处:你知道这玩意儿是对的,你需要它,但那尖锐刺嘴的、只有你适应它没有它迁就你的态度,让你在忍不住用柔软的舌头每分钟试探它十八次的同时,巴望着摘掉它的那一天——然而这一天当真到来,你又茫然若失:好像又有什么不对?

    这是我现在的想法,当时他具体是怎么想的,我回忆不起来,反正就想着工作咋办。这样的问题显然想不出结果的,于是走了十来分钟,玉林南路和二环路交汇的路口信步拐进去,他马上看到路左边不远处一间咖啡馆。这家他从来没有去过,想来绝不会遇到熟人,一晚上的自在悠闲可期,就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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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在悠闲个毛线,骚动癫狂了一晚上倒是有的,从一进去就不对头。刚一进门,猝不及防的,一只霸王龙就狂暴地冲过来一脚把小衰货踩扁在地板上——不是,是一个急匆匆的女人冲过来扑进怀里牢牢一把搂住他——也不是,是那女人遥遥相对的模样,一把搂住了他的视线。

    还是不是,这段废话的目的是致敬,当时他的感觉不是这个。当时他就感觉,屋子很黑,但还没来得及朝鬼屋方向想,因为那女人的白皙面孔一下把其他感觉冲走了。

    那女人坐在一张桌子后面的沙发上,遥遥正对大门,距离他有五、六米左右。台灯昏黄的灯光映到女人脸上,一瞬间他觉得气质很好,长发垂落,眉目清柔,肤色很白,比一般人白得多。端端安坐的温柔娴静中,又有一种成熟沧桑的女人味。这个当然是当时他的看法。现在我的看法是,三十岁上下沧桑个屁,七十岁过了领到老年证再来说这词吧。见他进来,女人毫无表情看了他一眼,又移开眼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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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位姐姐,是周婉玉了。

    这是他第一次看到周婉玉。我们客观点,严格说起来周婉玉这个女人,其实并不太能用温柔娴静来形容,那只是他第一面的感觉,她其实是一杯温香咖啡,下面藏了半杯火锅底料那种;这女人也不能说是个大美女,没有惊艳感,好看还行,六分可能低了,七分确实不到,六七分姿色吧。当时他十八岁,虽然工作了大半年但还是少年人心理,面对这种成熟女人一般归为阿姨,心里用成都话喊声嬢嬢,就是当人长辈。

    哎,算了,坦白说,就是嫌人家老,提不起那种兴趣。如果是个和他年龄相近的漂亮小姐姐,这么孤零零地矗在那里,满脸满眼的寂寂寞寞,自己身边也刚好没有躁动的兄弟们围着,那么这立志要正面进攻的小色狼多半会另有花花心思的。总之他当时也没多想,看了女人一眼,以为也是客人,就自己随便找了个位置,一屁股把正在唱歌的范晓萱坐了下去。

    在那之前,范晓萱一贯是唱洗澡歌欢乐蹦蹦跳,儿童歌曲另类出道的歌手。但在那天,蹲在音响里的歌手却唱起了另一个极端的jazz,专辑是之前那男孩就买过,叫我要我们在一起,记得那段时间他还日常揣随身听里听着。

    这个时候那男孩还想不到,那女人也喜欢这首,喜欢这另类的调调。写小说我会说那天他带着耳机,耳机里是这歌,进咖啡馆摘下耳机还是这歌。但实际上那天他没带的,当时他听着也就听着,不以为意,流行歌曲嘛,巧合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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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后来不同,当时这些咖啡馆也好水吧也好,大都是不供餐的。所以正值傍晚饭点之前,这咖啡馆里除了那男孩和那女人,就一个服务员妹纸,没有其他客人。隔了一排桌,他侧坐在她两点方向,起心把当时常翻的、那个叫《欧亨利小说选》的txt文档再过一遍呢,却发现无论如何都看不进去;把电脑里放了很久一直没看完的《第二十二条军规》打开,依然看不下去。心不在焉地抽了阵烟,呆头呆脑地对着电脑屏幕,和挫败感十足的空军飞行员哥哥瞠目对望了一阵,他忽然觉得咖啡味溢,香烟缭绕,歌声婉转,暗光浮动,真是气氛绝佳。于是心思萌动,邪念乱转,马上决定关了小说,现编排一个套路来勾搭对面这个貌似温柔娴静的女人——

    没有的事,他完全都忘了对面的女人,是马上决定关了小说,现打开word开始编排一篇文。

    那篇文字叫,《2.14》。

    ——是的,就是2月14日的意思,难不成还能是两块一角四么?

    ——是的,就是情人节的意思,难不成还能是就着生日YY酒井法子姐姐么?

    ——不是的,那篇文章不是讲通常意义上情人节的事。那篇讲的是,呃,要不……大家,我在想啊,反正那篇也不长,反正这里我也是信口开河乱讲一气,要不大家在这里跳一下,我们直接乱入一阵算了?

    《2.14》

    耳机中放出温柔的“沙沙”声,似乎在对耳膜做特种按摩。他第一次觉得歌曲间歇的电流声也如此动听。

    天气出奇的好,正像在对儿歌中的“蓝蓝的天上白云飘”作注脚,当然也像在为今天的男朋友女朋友们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对于这个盆地中心的城市来说这样的天气实在算得上是节日了。

    今天的确是个节日,今天是情人节,他边走边想到。

    歌声响起,是范晓萱的《我要我们在一起》,很Jazz,也很动听。一瞬间他有些适应不过来,还对温柔的“沙沙”声依依不舍。音量开得很足,把他从世界中分离出来。一秒钟以前的汽车的吐气声,单车的铃声,人声,鸟声,通通不复存在,只剩范晓萱在头顶上叫唤着“哎呦哎呦哎呦哎呦……”

    他听出范晓萱的声音和她很像。

    她在电话那头笑着,笑得很勉强,很不自然,于是他也笑,笑得很做作,很像在哭。当然他没有真的哭出来,绝对没有,我保证他绝对没有!

    转个弯是一条笔直的小巷,两旁整整齐齐地砌着几十幢一模一样的宿舍楼,有点像电脑游戏模拟城市2000中的镜头。阳光被宿舍楼群分割成一条一条的斑马线横在路上,显得很有装饰感。不少两只脚的生物在他面前晃来晃去,一直晃到前面的农贸市场。

    他时常在想为什么每次自己都随她变化而变化。她高兴,他开怀;她冷漠,他淡然,她说了“走好”,他脱口一句“再见”,就好像学生时代做膝跳反应实验。他尝试过改变,没用,没变,一定有个挨千刀的原因没找到。

    农贸市场中有更多两条腿没翅膀的生物,一半以上正在热烈地讨论着如何将若干两条腿有翅膀、四条腿无翅膀、无腿无翅膀的动物分尸。还有一只上肢持一铁器家伙冲他谄笑着,似乎希望他入伙。他盯着人家,死死地盯着,狠狠地盯着,盯着那个刻在脸上的谄笑。空气中弥漫着血腥味,还混着腐臭味,煤球味,油条味,煎饼味。一种叫苍蝇的昆虫在这种混合气味中飞来飞去,抢在他们的人类盟友之前进行分尸而食的行动。

    她努力想把坏事说成好事。她说这样一来他就有时间充电学习了;可以自由地支配自己了;可以做许多以前他想做但没做或没时间做的事情……她说了很多理由,他努力想把她想得不那么愚蠢,但并不太成功。他连大学门都没进过,学什么鸟习?除了吃饭睡觉他不想做也想不出做任何事,支配空余时间来做什么?认识人性的懒惰本质?

    左面一个宿舍楼的外墙上贴着一个双“喜”字,街上突然变得人潮人海。他将耳机的音量开到最大,于是范晓萱顽强地用歌声把他和世界区别开。看着人们嘴巴一张一合,却发不出声音,让他想起刚才在农贸市场上看到的那种在水盆里任人宰割的动物。新娘子就在其中,不漂亮,可以说有几许丑,但身材极好,一件旗袍将该凸该凹的地方都勾画出来了。对于一个普通男人来说这已足够了,至少对于今天晚上的那件事,他不怀好意地想到。不过在情人节结婚实在不大好,虽然现在够浪漫,但以后真有情人的时候怎么办?是过结婚纪念日还是过情人的节日?

    他忽然想为什么她要在情人节给他打这个电话。不能过完节再打吗?后来他安慰自己想,她能让你过个好年已很对得起你了,情人节表明态度,或是巧合,或是拿个节日来留做纪念……一个人要骗自己,总找得到理由的。古龙说过。

    歌声间歇,一瞬间他又回到这个喧闹的世界。沿街的麻将声,说话声,喷嚏声,咳嗽声,祝福声,答谢声,吵声,闹声,笑声,各种声音一阵混响。他觉得这些自己本应很熟悉的声音突然变得很陌生。这种感觉让他不知所措,但歌声及时响起,范天使又来了。

    龙年第一个给他联系的同事是她,不是祝贺,而是报丧,说有一位同事死了,有空去看看。大过年的去看个什么鸟?真是晦气。他本想岔开话题的,但她坚持说下去,他只好由着她。她是公事公办的语气,他也就一本正经地说“好,是,行。”

    那时他就预感有事发生了。“觉得蹊跷必有问题”,电影《浪人》的台词,果然不错。

    一个小孩打断了他的思路,小孩对他做了个神龟冲击波的动作。他习惯性想竖起中指,但及时忍住了。他走得微微有些出汗了,但很舒服。已近正午,“斑马线”不知何时消失的,阳光倾情奉献,偶尔有白云友情客窜。造化之物,却之不恭,他于是走在路中央,享受日光和紫外线。

    人生总会有些经历是她打的总结,他十分赞同却无法接受。不知是不是每个人都是这样矛盾的,如果仅自己一人他只好承认自己精神分裂了。但她绝不会是这样,她一向干练得很。

    他全身上下都被晒得暖茸茸的。忽然他仰天打了个大哈欠,很爽。干燥的眼睛正好得到滋润。但马上又打了一个,他意识到了什么,摸出一支烟点上,深吸一口,直到感觉每个尼古丁分子都到达毛细血管末梢才慢慢吐出。于是世界美好了百分之三十。

    他不伤心,也不痛心,他只有一种无可奈何的宿命感。脚步很重,心沉重到了脚底。近一年的工夫白费了,但他好象没失去什么。是不是自己本就没什么可失去了?可自己也没得到什么……她说他很搞笑,他承认,而且最近越来越有进步,或者说是变本加厉了。他怀疑自己是不是忍受能力也有进步?或者逆来顺受惯了?亦或心胸开阔了?还是麻木了?他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范天使唱了个轮回,又“哎哟哎哟哎哟”地叫唤起来,他发觉自己只对这首歌有印象。Jazz风格听多了就让人想睡觉。今天是情人节,应该换一盘欢快的,他想。但很快又自己推翻了,他欢快什么?他是没情人,但也不是情人丢了需要听歌来振作。她又不是自己的情人,想那么多她干什么?她是自己的老板。不错,今天她抄了自己的鱿鱼,当然也可以说自己抄了她鱿鱼。工作了近一年,失业了,在2.14。幸好不是2.14失恋,还好。他觉得自己还是快些回家睡个午觉是正经。

    2000年2月14日

    乱入结束。为保持叙述的前后一致,调整了本来的第一人称,除此之外上面文字没有做任何修改,当年原稿,一字未动。

    所以大家都看到了,这篇不三不四的文章跟男女感情一丁点关系都没有,是扯着幌子讲另外的事情,就是乱入乱出瞎整一气。实际上他这时候还没有彻底离开电视台,只是文章这样胡乱写了,把当时的领导瞎编排了一阵,其实人家到最后都一再劝他不放弃这工作。哦,对,更之前,领导突然有次专门来警告过他,不要在单位谈恋爱。他莫名其妙,压根儿没这个打算啊,我连这都不知道吗——这个我可以保证,他是真没这想法的。电视台确是漂亮姐姐们成群结队的,眼花缭乱认都认不完,和女网友平均颜值完全不是一个世界。但是窝边草不吃是基操啊。确是曾有个漂亮主持人姐姐关照的事,但真是光风霁月磊落坦荡,完全没啥可讲的。其他姐姐更是影都没有的,他真是从没起过这心的,可特么一乖弟弟了。

    咳咳。扯没边了,回来回来。就文章而言,2.14这写法蛮聪明的,但多年后我回想总结,他不过是在讨巧,或者说通过小聪明来逃避,逃避自己当时还不会写男女内容。记得那天在咖啡馆里,他写这篇乱入的时候状态奇好,思维很快从骚动走向癫狂,句子在虚空中一句接一句涌出来应接不暇,打字如飞劈里啪啦的。正整得高兴,服务员妹纸端托盘过来,把他还剩了半杯的冷咖啡端走,换了杯热的。

    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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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思路全在文章里,眼睛都没抬,只心里觉得略有奇怪。马上一转念,嗯,这家咖啡馆服务真好,咖啡冷了免费换热的。不错不错,会做生意啊,又清净得好,以后都来这家了。至于面前这杯额外的热咖啡,嗯,何必客气?

    在当年,这种档次的咖啡馆或者水吧,基本都是速溶,卖个场地费。但这间咖啡馆,却是当年少见的上咖啡机现整。从这一点细节,其实都多少能看出老板娘的性格。但当时他那里想得到那么多。

    喝就喝嘛,喝了,一口。

    那阵子写东西,起笔的时候他从不知道自己要写什么,就是凭着感觉玩,任由兴味志趣带着自己走。又继续搞了一阵,写到一半套路成型,心中已经想到反转收尾的坏主意,他就忍不住“吃吃”地露出天才儿童才会有的蠢笑。从他及我,写文章时候都情绪敏感,笑点极低,经常自己把自己逗笑。于是他得意地把咖啡一口牛饮而尽,继续写。

    还没写两段话,服务员妹纸又走了过来。写小说这里一定是要硬说咖啡馆还卖酒,老板娘亲自给他端来一杯号称失身第一品的长岛冰茶啥的,但其实没有。服务员妹纸端了这天的第三杯热咖啡放他手边,把空杯收走。

    呃?

    他有点迟疑了,还有免费续杯么?问都不问主动续?抬眼看了眼服务员妹纸,人家头都没有回。转眼发现,坐在他两点方向的那个女人在看自己,微微在笑。直觉有什么不对,但他确实没想太多,还沉浸在自己的思路里。于是他对她做了个耸肩摊手,脑袋里什么都没想,继续埋头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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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都看到的,《2.14》这篇很短,一共只有两千字,内容也很简单。但当时他写作量小,写东西慢。等他写完,得意地看了几遍,逐一修改完成,天早已黑完了。一看时间,前前后后一共搞了三个多四个小时,他这才再次抬起眼睛。

    发现不对了,那女人已经站在吧台后面,正摆弄着什么。远远看上去,纤细,甚至可以说瘦小,比服务员妹纸还略矮。服务员过去说话,那女人交待了啥,看上去依然面无表情,但竖手指的样子却有种莫名女王范一样的气场。服务员妹纸恭恭敬敬听得连连点头,马上转身去办。

    哈?

    他笑了。原来,竟然是,老板娘啊。

    难怪说瞎编排电视台的女领导呢,脑海里的脸却又总是对面那个女人,好有领导感觉的。尼玛,是老板娘。

    任何一篇小说,这时候老板娘看他写完了,都应该走过来,给他说点啥;再借个由头,比如大家都还没吃饭,一起去吃个饭,发展发展关系,推动推动情节。但我说了,这不是小说。在当年,这些戏剧性的小说套路都没有发生,也不会发生。因为当时已经来了几桌客人,老板娘一直在吧台前后忙碌。

    后来他总结,其实这天也是生意最好的那天,情人节嘛,一对对的客人们都需要咖啡馆这么个环境。慢慢看了会儿,他那在文字位面里抽风了一晚上的思路慢慢回到本位面,咖啡馆里有个秘密被他察觉到了,是那个服务员妹纸会分身术,或者咖啡馆里有暗室能藏人。当然也可能是另一个只上晚班的服务员妹纸,因为我记得他埋头时只有一个服务员,抬起头就变成了两个。

    咖啡灌多了尿频,缩着脖子躲在电脑后面,鼓着眼睛瞪着老板娘抽了两支烟间歇,他连上了两次厕所,却什么情节套路也没有等到,老板娘连一眼都没有看过来。他自己也啥感觉都没有了,文章写完了,咖啡喝完了,肾也排空了,天才儿童退散,开始觉得饿了。看着其他桌客人全是成双男女,他自己一人是也稍有点不自在。但智力值耗空,对女人的套路这时候他一想着就觉得太累,勾搭一个年龄比自己大不少、还在忙碌活计的陌生老板娘姐姐,这个难度也实在太大了。想着不如就这么拉倒吧,总还留有篇文不是?于是就关电脑走到吧台买单,准备出去找东西吃。

    特别的地方出现在这里。按小说套路,不,哪怕是按常理,请个萍水相逢的陌生异性喝咖啡,都要买单走人了,老板娘这时候至少应该笑吟吟地说两句,对不对?如果是现在的我来编排,手一滑能整出十八个可选项,比如,正常无趣的是,女人笑脸盈盈:你在电脑上搞什么啊,看你好专心没敢打扰你,请你喝咖啡;装逼装到巴黎左岸的是,女人眉毛一挑:再坐会儿嘛玉林海明威,二环路乔伊斯说不定马上就要来了;挑逗撩拨的通俗模板是,女人一歪头眼光流动:不用,有个喜欢男人专注认真的姐姐请客,人家喜欢看你投入做事的样子,就是笑得太傻;脑洞大开的沙雕套路是女人恭敬一埋腰,郑重其事:先生您好,您点的回锅肉八元,水煮牛肉十五,酸菜鱼二十四——知道啊,我是说接下来你请客出去要点的……”

    算了算了,这么骚得抠脚的鬼扯,也只属于现在我这个P脸不要的老流氓。你们接下来会知道,当年的老板娘实在不会这么干。不乱说了,在看的大家,你们不妨猜一下,所以当时老板娘到底说了句啥特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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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宝推:审度,唐家山,铁手,张新泉,
    • 家园 【原创】串场--词

      串场的意思就是走个过场,讲点闲话。

      也可能是走错片场,和主题毫无关系,越来越偏,整串了。

      前面虽说是乱讲的,总归还有脉络,这里纯属闲扯。很大程度上,就是记录我在乱讲的过程中又乱想到了些啥,都是可看可不看。这不是反话。

      当然,我这里的所有文字玩意儿都无关紧要,既不能吃又不能穿,都可看可不看。

      所以,可能不仅不是反话,而是废话。

      词的意思是词牌的词,诗词的词,不是还要纠缠于恐龙那词。启第一的叙述里面,藏有一首三字令。

      三字令是词牌名,并不常见。这可能是因为三个字一句,看似上手容易,其实并不太容易表达,所以填的人少。但正是少有人用,甚至鲜为人知,这种事反而合我的胃口。文中我用的是变体,双调五十四字,用新韵,就是押普通话。填词正经有词谱,钦定、白香啥啥的,但我反正也不是啥正经人,也一向懒,水平也有限,还专门讨厌守足规矩面上勤快的正经人,所以这里也不耐烦查书。除非我有必须的理由,否则一般情况都普通话就着度娘百科的格律来的。总之一切依着度娘姐姐就是了。

      启第一里的,当然是现在的我填的,按当年那臭小子的水平,是听都没听说过。

      叙述里是拆散了,正式完整的是这样。

      三字令 姐

      幽店主,有咖啡,幽见夜,欲同窥。

      浮浪子,误识谁?几三番,中二病,那一回。

      书外伴,霎相偎,书里意,永相追。

      心与愿,怎兼遂?写不赢,答不了,去如归。

      会不会有人问,把事情老实交待清楚才是根本,搞这文字把戏是想整啥?又骚包起来了哇?

      我当然有我的道理。起缘自然是当年脑海里跳出的那三个字又三个字,但想起要填词,其实是关系到店名。胡乱凑三字令之前,我事先也不知道这个词牌。本来是隐隐感到店名似乎可以做个什么手脚,一路翻到词牌,突然看到这个。然后我老毛病发作,越走越远,店名最终被我藏了起来,最后就只整出这么首三字令来。不,我不认为不存在的老板娘自己了解三字令,甚至了解宋词,但这里恕我不能再往下说了。

      能说的是,在研究三字令的过程中,发现了另一件很有趣的事情。在填的时候,我还继续在歪路上越走越远,比上面说的还要远得多。

      我想着,词牌这个东西,绝大多数,其实都是三个字。西江月、如梦令、破阵子、雨霖铃,啥啥的,语文教科书里就有一些,还有水调歌头这种四个字的。当然课本里都是很常见的词牌,选的也都是名家经典。

      发现有三字令这个词牌后,我突然脑筋一抽,抽出一个邪门的想法:词牌名本身是有字面意思的,又多是三个字——那么有没有可能,全用词牌名本身,凑出三字令来?

      不知道这歪路子有没有其他人搞过?不管怎样,我自己没试过。突如其来的新思路,像有机会可以撩个新妹纸一样,于是就兴冲冲地试了试。

      答案是肯定的,可以。

      只不过词牌不够多,又抓了些曲牌名来凑,都风月那个调调,很容易搞成浓词艳赋的味道。我已经是尽力把风格偏转出去,但依然免不了要沾上,果然是骚哄哄的。

      词牌三字令

      之一 玉皇大帝醉酒升仙

      高月下,醉思仙。

      鹤冲天!

      如梦令,凤凰间。

      二郎神,哪吒令,满朝欢。

      长寿乐,寿南山。

      蕊珠闲。

      鸡叫子,卷珠帘。

      踏云行,离苦海,快活三。

      之二 征郎归夜

      征部乐,定西番。

      得胜令,望云间。

      芳草渡,小重山。

      阮郎归,不怕醉,误桃源。

      渔家乐,夜行船。

      拾翠羽,向湖边。

      留客住,柳含烟。

      惜奴娇,云鬓乱,殿前欢。

      之三 络娘春夜

      梅已谢,燕归梁。

      春草碧,倦寻芳。

      青玉案,络丝娘。

      镜中人,一络索,赛天香。

      期月夜,梦仙郎。

      更漏子,满庭霜。

      云雾敛,九回肠。

      海棠花,深院月,愿成双。

      之四 二十年后

      春色满,月当窗。

      花自落,满庭芳。

      将进酒,醉吟商。

      少年游,三字令:好时光。

      南柯子,悟黄梁。

      归去曲,试周郎。

      行杳子,好离乡。

      恨来迟,长命女,梦魂香。

      之五 梦回

      秋夜雨,雨霖铃。

      双翠羽,伴登临。

      金凤调,凤萧吟。

      鼓笛令,西意曲,献仙音。

      逍遥乐,探芳新。

      何满子,醉花阴。

      秋月夜,梦行云,

      鬓边华,明月引,少年心。

      也就是说,一旦从千变万化的内容含义回归,回看词牌本来面目,会陡然打开一扇新世界的大门。而这并不是拍脑袋胡编乱造,因为事实本就如此,是还原事情本来的样子。而这被日常熟视无睹却异常重要的本来,竟如打开一扇尘封大门一样,看到新的东西,新的可能,甚至还很有理由的样子,自然而然本当如此。

      我本来以为这里就算到头,没想到居然还要分上下半截两说。这里是消停了段时间,突然一天又不安生写东西,又开始胡思乱想。神经元一拱,突然想起,词牌曲牌还有两个字、四个字乃至五到七个字的,如果用组合“2+3”、“2+2+3”、“4+3”等等,似乎还有可能凑出律诗来?而律诗如果都凑得出来,那么填其他词牌也应该可以了?

      于是又试了试,答案依然是肯定的。是的,确实如此。

      词牌七律 无题

      无愁可解洞中仙,明月逐来解佩环。

      云淡秋空归塞北,露华芳草望江南。

      秋光满目拂霓裳,湘月留家下水船。

      水调歌头频载酒,浪淘沙慢九张帆。

      词牌五律 从前

      秋水生南浦,桃园忆故人。

      红情翻翠袖,绿意点绛唇。

      乐世风流子,宣情洞渎神。

      小庭花月慢,佳色沁园春。

      词牌江城子 忆

      凤凰台上忆吹箫,紫竹萧,夜游朝。

      烛影摇红,眉妩月边娇。

      春弄后庭花破子,花自落,恨春宵。

      潇湘夜雨忆吹箫,楚天谣,醉翁操。

      望梅消息,疏影念奴娇。

      索酒东风吹酒面,梅已谢,恨春宵。

      词牌青玉案 那谁

      传言玉女无俗念,水仙子、瑶池宴。

      春弄露华掷半浣?

      排歌调笑,玲珑四犯,乐正双双燕。

      巫山一片云不见,子夜春游五更转。

      薄幸个侬胡捣练?

      琼台催雪,青山湿遍,雁后归无怨。

      2019年中至2020年中

      通宝推:桥上,
    • 家园 【原创】前言 续5

      她依然靠在他的肩头上。她像永远都在那里一样。

      他依然在胡思乱想。他像永远都在发作神经病一样。他想了一阵女人,想了一阵怎么将离别的真相说出口。靠着靠着,可能是心中的感觉太过强烈,也许是他自觉不能驾驭所以本能地回避,突然他的思维开始不受控制的漂移转移,毛病慢慢来了。

      他开始抽离自己,自我审视,总结和她一切。

      开始都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就是好玩,后来控制不住的会认真。开始的预测和期待,后来会随着各种意外越发精彩……

      开始因为羞涩或者害怕失败,表达上会有一个从绕圈子到逐渐直白的过程,而这却是最为出彩之处……

      情理之中,预料之外,开心与冲突,自遣和娱乐,都是相扣的……

      一旦认真之后,却发现往往不再好玩了,却也极难再抗拒了……

      巧合,巧合总是推动发展的关键……

      女人还在左肩,他已经浑然不觉。他越是细想,越是发现,这事的所有,竟然在每一点上都是双关,一丝不差,要找一处相左赫然都是找不出来。

      双关什么?

      双关他自己。

      他为什么要这么想?这个究竟原委,来源于他的一个习惯。事实上从他及我,一直都自知自己不算特别聪明,中人之资,没有急智,不是天才。我 自我审视,就是自觉反应永远不够快,悟性永远不够高,后知后觉还经常错乱发毛病。所以为了弥补这一缺陷,就自觉不自觉地用大量的思考来弥补。简单的问题还好,一瞬间意识到事情复杂困难,就忍不住像个白痴一样来龙去脉反复摩挲揣量。往好说是爱思考,其实就是想太多。

      当姐靠在肩头的时候,他不是毫无缘由地想太多想到写东西去的。这一切,根本原因是他感到事情极其复杂,忍不住要前后想个明白。

      这是因为再之前,再之前的那句话。

      那句周婉玉靠过来之前说的,信息量好大的话;那句我总结过的,在看的大家你们谁都不可能像他那样明白的话。

      我们还在玉林南路的咖啡馆里。

      黑洞洞的空间里,永远亮着的昏黄台灯。

      两人面前,两颗才掐灭的烟头

      姐在决定靠过来的最后时刻。

      他在已察觉她的意图的当口,随便说着他的那个小说。

      她叹了口气,忽然说。

      “开头都是想整起耍,耍到耍到就整成这个样子了。”

      这话极其复杂,层次异常丰富。当时他一听就笑了,但一瞬间觉得里面还有东西,脸上开始要笑的肌肉抽动,但在笑最后出现的一瞬间,却拧出一个极为古怪的表情,没能给出回应。

      神经乱跳。

      第一跳,是他的姐,在借着评论写小说的话头借喻,其实在说她自己某个经验,其实是在给双关说,她认为的男女关系;

      第二跳,是他的姐借说她认为的男女关系发展流程,就这个双关再一步暗示,其实是在给他说,她认为的,现在的她和他。同时,这样说话的方式,又对自己的本意有一层掩饰,根底上是下意识自我保护,怕万一失败了避免自己尴尬。

      当时他悟到这里,脸上就笑了,笑的同时,心中不由怦然一突,暗惊:这是极为高明的示意啊;脑袋里却同时又是忽然一抽,暗叹:我的姐,真是好聪明一个女人啊。

      寻常人智商在线的,经验足够的,也就到此为止了。但他有另一个身份,这让他产生了额外的第三跳、也是最严重的、他人谁都不可能会有反应:

      他那不可救药的老毛病,猛然发作!

      他注意力突然莫名从女人跳到了另一边:嗯,姐的这话,很有文学意味,借喻、双关、暗示,还暗藏了诙谐的幽默、理性的总结、宿命的感慨,似乎还有……这句话本身!这句话连带整个事情本身,俨然还可以是某种象征……

      等等!他笑容凝固在脸上。

      猛然抬头,和对面的隐形人瞠然对视!

      从《2.14》到《阴谋彩票》,刚好契合了这句话!

      ——开头都是想整起耍,耍到耍到就整成这个样子了……生平第一次发现,原来写东西和搞女人这两件事,居然是一模一样的步骤过程啊!

      他感到自己小腹一阵发紧。

      ——哪有这种巧法?不可能!这意味着什么?难道说……有没有可能,这两件事,其实,是一件事?

      这真正厉害的反应,顿时将油嘴滑舌惯了的他钉在座位上。

      ——借喻,双关,暗示……文学……象征!

      呆了好一阵,不要说张嘴回应,他连眼皮都眨不下去,连眼珠都动不了一下,进出气都困难。

      ——所以,会不会,这事情,其实就是这么回事?

      周婉玉自己必定不知道,她借用他的写作比喻她的过去,就此总结的对男女的认知,用来作为她对两人现在的男女定位,这句多重含义的话比她自己以为的还要复杂得多。这句姐姐指导弟弟般复杂无比的话,指导了远超她自己以为的内容。

      这是一句信息量大到了空前的、赫然不受说出者控制的、从写作跳到过去涉及男女、再突然跳回写作到未来的话。

      这是一句点破了那究竟原委的话,这是一句决定她那弟弟此后人生的话。

      这就是那一句,天启命使。

      没法说出口,因为太过重大,远远凌驾在日常的思维之上。这里,哪怕我这样讲出来了,我知道在看的人们,你们中依然有相当部分是看不懂的,不知道我在说啥。

      文采风流,文采风流,文章,女人,对从那男孩及我,是,同一件事。

      这种事,是不可以随便跟人聊的,除非聆听的对象,也有对这个叙述者来说不亚于、乃至更高于那点化者的重要性。

      我说过的,这篇文字,乃至接下来的整部书,有一个特定的阅览对象。

      而那不是姐能知道的了,就像姐不知道下面的事一样。

      2000年12月28日零点过后,那男孩和他的隐形仁兄相伴回家。他们没敢走上周婉玉最后走的二环路,绕着走到倪家桥路。他们走得很费力,走得不想当人的样子,只想当迷失在城市中的流浪人熊,过马路不小心被汽车压扁,正努力把自己支撑起来。我不记得一路上他们在讨论什么,反正不会是工作咋办。

      好吧,我记得。我特么当然记得,记得无比清楚,清楚得像昨天夜里发生的。这一路短短十来分钟,他想得无比艰难,无比复杂,但就算记得我这里也不想说。那一百一千一万个处理方式,也没有哪怕一个能导出好的结果。我只能说,这,是从他及我,这一世能碰上的最难的那个问题,那个当时他无论如何都答不了的问题。他只好带着这些答不了的无解难题,在脑海里不断疯狂拼凑的各种主意各种可能性中,支撑自己朝家走去。

      但当他走过人民南路路口,当他走到领事馆路,当他看到领事馆里的异国国旗在冬天的夜空中飘荡,当他看到了领事馆旁边那一栋永远修不好的烂尾楼,那一串关门闭户的店铺,以及店铺上那一串预定机票、护照照片、签证代理、移民咨询、留学申请的招牌,他停住脚步,再也走不动了。

      面对着这反转折磨的人生剧本,他抬头看着黑暗冰冷的夜空。

      典型的成都的冬夜,没有月亮,没有星光,只有压在头上的厚厚的黑。

      典型的他发病的脑子,对那夜空只有一句话。You win,你赢了。

      干你。

      情绪崩溃。

      晚期直男癌,成年后不会当人面干这事的,所以我不想在这里说犬字旁那字。

      像每一个终于发现自己在自以为是的傻逼一样,他在领事馆路和自己居住的小区路口,转身回头,对着玉林南路方向,说,“拜拜,路上小心,拜拜,路上小心,拜拜,路上小心,……”

      不停说,说了很多遍。

      连站立都站不住了。

      拜拜,周婉玉;拜拜,咖啡馆;拜拜,老板娘;拜拜,英语班;拜拜,烧菜馆;拜拜,姐;拜拜,啤大伯;拜拜,大姐;拜拜,玉林路;拜拜,怼我的利嘴;拜拜,《阴谋彩票》;拜拜,“我眯一哈”;拜拜,到底几川的四川;拜拜,人生第一个,真正意义上让自己心动的,亲爱的女人啊。拜拜,拜拜,都拜拜了,一切都拜拜了。

      在那个路口,在那天午夜,在那个冬夜的风中,在那个茫然无措又怅惘无奈的隐形人身边,在左脚右膝下的九宫格一样的人行道水泥地砖的粗粝上,那个十九岁男孩,情绪崩溃了很久。

      我清楚地记得,在崩溃到极处的时候,一个奇特的、毕生难忘的、回想起来必定是一生只会有一次的事,猛然发生了。

      是一股从来没有的情绪,突然猛地从心里抽出来。

      那情绪类似恨意,却并不是黑色的;那情绪类似愤怒,却并不是滚烫的。

      那情绪只有一种质感,那情绪充满硬度。

      那情绪让心脏上某处本来柔软的肉,逐渐硬化,犹如幼嫩菩提树的皮硬结成壳,从此不可逆的,越来越硬。

      那块硬度支撑住他,他止住了崩溃,他站了起来。

      脑浆在沸腾心脏在擂跳,是某种难以言说的极限状态,是那痛苦中纠结的教徒突然看到了神启的方向,是那封在颅骨和胸腔中的、盘虬错交找不到出路的树枝,突然融会贯通,在挣扎灵肉之间破体而出。

      本来已蹲跪着的他,从呆木站立的隐形人的脚边站了起来。他们对着黑暗的冬天,对着午夜冰冷的风,对着玉林南路方向,说:

      拜拜,我一个人拜拜就行了;我一个人情绪崩溃,就行了。就让我的姐永远不知道吧,就让我的姐永远去猜测吧,就让我的姐逐渐去不耐烦吧。

      就让我的姐认为是我不中用吧。

      就让我的姐带着希望慢慢淡忘我吧,我们都知道,会是这样的。

      就让我带着遗恨永远铭记我的姐吧,我们都知道,会是这样的。

      既然无论如何都没有好结果,所以,就我来,我独自一个人来,来受这剩下的,剩下的最难承受的那部分,就行了。

      我们都知道,会是这样的。

      拜拜,姐,路上小心。

      那男孩转身,终于,朝家的方向走去。

      从此以后,不论天涯独赴,万里孑旅,亦或岁月浪迹,廿年浮生,再未提及姐。

      那男孩转身,终于离开家,朝心脑之间那一处菩提树走去。

      书外伴,刹相陪,书里意,永相追。心与愿,怎兼遂?写不赢,答不了,去如归。

      拜拜,路上小心。

      之后的岁月里,从那男孩及我,一直在心底深处某个地方,处于神经病发作的状态:质疑世界的真实性,姐相关的一些事情太反常了,理智和情绪疯狂纠结一气,写小说都嫌假的一串巧合事端,这不可能啊。

      无法对他人述说的事。这么疯的事,在看的各位,如果是你,你说得出口吗?

      之后的岁月里,从那男孩及我,每当在无法和这个世界达成共识的时候,总会想起这个女人,总会想一个命题:周婉玉对于自己,到底意味着什么。

      无法对他人述说的人。这么特别的人,反正从他及我,实在说不出口。

      之后的岁月里,从那男孩及我,有空的时候,就会浮现出周婉玉的细节。实事求是说,随着在时间线上越走越远,回想的间隔也越来越长,越来越不大会去想。

      直到现在,直到我决定把一切落在文字上,我才猛然发现,原来许多当年看不明白的事情,竟然是那么清楚明白。

      我明白了,周婉玉第一声开口是打麻将,肯定是麻将的厉害程度还要超过跳舞,多半是日常大杀三家那种,他敢答应,当晚就要杀得他心服口服跪下求饶。

      求饶之后的事情,那就不好说了,呵。

      我明白了,那男孩没什么特别吸引人的出众外貌和品质,所以吸引周婉玉的地方,相当部分,在一个经历不少的成熟女人,对情感世界的热烈渴望。那渴望是热烈的,也是天真的,即使自己知道很可能是错误的,即使自己已经知道那世界里具体会怎样,但依然,是认真的。

      不需要元神出窍来归纳,多出的多少年人世阅历让我很清楚,无论男或女,那热烈的渴望是不分性别的;无论十几岁或是几十岁,那认真的天真也是,不分年龄的。

      我明白了,他和她,凝望依偎过的彼此,习惯性要相视而笑的对象,都是对方生命里一个永远的谜。除了两人自己,从第零次开始就几乎没人能确信两人见过,而两人彼此之间,不能确知的更多。我到现在此刻打出这行字,也不知道那女人为什么不戴耳环了,那女人为什么去学英语,又去哪里学来强过迪吧专业领舞DJ的迪斯科;也不知道摆地摊怎么可能摆出一间咖啡馆来,而在当年那个偏僻地段开店的糟糕念头又是哪里来的;也不知道“开头都是整起耍、耍到耍到就整成这个样子”,这话背后之于那女人自身经历的具体含义。姐,对从他及我,始终是一个谜,一个今生今世无法解开的谜。

      但那女人,如果到现在还能记起当年的前事,也不会知道,那个和她不需要言语就能在对视间彼此笑出来的男孩,为什么会不来,到底到哪儿去了,是怎么想的;是出事了,还是不愿意了,还是其实只是搞着玩的,还是别的什么原因不辞而别,就此失踪。他之于姐,也始终是一个谜,一个今生今世无法解开的谜。两相比较,他不知道关于姐的事,严重程度远远不及姐不知道关于他的事;两相比较,好像她不知道的关于他的谜,更可怕。

      我明白了,那女人和那男孩,在各自的生命时间线相交的时候,互为一个故事的A、B两面。A面,是那女人眼中的那一个未有结束的开始,B面,是那男孩眼中的那一个永无开始的结束。A面,写着十分犹豫,刻着千分不甘;B面,写着百般着迷,刻着万般无奈。总的来说,A面故事是勇敢的,带着希望的,又是残忍的;B面故事是狠硬的,带着疼痛的,又是坚韧的。

      在故事的A面,那个女人是等不到她的男孩长大的,即使在每一个步骤上一等再等,也没有等来他像个她所要的男人一样,为他的女人做每一件事,反而最后等来一个虎头蛇尾般的不了了之;但,在那个女人永远看不到的故事B面,她其实又是等到了的。在那只剩男孩的最后时刻,在那面对命运无论怎么做、都无法将冬夜扭转至春日的悲哀终结点上,那个原来只会拿语言文字玩笑取乐的十九岁男孩,终于超越了自己,终于像一个男人站了起来:宁可负约负义,宁可自己永远成为对方认知中不值得的负心人,或者永远成为对方记忆里心性不定不值一提的小孩,也要凶狠地坚守住事情最剧烈的结果,也要独自一人受完这场相交后的所有分离之痛;也绝不要,也绝不让,那剧烈如撕裂般的痛,以及那随之而来的、在以后的岁月里势必绵延的、至今数十年不减的巨大遗恨,波及到他的女人。

      而且我明白,以周婉玉的聪明厉害,应该比愚钝的我早很多年就想通并放下了。若干年后回国,当然去过玉林南路,当然留意过咖啡馆,当然发现咖啡馆早已不知所踪,原地只剩一个火锅店,市井纷纷烟火沸沸。后来又和隔壁铺面打通变成一个餐馆,家常便饭司空见惯。再后来也没再留意。再再后来,成都的独立咖啡馆开始爆炸增长。天知道其中有多少个老板娘,收拾了多少茬年轻人,不在话下。

      后来我也路过文化宫,啤大伯的文化宫成了恒大广场,劳动人民的宫殿旧址上,换了个大牌酒店瑞吉坐镇。文化还在不在我不知道,但显然完全不必担心此地男女之事变得少了。

      只是不知道,周婉玉关店,是因为生意不好,还是因为有放下的原因,还是兼而有之;只是不知道,周婉玉再也等不来之后,会不会想起《阴谋彩票》,会不会想起那对纠结的男女主角携手齐赴南太平洋的小说结局,会不会心有所悟。

      而且我明白,那聪明厉害的,姐,一定会放下的,一定会释然的;一定还去蹦迪的,一定会打麻将的;一定会做一个更擅长的生意的,以及,一定会,给自己找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世界、自己的大后天的。

      她一定会的。

      所以,周婉玉之于这个叙述者自己,到底意味着什么?到事情发生的二十余年后,到大家面前这篇文字进行到这里,到某个叙述者不明不白地边听粤语歌边记叙到现在,这个命题终于可以彻底解了。

      有了周婉玉,让那男孩后来的生命有了合理性,虽然其发端在一个绝对不可能的时间错位的场景下。但从那男孩及我的生命可以反过来证明,周婉玉,姐,确实存在。于是大家都将看到,后来的事情会证明,姐,确实从来就没有真正离开过,在每一个方向上都是。那句那男孩没有说出口的拜拜,就像一个永不再见的象征符号,刻进他从此以后的生命。然后他会带着这个符号,走到世界的另一头去。

      他显然会的。

      所以,讲到这里,不论周婉玉是否真实存在过,在我们这书里,在我的人生剧本里,姐,都必须要存在了,同意不?

      所以,讲到这里,即使我全盘推翻,说周婉玉完全是假的,这世上压根儿从未存在这样一个人,在看的人们,你们谁都不会信了,是不是?

      所以,讲到这里,在看的人们,你们中聪明的,其实大都能判断出,至少有哪些内容是真的了,是不是?

      我想,退一万步假设周婉玉真的不存在,真的没能被命运安排来到我的生命,那也可以由我自己来,安排一个姐存在,安排进我们的这本书里,安排成两人在2000年那五次相见之后的,在这在文字位面的,最终次的,不见之见。

      我想,周婉玉,姐,被安排来到这个叙述者的生命,或者被安排进我们的这本书,是来告诉我,是来告诉所有看到这里的人,我的人生剧本,到底把我安排成一个什么样的人,以及,谁将被安排来成为,某个叙述者之后生命中的证见。

      我想,毫无疑问,那应该是一位,或者不止一位,姐,对吗?

      那么,自然而然的问题——谁?

      我先去喝口水,回见。

      通宝推:铁手,
    • 家园 【原创】前言 续4

      让我们再回到临别之夜的成都玉林南路那家咖啡馆,2000年12月27日晚上九点之后,具体时刻在,周婉玉在那男孩肩头、要他大后天过来之后。

      那女人还在肩头,那盏昏黄的台灯还幽幽亮着。

      那男孩还在发神经病,发了一个来回又一个来回,看似和姐依偎在一起,其实已经在几个不同的位面穿越很久了。这晚上足以证明,他确实是既疯又傻,天生愚蠢笨拙到姥姥家,他实在不知道该怎么给他的姐说这天到底是怎么回事,实在不知道该怎样表达才能圆满地不造成任何伤害——不是对他自己,他知道自己可以挺挺,但对肩头这个纠结在自己幻想中的女人,这个已经舍不得马上各自回家的女人,他舍不得这样啊。

      于是姐温柔的“嗯”了一声之后,两人到这里又沉默了一会儿。他终于决定在放弃之前最后一次努把力,又硬搭话题,从那个英语培训下手,随口了两句,就问他的姐最早听懂的第一句英语是什么。问的时候他并没有抱太大希望,只不过是引出自己的话头。但姐根本没有任何犹疑,脱口就是一句“拜拜”,又让他短暂短路了一下。

      第一,他的本意就是说这句;

      第二,他听得懂的第一句英语也是这个意思,但不是拜拜,而是另一句。另一句周婉玉在当时绝无可能以此当拜拜的话。

      姐可能也有问他第一句能听懂的是啥,也可能没有,这个我记不清怎么开头的。反正他提一口气开始解释,他第一句听懂的英语,是来自一部电影,《12猴子》,布鲁斯威利斯和布莱德皮特主演。这个电影并不太著名,姐没有看过,当时他开始简述这个电影,这里我也简要说说。

      在那个电影位面里,世界被一种全球流行的病菌摧毁。布鲁斯威利斯是未来幸存者社会的一个囚犯,敢死队员一样受命,从2035年通过时空旅行到1996年收集灾难的信息。旅行出了个岔子,他最早出现在了1990年,后来才整对,并在这错错对对的过程中和生活在过去时空的一个漂亮女心理医生相爱,除了她谁都不信他而是把他当疯子看。不管怎样,他最终没能拯救世界,未来的他和1996年儿时的自己同时出现在一个场景,是生命的尽头。他当着儿时的自己中弹倒下,就像他自己多少年来反复出现在噩梦里的记忆一模一样,他的她会最后将他搂在怀里,然后抬眼看向在一边旁观的、1996年还是小男孩的他。然后儿时的他会继续带着这一幕的记忆长大,世界依然会被毁灭,他依旧做噩梦,到2035年他依然会再把一切重干一遍,先回1990年,再回1996年,和她相爱,再当着儿时自己的面被打死……以此循环。总之是在科幻外衣下面,一部关于逆向时间旅行的、充满宿命感的电影。

      这电影当然是全英语的。看这电影时候那男孩还太小,还在小学,一句对话都听不懂,全靠字幕。当年他读小学那阵是没英语课的,英语是统一到初中跟李雷和韩梅梅一起开始学。但他在小学五年级曾在少年宫课外学习了一年英语,所以当时一句对话都听不懂的他,看这电影的时间,肯定在小学五年级以前。按最近的时间推算,他小学四年级,应该是在1990年前后。即便到了几十年后的现在,到我现在打出这一行字,我依然记得1990年那小男孩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地看着电影结束的场景。

      强烈的宿命感牢牢地把那小男孩按在沙发上动弹不得。片尾字幕升起,全是当时他看不懂的英语,片尾曲唱起,依然是他完全听不懂的英语。但那无能为力的绝望宿命感一直牢牢按着他,让他死死盯着电视机屏幕。

      这时候,那句话来了,是片尾曲的一句歌词,也是一个完全没专门学过英语的男孩,唯一可能空耳听懂的话,是从他及我,人生记忆里第一句听懂的完整一句英语。

      在那一瞬间,他的感觉极其复杂。除了惊讶于自己居然还能听懂一句完整的外语、大感意外的同时,还感受到了这句话背后饱含了极复杂的情绪:伤感、不甘、无奈、愤懑、悔恨,以及强烈的宿命感。尽管那句话字面本意不是这个,但那男孩听出来了,这句话其实唱的是再见,是给爱人、给世界、给自己的那一句,拜拜。

      从他及我,对自己的这个感悟,对当时自己被情绪按在沙发上对着电视机的场景,印象极其深刻。

      咖啡馆里那男孩给姐的讲述要比以上简略许多。但,如果事情仅仅是如此,那么我完全可以把以上内容揉进之前的叙述里去,还正好可以对之后两人的别离进行一个呼应。但那天讲到那里的时候,剧情突然反转,他突然又来了。

      对,毛病又来了。

      他忍不住了。他还没来得及把人生第一句听懂的那句英语说出来,说着说着就继续往下开跑,在电影完了之后继续,给他的姐说了全部的事情。就是,完全凭一种突如其来的冲动,一种没有理由感觉,觉得身边这个人就是可以信任的, 可以告之这件一直在自己心底、告诫过自己无数次不可以给别人说、说了会被所有人当疯子看的事。

      他知道,这件事就像自己曾被外星人绑架过一样又幼稚又荒谬,说出来只会被人笑话成疯子。但她的气息让他安心,于是他跳过想说拜拜的本意,难以自抑地往下讲了这个他的,也是从他及我的,心底深处的秘密。

      时间。

      这个关于时间旅行的电影,时间不对头。

      这电影当时他是独自在家,一个白天,偷偷打开电视机看的电视台节目。所以当时应该是一个假期,家人都去上班的时候,还必然不是星期二,这个懂的人懂。之后,他再也没看过这电影。又过了若干年互联网出现之后,他突然想起这部记忆中印象无比深刻的电影,于是在网上查找,才陡然发现这件事:时间错位。

      《12猴子》,太平洋右岸首映的时间,是1995年底,他要在国内的电视台看到,无论如何不能早于1996年。他绝无可能,在1990年自己小学四年级、没学过英语的情况下,看过这部电影。

      但如果如此,他就绝不会形成自己人生初次空耳听懂一句英语的惊讶记忆,因为1996年已经初三,空耳英语听力测验考试无数次了。那个被强烈的情绪按在家里沙发上的感觉也不会有,因为1992年后他家搬了两次,到1996年住所场景已经完全不是记忆中那样。

      也就是说,要么他神经错乱记忆出错,要么,他就是在1990年,看过一个只有1996年才能看到的电影,电影讲的是时间穿越出错,先到1990年后到1996年。

      他的人生,有一个六年的时间错位,异常蹊跷。

      咖啡馆里,讲到这里的时候,周婉玉离开了他的肩膀。两人各自开始抽烟,他开了句玩笑,怎么开的现在我想不起,反正大意不外乎是自己就是神经病是疯子哈。

      姐没有笑,深吸一口气,回过头睁大眼睛看向他,说:“我信你。”

      原话。

      见她的表情居然是异常的认真,他的笑容有点僵,没有料到他的姐是这样的反应,心里隐隐又有欣喜这诉说对象选择正确。但他的姐接下来的话直接让他的脑浆都僵了起来。

      姐说,她也遇到过这种事,而且,她遇到的那件事,就是他!

      接下来,就像回到了1990年一样,那男孩被复杂的感觉牢牢按在沙发上,按在那女人身边,死死盯着他的姐。姐不再看他,眼睛没有焦点地看着对面虚空好一阵,小半支烟之后,才开始她的讲述。

      前面我提过,周婉玉语速飞快,思维又跳,按当年她的讲述顺序如实还原,这实在超过我的能力。为了让大家明白来龙去脉,这里我只能凭记忆中周婉玉前后几次讲述的凌乱内容,重新把前因后事拼凑起来加以叙述。

      周婉玉在随着家人四处迁移过程中,读书需要到处插班,而且还不是按学期来的。但她人聪明成绩好,有过跳级,还不止一次,所以当中专毕业时候她同学大都过了十八岁,她却毕业后再等两个月才满十七岁——她的具体年龄是直到此刻才告诉他的——她中专毕业这岁数,正是人一生中背叛社会的巅峰,于是毕业后,她拒绝接受家人安排,进家人工作的那个需要到处跑的讨厌单位——我其实记得那个单位叫啥,现在都还在的,但这里确实不方便说——于是她就一个人在成都晃荡,一段时间里甚至闹得和家人都断了联系。

      多年后我回头来看,他和她当年能在那么大的年龄差距下居然聊得起来,抛开男女这事不说,客观上还有两个原因。第一是,两人都有极其复杂的性格背景,人生经历也显然不太正常,两人都看出了对方是同类;第二是缘于他显然有严重得不亚于她的叛逆情绪,而她感受到了。实际上,她读那中专也是在对接家人所在的那个单位,如果不去,实在就不好找其他工作。和家人闹翻之后没办法可想,于是她只好从最简单的开始,凌晨去成都火车北站荷花池批发市场进些小玩意儿,然后提个包到城里热闹地方打空摆地摊卖。摸索了一阵,发现学生钱最好赚,于是她到城南那处学校集中的热闹地方摆了一阵。

      九眼桥。

      周婉玉说,她一直有这个感觉,是以前曾经见过他的,第一面就有。所以她才一直有这么个印象,大致是知道他年龄的,是比她自己小不少,但也没那么夸张。所以当啤大伯里她得知他的实际年龄的时候,她吃惊得连坐都坐不下去了。那既是为了年龄,也是为了那个异常蹊跷的错误印象。

      那印象开端就在九眼桥。她说那年那天下午,正是放学时候,她看着一个“小胖男娃娃”划着自行车慢慢过来,叉着脚一只脚蹬地,一只脚蹬人行道街沿,眼睛不停地扫,完全不看人,就只看地上各个地摊的东西。她看着他划过自己的摊没有停留,却在她隔壁摊位停了下来。

      隔壁是个旧书摊。周婉玉说,她看见他突然看着地摊上的一本书,眼神死死定住,眼睛开始放光,然后就傻里傻气地笑了。她说这个表情她记得异常清楚,这个表情她从来没有在其他任何人脸上看过,之后也没有。直到2000年2月14日那天晚上,在那个对着电脑用功的男孩脸上,她才再次看到了这个表情。再之后,她又在他脸上看到过好几回。

      在啤大伯之前,她就一直很想给他说这个,但一直又怕认错人,不知道该怎么说出口。在啤大伯里她终于说出来,又以为他没听到。当时他没有反应,她也就不再说了直接问年龄,问出来对不上,就认为是她自己认错了。

      “对对对就是这个样子。”周婉玉竖起手指,对着那目瞪口呆的男孩。

      为什么目瞪口呆?因为那男孩,就是在九眼桥的地摊上买过一本书,一本对自己意义极其重大的书。

      接下来两人怎么说的,我确实想不起具体经过。总之在咖啡馆里,在姐的牵引下,那男孩稍微回过神来一点,两人就开始对细节,而细节竟然是完全对得上。当时九眼桥上,那男孩不是一个人,身边还有一个男同学;那本书他买了,她也看在眼里,还觉得卖得好贵,又骗了个学生。具体那本书是啥,他当然记得,但她没留意这个,只留意价格比原标价还喊得高,他觉得贵了试着讲了一下;而他也记得那价格和讲价,但书摊旁边的那个一直注视着自己的姐姐,他则完全没有留意,记忆里完全只有书摊和书摊上的那本书。两人甚至连当时他之于书摊的那个角度都对上了,严丝合缝的。如果说记忆中某个眼神可以记错、可以因为年代久远而模糊而迁移到相似的人身上,这所有对上的细节,绝无可能全是巧合。

      哪有巧合巧成这样的?概率上不支持嘛。这一切只能说明一件事,两人就是真遇见过的。

      只除了一点。

      时间。

      买书的时间对不上。

      在他的生命时间线里,那个时候刚好是1993年,他已经就读成都十二中初一,十二岁多,不到十三。在她的印象里,她也感觉他就是十二、三岁的模样。但按这个递推她的年龄,已经二十二岁,快二十三了。

      在她的生命时间线里,那个时候赫然是1987年,她堪堪中专毕业,十六岁多,不到十七。但按这个递推他的年龄,刚刚小学一年级,六岁多。在他的印象里——不需要印象了,六岁连字都特么不认识两个,谈什么买书。

      他和她的人生,彼此相对的,有一个六年的时间错位,异常蹊跷。在1987年或1993年,十七岁的她,见过十二岁半的他。

      只差五岁不到。

      在遇到周婉玉之前,《12猴子》带来的六年时间错位,那男孩一直试图在用自己记错了、感觉偏差之类的自我解释,虽然每次心底深处都知道,这个解释大有问题,解释不通的。而在遇到周婉玉之后,多少年了,在行这篇文字之前,我不仅没有对任何人说起过周婉玉,也再没有对任何人说过时间错位这事。

      我反复假设过,周婉玉是不是在那男孩关于这事的叙述中,刻意附和。周婉玉是不是因为自己也喜欢逗趣,所以凭着自己的聪明,引导对方说出来当年放学的细节,再加以附和,觉得好玩。所以当那男孩得知之后、震惊到莫可名状的时候,她反而笑盈盈的不以为意。但我反复想着周婉玉那在肩头的眼神,那厉害的性格,以及在啤大伯里主动提及的九眼桥,最终我认为不是。我认为那女人,是真和那男孩,见过的。他们在2000年那五次相见之前,还有一个无视时间线的,只能解释为命运交错的,见而未见的,第零次相见。

      这纠结万分、多少年无解的事,在周婉玉成为文字之后,我反而释然了。她那不以为意,是因为她的认知里有更重要的东西,而她以为她已经把握到了。六年的时间错位,是不是让她最终无法把握的原因,这个也许;在那九眼桥上的第零次两人相见,是不是可以当作他对她的见而未见,这个也可再议;但更厉害的是,或者说更吊诡的是,《12猴子》本身,也在讲一个六年的时间错位,也在讲这错位中的一对男女。

      以及一个无论如何都无法改变的宿命。

      这不是小说,我说过的,这是我人生中真正发生过的事情。

      现在,在看的人们,你们中聪明的,应该能猜到,为什么我一定会抵死不承认周婉玉的存在了,对吧?至少其中一个原因是为本位面操碎了的心。因为只有这个女人不存在,只有这个人证不存在,才能保证是从他及我这个神经有问题、老毛病频发的记叙者记错事情,才能维持这个世界稳如磐石、严密牢靠、无懈可击的形象,才能让我自我抵抗住这疯狂的世界观:我的这一切,难道是,先验的?这不可能啊!

      位面不能有漏洞,程序不能有bug,所以这个女人必须不存在。否则,呵呵。

      本文形成初稿是在2019年夏天,在彼时,我本意只是讲出这段男女秘史,根本没有任何意愿,把上面的事情放进文稿里,因为我完全无法理解。六年错位这件事像一桩记忆中无解的无头悬案,多年来每次想起,莫名其妙,困惑不解,乃至毛骨悚然。即便是距离事情发生几十年后,我对那件事还是一片茫然,只能本能地选择回避。初稿的时候,我给自己的解释是,本来这件事也无关痛痒、偏离主题嘛。

      但,初稿完成后,这件事始终像一块多出来的石头,在一座完成收工的山水景致之中无论放哪里都显得突兀多余的顽石,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却又一直占着我的手,又大又重扔都扔不掉,不能不安置。因为在起稿之前我承诺过自己,所有记忆中的画面,都必须完整呈现出来,叙述可以技巧,描绘可以渲染,但不可扭曲作伪,也不能任何遗漏。于是,在完成初稿一年之后,我在无数次不断地摩挲和改写文稿中,不断调取过往的记忆,不断审阅脑海里的画面,终于大概有点明白那是怎么回事了。在看的各位请大可放心,从那男孩到我,直男癌死硬理性一以贯之,绝不可能整出鼓吹封建迷信来。但现在还没到展开详解的时候。

      因为,我发现,这样的事情,并不止这一件。后面,我都将逐一讲到。

      后面的事情后面来,在这里,我们还是把关于周婉玉的事情先说完。在看的大家,你们中悟性好的,应该会问我,那句话拜拜到底是什么,对不对?

      来自《12猴子》片尾曲、当年那小男孩唯一听懂的、人生第一次空耳听出的完整英语句子。一句不该是拜拜的、却偏偏在那男孩那里就是这个意思的话。几年后某个叙述者回国,找出那首歌,不需要看歌词也能轻易空耳听懂每一个单词,然后惊讶地发现,当年那小男孩空耳听到的那句话,所包含情绪里的别离意味,竟然真是对的。结合那个电影,那句话,当真就是这个意思。

      如果不是有时间错位的事情,本来那男孩应该很顺当就给那女人说了的,那句话。

      2000年12月27日,成都玉林南路那家咖啡馆里,就着那时间的问题,那男孩和那女人越说越热烈,越说越熟悉,说着说着话题就越来越远。那女人本来话就多,那男孩的本意也就再没有机会表达出来。

      那女人也忘了问他,那句歌词到底是什么。讨论得口干舌燥之余,她问他还喝不喝咖啡,怼他该去补肾,越说越开心。姐究竟是一个女人,她完全在先错后对、终于认对故人的情绪里,忍不住的觉得好笑。也许是她太女人,在复杂的情绪里理性思维缺失;也许是她太聪明,知道不能去想必然答不了的问题,所以她压根儿就没再跟他去探究那蹊跷到可怕的六年时间究竟意味什么。

      但她不知道,那里有一些信息是单向的,有一些至关重要的事情她竟不知道、只有他知道的。他不需要她一起探究,看着她的笑容,他就已经想明白了,这要么两人一起神经错乱记忆出错——同时他还必须有一个关于某个电影的六年记忆差池——要么,她就是在1987年,看过一个只有1993年才能出现的,他。

      要么,最后的第三种可能:从《12猴子》的记忆到这女人,以及所有关于她的一切,必须都是不存在的。她只是他的一个幽灵。

      于是他把那句话压下,那句本不该是拜拜的话。说不说,此时不再重要,告不告别,此刻已经是无可所谓。既然已永无可能再见,于是他一直强撑着自己,一直到她打车离开,一直到独自走向领事馆路,一直走到通往小区那条漆黑的路口处,再也走不动了。

      蹲跪,崩溃。

      路易阿姆斯特朗沙哑的歌喉声在心中响起,是,《What a wonderful world》,多么美好的一个世界。

      漆黑的冬夜下,他突然站起来,他突然转身,他开始对着那个方向说,说拜拜,说了很多遍。

      无数声拜拜之间,慢慢的,无法辨听的一句句英语歌声中,那句话慢慢唱了出来。

      是,“I love you”。

      当时他还不知道,这会让他落下个病根,相当大的毛病。

      在看的人们,我知道一定有人会觉得,这也没啥不好说的,又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对不对?

      不对。

      那晚的事情,远超任何人想象的复杂。在看的人们,你们在前面看的时候,绝对绝对无法设想。

      时间的差错,只是两人间看似毫不重要、细究起来极为蹊跷的两件事情中的第一件。你们有谁怀疑过,当时那个小神经病,在生平第一次一个心动的女人靠在自己肩头时,为什么会又想到写东西上面去?

      我知道,如果我不提,你们又是没有一个人会注意过这个细节,我说对没有?

      这才是至关重要的节点,整个事情中,最最重要的那一刻。

      最后一次返场,让我们再次回到2000年11月27日,她在他肩头前后的那段时间。

      通宝推:铁手,
      • 家园 时间的错位,这篇写的挺有意思

        说起时间错位,我一直以为你这个号是最近几年注册的,但是到你家园一看,却发现你这个号也可以算是老用户了,但是我以前居然没注意到?也许是碰到了低谷时期。

        回到故事本身,这个时间错位的细节确实有关键作用,从我这个读者的角度,大致就能体会到他的姐是怎样进入故事,又怎么经意不经意的推动故事的发展。

    • 家园 先给一个通宝

      其它贴的通宝先欠着,等楼完结了再给。我是被苹果核搞怕了。

      • 家园 多谢

        苹果核啥梗?

        • 多谢
          家园 河里的旧梗了

          苹果核 是 苹果核的复仇 这个ID。他在河里挖了几个大坑,一直没填。

    • 家园 【原创】前言 续3

      最终别离夜,前往咖啡馆的路上,那男孩的回想当然没有以上这么详细全面条理清楚,无非就是揣摩着各种感觉这么走了一路。十来分钟路程不远,很快就到了。

      按戏剧化处理的通常节奏,这里应该有个什么转折。比如老板娘的新男友或者前夫啥的出现在此刻,乃至干脆店已经关了。

      但这些都没有,咖啡馆还是咖啡馆,那女人也还是那女人。

      走进去的时候他注意到,咖啡馆永远是客人稀少,饭点过了,还是没有什么生意。写小说的话,周婉玉必然还是坐在第一次看到的那个位置上。但实事求是,那天女人是站在吧台后面。

      看到是他,她笑了。

      他留意到,和上次坦然的笑不同,再次披着长发的她,笑得很开心,笑得,眼里还有什么东西在一起笑。那东西一瞬间略微让他有点意外,让他有点发懵。

      这笑的人肯定不是大姐,笑得好像老板娘,笑得更像,他的姐。

      他的姐没让他有机会先说话,还没等他走近,她就笑着说了句让他大为意外的话:“你终于想起了,还以为你不得再来了。”

      当时这句话一下让他噎住了。他一瞬间就听出,这话表面是一个老板娘对一个常客的惯用客套,但内里是借这个客套,给真实意思一个表面说得过去的罩衣。他哪里是什么常客了?这话其实是在怼他,怪他让她等太久了。但这责怪马上让他脑筋短路,一方面他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误判了,上一次她不耐烦赶他走是另有其事,或者其实她心底深处是不想他走的;另一方面,顺着这话的表面意思,他确实又是不会再来了。

      记得他们面对面坐下,随便说了好一阵闲话。坐的位置就是上次他给她看小说的位置。他告别的话,被她第一句话就堵死,一直没办法说出口。所以他既不高兴也不轻松,状态奇差,完全没办法让他的姐笑出来,完全是使劲硬搭找话题。但他的姐似乎并没在意,刚开始两手放在桌下,坐得很前倾,后来可能是他回应了些话,让她笑得开心起来,瘫下来的她靠在沙发靠背上不住笑。再后来他又放松些,又能多说起来,两人似乎又能找回说着说着对视就笑起来的感觉。但他始终找不到状态,所以还是她说得多,他说得少。记忆里,周婉玉总是天一句地一句,只有那男孩丝毫不以为意还接得上,这其中虽然是有新鲜吸引,有他也性子皮一张嘴胡说八道惯了,但他对她却多少有迎合与害怕。这时候她可能是有说笑了阵她那中专时代的什么旧事,但记忆里已没有具体内容。

      既然说到这里,跟在看的年轻人多废话两句。在周婉玉读书的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后期,由于教育资源的匮乏和非市场的就业环境,好的中专之于初中生的录取率,大约是今天最顶尖大学之于高中生,需要最顶尖的初中学霸们才能考上,这和今天的情况可以说完全是两个位面。当时他在第一时间没能说出来意,看他的姐越说越开心,话题越扯越远,就越发不能直接说出口。这时候听他的姐提上学这茬,于是他就着这话头试图把话题往留学上引,想引出他马上要离开的事,但总是被她打断打岔,试了几次不行他就放弃了,想着陪她多聊几句多开心一阵也好。

      现在的我回头来看,面对兴致嫣然的姐,除开话头被打断,他没法张口告别最深处的原因,其实,是他也不舍。

      两人默契无比,没人提再没碰过面的英语学校,没人提再没有去过的迪吧,没人提那个年轻小姐姐出现的莫名傍晚,仿佛那一切都没有发生过,仿佛昨天才是2.14,昨天他才在这里喝了三杯咖啡一样。

      他们就这样一直面对面说笑,说到差不多晚上九点,其他客人早就走光了。眼见也不太可能有什么新的客人会来,于是老板娘站起来,走到后面吧台去收拾,还说时间差不多了,让两个服务员妹纸下班。

      他也觉得差不多了,但没有起身告辞,觉得自己正好可以趁这空档,想想该怎么把告别的事情说出来,想着等她们收拾好了和他的姐一起出门。记得当时还是背对着吧台的。

      他一动不动,看着女人们进进出出,各干各的事:收拾打扫,关音响,拉窗帘,交待事宜……很快他就发现自己不仅没法去想怎么开口告别,连怎么思考都不大会了。因为熟悉的感觉又来了。

      不,不是上回赶他走的感觉。

      是在啤大伯的舞池里,是他的姐正对着他举起双手,是她撩他的时候,他从小腹往上一阵发紧,那个感觉。

      天花板垂下的吊灯一排排熄灭,屋内光源只剩后面的吧台和他面前的台灯。他坐在位置上没动,不由地又点了支烟。

      他被那感觉压在座位上动不了,眼看着两个服务员妹纸收拾完毕,朝门外走去。周婉玉没有出现在他的视野,而是一直待在他背后,应该是在他看不见的吧台后面。他也没有回头看,只是看着两个妹纸从外面把卷帘门拉下来,拉到底,没锁,走了。

      “啪”的一声,背后明亮的吧台灯关了。

      屋里骤然黑了下来。

      咖啡馆里,只剩下他面前那盏台灯。唯一的光源,昏黄,黯淡,充满了暧昧的颜色。

      她走过来了。

      她走得极轻。他没有听到她的脚步声,却直觉感到她越来越近的气息,是黑洞洞的咖啡鬼屋里的幽灵本尊,越来越近。

      于是他在不安中稍稍偏头,看见她慢慢走过来,坐下。他的座是双人沙发,面对窗户、右边是墙,她过来没坐刚刚坐的,他的对面,而是坐在,他的身旁,左手边。他们坐得不远不近,塞一个隐形人肯定不能,但也没有贴在一起。

      她坐下的时候,他本能地想稍微朝墙那边挪一点,但在一瞬间他强自忍住了,保持着一动不动的僵直。他们谁都没有说话,谁都没有看对方,差不多有那么一分钟。

      然后,她朝台灯方向伸出手,有点迟疑,手伸到一半,不太自然地转了个圈,抓起桌上他的烟抽出一根,叼在嘴里。

      他觉得自己该做点什么,就抓起打火机给她点烟,借势看姐姐的脸。

      他看见长发绕过耳后,他看见耳垂上的旧疤,他看见一双低垂的眼睛注视着火苗。昏黄而幽幽的光线下,他还看见蓝白的烟雾撩过脖子和长发,还看见一张看不出岁数的不施粉黛的白皙小脸,白得透明的脸。

      七分肯定不止,十分也许过分,但打九分没问题了。

      点了火,他慢慢拿着火机放回桌边,手离台灯开关大约有十五厘米,放下,停了两秒,最终还是抽手回来。

      台灯还是亮着。

      他们还是没有说话,各自抽着自己的那支烟,望着可能坐在对面的隐形人。本能突然逆转,他又有感到强烈的欲望驱使自己朝她的方向挪过去。但一瞬间后,他也强自忍住了,依然是一动不动的僵着。

      良久,他的姐嘀咕了句,早晓得就不关音乐了。

      说完,他们同时笑了出来。

      从他及我,直到我打出这行字,自己不知道说过多少次笑话,嘴上笔下,不知道自己逗过多少个女人笑,让大小姐姐们笑过多少回。但除开职业表演,女人反过来能凭语言专门让从他及我笑、并真正笑出来的,只有有限的那么两三回。这,就是生平第一回。

      客观讲,对男人来说,幽默感是智力的体现,相当程度上是智力过剩。这是正事不能充分满足智力释放的需求,大脑中那台引擎空转,于是就用插科打诨来自我挑战自我满足。对女人来说,是不是一定是这样,我不太确定。但我想,至少可以说明,这个女人很聪明,对吧?也可以说明,这个女人很厉害,可以反过来讲笑话让男人放松,对吧?

      小说故事里,这时候他无论如何会伸手关上灯,该抱一起抱一起,该做啥做啥。但这不是小说故事,事实上那天他根本就没可能干这事,心里那个负责此事的DJ,已经被他打包装行李箱里了。

      所以他们只是在幽暗中并排而坐,默然抽着烟。

      记叙到这里,就在刚刚!我突然从记忆中发现了一件以前没注意的细节:周婉玉从来没摸出过自己的烟,都是抽他的。这是不是说明,她会抽烟,但平日里是已经不抽烟了,只和他一起的时候才抽 呢?而这说明,嗯……无论如何烟是要抽完的。抽完了,姐掐烟,忽然就着掐烟的响动吭声说,觉得那天那个小姐姐怎么样嘛。原话不记得,是这个意思。

      姐问那女孩的话一说出口,后知后觉的他这才猛然反应过来。三个月前那天,他那厉害的大姐,居然是在给他介绍女朋友!

      那女孩是她刻意召来的!三个月前那天,她是懂他的意思,于是设了个局,用这个方式告诉他不可能。但这设局又是在知悉他的小说之前。看到两人的形象在故事里翻转纠葛相爱相杀,这导致给他介绍女朋友的事,她最终一个字都没能说出口。此刻她提这个,他脑神经又开始打结,看着她,还是没什么话能说出口。

      她微微一笑,又说,那天小说是看完了的,又没多长,早就看完了,就等着看你们两个咋样。说着说着,忽然来一句,你简直不争气,瘟!

      作为嘴上不饶人的典型成都女人,她又开始怼他了。当时他又听笑了,生平第一次发现自己居然是典型的成都男性,本色就是贱——成都话叫耙耳朵——越被女人怼,越笑得开心。多年后现在回想,她说的“简直不争气”,怕不是说他对那个小姐姐。

      他那思路跳跃的姐,那张刀子嘴怼起人来是不会停的,马上又跳到另一边说,你把我写得好坏哦,还要杀人!不想给你说了!

      记得当时他解释了两句,故事里杀人的主意不是男女主角的;再说虽然起笔本意不是推理小说,但后来也确实有心用了一些技术,越来越朝那个方向的嘛,所以总得有个命案才像话嘛,其实到底是讲故事嘛,说穿了都是搞着玩的嘛,之类之类的。听这话的时候,她默默的,没有看他,而是眼睛定定地看向一边。听完他说搞着玩,她叹了口气,依然不看他,像是随口无意一样,像是给她自己说一样,她说,开始都不过是搞着玩,玩到后来就都成这样了。

      原话成都话是:“开头都是想整起耍,耍到耍到就整成这个样子了。”

      启第一(11)

      “开头都是想整起耍,耍到耍到就整成这个样子了。”

      在看的人们,听懂没?姐的这句话信息量好大的。

      相信我,要完全听懂这句话,其实相当不容易。你们所有人,认为自己听懂了的,其实都没可能像当时那男孩那样的明白。在当时,哪怕姐说的是如果这时候要嫁给他问他答不答应,他都没可能像那样的明白,那样的错愕。总之他一听这话,直接就石化了。

      我到现在也不知道,当时他在那细品中,到底石化有多长时间,也没人能知道他会继续这么宝器一样目瞪口呆多久。但在彼时彼刻,这世上幸好还有那么一个人,能再把他拉回来。

      当然是也只能是,他的姐,那位坐他身边的、点化他的幽灵女神本尊了。

      也许是习惯他动不动就要毛病发作,他的姐见他突然没了反应,这次倒也没有不耐,只是忽然整了整坐姿,推了下他,以大姐的口吻命令,坐正,不准动。正色道,累了,要睡一会儿,“我眯一哈”。

      停了一顷刻,又补了句,“不要关灯”。

      然后,姐,吸了口气,两手抱胸,慢慢地,轻轻地,靠过来。

      刚刚说过,他那个位置,一直坐的是背对里面吧台、面朝窗户,他右边是墙。所以她第二次坐下来,是坐的他的左边。双人沙发并不宽大,他的右肩是抵着墙的。

      她,她的那张白皙小脸,慢慢地靠上了,他,他的左肩。

      十一月底的成都,已经是初冬,隔着衣服,马上感受不到体温。那个在不过一年多以前的中学时代张扬跋扈各种乱来的渣学生,那个从高中到上班各种乱撩的骚年,那个对着身边这女人曾搞出各种花样的臭弟弟,此刻却反而像个真正的老实弟弟,规规矩矩一点不敢乱动,双手相叠放在两腿间,端端正正坐好,好让他的姐靠着睡一会儿。

      在那孤灯暧昧得可以拍床戏的幽黄光线下,在那肩上人温柔妩媚而淡淡的气息中,他没再有其他胡思乱想,只是专心想着身旁的女人。

      除开网上乱搞,之前的中学时代他就有过女朋友。之外他也表白过别的,暗恋过别的,让别人转述告之过,被拒绝有过难过;被别的女孩表白过,被别的女孩暗恋并经人转述被告之过,也拒绝过别人。从上学到上班,网上瞎整的不提,其他勾勾搭搭游戏暧昧的都还有——有空我们抽时间另讲——漂亮的女孩,他不能说自己不喜欢,但确确实实,和他的姐比起来,完完全全是两种感觉。

      他猛然发现,毫无疑问,自己更需要的,是后一种感觉。

      不是喜欢。

      是,女人,的感觉。

      是,现在,这个肩头的女人,给他的感觉。

      左肩的重量中,女人的气息在慢慢地蔓延过来,环绕着他。心中的感觉一下推到了他自己驾驭不了的程度,这感觉他完全陌生,一想起来就心脏扑腾,仿佛心里的血管网络是那棵菩提树,树在自己长大,朝着肆意狂放的方向,朝着要把胸腔撑开的方向。这种感觉,他当时从未体验过,依然还是不知所措,却无论如何也放不下。

      这是心动的感觉。

      生平第一次,他知道了,什么是心动,真正意义上的心动。原来心动与喜欢,不是一回事。这一比较,他陡然发现,之前的女朋友也好女同学也好,表白暗恋勾搭暧昧也好,完全就是小朋友的游戏,无法相提并论——不,多说一句,不是人家女孩是小朋友,是他自己还是个小朋友,是一个在漫长开窍过程中的弟弟。

      他开始问自己,他的那个真正开窍时刻,是不是已经到了?

      肩头上的这女人,他知道她不是真地想瞌睡。只不过是两人都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于是他那聪明厉害的姐,先做了这样一个权宜之计。写小说,我应该说音响没关的,这时候应该来首什么应景的歌,范晓萱的《我要我们在一起》当然最佳,再不济也要有点婉转缠绵的萨克斯风或者提琴。但事实上那天音响确实是关了的。空气中除了他们的呼吸声交替,就只有外面玉林南路上偶尔过去的汽车声,不期间陡然而至,声响在静谧夜里响得完全超过心理预期,却又在霎那间不可阻挡地离散而去。

      不可救药的,他的思维又开始控制不住、莫名飘逸的转移,从女人身上窜到《2.14》,跳到《阴谋彩票》。想了一阵,他意识到这问题 太过严重,一时半刻想不明白。左肩上的重量和气息在提醒他,现在不是发毛病的时候,还是先处理眼下这事要紧,于是思维从那边鬼转一圈后,再摸了回来:现在怎么办?今天是必须要告别的!

      在这摸回来的一刹那,对面的隐形人也许什么都没说,也许给他说了“书予望,莫相违,书妄念,竟相偎”之类的,反正就那意思。总之在那一瞬间恍惚之后,他猛然醒悟到一件事!

      这一把,这女人,好像是来真的了。

      当那文字要来真的时候,他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是这女人给他的答案。

      当这女人要来真的时候,他还是不知道该怎么办,而且,这一次他不知道谁能再给他答案。

      因为,他后天即将启程,离开这一切。明天,势必是家人相守一天。所以,现在,此时此刻,就已经是全部了。

      是他自己,和这女人之间,全部的全部。

      他们这样靠了很久,到底有好久我不知道,他也没看时间。他们就这样一直靠着,一直靠着,靠到左肩上女人的体温慢慢渗了进来,靠到右肩上墙壁的冰凉慢慢透了过来。他们就这样一直靠着,一直靠着,靠到这样交错的温度让他觉得他的肩膀不太能再扛得下去,于是他不由自主动了一下。

      随着他的动弹,她靠着他的肩膀,温声叹息说:“你也太小了嘛。”重音在太。

      一听这话他突然又想笑:这时候还忘不了怼我,总之是我不对是我不好。心里说,是是是,我服我服,我是弟弟,你是姐你说了算。

      她叹了口气,又加了句:“是我太老了。”没有重音。

      但,不是的,真正的问题,还不是这个合衬问题。终于,他艰难地说出口:“是太晚了,我要走了。”

      一听这话她突然晃了下腿,马上接口说不忙,再坐会儿再走,明后天家里有事过不来这边,“要大后天 ”。

      他完全没反应过来,无意识地接口,大后天?

      “嗯。”语气娇柔。

      这是那女人在那小她近十岁的男孩面前,唯一一句显得比他还小的语气,显得像个妹妹般娇羞语调的话。

      一个字,嗯。

      他当时一听这字,心里马上抽了口冷气,顿时知道他的姐会错意了,以为他是说今天时间晚了大家该回家去。但这误会反而让他吐出一半的话又退缩了回去。他仔细品味着那声难以置信的“嗯”,温柔中带着羞涩的意味,偏过头,虽然看不见她脸,但知道她眼睛是睁开的,因为长长的睫毛一眨一眨,没有假装想睡了,也丝毫没有要离开他肩头的意思。

      他的姐,从来不知道他留学的事情,甚至是根本没机会知道。

      第一次,偶遇,请他两杯咖啡,无果,大家不必多说;

      第二次,英语学校门口,两人就只有一面,就算有心,也没有时间深入了解;

      第三次,逛街吃饭喝酒蹦迪,约会玩乐到不欢而散,热热闹闹一场,哪只鬼想得起上学这档子破事;

      第四次,她聪明厉害地安排了一个劝退局,他处心积虑地整出一篇勾搭文,在交错的情绪中两人更是不可能交流这茬来;

      第五次,直到这最后的时刻,他的姐,还以为他只是上班不顺,出来学学英语,随便写点东西,混混时间。他的姐以为他“终于想起来了”,他的姐以为他终于是来了。

      姐,根本不知道,也不可能想得到,他这天来的初衷,竟、是、告、别!

      姐,要他大后天过来。

      姐,对于哪怕只是要隔两天再见他,都已经,舍不得了。

      在2000年11月27日晚上九点过后,在成都玉林南路靠二环路口不远的那家咖啡馆里,存在一个交错纠结的时空。那时空中的一个角落里,依偎有一对看似幸福的人影,是一对其实纠结万分的男女。他们一个是成熟的女人,一个是年轻的男孩。那个女人纠结的,是以为有了一个纠结故事的开始。只有那个男孩知道,没有开始。这,其实是一个没能开始的、纠结故事的结束。

      但那男孩没法开口解释。因为,意识到自己必须解释结束的时候,是意识到那女人在开始的同一时候。

      也是自己人生中真正觉醒的同一时刻。

      在这一刻,所有嘴上技巧笔下能力依然是没个卵用的。即使多少年后,直到现在,直到此时此刻我打出这行字,我都不知道,当时当场,当景当情,自己即将远去,即将终结这一切,即将,基本肯定是永远的拜拜,这样残酷不堪的话,那男孩应该以什么方式,才能对着这个刚刚以巨大的勇气决定要跨过年龄鸿沟的女人,对着这刚刚停泊在肩头已舍不得走的白皙小脸,对着这个,从他及我,人生第一个心动不已的对象,说得出口。

      在看的各位,如果是你,你说得出口吗?

      他们在各自的纠结中靠着,又很是靠了一会儿,边靠边说话,说些无关痛痒的话题,越说越热烈。说了一阵,两人还是分开了,又开始抽烟。具体说的其中两个话题我有极为深刻的印象。其中第二个话题是,他因为泡馆多了,曾一度和一个高中同学有心自己开店,甚至有过相当正式的商洽,但最终不了了之。我还记得当时说这个的时候,他突然好奇过她是怎么整到开店这个事上来的,但她咯咯笑过。

      然后还记得,两人把他的一盒烟抽完了,又说得口干,她问他还要不要咖啡。我很想编排他是要的咖啡,但他没有,他说算了不想睡到半夜起来尿。他的姐又笑怼他年纪轻轻就该补肾了,于是他们喝的是可乐。

      他们一直说,一直说,又开始相视而笑了,偶尔怼和被怼。他们面对着不时腾起的烟雾,面对着笑容中的彼此,面对着坐在对面的那个知悉一切并凝望着他们的无语隐形人。他们面前是流逝的时间,是纠结的空间,以及那盏台灯。那盏关不下去的台灯,还是亮着,始终,亮着。那个真正的告别,还是在他嘴里翻滚,也始终,没有再说出口。

      嘴里只有可乐甜过之后的酸涩苦味,近似咖啡。

      启第一(12)

      出门已过午夜,周婉玉蹲下去锁卷帘门,他帮着拦了辆出租车。她上了后座,回头脸探出车窗外,给他拜拜了一句,说得很轻柔。

      “拜拜哈。”姐轻轻扬起手,挥动,在笑。

      又突然大姐气场侧露,多加了句:“路上小心。”

      那男孩已是强撑着挤出笑脸,已是全身力气用出,才能点头,没法再分出丝毫力气去举手。那句拜拜,那句本该由他来说的路上小心,也没有任何办法说出口。

      出租车开走,那男孩一直目送。他从汽车后窗玻璃看见周婉玉转回头去,看见汽车马上右拐上二环路,远远看见路灯映着女人白皙的侧脸,看见女人耳后的长发在风中飘荡。

      在汽车带着女人离开视线的最后一瞬,他强迫自己梗着脖子别过头,不去看最后离开的瞬间 。脑海中的最后印象,永远停留在女人的长发有那么几缕,被夜风吹得飘了起来的模样。

      这,是今生今世,周婉玉,那男孩的姐,给从他及我的记忆中留下的,最后的画面。

      他们没能再有任何联系,甚至根本就没有联系方式。因为在这个问题上,他们始终有一个默契,前面是相同的默契,最后是交错的默契,导致他和她从来没有交换电话号码。

      第一次,咖啡馆偶遇,没人会认为有这个必要;

      第二次,英语学校再遇,他们都未见得没多想,但也都开不了口;

      第三次,蹦迪不欢而散,她没想过再见他,他也在不知所措中没想到;

      第四次,交手一样的设局和小说均是大出彼此意料,自然没人再想得到;

      第五次,这最后一次,面对这个问题他们依然有各自的理由,理由还都很充分。

      她认为,既然经过了这晚,又交待了“要大后天”而他还确认了一声,那么显然是默认大后天到这里来。他住得很近,多半是以后天天都要窜过来。未来还长,所以不必。

      只有他知道,任何联系方式,已经没有意义。明天一过,后天一张单程洲际机票将被启用,到大后天,他已在上万公里外的另一个大洲另一个国家。没有未来,所以不必。

      当然这是现在我的回头总结了。对于当时那个还在十来岁的男孩来说,未来都是中央气象台教的,至多四十八到七十二小时,还从来都没说准过。

      所以,这一别,就是那男孩和那女人,今生永别。

      永别的意思就是永别,再未见过,再未有任何联系。

      一别就是二十多年了。这许多年啊。

      许多年了,某个叙述者从来没有给任何人说过这事,再好的关系再亲如手足的兄弟,也没有。

      许多年了,周婉玉这个名字从来没有在任何情况下提过,再喝醉,再情绪崩溃,从没有过。

      许多年了,某个叙述者已经从一个不到20的少年,成为一个40+的抠脚大叔;周婉玉现在五十岁了。不是大姐,是标准的嬢嬢,甚至可以称之为姆姆。尖酸的成都话里,这岁数的女人称之为姆姆,是故意奚落人家岁数大了,刻薄。我直觉她不是个看文的人,但一定要看的话,我想她会喜欢我们这篇胜过阴谋彩票吧。

      许多年来,从那男孩到我,想象过无数次,在那年那个大后天,在周婉玉回到咖啡馆枯等一天之后,在等到2000年12月1日凌晨打烊、终于可以确定,再也等不来那个提着笔记本的光头男孩之后,她会想什么,会干什么,会不会担心,会不会疑虑;她无论如何都不会知道,彼时的他在干什么,但他也永远不知道,彼时的她会不会难过,会不会焦躁,会不会抽烟,会不会不耐烦竖起眉毛;也许,她会以为他习惯性动辄消失两三个月,所以会在心里准备一大堆厉害的话,以便于他这个混蛋哪天又突然出现时,好竖起手指劈头盖脸怼他头上来。

      许多年来,从那男孩及我,猜测过无数次,那女人会不会想办法通过各种途径来找那男孩?最终找不到,只好算了?最后我认为,或者不会吧。因为网络时代,要用心找一个人,终究是能找到的。而因为图书馆的收录,后来从那男孩及我一直以小僧这个随口玩笑的网名做笔名,后来逐渐有自己的贴吧,有自己的读者群,有自己的公开出版物,她但凡要找,是不难找到的。我想,姐再是姐,再厉害,到底还是个女人,在这事上终究不易主动。我想,姐也许会想,他要来会自己回来的,而他要消失的话,对当年的她那样一个适婚年龄中后段的女人来说,并非全然坏事吧。我想,以姐的性格,以他们之间经历的特殊,姐应该都没办法向第三者开口讲述吧。我想,姐,应该一半记挂,一半放下,然后封存这记忆,绝口不提,也不去找,而是安然接受命运的安排吧。

      许多年后,我也想过很多其他的细节点滴。

      我想过,周婉玉送上两杯咖啡,是不是在等,等那男孩给出该给的勇气,等他主动上去说话,却没有等来。

      所以姐最后结账没有看他。

      我想过,周婉玉在啤大伯里发脾气,是不是也在等,等他给出该给的安慰,却没有等来。

      所以姐最后一走了之。

      我也想过,周婉玉设局赶他那天,设局在前看《阴谋彩票》在后,情绪错乱赶他走之后,是不是也在等,等他给出该给的包容,等他的再次出现。等了三个月,周婉玉以为终于等来了。

      所以才怼他来晚了,“还以为你不得再来了”。事实上她不知道,她依然没有等来。事实上他之于周婉玉,确实太晚了。但不是他终于再来咖啡馆太晚,而是他来到周婉玉的生命中太晚。

      我也想过,周婉玉那晚九点突然站起来交代服务员提前关店,是不是一种试探,是不是也在等,在担忧他会站起来告辞的心理中,等他给出应有的默契,等他坐着不动,来确定两人的想法一致。他没告辞,周婉玉以为等来了。

      所以才在只剩下两人的时候,终于做出决定,坐过来,靠上肩膀。事实上她不知道,她依然没有等来。那不是因为默契才坐着不动,那赫然是因为截然相反,是因为这已是整个事情的最后结束时刻,是因为没站起来告辞的他心里,已经永远的告辞了。

      我还反复想过,周婉玉以双手抱胸的本能防卫姿势,在靠在他左肩假寐的时候,那句“不要关灯”是不是反话,是不是还在等,等他来伸手关上那盏本该就由他来关的台灯,等他在姐的示意带引下,跟着一起做那个本该由两人一起做的决定——却再次没有等来。

      所以姐才感慨他年轻,“你也太小了嘛”。事实上他之于周婉玉,确实太年轻了。但不是因为他年轻还不知道该怎么做,而是他年轻,所以没有了两人的未来。

      我还反复想过,周婉玉是不是也认为大家没有未来,所以最后也像他一样故意不问联系方式。但我反复想着那句“我眯一哈”,想着那句“要大后天”,那一声“嗯”,最终我认为不是。我认为那女人,是真以为,和那男孩,会有那个大后天的。

      所以到最后,周婉玉,姐,依然会是在等,却永远地,再也等不来了。

      甚至没能等来一个原因,以及一句真正的告别。

      以上,就是那男孩和那女人,那个叫周婉玉的女人,那个从他及我心里一直叫姐的女人,所有相关的事情。

      看到这里,肯定会有很多大小姐姐们会疑惑,为什么要这样干?当年那男孩不给姐说清楚,不明不白就这么走了,是不是太年轻太不懂事了?是不是该被吐口水吐到狗血淋头的?

      两个字回答,呵呵——我不是本来就在等着这茬吗?大家都早忘了这茬了对吧?

      肯定还会有很多大小姐姐想问我,想不想去找?

      不想,找来干嘛?找到了迷迷瞪瞪问,告诉我,失去所有希望的人生是什么样子?哈。滚远点,三个字的回答我都提前想到了。

      突然想起个问题。喂,问一句,御姐控养成记哇?到这里,在看的大家,有没有觉得那男孩那趟咖啡可喝得真特么嗨?这水吧真是没白泡哈。

      那么,在看的人们,一个突击发问——这,是真的吗?

      这世上,真的有周婉玉这个人吗?

      或者换种问法,上面的叙述,到底有多少是真的,哪些是真的?

      肯定不全是真的。我举个例子。上面,我说“我从来没有在任何情况下提过周婉玉这个名字”,这句话就不对。两年后,2002年,在一篇没可能完成的小说里,周婉玉的名字就出现过,就这三个字。而且那男孩编排了主人公出国前和周婉玉在一家火锅店话别,编排了周婉玉最后也到了海外同一个国家。那篇没有完成的小说曾贴在文学城网站的海外原创论坛。

      所以在这里,不需要成为天才儿童,就应该可以推导出,周婉玉至少名字这三个字是替代的,对不对?毕竟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初生的人,叫婉玉确实不够真实。

      名字切音,切音规则当者自知。

      启第一(13)

      这篇文字的初衷,是给一个特定的对象看的。不,不是周婉玉本人。

      我知道你们会猜这人是谁。不用着急,猜不到的慢慢都会看得到。只是由于我无法控制,而本篇内容涉及到另外一个人,为了避免流传出去造成不必要的问题,启第一这篇内容,我有意在初稿之后反复修改,加重了小说技法,对记忆的场景画面进行发挥式描述。

      也就是说,本篇内容,肯定有虚构。

      但我知道,聪明的那个人,自己肯定能看出来,哪些确实是真的,哪些是就着那男孩和那女人的事借题发挥,另有所指。

      剩下的,围观的大家,则很难判断出真实性,因为我在叙述和后叙中对事件的真实性多重加密。也许根本就全是小说,也许玉林南路根本没那家咖啡馆,也许这世界根本就没有周婉玉。也许连我们接下来这本书都全是假的,一切都是增加叙述真实性的技巧。因为我的记忆不该那么好。关于周婉玉的细节,二十年了,都能记得如此清楚。

      当然,也可能,我就是特别,记忆就有这么好。但无论怎样,像开篇我已经说过的,在这篇文字以外的任何场合,我都必将否认周婉玉这个女人的存在。对对对,都是瞎编的。我甚至能操纵一堆逻辑自洽的解释来论证,有理有据,此人不存在,没错的。

      所以,这里,在看的大家,你们中足够聪明的应该能猜到,“以上是……所有相关的事情。”这句话,也多半有问题,对不对?肯定有没讲的。

      是的,抱歉在看的人们,我说谎了。我不仅是增添了虚构,还对曾经发生的事情有所隐瞒保留。那男孩和那女人的事,并不仅仅是只到上述程度。

      前面我说过的,两人相交七次。

      到这里,和这女人的事情,我不过只讲了其中的五次。

      事实上如果说和这女人的事情,是从那男孩及我生命历程中藏着的一个无人知晓的秘事,那么,在这场关于秘密的叙述里,还藏着一个难以解释的谜题。在叙述中,我刻意隐约掠过了两人间两件看似毫不重要、细究起来极为蹊跷的事情,不知道你们多少人留意到了?

      巧合。

      异常的巧,巧到了即便我有心把叙述搞成小说模样,也迟疑万分,不敢下笔。

      在真实生活里,在从那男孩及我的生命里,存在着一个让小说故事都难以容纳的巧合。大家,我知道你们都忽略了的,有多少人还记得,第一次在啤大伯里那个场景?在两人蹦迪完成,周婉玉那两句古古怪怪的话?

      迪厅角落,蹦迪之后的沉默相对中,那男孩正对着酒瓶毛病发作,习惯性发他的颠。

      那女人嘀咕道,总觉得在啥地方见过?他没反应,她又追问他,是不是读书时候放学要经过九眼桥?

      是的,那男孩一听这话吃了一惊,他上学放学,就是要经过九眼桥。

      就是这个!

      那个我在前面略过的,他们偎依之后突然说起的第一个话题。

      通宝推:审度,铁手,
      • 家园 可能是小说比较好些。

        感觉上是『一波才平,一波又起』。

        从写小说的角度,也许他们之间,之后没有联系,剧情这样,也没什么问题。最多就象你文中提到的一样,别人也许会问,他为什么没有联系她?实际上,只有她无法联系他,而他完全可以随时联系她。那么他为什么没有联系她?

        文中有些解释,但我觉得也许可以添加一些。

        故事到目前为止,他的姐与他之间几次交往,都是她的姐带着一些主动,而他则几乎没有主动过。去给她看自己写的作品,去告别,也许有一些主动的成份,但是都相当隐晦。也许这是『你也太小了嘛』的另外一层含义。

        从剧本的角度,这也很好的表现了一个年轻男孩,突然感受到一种特别的情感(与之前网上所谓『勾搭』交往对比),因而患得患失,欲言又止,不知所措的青涩。真实而又宝贵。

        前文基本上是『他』的第一人称角度出发。从剧本的角度,也许需要多一些『他姐』的心理刻画。有没有她的患得患失,欲言又止?虽然她的年龄大一些,做事可能『成熟』一些,但是拿不拿的起,放不放的下,也不那么容易。

        我看你的文,老是和 La La land 的剧情对比。有一些类似,但是区别很大。相似的可能是最后的结局,看完之后都让人遗憾,为什么不在一起?可是,好的剧情,可能就得这样,才能让人更在意。不同的是,这中间的过程,他们之间的交互,又各有各的特殊,在某种程度上,也是文化的韵味。

        个人感觉,也是希望,这可以成为经典流传的作品。待你发完,我再从一个喜欢看文的读者角度,来不自量力提点改进意见。

        • 家园 确实,从小说技术,可以做的还有很多

          不管是节奏还是刻画

          但除开不得不为之的,用了会违背本心

          不得不为之是让我自己能看得下去,搞成流水账记叙回忆录,实在也尬,哈哈

          整个计划比较大,后面来吧

    • 家园 【原创】前言 续2

      1999年,那男孩开始构思人生第一篇后来完稿了的小说,动笔是在当年的冬天,刚好十八岁半。

      其实更开始的尝试写小说,最早是在小学,但都无疾而终,后来因为某个原因弃了这一道,容后详解。但在这一次,开始他只是想和之后的《2.14》那样,或者之前一些段子式的文章那样,带点情绪带点悬念带点搞笑,完全是玩票性质。之前在网上胡乱整过十来篇,都是这个自娱自乐的路数,既没装逼本事解剖什么人生道理,也没狗逼兴趣揭露什么世界真相,就是逗逼一个自己玩开心就好。那一篇开始也是如此,起头的时候压根儿没想过小说两个字。

      但很快他发现,不大对头。

      笔下的故事一下推开到了他自己驾驭不了的程度,线条和人物他完全陌生,一想起来觉得脑袋发胀,仿佛大脑里的神经网络是棵菩提树。树在自己长大,朝着枝繁叶茂的方向,朝着要把颅骨撑开的方向。这种感觉,他当时从未体验过,在好奇、讶异和不知所措间试着写了几千字,很快就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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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写着写着,他突然意识到,这一把,这文字,好像是来真的了。

      之前他也不是不想写,而是有点,不敢。放下的地方,是在女主角登场之后。那个女人,他不知道该怎么写才对,不敢再写,怕写不好。

      在和姐蹦迪之后的某一天——至少在五天以上——后知后觉迟钝如斯的他,突然在回想中开了窍,知道了。

      女主角,凭直觉,显然就该是周婉玉本人嘛。

      于是推倒重来,他从头开始编排情节,将原有的文字打散组装,并按着对他的姐的感觉,不断演绎发散开去,一路往下写。这个说起来简直很容易,其实也并没有那么轻松,但要详说经过剖析原因,这个得往枯燥无味的理论上扯,就拉倒算了,写东西的人应该都明白我在说啥。他不是一经启发就灵感不断、文思泉涌、奋笔疾书,毕竟人生第一次搞,还有很多障碍。他也不是每天趴在那里对着电脑打坐苦修,毕竟还有课要上,还有准备留学的其他事,且年轻也还贪玩。

      记得当时写的时候,为了找感觉,还经常把范晓萱的我要我们在一起反复单曲循环。歌曲缠绵悱恻,是相思春病发作样子,刚开始听着好像是在痛苦,听一阵好像又不是。歌手童歌的固有形象,大反转成情歌靡靡之音,刚开始感觉好像是在搞笑,过一会儿好像也不是。只不过是在某一天突然长大、露出生而为人的完全面目,或者是终于不耐烦还要继续卖萌取悦众人,唱着唱着不由出口真正心曲。于是吐词全是动人的情绪,唱腔jazz又揉有许多欲望,所有因素综合在一起还有了一些调皮戏谑,一些情节反转的快感,明明有违和凌乱却又很有真实质感,也许这叫艺术。

      总之,当最后,全文三万字完成的时候,已经又拖拖拉拉过去了接近三个月。这个时候,已经是2000年8月。

      完稿当天,我记得很清楚,是一个中午。临到头他又逼自己坐下来再看了一遍,边看边修改,完工,然后关上笔记本电脑,装进包里,没有任何其他想法,背电脑包出门,朝玉林南路的那家咖啡馆进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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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的没有任何想法,真不是计划,就是直觉,应该给周婉玉看,她应该看到。就是本能,这样做才是对的,是合理的。他当时不知道这是为什么,没有抱任何主观目的。

      好吧,也许,还是有目的,有计划的。

      一路走,他一路回想。不是回想周婉玉,而是回想小说里的女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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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主角,开有一家生意冷淡的咖啡馆,是一个跳舞极好的、在迪厅领舞的女人。

      女主角,性感,成熟;聪明,厉害;聪明到厉害,还是要吸烟的;也许还应该,是不化妆的。这一点他在小说里略过了。

      女主角,似乎异常复杂,总是还藏着什么,让男主角琢磨不透,而琢磨不透,又忍不住想琢磨。

      女主角,有一种让男主角无法抗拒的吸引力,吸引力是如此强烈,以至于让男主角时刻感到危险。这感觉还被应验成真,但这危险又继续增加吸引,让男主角欲罢不能。

      女主角,是男主角的女主角,也是从他及我的人生,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个 ,女主角。

      这么想着到了店,记得当时他一推开咖啡馆的门,马上就在期待中四下看了看,客人还是他预想中的那么少,但只有服务员妹纸,没有看到女主角。好吧,女主角原型,他的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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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悻悻然,特意走到第一次来的时候、老板娘坐的那个位置,坐了下来,点杯饮料,点支香烟,点开电脑,点开文档。

      文档的名字叫,《阴谋彩票》。

      二十年后回头看,我觉得彼时半懂不懂而又认真的那男孩,在那小流氓的背面一茬一茬的文艺,到底是有中二病的,虽然当年那阵并没这个词。当时的他,分明是一知半解,明明对写东西或者搞男女都了解得极为肤浅,仅有一点直觉引导下的表层因果逻辑,又自以为是,偏偏觉得自己这一套正确得不得了,简直是宇宙真理尽在掌握——完美符合中二病定义。

      他觉得他要正面硬刚,拼本事不要任何弯弯技巧,然后他的姐以拒不出面的方式,狠狠给他上了一课,让他除了对着自己的小说发呆之外没有别的事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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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那小说,篇幅关系这里我就不再乱入了。这篇小说,至今能在互联网上看到,在看的人们若有兴趣的,敬请自己去问度娘姐姐要。讲到这里我发现其实我今天状态蛮好,刚刚有一串按捺不住的思路在我脑子里争先恐后鬼叫唤,都想出来骚包显摆一下。我琢磨反正我这也不是小说,没义务拿叙述节奏之类的狗屁玩意儿讨好谁,这里不妨把它们全都放出来见天光:

      第一是我想杜撰那男孩坐得不耐烦了,却突然听见了隔壁桌的客人议论老板娘,又得知了一些信息,新欢故爱的那种。这样形成了一个他对她的不见之见,还是在她不知道的情况下,于是营造悬念、增添叙述的层次。实际这事是没有的,说过客人很少的,而且这样的结构技巧,不仅恶俗到我自己都恶心,还不符合这篇文字的初衷。没有就是没有。

      第二是想推翻上一个,安排这天周婉玉看到了他,故意躲了,躲到他走才回来。这样可以呼应前面安排他路过咖啡馆不入的对她的不见之见,形成一个她对他的见而不见,搞一出对称美感。顺手可以编些她躲哪里去了啥啥的,丰满她的人物形象。但这样的手法也不见得高明,而且实际上,两人这天就是没见着,当年他直到最后都不知道这天老板娘不在的原因,也确实想过是不是看到他躲起来,但后来他也没问过。想来,她确实也不是每天都在,比如跟他蹦迪那天就没守在店里。

      第三是想推翻上两个,把他坐在那里枯等编排得丰富有趣,说他从正襟危坐到东倒西歪再到萎靡颓然的过程中,一共又灌了自己三杯咖啡,无聊,于是给每一杯咖啡取不同的名字。第一杯拿铁叫“狗熊不哭”;主人总不来,第二杯美式就叫“谢尔曼防冻液”;特么不耐烦了,第三杯加倍意浓只好叫“阿拉比卡没有梦想”,准备自暴自弃一口喝完好去厕所里用自己的尿把自己淹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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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没有的事。具体不记得,但2000年十二块一杯的咖啡很不便宜的——这大约也是生意冷清的原因——所以那天他应该是随便叫了听可乐之类。然后我还想硬吹刚满十九岁的少年文化流氓,段位不仅能写小说,还已经进化到可以把三个字的废话续到“浮浪子,误识谁。几三番,中二病,那一回……”不可能,那时候的他写不出来。

      第四是还想推翻上面全部,废话他心不在焉地抽出架子上的一本书,刚好是某个中文作品,是一个男作者为一个女人写的,写的就是两人的故事。这样可以让我们的叙述有点气氛。抱歉在看的人们,原谅我寥少可怜的阅读量,我想来想去,竟然发现,其实很难找出这样一本书来。有这心思、想这么干的人不少,但他们要么不够流氓,写着写着要整到一边去,要么其实没有故事,只好写点其他的,更多是干脆作假,胡乱编排发挥。说到底,碰在人人都理解的、自身心理最软弱处,一生情绪最敏感处,最羞耻最不能与他人道的记忆,无法直面,就忍不住遮掩抵挡。

      这种书多是多,比如,值得致敬的,中文网络公认的开山网络小说,初代大佬痞子蔡的《第一次亲密接触》,就近似这个调调,但臆想太过,质量实在一般,讲的也不是真的事;如果无视时间线,看以后,网络出道的刘猛,《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开篇是这么回事了,为旧爱起笔,讲得也真诚,但故事明显不是搞男女;流行作者张嘉佳《从你的全世界路过》,肯定都能看出那里面从头到尾一直藏了个女人,但始终是在用琳琅故事绕圈圈,用华丽辞藻打情绪擦边球,最终没能直面旧事,没真地袒露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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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时间线逆转,推以前,顾城的《英儿》大致能看出事情是真、无耻量也管够,无奈只玩弄情绪,文字无故事可读性,云里雾里不讲人话不说,还居然是同时给两个女人在写;王小波的《黄金时代》搞女人搞得胡天胡地活灵活现,但那女主角确系子虚乌有,整个事情都是编的,很大程度上是作者希望自己的最好岁月有那么个女人;沈复纪念亡妻的《浮生六记》真倒是很真,男女也搞,趣事也有,但全是片段,不成结构,还夹杂有一堆毫无相干的其他东西;《红楼梦》当然是各点皆备,但曹雪芹的用意显然是为一堆女人写的,又与“为一个女人写两人曾经的旧事”有本质的区别。

      所以,如果一定要有这本书的话,我沿着时间线一路倒推,最后追根溯源,到了元朝的《西厢记》,再跳到西厢的原本底稿,唐朝的文化流氓元稹所著的《莺莺传》,原题《传奇》。书里面渣男元稹把自己化名张生,完整地记载了当年自己和崔莺莺颇为离奇的互相乱搞过程,然后厚颜无耻地自称传奇。

      哎,真特么不容易,穿越倒回一千多年,这里总算搜罗出了一个来,而且某些环节异常地契合。但,我们说好了实事求是,这也只是现在的我这样想想而已,实际当时他并没有这样的回溯。我知道这里废话有点多了,在看的人们,你们是不是会有不少人认为,我现在还不是讲着讲着女人就整到一边去了?没有的。相信我,我说没有就是真没有,从头到尾我半句主题没有偏过的,到后面你们自己会懂。

      当然,跳出中文世界,这样干的就比较多了,从小仲马到杜拉斯,等等。但,实际上,当时他在那座位上甚至书都没看到一本。那年头的咖啡馆里还没这个习惯,所以当时那男孩随手抽出的是一本女性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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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来这事也是稀罕。从他及我,一直都是绝对直男癌晚期,生平最讨厌腻腻歪歪,只恨自己不能嚼铁吞铜、呼出的气都能点燃,小畜生给自己罗列的生平奢愿单上,最丧心病狂的一项是雄健刚烈、能有足够蛮力扳直弯女、搞大其肚皮而后快。所以说,这是一本原不该对他胃口的杂志。

      但这吊诡的咖啡馆空间内像有猛鬼出没,总是要让他中邪。小说看不下去的他,居然就这么对着那本粉粉绿绿的女性杂志迷迷瞪瞪,混在那个位置磨蹭了一个下午,毛病病程严重而持久,对着各种关于女人的问题发了一下午的呆。不管是他的姐还是老板娘始终没有出现,他一直坐到晚饭时分,在各种意外打击下丢盔卸甲、败退离开。

      可是,他这个人另有个毛病:一旦遇到他认为值得认真的事情,是半步不会退的。虽说平时看起来没皮没臊无所谓惯了的样子,但那说穿了和不想让家人知道自己写东西一样,都是伪装——这个我们后面再详解——生平第一次女人当面甩自己,找场子回来没碰上,他哪里会善罢甘休就这么算了?他要看起来消停了,那绝对只可能是在憋大招。中二病趋向重症,事情不如自己所设想,那就证明是世界不对,得加把劲。于是第二天他又杠精附体再赴沙场,准备卷土重来再战一场。这天是晚饭时分去的,这一次周婉玉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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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店里还是没有什么客人,看到他,老板娘笑了。我记忆中这次周婉玉是盘着长发,很干练的样子。他们寒暄了几句,他估摸着他前一天到来,服务员妹纸应该告知过老板娘,但她脸上什么都看不出来,于是觉得有点不对,就随便找了个位置坐下,要了杯咖啡拉开电脑,然后等着她过来。店里的客人很快就走完了,应该是出去吃饭。他没动,咖啡一口没喝,早就冷了,但也没有服务员妹纸过来换热的。他的位置是背向吧台的,看不见周婉玉在干什么,只听得她在背后的动静。他以为她很快忙完会过来,但等了很久,他也一直没有等到。

      就在他准备关上电脑走人的时候,周婉玉过来了。

      没有披发、盘着发髻的老板娘坐在他对面,他们说了些什么,我现在已经不记得了。只记得聊了一阵,老板娘侧坐在过道边、偏着头笑得很坦然的模样,以及他说了他写的东西,他的姐脸色转变到很惊讶的模样。

      他把电脑翻过去,周婉玉在对面座位上看,看着看着她就把侧向过道的身子摆正。他点着烟看女主角专心看自己在小说故事里的样子,脑袋里各种思绪纠作一团。

      这么各看各的看了可能有十来分钟,忽然门口有个年轻女孩走进来。老板娘马上起身招呼,招到面前,给他介绍,这是谁谁。谁谁的名字记不得,面孔也没印象,但肯定不漂亮,漂亮我肯定记得。现在我只记得看到的感觉是很斯文的,一看就是典型的大学生,讲着标准口音的普通话,扎着马尾,戴着一副银边框架眼镜,穿着衬衣牛仔裤运动鞋,纯白衬衣扣到最上面那颗衣领扣,学生气息200%。记得周婉玉介绍得很简略,说是干妹妹,家人互相熟识,没说在哪儿念书。介绍完,周婉玉让他和这小姐姐先聊着,她自己先看看电脑。

      然后他和干妹妹尬聊了几句,很快就没话说了。和他年龄相仿的小姐姐孤零零地矗在那里没人搭理,只好自己翻出一本杂志看,而他完全没可能另有什么心思。大姐姐在他左前方,小姐姐在他右前方,都埋头用功苦读。他一边来回看两人,看女孩和女人的不同,一边翘着腿抽烟等着两人晚自习完成,思索接下来该说什么话。

      复习了大半个小时花花绿绿的时尚服装,小姐姐可能是实在无聊,朝大姐姐凑过去,问在看啥东西。周婉玉眼睛在电脑上,随口一句小说。小姐姐问谁写的,周婉玉在电脑后面抬起眼睛看向他,“四川一个作家”。

      原话。

      这词是他生平第一次被人这样称呼,是来自他的姐。说这话的时候周婉玉的脸在笔记本电脑后面,只能看到眼睛,凭感觉是没有笑。但他正对着那波光粼动眼神,觉得那一丝狡黠又有点像姐了。他开始觉得会和姐重启习惯性对视而笑,就在这时候,讲普通话的小姐姐突然说了句话。这个原话不记得,意思是看小说的话,四川哪里出过什么值得一看的作品,而且四川这个地方从来就没什么好作者的。

      姐笑了出来,他却在瞬间笑意全湮。

      如果是现在的我,面对这种挑衅当然不会客气,扯着大旗就要瞎开火,张牙舞爪地骑到人家脸上攻击地域观——是是是,四川这地方从来穷乡僻壤还市侩到家,至今到眼下都是如此;对对对,风骨荟萃地、文章锦绣乡那是从来没有过的,这就是一处文化沙漠。只不过四川有个奇葩毛病,爱走极端搞剧情反转:寻常间俗不可耐毫无文风延续一说,但是每到国家强盛或富庶到一定程度,就川剧翻脸一样,整出开宗立派泽计千年的大宗师、当世第一无人能及的本行领袖。计有宋朝的苏轼,书画诗词文章集大成、综合集成度历史第一、竟然还是个吃货;唐朝的李白,文盲都知道的床前明月光作者、历史定论神仙下凡、出身却是街头混混打架要动刀子;汉朝的司马相如,赋作辞文开山奠基、《史记》绝无仅有为一个文人开单篇列传,居然还搞女人也搞到名动史册。两千多年值得一提的就三个确实不多,可一个也不能少,少哪一个都是文明史重大损失。四川这地方不出则罢,一出就是极致顶点的怪物,可见此地惯有妖风,是憋几百年天地灵气日月精华集中到一个人身上,才好出乎意料放大招,一问世就天下惊传,一见天就轰压一朝。再说了,这样正途不太通业术不甚善、只喜欢缝合多重身份的文妖男神们,太多就不值钱了不是么——

      这么恬不知耻的瞎吹一气,当然只属于二十多年后一张老脸的我。彼时的那男孩毕竟还只有十九岁,在他的姐满含笑意的注视下,他只感觉压力有峨眉山那么大,实在是憋得一个屁都放不出来。我认为这是明智之举,因为以我对他那厉害的姐的认知,他当时要敢这么放肆鬼扯出那三个死人,姐多半是容不得他要怼他的。他的姐要突然来一句你以为第四个是你哇。他哪怕中二到以为自己每天走路是在维持地球自转,面对这样的问题也怕是只好全身冷汗、跪上桌子、把脸埋进键盘里谢罪。何况,这天人形狗熊的本意是病急乱投医,抓瓶墨水胡乱倒自己脸上身上,涂成熊猫模样又温顺又忧郁的才好向姐姐邀宠。这宝器要卖萌卖到一半,突然猖狂露起獠牙来,实在也有违初心。

      女人果然是心软的,见他既然本分老实不敢吭声,大姐姐和小姐姐于是也都无话可说,算是饶过他一遭。他也一句多的都不想说了。很快小姐姐自己解了这个闷局,没再多坐就站起身来说要走。周婉玉抬头留了两句,当时感觉客套敷衍多一些,但老板娘还是把人家送到门外。隔着玻璃窗他看到周婉玉和人家说了一阵,说得笑眯眯的,拜拜了又把人家喊回头说了两句什么,这才算送完。

      这里忍不住插一句,我知道,在看的人们,这里你们大多数人没看懂的。没关系,当时他也没懂。而且更扯的是,送完小姐姐之后,他的姐也没有再回店里。

      转身再回到店里的是那个大姐。他之前思索准备了好久接下来要说什么,他的大姐没有让这些话派上一句用场,回来就在店里翻腾这、捣鼓那,指挥服务员清洗什么,又到吧台后面打电话,不止打了一个。一会儿来了个电工模样的人,马上老板娘又接洽,要装个什么灯,总之根本没有回到座位上把小说继续看完的意思。于是他起身收电脑告辞,到吧台去买单。

      他的大姐没有看他,突然好没来由地皱着眉头挥着手指,“走走,买啥子单——走!”

      当时他是看着她发愣,只觉她的表情是终于下定决心要开始恨他了。多年后回想这一幕,周婉玉不耐烦的,应该,是他也不是他。但当时他想不到。人生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正面硬刚,就惨不忍睹地被吊起来全方位立体打击了几轮,他只想,又怼我,看来是该走了,对吧?

      走就走嘛,走了,退散。

      可耻的失败。中二精终于退散,出门实在没胃口再找东西吃,他自感是咖啡底座摸出的中奖彩票,在经历了一系列兴奋激动之后,终究发现是过期的,于是前功尽弃、失败到家。到家后无事可干,打开电脑,上网,没精打采的他将人生第一篇真正意义上完成的小说,从word文档里抓起来,虽然不是毫不在意却也确实并无太多想法地,往网上一扔,记得一处是清韵书院,一处是推理之门。

      然后他拍拍屁股,决定就此结束这场败仗。

      日子一天天过去,要说那男孩不想去想自己的失败,于是慢慢淡忘,慢慢记不起从姐到阴谋彩票,那是说谎。但要说有什么急切期待还有什么具体想法,却是真没有。不过他这人生剧本的调性,总喜欢东隅桑榆折腾人。在这段时间,在他看不到的地方,有些事情却是在慢慢演进着,他却一无所知。

      一个月后,《阴谋彩票》在网络流传中,被中文互联网第一家在线书库——亦凡网络公益图书馆自行收录。和眼下网络文学的概念完全相反,当时这网络图书馆和真正的实体图书馆是一回事。从未见变化的收录名单里,全是早已成名的前辈名家们,网页字符里也毫无例外全是早已成为经典的著作,压根儿没有什么网友自己投稿的地方。

      记得在那天,找书看,无意间点进书库推理小说网页的封面,封面网页左边“外国作家”一列,自上往下是阿瑟柯南道尔、阿加莎克里斯蒂、爱伦坡、雷蒙德钱德勒、江户川乱步等等早已列入文学史的天神们,也是那男孩膜拜了好多年的对象。但,并肩天神们右边的,“中国作家”那一栏,自前辈程小青以降一直往下,直到最底部,那失败男孩眼中意外跳出了新增的、看着熟悉又陌生、错愕到震惊的两个字:“小僧”。

      两个月后,留学签证终于邮寄回家,培训了许久的英语看来即将派上用场。而备受鼓舞的十九岁男孩,这时候已开始着手第二篇小说一些时候了。自知处女作其实不怎么样,居然在自己不知情却被收入图书馆,这让他萌发朝推理悬疑那条路试着摸一摸的想法。其实这第二篇出于某个原因没控制住写糟了,但日后还是被收入了书库。现在还记得,那两个多月他每天借着上英语课的由头,逃课到四川大学校园里的树林中,找到一处僻静的石头桌凳,用笔写在纸质笔记本上,回家抽空再敲到电脑笔记本上。

      记得在那段日子,在树林中的石头桌凳上,在笔捏得手酸的时候,他经常抬头,一边用火腿肠喂一只黄白相间、每天都会来陪他的流浪猫,一边想起情人节遇到那三杯咖啡的那个傍晚,想起那张两点方向的微笑小脸,想起在咖啡馆里用电脑写,没准是个更好的选择。但,也许是直觉感到,某个同属纸笔的旧时代即将在生命中永远消失;也许是在这最后时刻,他需要拼命体验那旧日的触感,留下最多感受和最深记忆;也许还有别的什么原因,总之他始终没那样做。

      三个月后,2000年11月27日,两天后启程的机票早已订好,需要的行李也打包整理完毕,一切都到了要说再见的时候。

      这天晚饭后,他给家人说约了老同学告别,于是没有带电脑,空手走出家门。

      之前几天他确实是在每天晚上跟不同的同学或朋友告别,但这天晚上不是。

      这天晚上,他准备去跟他的姐,最后告别。

      一路走,他一路想。

      从女人想到咖啡馆,从第一面想到这天即将到来的最后一面,想着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想来想去,想得最多的,却居然是小说,是想到写完小说那天,没见到姐只看了一下午女性杂志的那天。

      在写完小说第一天去咖啡馆、没有遇见周婉玉却见到文字的那天。

      三个月前,他和她再次相见之前的那天,我本来想编撰成不见之见、见而不见的,我前面故意没有讲完的,貌似缺失了的那天。

      那天在等姐出现的时候,他本来是已经又看了一遍电脑屏幕上的文稿,顺手改了几个字,又把电脑里存的各类小说打开。但这家咖啡馆里就是有跟看书不对付的邪神厉鬼出没,他发现他无论如何都静不下来,心猿意马的就是看不下去。

      于是翻那本随手抽出来的粉绿色杂志,尽是些衣饰品味、妆容要领、明星传说啥啥的。我猜一直到今天这些不长进的杂志还在整这些,这些内容给那男孩脑袋上每一个洞都插上输氧管子,他都看不下去的。受刑一样一页页翻过去,突然一页跳了出来。

      这么多年来,从他及我,一直在试图找这篇文章,一篇在2000年7月或8月之前,发在一本时尚女性杂志“情感絮语”栏目的文字。但由于年代久远,而且当时他没有留意,记忆缺失了杂志名、文章名、作者名,所以根本没可能找得出来。

      但我记得内容。文章大概是,凭空猜测应该是位女性作者,通过两个清代诗人的诗和诗人背景,对应自己对男女感情的看法,发出了好长一番感慨。文字并不讲具体事件,就是空空洞洞的感悟,叙述上也并不简洁,大段大段的,虽然不像我喜欢胡言乱语瞎扯淡,但絮絮叨叨是有的。整篇与其说是文章,不如说是心情日记。放在其他地方那男孩肯定不会耐烦看,但也许是在一片粉粉绿绿俗不可耐的文化沙漠里待久了,偶然走进一片稍微可以进出气顺畅点的草丛,于是他居然看完了。

      开篇引用第一个诗人是纳兰容若,拟古体决绝词半首,文章开头是从这里切入,饶舌了半张A4纸,讲的是旧爱故欢: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说实话讲到这里,刚刚我其实很想另外找句话来。在我落笔的2019年此刻,这句话已经恶俗到烂了大街。另找句生僻点的,可以显得不同凡响,多少能贴点金,标榜一下自己的又高明又独到。但这不是事实。开头就讲好了的,实事求是嘛。而且,在2000年,这句话确实也远不如现在普及。

      我现在还记得,当时这二十八个字逐一排进那男孩视线,直发愣。本来正等得烦躁不安、坐卧不宁,一分钟抬头十二次看向大门,这首诗一来,那个在店门口进进出出的老板娘的幻影马上就遁了去。

      毛病马上就来。

      彼时他压根儿就没研究过啥诗词,基础约等于零。所以这首诗的全部内容以及高明之处,比如是用了汉代典故、隐去的后半截还有唐朝典故,再比如这首诗其实是模拟的古体决绝词,作者是用词牌木兰花令的格律等等,这些他都看不出来。在看到那篇文章之前,他甚至连纳兰容若这个名字都从未听过。

      但刚刚磕磕绊绊完成处女作、得意地要拿过来给某个对象显摆的男孩,一看到这二十八个字,脑袋里像真被超量供氧了一样,手臂汗毛都立了起来。

      只有一个念头:这世上,居然还有这种写法?

      思维一跳——如果不是说好了实事求是,这里我是一定要隐瞒的——当时那一刹那,咖啡馆里的那只鬼在他耳边念起的,是多少年了至今我觉得极不好意思的、在这里极不情愿坦白的、任何旁人听了都该会发笑的三个字:

      “写不赢。”

      尽管笑,当时脑海里当真就是这三个字。

      要现在的我来说,就是这人操控字句的能力,已经到了足以用强大一词来形容。

      为什么?因为这半截诗用字、遣词、造句毫无半点生涩隐晦,几乎像大白话一样,只要不至于是脑袋里除了文化沙漠的粉绿沙子之外啥都没有,这几句话任谁一听都会懂。与此同时,这半截诗又饱含了极复杂的情绪:伤感、不甘、无奈、愤懑、悔恨,以及强烈的宿命感,穿越遥远的空间和永恒的时间,直接让他感受到,以及让每一个看得懂的人感受到。

      这还没完,这半截诗信息量极大。我说了当时他不知道用典一说,误认为秋扇是情节的核心场景描述,秋天的风中初遇拿着扇子的初恋啥啥的。但后面两句,他理解为明显是一个故事的高潮和情节逆转,是一个错误的判断造成了故事冲突,最后神转折揭开谜底,竟然是恰恰相反:以为人家有异心,最后赫然发现心中不正的人其实是自己——这个他一看就忍不住这样解,因为他自己那篇探索情节转折的处女作,就是这个路数。

      这都还没完,现在的我,以及在看的大家你们中有诗词爱好者的都知道,这四句饱含情绪、充满故事的话,每一个字都是在理性操纵下,在极为严苛的格律之下完成的,是填的词牌木兰花。密集的信息和严密的结构组合,会形成规律,会带来精致感和巧妙感,形成某种类似数学规律性的美感,念出来会有音乐节奏性的美感。当时那男孩不懂这个,但光是前面的感受,已经让他惊呆了。这四句话要他来,写四千字怕是都打不住的。

      初初念出来,却不过几句白话,然而仔细看时,技术上讲那是华丽深酽眼花缭乱,操控文字的技术到了可以用强大一词来形容,让那男孩陡然心生惧意。这个人太强了,强得让他感到莫名其妙,强得总是控制不住自己,忍不住想反复看还看不腻。

      于是他精力极度集中地看了几遍这四句话和纳兰容若这个名字,马上牢牢记住,潜意识里已经隐隐预感,怕这才是今天下午最大的收获了。

      没有,末尾更大。

      又想多嘴说他被感触激发、想了会儿初见周婉玉,初见送咖啡的笑,初见就在此刻的咖啡馆里——实际并没有。他压根儿就忘了女人这茬,就是一路看到文章末尾。末尾引用的第二个诗人是六世大和尚仓央嘉措,是其在西元1700年左右写就的那首著名的两难诘问。这首诗的原文,现在我查证出来是这样的:

      上面的字符组合在本位面诞生两百余年后,1930年,民国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单刊甲种之五,第一次出现了上述字符的汉字译文,字面意译为:若要随彼女的心意,今生与佛法的缘分断绝了。若要往空寂的山岭间去云游,就把彼女的心愿违背了。

      又九年后,《康导月刊》1939年1卷8期出现了这首诗正式的诗化译文:

      “曾虑多情损梵行,入山又恐别倾城。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又六十一年后,2000年8月,这首诗,在成都玉林南路那个咖啡馆里,出现在那男孩面前,让彼时的他完全说不出话来,连怎么感受诗意、怎么自觉其好都做不到了。

      只有一个感觉,难。

      这个问题,太难了,彼时的他没法回答。思维一跳,咖啡馆幽灵再次念出三个字。但这三个字,我想不论是谁只要读懂这诗的,不是一起点头同意,就是一起摇头唏嘘。

      “答不了。”

      心中的念头是:这作者,是怎么想出来的?

      其实,第一首诗也是问题,却是并不重要的设问阐述,触动他的地方在诗本身。但这第二首的问题,摆明说的是一场别离前,将离未离,应该怎样决断,怎样有个双全法,能让天命予业和毕生挚爱冲突时候能同时圆满,两不相负?这实在是惊人的难,称为佛家公案都不过分,诗什么的都退其次了。

      在看到这首诗之前,他从来没听说过仓央嘉措这个名字。记得那篇杂志文章简单两句说了说三百年前这那特立独行的六世大喇嘛。这时候,那不到二十岁自号小僧的男孩不仅牢牢记住了,还认为这二十岁上下的大和尚,在这年龄就写出这样文字、问出这样问题,确确实实不比后来某些家伙,人家能做上大和尚,果然才是很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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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我以为上篇之后,故事就结束了,没想到前言确确实实是前言

        『阴谋彩票』我去搜了一下,可以找到但不是特别好找,可能国内会更方便一些。

        说到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确实也很有些感受。古诗词,包括文章,我觉得佳作基本上都是些文字不是那么特别高深,语句不是那么复杂,读起来很容易读的作品。当然,也有一些作品,是读了几次后,才恍然明白它的好。

        我想,大概是我们所有的人,都有一些基本的,算是最原始的感情和感受,不需要特别复杂的表达方式,就能够直接感受。而这些感受,因为非常基本,所以也极其具有真实感,也最容易被撩拨到吧。

        类似的,张爱玲写的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的问一声:“哦,你也在这里吗?”

        我挑剔一下,感觉这样写也许更好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也没有别的话可说,就是轻轻的问一声:“哦,你也在这里吗?”

        真心佩服写的好的。

        隐约有个感觉,你看的那个女性杂志里的那篇文章,也许就是周婉玉写的。至少,如果从编故事写小说的角度,那么安排也很好。

        或许那样,才能够圆转前面一段里,送客回来后,她没有继续看完,也大概能够解释,为什么在最后买单的时候,她说“走走,买啥子单——走!”

        另外,我更正一句。前面一个回复中我提到 Mama mia,是我记错了,实际上应该是 La La Land。女主的名字是 Mia。

        • 家园 哈哈哈,就一标题,也不重要嘛

          你说的是技巧问题。这个其实是有那么一个过程,开始都追求能成事,然后追求穷工极巧,到一定程度,自己有了更多认识,发现那些添头其实不必,好好说话,讲人话说实话,反而是最重要的

          其实也不止写东西是这样

          这道理也是早就被发现了,大巧若拙,看山是不是,等等。记得是毕加索说过自己努力了一生的时间,只为让自己能像小时候那么去画

          只不过这中间的过程,需要时间,是省不得也没法省。我要有办法回头给二十多年前的我说这道理,说了也白说,不会听的

          爱乐我也看了不少遍,也是经典范式,虽说是编的故事,但内里逻辑是很真实可信的

          通宝推:铁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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