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前言 -- 小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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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原创】前言

    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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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学艺术,追根溯源,是传说轶事

    ——我瞎猜的。

    寓轶作书,实质本相,在自遣娱人

    ——那是没换到钱的时候。

    所谓娱乐,扬己露底 ,借英语叫秀

    ——那么秀的究竟原委又是个啥?

    呃……反正我一向是俗不可耐的,本想假装刨根问底,吹点天启命使、引文自见之类,但这么大的牛,自己都忍不住打哈欠,空了吹空了吹;说兴味志趣呢只能管个开头,后面想的尽是兴趣多少钱一斤;但卖艺为生,不仅不擅长,还觉得听着跟卖身为宜也差尼玛不多,一想都特么翻白眼。于是来回琢磨,自己搞这勾当,最后不外是心痒难耐、蠢蠢欲动,给自己庸常人生打楔子一样,日子过着过着就忍不住想作,自作自受的作,骚整乱来。

    但,既然秀都特么秀了,那我决定干脆就做够秀足全套把戏,过场走完,功德积满,勿使遗漏,不留缺憾。所以这里,按人人都懂的江湖规矩,真章之前套废话,杂耍之前笑小丑;争冠之前观殿赛,接敌之前拼斥候;证道之前喝牛奶,啪啪之前整前戏——啊不是,哎,尼玛的,咳咳。

    脑筋一打滑手下就是污句子,算了,我也懒得改了。看嘛,我也好多年没登过场了,手生得紧。我的意思是,在正戏开始前,我看很有必要先暖特么个场再说。我们假装这就算题记过了,在看的人们,来来来跟我来,我们先随便整几套无关紧要的闲篇当前言,我来数一二三,大家跟我一起,找找感觉。

    小僧

    启第一

    所以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某个叙述者错乱抽疯一样,上来连正经标题都没有,就莫名其妙瞎说一气,到底是要整个啥玩意儿?

    我前后想了想,这究竟原委,只能说是关系到男女之事。

    关于男女,在二十多年前,有这样一个词汇在中文互联网上流传开来,大抵是用一个既有名词做代称,调侃女网友相貌不够好看。在看的人们,我猜你们年龄和我相近的,大都听过这词?

    嗯,对,“恐龙”。

    坦率说,发明这词的人我认识,其实还蛮熟。当时那是个高中男孩,后来高中毕业,跑到一个电视台做临时工,摄像加编辑什么的。我认为那小混蛋搬弄这字眼,也许跟他的猥琐天性和不幸经历有关,多是发泄没能在网上撩到大美女的不满。记得在临近20世纪末那个时空位面里,很吊诡的,突然各种牲口禽兽都同时不大对头:牛开始发疯,鸡开始发烧,那小畜生也像种猪瘟发了一样,一边人模狗样地从上学混到上班,一边鬼眉鬼眼地,在那时候流行的各种聊天室里瞎勾搭,不断地尝试着各种撩拨套路,摸索着各种花花技巧,装深情、充沧桑、假风流、瞎贫嘴啥啥的,不同的对象换着滑头法子来。

    结果就是,从高二到高中毕业去上班,在这段不长的两三年时间里,骚年一共在互联网上撩下来了十七八个大姐姐小姐姐,有学生有职业,有本地有外地,有开始阶段的,也有见光死的。后来也有暧昧的,甚至还有过表白——是把人家聊进去了,于他自己却是从没认真过。哎,讲到这里其实我很想给他粉饰遮掩一下下的,但刚刚给一圈熟识的形容词商量,它们没一个愿意站出来说话的。好吧,畜生,真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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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么说起来,这令人发指的小渣男,好像还挺厉害的?其实也没有。比如约网友面基,虽也有见了光嫌人不好看放人鸽子的,但其实他自己也有被放过几次鸽子。这不是主要问题,主要是他这人神经有问题,有无数个怪毛病,其中一个就是遇到这种事,脑袋经常性出岔子:开始貌似都正常,每每到关键时刻就要想到一边去,反应总要慢一拍。

    这毛病其实很严重,这毛病其实会越来越严重,这毛病我现在知道是怎么回事,是牵扯到一个问题。但今天要说的太多,先不忙,等我空了再说。

    不管怎样,蠢蠢欲动地见了本地的几位大小姐姐后,种猪行动宣告可耻的失败了。于是气急败坏的小渣男深刻反省,检讨了自己的不对,最后认为,男人要干脆直接,磨磨唧唧对着键盘屏幕有损雄性尊严,女人还是正面硬刚来的才靠谱。于是高三的一天,给同学显摆的时候他脑袋里的词汇表一闪光,说出恐龙这词,还不解气,逃课在网吧里,抓出那词气恨恨往网上一扔,然后拍拍屁股决定结束这种无聊把戏——其实之后两年还是继续撩了几个,才彻底死了贼心。

    恐龙这词确实太损,这用心也确实让人厌恶。当时那小猥琐男,其实多出于调侃好玩的心理,也没想到这恶劣的玩笑话,会飞快地传遍整个中文互联网,造成的大面积杀伤确实是始料未及。这样的良心觉悟,当时那小坏蛋是没有的,发明这词之后他自己都忘了这茬。后来,一次看到电视里综艺节目,居然冒出一个“恐龙妹”的说法,小畜生大吃一惊愣了三秒,之后就开始没心没肺地哈哈狂笑。再后来不久,还引起了某个不认识的、想来是位愤怒的小姐姐,做隔空反击。我猜,那位小姐姐本意应该是说想吃天鹅肉的癞蛤蟆,但毕竟女孩斯文,是抓出源自英语俚语里的“青蛙”,不比那任性乱来的小败类口不积德、该挨暴打。

    但,无论如何,自己做的,自己要认。

    所以,既然有过颇为广泛的负面影响,那么当众认领,也是应有之义了,对吧?

    对,是,多少年后,那欠抽男孩就成了现在大家眼前的这个叙述者,我,癞蛤蟆一号。

    当真?当然,这种事谁特么会开玩笑?这词当真是我还是那男孩的时候发明的。不是开玩笑,我其实到底是个严肃的人。嗯嗯,不开玩笑,简直不,嗯。

    那么,这里,为了等一等当年受此不堪玩笑骚扰的大小姐姐们,在她们严正拒绝此番不三不四的致歉、冲过来吐我口水之前,我就随便聊一件那男孩和一个女人的事,这样方便大家陪我一起混一混时间,直到我自己被复仇女王们狗血淋头 ,或者倒挂路灯,或者人道毁灭,或者无害化处理,总之啥下场都是活该,自作自受。

    一个男孩和一个女人,一男一女,这当然要说的就是男女之事。不绕圈子,男女之事,自然是说私人情事。本来这种私密感情,不好拿出来乱讲的,但我们这里往小了讲不是小说,往大了讲不算大作,前言嘛,也特么无所谓了。

    其实,在看的大家,你们接下来将会了解,你们眼前这个叙述者的人生经历,虽然不敢自称丰富,但硬拿贫乏这词来形容,估计我又要挨顿打,而且也和正常这两个字不沾边。疯牛病禽流感有得治,种猪瘟嘛,啧啧……总之从那男孩一直到我的那本人生剧本,节奏扭曲、线索驳杂,可以胡乱聊上的都还有不少。我还拈了一下,发现从哪一头开始讲起,其实都很有道理。但反复斟酌权衡了好一阵,我还是准备一上来就聊聊他和这个女人的事,这当然是有缘由的。

    这两人一共见了七次,当年整个事情的经过只有两个当事人自己知道。目睹其中片段的证人,极大概率是不可能还有记忆,因为当旁人面,这两人基本是啥瓜葛都没有。在行此文之前,和这个女人的事,从那男孩变成我的过程中,从来没跟任何人讲过。按我对当时的情况推测,以及对这女人心理的分析,这女人应该也是不会给第三人说过,这个最后会有分解。反正在这里以外,任何时间、任何情况下,我都必将否认这个女人的存在,否认事情真正发生过,咬死就是传说轶事,万万不可当真。至于这样做的原因,在最后都没有说得太清楚,敬请自行领悟。

    要先说的是,连人家头发都没摸过的哈,更不要说搂着亲什么的。

    这个女人,就像接下来我们的整部书里,或者说从那男孩走到我的人生旅途上,一个在身后一路紧随的幽灵;那个男孩和这个女人的事,就像从他及我的人生剧本里,一个隐秘甚深无人察觉的伏笔,或者一段随时都在显现、但除了我自己以外没人看得出的,暗线。

    暗线的这一头是现在,暗线的另一头是在2000年,地点是在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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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0年3月之后,那男孩彻底从电视台退出,现在叫CDTV2,当时叫成都经济电视台33频道。高中后电视记者临时工生涯,不到一年就草草结束了。不是现在那种意义的临时工,确实是没有记者证,临时工作证都是很后来才拿到。拿到之后,只能笑笑。因为当时已经递交了留学签证材料,他处于等待状态,或者在家人眼里游手好闲的碍眼状态。

    同时,他在网上胡乱撩大小姐姐们的骚操作也告一段落,旧的还有个别保持联系,但不往深了整,朋友嘛。他也不再开新进程。他是换了新玩法,在网上乱整了一些散文杂文灌水文。不过出于某个理由,他不想让身边人知道。于是纨绔公子一样在家纯玩了个把月,家人就赶他去找个英语培训班先上着,免得他每天吊儿郎当无所事事的样子惹人心烦。他就随便逛到四川大学旁边,随便在一串英语培训班里找了一个,然后,随随便便地,碰到了那个女人,那个叫周婉玉的女人。

    周婉玉这个名字我至今只知道读音,也有可能是姓邹,周、邹成都话里一个音。婉玉两个字应该是没错。考虑到周姓要多些,叫周婉玉的概率较大 。

    这女人年龄是比男孩大不少的,具体大多少是很后来才知道。单从记忆中的外表估计,当时她要比实际看起来小些,但也是接近三十岁,20s中后段至少。这女人自己有一门生意,开了个店,在城南离他家不远的玉林小区那一带。在他和她的事又十七年后,歌手赵雷的爆款歌《成都》里有个描述,玉林路尽头的小酒馆什么的,周婉玉的店大致就在那一块。这里我们实事求是说,歌手是在抒发情绪,小酒馆其实是在玉林西路中段,不在尽头;我是在老实交代,不乱抒发,周婉玉的店是位于玉林南路,距离小酒馆的位置不算远,却当真是在路尽头,靠二环路了。当时那一块其实还略有点荒僻,和现在二环路算城中心完全不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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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一家,咖啡馆。

    大家,这里原谅我不说咖啡馆名字,怕你们当中有无聊好事的家伙,去人肉人家。现在你们要听下去的,先自己把屁股露出来给我,我好给你们打预防针:这里我都是实话实说,不是玩文字游戏,言行思虑均为真实,胡乱发挥肯定有,但都基于我记忆中的画面,必然不会超出真实的范围。

    注射完毕,好,我们开始说事。男孩碰到女人那天,是他英语培训班第一次上课,这时候已是五月。那天课堂上外教给了个什么题目让大家讨论,锻炼口语。如果是写小说我这里肯定会编一个什么题目,可以各种角度含沙射影地双关这件事的,作为一个标准的文学象征手法。比如,浅白一点的题目是“王菲和谢霆锋在整啥”;高明一点的题目是“浅析女孩和女人的分界点”;严肃到没边的是“皮格马利翁为什么爱上自己雕刻的雕像 ”;恶趣味到底的是“恐龙弟弟娶了青蛙姐姐,作为真心希望这俩‘幸福’的朋友,你特么到底说点啥才合适……”

    这样的题目我存了心手一滑能来十八个,但这里是纪实,不是编故事,实事求是我确实想不起外教给的题目是啥。我只记得,当时左前方有几个一看就是学生模样的男生女生,就着题目用英语议论了一阵,那男孩听着觉得不对,就忍不住出声,用英语驳了他们几句。说了几轮,每次他都等人家先说,再出声说得对方哑口无言,简直很享受的样子。最后是一堆面露不忿的师兄师姐当中,一个胖师兄没好气地回头瞪他一眼,大概觉得班上新来一个杠精同学,好生晦气,用英语说了句你赢了,“You Win”,赌气不再说了。那男孩听出这句话意思其实是干你,也就闭了鸟嘴。

    第一次上课就这么跳,待到下课了杠精也退散了,他终于清醒过来,意识到自己是一个人,怕挨打,赶快起身往外溜呢,没成功走出教室就被人拦下来。

    坐门边上一个穿着时尚、看上去二十多岁的同学突然叫住他。

    这是个姐姐同学。姐姐给他说,自己开了车,送他回家怎样。他想你要送就送嘛,就答应了。然后两人走到停车场,看姐姐上奥拓车,准备倒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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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位姐姐,不是周婉玉。写小说的话,我肯定会把这位姐姐和周婉玉捏一块儿。实事求是,不是就不是。这位大姐姐我记得叫解珞。但,就在等解姐姐取车的时候,那男孩看到了周婉玉。

    那男孩看见那女人,从二楼上的另一个英语培训班的楼梯口走下来。女人马上也看到了他,笑了,遥说,你咋在这儿呢?他也笑,指了指教室,学英语。她笑着点头,我也是,拜拜。

    他看着那女人走,毛病就发了,傻里傻气的脑子里想的居然是,也许学英语很时尚?这些有钱有闲的姐姐们都来学……否则呢?这样也能碰上?正想着,她回头望回来。发现他居然还痴痴迷迷地站在原地看她,她马上头回过去,又瞬间再转回头,笑着对他摆摆手,这才走。

    解姐姐的车倒出来,他上车。解姐姐发话,没问怎么走,而是说,去哪儿呢?

    这话都听得懂吧?解姐姐的意思肯定不是自己手艺不好、倒一趟车倒得失忆了,需要他来重述刚刚大家说好的安排。

    但我刚刚讲过,他遇到男女的事一临到头就不清不楚的。本来撞见一个姐姐就已经在迷瞪了,这时候再来一个姐姐,再拿这个一戳他,老毛病马上就深沉了。一听解姐姐的话,他像只蛤蟆一样眼睛一鼓,脖子一缩,就想到一边去了:蛤?原来姐姐你是这意思?我这么受欢迎啊?为什么总是我被叫?女人就喜欢凑一起搞事么?算了嘛各位姐姐行行好,给我留个空档行不行?太密集了我消受不起啊——半天才一脸无辜地给人家说,回家啊。

    解姐姐可能是被神经病的古怪表情吓住了,怕他突然发作起来要咬人,总之问清楚路就没敢再说话招惹他,一路无语,开拢把他扔下就不顾了赶快跑路。以后解姐姐再没给他说过话,也许是心中气馁吧,当然,也有可能觉得好不容易自己主动一回,结果莫名碰到个疯子,也是好生晦气。

    但这天,主要症结不在解姐姐,是在周姐姐。这天,其实是他第二次见到了周婉玉。

    第一次,是三个月之前的某天,在那家咖啡馆里。

    1996年前后,成都开始兴起了咖啡馆饮料馆或者俗称水吧的一类场所。他家附近的发源端,就是四川大学旁,他的中学成都十二中住校生宿舍一楼临街铺面。那家店叫,菩提树。现在还记得那家店的窗户上贴有那么一句话,当时一看就觉得有大意思,所以从他及我,一直记得:

    如果我不在家,就在菩提树;

    如果我不在菩提树,就在去菩提树的路上。

    按脉络回溯,这种商业模式是舶来的,有别于土生茶馆茶楼,算时尚品质类消费场所,卖些不含酒精的饮料咖啡,消费不高环境不错,年轻人正合衬——最近粤语歌听多了,这词不自觉跳出来——菩提树生意相当火爆,说明此地土壤肥沃利于生长,外来入侵物种毫无天敌可以抵御,所以很快那条街上又繁殖出几十家各种各样的树,布满年轻人聚集的大学旁。树上随时长满各种各样的年轻人,不在话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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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时那男孩正年轻,又刚好在这个环境里每天上下,合衬得不要不要的,于是就经常在各家店之间窜来窜去的。这么一晃两三年,经常变成日常,日常变成习惯,上学如此上班了也如此;朋友坐坐是这里,独自一人无事,也像个时间长了不去教堂就不自在的教徒一样 ,总是要找个店钻进去人神沟通、寻找自我。

    2000年2月14日,电视台下班回来,不想在家,又不想约人玩,他就提着笔记本电脑信步走出去,想找个地方看看小说也好。当年那个春节后电视台调整,供职的电视栏目已关停播,日常上班无事可做,甚至不用天天去坐班,已经心知这班是上不长了。他心情低落,咬人不至于,但不想说话,不想碰到熟人,于是没有朝熟悉的四川大学方向走,出门走的反方向,边走边揣摩职业生涯的究竟。

    现在我回头来看这人生第一份职业,简直就是傻逼呼呼地走大街上仰天打了个哈欠,天上扔下来个钢丝正牙器正中嘴里,还安放得严丝合缝恰到好处:你知道这玩意儿是对的,你需要它,但那尖锐刺嘴的、只有你适应它没有它迁就你的态度,让你在忍不住用柔软的舌头每分钟试探它十八次的同时,巴望着摘掉它的那一天——然而这一天当真到来,你又茫然若失:好像又有什么不对?

    这是我现在的想法,当时他具体是怎么想的,我回忆不起来,反正就想着工作咋办。这样的问题显然想不出结果的,于是走了十来分钟,玉林南路和二环路交汇的路口信步拐进去,他马上看到路左边不远处一间咖啡馆。这家他从来没有去过,想来绝不会遇到熟人,一晚上的自在悠闲可期,就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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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在悠闲个毛线,骚动癫狂了一晚上倒是有的,从一进去就不对头。刚一进门,猝不及防的,一只霸王龙就狂暴地冲过来一脚把小衰货踩扁在地板上——不是,是一个急匆匆的女人冲过来扑进怀里牢牢一把搂住他——也不是,是那女人遥遥相对的模样,一把搂住了他的视线。

    还是不是,这段废话的目的是致敬,当时他的感觉不是这个。当时他就感觉,屋子很黑,但还没来得及朝鬼屋方向想,因为那女人的白皙面孔一下把其他感觉冲走了。

    那女人坐在一张桌子后面的沙发上,遥遥正对大门,距离他有五、六米左右。台灯昏黄的灯光映到女人脸上,一瞬间他觉得气质很好,长发垂落,眉目清柔,肤色很白,比一般人白得多。端端安坐的温柔娴静中,又有一种成熟沧桑的女人味。这个当然是当时他的看法。现在我的看法是,三十岁上下沧桑个屁,七十岁过了领到老年证再来说这词吧。见他进来,女人毫无表情看了他一眼,又移开眼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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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位姐姐,是周婉玉了。

    这是他第一次看到周婉玉。我们客观点,严格说起来周婉玉这个女人,其实并不太能用温柔娴静来形容,那只是他第一面的感觉,她其实是一杯温香咖啡,下面藏了半杯火锅底料那种;这女人也不能说是个大美女,没有惊艳感,好看还行,六分可能低了,七分确实不到,六七分姿色吧。当时他十八岁,虽然工作了大半年但还是少年人心理,面对这种成熟女人一般归为阿姨,心里用成都话喊声嬢嬢,就是当人长辈。

    哎,算了,坦白说,就是嫌人家老,提不起那种兴趣。如果是个和他年龄相近的漂亮小姐姐,这么孤零零地矗在那里,满脸满眼的寂寂寞寞,自己身边也刚好没有躁动的兄弟们围着,那么这立志要正面进攻的小色狼多半会另有花花心思的。总之他当时也没多想,看了女人一眼,以为也是客人,就自己随便找了个位置,一屁股把正在唱歌的范晓萱坐了下去。

    在那之前,范晓萱一贯是唱洗澡歌欢乐蹦蹦跳,儿童歌曲另类出道的歌手。但在那天,蹲在音响里的歌手却唱起了另一个极端的jazz,专辑是之前那男孩就买过,叫我要我们在一起,记得那段时间他还日常揣随身听里听着。

    这个时候那男孩还想不到,那女人也喜欢这首,喜欢这另类的调调。写小说我会说那天他带着耳机,耳机里是这歌,进咖啡馆摘下耳机还是这歌。但实际上那天他没带的,当时他听着也就听着,不以为意,流行歌曲嘛,巧合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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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后来不同,当时这些咖啡馆也好水吧也好,大都是不供餐的。所以正值傍晚饭点之前,这咖啡馆里除了那男孩和那女人,就一个服务员妹纸,没有其他客人。隔了一排桌,他侧坐在她两点方向,起心把当时常翻的、那个叫《欧亨利小说选》的txt文档再过一遍呢,却发现无论如何都看不进去;把电脑里放了很久一直没看完的《第二十二条军规》打开,依然看不下去。心不在焉地抽了阵烟,呆头呆脑地对着电脑屏幕,和挫败感十足的空军飞行员哥哥瞠目对望了一阵,他忽然觉得咖啡味溢,香烟缭绕,歌声婉转,暗光浮动,真是气氛绝佳。于是心思萌动,邪念乱转,马上决定关了小说,现编排一个套路来勾搭对面这个貌似温柔娴静的女人——

    没有的事,他完全都忘了对面的女人,是马上决定关了小说,现打开word开始编排一篇文。

    那篇文字叫,《2.14》。

    ——是的,就是2月14日的意思,难不成还能是两块一角四么?

    ——是的,就是情人节的意思,难不成还能是就着生日YY酒井法子姐姐么?

    ——不是的,那篇文章不是讲通常意义上情人节的事。那篇讲的是,呃,要不……大家,我在想啊,反正那篇也不长,反正这里我也是信口开河乱讲一气,要不大家在这里跳一下,我们直接乱入一阵算了?

    《2.14》

    耳机中放出温柔的“沙沙”声,似乎在对耳膜做特种按摩。他第一次觉得歌曲间歇的电流声也如此动听。

    天气出奇的好,正像在对儿歌中的“蓝蓝的天上白云飘”作注脚,当然也像在为今天的男朋友女朋友们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对于这个盆地中心的城市来说这样的天气实在算得上是节日了。

    今天的确是个节日,今天是情人节,他边走边想到。

    歌声响起,是范晓萱的《我要我们在一起》,很Jazz,也很动听。一瞬间他有些适应不过来,还对温柔的“沙沙”声依依不舍。音量开得很足,把他从世界中分离出来。一秒钟以前的汽车的吐气声,单车的铃声,人声,鸟声,通通不复存在,只剩范晓萱在头顶上叫唤着“哎呦哎呦哎呦哎呦……”

    他听出范晓萱的声音和她很像。

    她在电话那头笑着,笑得很勉强,很不自然,于是他也笑,笑得很做作,很像在哭。当然他没有真的哭出来,绝对没有,我保证他绝对没有!

    转个弯是一条笔直的小巷,两旁整整齐齐地砌着几十幢一模一样的宿舍楼,有点像电脑游戏模拟城市2000中的镜头。阳光被宿舍楼群分割成一条一条的斑马线横在路上,显得很有装饰感。不少两只脚的生物在他面前晃来晃去,一直晃到前面的农贸市场。

    他时常在想为什么每次自己都随她变化而变化。她高兴,他开怀;她冷漠,他淡然,她说了“走好”,他脱口一句“再见”,就好像学生时代做膝跳反应实验。他尝试过改变,没用,没变,一定有个挨千刀的原因没找到。

    农贸市场中有更多两条腿没翅膀的生物,一半以上正在热烈地讨论着如何将若干两条腿有翅膀、四条腿无翅膀、无腿无翅膀的动物分尸。还有一只上肢持一铁器家伙冲他谄笑着,似乎希望他入伙。他盯着人家,死死地盯着,狠狠地盯着,盯着那个刻在脸上的谄笑。空气中弥漫着血腥味,还混着腐臭味,煤球味,油条味,煎饼味。一种叫苍蝇的昆虫在这种混合气味中飞来飞去,抢在他们的人类盟友之前进行分尸而食的行动。

    她努力想把坏事说成好事。她说这样一来他就有时间充电学习了;可以自由地支配自己了;可以做许多以前他想做但没做或没时间做的事情……她说了很多理由,他努力想把她想得不那么愚蠢,但并不太成功。他连大学门都没进过,学什么鸟习?除了吃饭睡觉他不想做也想不出做任何事,支配空余时间来做什么?认识人性的懒惰本质?

    左面一个宿舍楼的外墙上贴着一个双“喜”字,街上突然变得人潮人海。他将耳机的音量开到最大,于是范晓萱顽强地用歌声把他和世界区别开。看着人们嘴巴一张一合,却发不出声音,让他想起刚才在农贸市场上看到的那种在水盆里任人宰割的动物。新娘子就在其中,不漂亮,可以说有几许丑,但身材极好,一件旗袍将该凸该凹的地方都勾画出来了。对于一个普通男人来说这已足够了,至少对于今天晚上的那件事,他不怀好意地想到。不过在情人节结婚实在不大好,虽然现在够浪漫,但以后真有情人的时候怎么办?是过结婚纪念日还是过情人的节日?

    他忽然想为什么她要在情人节给他打这个电话。不能过完节再打吗?后来他安慰自己想,她能让你过个好年已很对得起你了,情人节表明态度,或是巧合,或是拿个节日来留做纪念……一个人要骗自己,总找得到理由的。古龙说过。

    歌声间歇,一瞬间他又回到这个喧闹的世界。沿街的麻将声,说话声,喷嚏声,咳嗽声,祝福声,答谢声,吵声,闹声,笑声,各种声音一阵混响。他觉得这些自己本应很熟悉的声音突然变得很陌生。这种感觉让他不知所措,但歌声及时响起,范天使又来了。

    龙年第一个给他联系的同事是她,不是祝贺,而是报丧,说有一位同事死了,有空去看看。大过年的去看个什么鸟?真是晦气。他本想岔开话题的,但她坚持说下去,他只好由着她。她是公事公办的语气,他也就一本正经地说“好,是,行。”

    那时他就预感有事发生了。“觉得蹊跷必有问题”,电影《浪人》的台词,果然不错。

    一个小孩打断了他的思路,小孩对他做了个神龟冲击波的动作。他习惯性想竖起中指,但及时忍住了。他走得微微有些出汗了,但很舒服。已近正午,“斑马线”不知何时消失的,阳光倾情奉献,偶尔有白云友情客窜。造化之物,却之不恭,他于是走在路中央,享受日光和紫外线。

    人生总会有些经历是她打的总结,他十分赞同却无法接受。不知是不是每个人都是这样矛盾的,如果仅自己一人他只好承认自己精神分裂了。但她绝不会是这样,她一向干练得很。

    他全身上下都被晒得暖茸茸的。忽然他仰天打了个大哈欠,很爽。干燥的眼睛正好得到滋润。但马上又打了一个,他意识到了什么,摸出一支烟点上,深吸一口,直到感觉每个尼古丁分子都到达毛细血管末梢才慢慢吐出。于是世界美好了百分之三十。

    他不伤心,也不痛心,他只有一种无可奈何的宿命感。脚步很重,心沉重到了脚底。近一年的工夫白费了,但他好象没失去什么。是不是自己本就没什么可失去了?可自己也没得到什么……她说他很搞笑,他承认,而且最近越来越有进步,或者说是变本加厉了。他怀疑自己是不是忍受能力也有进步?或者逆来顺受惯了?亦或心胸开阔了?还是麻木了?他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范天使唱了个轮回,又“哎哟哎哟哎哟”地叫唤起来,他发觉自己只对这首歌有印象。Jazz风格听多了就让人想睡觉。今天是情人节,应该换一盘欢快的,他想。但很快又自己推翻了,他欢快什么?他是没情人,但也不是情人丢了需要听歌来振作。她又不是自己的情人,想那么多她干什么?她是自己的老板。不错,今天她抄了自己的鱿鱼,当然也可以说自己抄了她鱿鱼。工作了近一年,失业了,在2.14。幸好不是2.14失恋,还好。他觉得自己还是快些回家睡个午觉是正经。

    2000年2月14日

    乱入结束。为保持叙述的前后一致,调整了本来的第一人称,除此之外上面文字没有做任何修改,当年原稿,一字未动。

    所以大家都看到了,这篇不三不四的文章跟男女感情一丁点关系都没有,是扯着幌子讲另外的事情,就是乱入乱出瞎整一气。实际上他这时候还没有彻底离开电视台,只是文章这样胡乱写了,把当时的领导瞎编排了一阵,其实人家到最后都一再劝他不放弃这工作。哦,对,更之前,领导突然有次专门来警告过他,不要在单位谈恋爱。他莫名其妙,压根儿没这个打算啊,我连这都不知道吗——这个我可以保证,他是真没这想法的。电视台确是漂亮姐姐们成群结队的,眼花缭乱认都认不完,和女网友平均颜值完全不是一个世界。但是窝边草不吃是基操啊。确是曾有个漂亮主持人姐姐关照的事,但真是光风霁月磊落坦荡,完全没啥可讲的。其他姐姐更是影都没有的,他真是从没起过这心的,可特么一乖弟弟了。

    咳咳。扯没边了,回来回来。就文章而言,2.14这写法蛮聪明的,但多年后我回想总结,他不过是在讨巧,或者说通过小聪明来逃避,逃避自己当时还不会写男女内容。记得那天在咖啡馆里,他写这篇乱入的时候状态奇好,思维很快从骚动走向癫狂,句子在虚空中一句接一句涌出来应接不暇,打字如飞劈里啪啦的。正整得高兴,服务员妹纸端托盘过来,把他还剩了半杯的冷咖啡端走,换了杯热的。

    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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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思路全在文章里,眼睛都没抬,只心里觉得略有奇怪。马上一转念,嗯,这家咖啡馆服务真好,咖啡冷了免费换热的。不错不错,会做生意啊,又清净得好,以后都来这家了。至于面前这杯额外的热咖啡,嗯,何必客气?

    在当年,这种档次的咖啡馆或者水吧,基本都是速溶,卖个场地费。但这间咖啡馆,却是当年少见的上咖啡机现整。从这一点细节,其实都多少能看出老板娘的性格。但当时他那里想得到那么多。

    喝就喝嘛,喝了,一口。

    那阵子写东西,起笔的时候他从不知道自己要写什么,就是凭着感觉玩,任由兴味志趣带着自己走。又继续搞了一阵,写到一半套路成型,心中已经想到反转收尾的坏主意,他就忍不住“吃吃”地露出天才儿童才会有的蠢笑。从他及我,写文章时候都情绪敏感,笑点极低,经常自己把自己逗笑。于是他得意地把咖啡一口牛饮而尽,继续写。

    还没写两段话,服务员妹纸又走了过来。写小说这里一定是要硬说咖啡馆还卖酒,老板娘亲自给他端来一杯号称失身第一品的长岛冰茶啥的,但其实没有。服务员妹纸端了这天的第三杯热咖啡放他手边,把空杯收走。

    呃?

    他有点迟疑了,还有免费续杯么?问都不问主动续?抬眼看了眼服务员妹纸,人家头都没有回。转眼发现,坐在他两点方向的那个女人在看自己,微微在笑。直觉有什么不对,但他确实没想太多,还沉浸在自己的思路里。于是他对她做了个耸肩摊手,脑袋里什么都没想,继续埋头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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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都看到的,《2.14》这篇很短,一共只有两千字,内容也很简单。但当时他写作量小,写东西慢。等他写完,得意地看了几遍,逐一修改完成,天早已黑完了。一看时间,前前后后一共搞了三个多四个小时,他这才再次抬起眼睛。

    发现不对了,那女人已经站在吧台后面,正摆弄着什么。远远看上去,纤细,甚至可以说瘦小,比服务员妹纸还略矮。服务员过去说话,那女人交待了啥,看上去依然面无表情,但竖手指的样子却有种莫名女王范一样的气场。服务员妹纸恭恭敬敬听得连连点头,马上转身去办。

    哈?

    他笑了。原来,竟然是,老板娘啊。

    难怪说瞎编排电视台的女领导呢,脑海里的脸却又总是对面那个女人,好有领导感觉的。尼玛,是老板娘。

    任何一篇小说,这时候老板娘看他写完了,都应该走过来,给他说点啥;再借个由头,比如大家都还没吃饭,一起去吃个饭,发展发展关系,推动推动情节。但我说了,这不是小说。在当年,这些戏剧性的小说套路都没有发生,也不会发生。因为当时已经来了几桌客人,老板娘一直在吧台前后忙碌。

    后来他总结,其实这天也是生意最好的那天,情人节嘛,一对对的客人们都需要咖啡馆这么个环境。慢慢看了会儿,他那在文字位面里抽风了一晚上的思路慢慢回到本位面,咖啡馆里有个秘密被他察觉到了,是那个服务员妹纸会分身术,或者咖啡馆里有暗室能藏人。当然也可能是另一个只上晚班的服务员妹纸,因为我记得他埋头时只有一个服务员,抬起头就变成了两个。

    咖啡灌多了尿频,缩着脖子躲在电脑后面,鼓着眼睛瞪着老板娘抽了两支烟间歇,他连上了两次厕所,却什么情节套路也没有等到,老板娘连一眼都没有看过来。他自己也啥感觉都没有了,文章写完了,咖啡喝完了,肾也排空了,天才儿童退散,开始觉得饿了。看着其他桌客人全是成双男女,他自己一人是也稍有点不自在。但智力值耗空,对女人的套路这时候他一想着就觉得太累,勾搭一个年龄比自己大不少、还在忙碌活计的陌生老板娘姐姐,这个难度也实在太大了。想着不如就这么拉倒吧,总还留有篇文不是?于是就关电脑走到吧台买单,准备出去找东西吃。

    特别的地方出现在这里。按小说套路,不,哪怕是按常理,请个萍水相逢的陌生异性喝咖啡,都要买单走人了,老板娘这时候至少应该笑吟吟地说两句,对不对?如果是现在的我来编排,手一滑能整出十八个可选项,比如,正常无趣的是,女人笑脸盈盈:你在电脑上搞什么啊,看你好专心没敢打扰你,请你喝咖啡;装逼装到巴黎左岸的是,女人眉毛一挑:再坐会儿嘛玉林海明威,二环路乔伊斯说不定马上就要来了;挑逗撩拨的通俗模板是,女人一歪头眼光流动:不用,有个喜欢男人专注认真的姐姐请客,人家喜欢看你投入做事的样子,就是笑得太傻;脑洞大开的沙雕套路是女人恭敬一埋腰,郑重其事:先生您好,您点的回锅肉八元,水煮牛肉十五,酸菜鱼二十四——知道啊,我是说接下来你请客出去要点的……”

    算了算了,这么骚得抠脚的鬼扯,也只属于现在我这个P脸不要的老流氓。你们接下来会知道,当年的老板娘实在不会这么干。不乱说了,在看的大家,你们不妨猜一下,所以当时老板娘到底说了句啥特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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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宝推:孟词宗,审度,唐家山,铁手,张新泉,
    • 家园 【原创】串场之二——菜

      菜是一道红烧鸡,不是还要说那男孩水平菜。。

      之所以聊起这个,是启第一那篇连载之后,在我的微信公号后台,有位读者私信我讨论了许久,而这位读者应该还不在我的读者Q群里。

      应该是位小姐姐,笑哭。

      毫无疑问这位读者有相当的文字功底,阅读量和写作量都具备。我们讨论的主题,是关于文体的辨析。争论的焦点,在于传统意义上的回忆录或者说自传体,与我现在连载内容的区别上。就像网络上所有争论的结果一样,我们谁也无法说服谁,最终当然是不了了之。一转眼夏天到了冬天,这位读者也没有再出现了。

      但无论如何能看到这个点,实属不易了。沉寂一段时间,我的观点依然没有变。回忆录和自传体,在故事结构完整性上,不具备现有连载内容的特点。而严格限制自己只在真实内容中挖掘,绝不编撰,只以此形成完整故事构架,并凭此来调动情绪美觉和形成文字美学表达,这个不亲自着手,是不易体会到其中与回忆录或者自传体的区别的——更别说难度。一个是叙事艺术,是讲故事,一个是情绪表达,是散文。从初心到着重点,不是一回事。

      这就像做饭做菜一样,你不做,光凭想象,从吃的经验去脑补,用逻辑倒推,会出错,会误判。

      也不止是做菜是这样。许多事情,不走一遍,你就是不知道是那样的,就是不会懂的。我想之所以有这场讨论,除了我这样写了而对方没有,还有个原因是那小姐姐还年轻着。我突然联系到做菜,是想到这个可以举例说明,好吧,如果我真正来写回忆录或者说自传体,大概会是啥样子,和前面的内容会有什么区别。

      正好,前面引分二的内容关于给高中女班长做饭,隐约提了句后来做菜的事情。但红烧鸡这个菜,其实某个男孩原本是不会的。记得当年预备留学的时候,考虑到未来生活,母上曾很用心地教做菜。当时家里做饭,很多时候是他来掌勺,母上反而打下手。但所学所用都是限于炒菜,从青椒肉丝学起,于烧菜却是完全不通。在印象里,家常菜中,烧菜似乎属于大菜,作为初学者掌勺则是不够资格。

      那一年到了国外,从奥市中区的廉租公寓搬到了北岸华人移民家庭的地库。好在地库改造得还过得去,卧室厕所家具电器一应俱全,且最重要的,是有了独立的厨房。正值圣诞假期,欣然于放假之余,心里隐隐有独自开始生活的兴奋,是少年时代独有的青涩豪情。于是到超市里买了乱七八糟的家什食物,锅碗瓢盆,肉类蔬菜,甚至还有老大一瓶果汁。在南半球十二月烈日下提着一大袋东西走了许久,汗流浃背,双手酸软,却也兴致不减。一次路过高速公路桥,看着唰唰而过的车流,突然站住,不顾双手勒得发痛,只觉阵阵袭面的风,有什么在随风迎面而来。

      于是开始做饭,买了青椒却发现没有肉丝。好在人年轻脑筋灵活,触类旁通,照搬炒菜的家传手艺,将肉鸡连骨劈块,西兰花切碎成拇指大小,胡萝卜切条,蒜切片。待油热八成之后下蒜片,蒜香扑鼻后下鸡下酱油翻炒至五成熟,再下西兰花胡萝卜,下盐,熟透起锅。虽说简单粗糙,在又累又饿之时闻起来依然香味扑鼻。且不忙动,又给自己做了盘番茄炒蛋,倒一杯冰冻橙汁,满上碗米饭,这才开吃。或者是因为当地的鸡肉质量不错,肉多油足,西兰花竟还入味,只是胡萝卜味道不足,后来就把这个配料去了。至于鸡肉,吃起来酱油味道倒也鲜香,很是大快朵颐。所以尽管空气中因为地库的陈旧而有些不方便的异味,但酒足饭饱之余,独自一人点上支烟,面对狼藉饭桌、半杯橙汁、窗外草坪在中午阳光下的安静以及第一个悠闲的异国假期,却也快活得很。

      在语言学校遇见了成都外语学校日语出身的鲁敢,结交为友。有次就到鲁敢的租屋去,受其款待。印象里鲁敢是做了回红烧鸡,虽说辣了些,依然被那男孩惊为高人。胖胖的鲁敢一脸谦虚,依然是遮不住的自豪笑容:“我总算知道我为啥这么胖了。”直到女房东回来满脸通红地看着他们赤膊喝酒才算散局。记得当时好奇为什么有了豆瓣酱还要用干辣椒,鲁敢郑重其事说,这你就不懂了,做川菜,豆瓣酱,干辣椒,鲜辣椒,缺一不可。作为家里开火锅店出身的他,说出的这一条应该是个至理。

      独自在北岸做了一阵,开始寻觅工具。当时用的是前一任房客留下的塑料铲,本该是取烤炉货用的,用来炒菜极不方便,且遇热久了就变软,后来不得不另换一个金属的。菜刀和电饭锅也是必备之物。其它林林总总,现在却也记不得有哪些了。记得当时搬家的时候,大连房东说,再添东西得把家安在这儿了。

      搬家之后继续做饭。因为和新房东共用厨房冰箱,极不方便。好在廉租公寓认识的朋友宾戈找室友,解了这个局。

      在廉租公寓时代,宾戈一向以自己做的酱油汤炖鸡翅而自豪。那男孩曾指出这个做法更类似红烧,但宾戈不承认,坚持认为,就是炖,加了酱油的炖。记得有回无聊,宾戈曾开那辆柴油本田车接他回公寓,请尝个鲜。做法是将鸡翅双面划三刀以备入味,放水将鸡翅扔在进去,放上葱段以及很多酱油,加火烧开至鸡翅熟透。再胡乱炒一份素菜,就着米饭倒也算是一顿了。记得当时宾戈问好吃不,只好回说鸡比菜好吃,宾戈不满说你这不是废话么。又问那男孩会做饭么,他就不吭声了。

      宾戈将他从北岸接了回来,终于签下想了许久的合租公寓,两室一厅,洗手间厨房,背靠伊登火山公园,面朝“无敌天空景”。记得当时的兴奋,一件一件家具搬入,如同宣告一个美好的新时代已经到来。至今我依然记得“6-24 Savannah St. ”这么个难拼的地址。那是在异乡四年中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有了家的感觉,或者错觉。因为那时那男孩还不知道,新时代终究会成为旧时代,怎样到来的终究要怎样离去。

      既然一起搭伙过日子,自然不能放任宾戈糟蹋食材。于是他责无旁贷地扛起了做饭的重任。开始宾戈还质疑一番,或者来厨房指指点点,直到被他剁菜刀吓出了厨房。经过北岸出租房的实践锻炼,和鲁敢的理论切磋,对于烹道的认识又上升一层,对于做一道鸡肉大餐的水平自然是更上一层楼了。干辣椒、花椒、姜蒜切了,华人超市里没有豆瓣酱,李锦记辣椒酱也差相仿佛。然而第一次出师就有所不利,鸡下锅一炒,却不怎么炒得动了。但见锅里忽然噗噗冒出些来历不明的水泡来,还越来越多。眼见是鸡块太多,又均是冻库出来的鸡翅,沥水不够含水太重,出水漫过了油,炒鸡却是不成了。急中生智,将错就错,直接放水烧了一锅,竟然味道还不坏,至少比酱油汤炖鸡翅高明不少。宾戈至始至终都不知道,这一锅让其倾倒的红烧鸡,竟然是误打误撞之间被急中生智发明出来的。直到决定加水的那一刻之前,那男孩根本不会红烧,没做过,想都没想过,乃至加水那一刻心中都觉得够悬,怕坏事了。本来不过想延续炒菜的工序,拷贝一份北岸地库里炒鸡罢了。

      误打误撞,将错就错,慢慢又试了几次,遂成了固定程序。取鸡中翅、翅根、小腿若干,大的剁三截,小的剁两截;蒜取整瓣,姜切碎块;干辣椒半把,花椒十数粒;李锦记辣椒酱一大勺,本地DB牌啤酒一瓶,生老抽、色拉油若干;土豆削皮切块,以不超过鸡块大小为宜。起锅烧油,电炉不甚给力,数分钟后烧至滚烫,先下干辣椒花椒,带椒香扑鼻后放姜蒜,炒至变色遂依次下鸡块、辣椒酱,生老抽少许,炒至鸡块变色,水分出透,不再往外排除水分,则油中调料各味尽入。放啤酒,下土豆块,啤酒以淹过鸡块土豆为宜,又加生老抽若干辣椒酱,上色兼调味,全凭手感。之后火上闷烧,待土豆熟透、啤酒水分只剩小半,便是起锅之时。

      之后又试过放葱段,加糖,有股怪异的鱼香味,坏了本来味道,弃之不用。加鲜辣椒太辣,不合口味。又试过不用啤酒用色拉油的、用生粉勾芡的,都远不如上面方案理想。或者说,一上手的第一次,居然就是最优解,以后无论怎么试,都不如当初。放整蒜很大程度是他自己爱吃里面的蒜,李锦记辣椒酱里有蒜泥成分,不需要蒜瓣再像姜一样取片煎出香味。鸡翅、根、腿则需切块更加入味。DB啤酒口味较重,适合入菜。如果第一次辣椒酱、生老抽太多,则鸡肉口味偏重、土豆合适;太少,鸡肉合适,土豆味道就不浓。所以一般选择在加啤酒之后再补加一次生老抽辣椒酱,让上述三者伙同啤酒一起,结合锅中鸡肉香味入进土豆里。若是第一顿没有吃完的,放进冰箱冷藏。第二顿不热,就着鸡冻吃土豆蒜瓣,则又是另一番风味。

      在和宾戈合租的那段日子里,不记得烧过多少次这样的红烧鸡。偶尔换换口味,宾戈也会尝试做做酱油炖鸡,但始终以那男孩做得最多,七天有六。在宾戈离开、成都的姚琉入住之后,有朋友做可乐鸡翅,但他拿手的烧鸡依然是这“6-24 Savannah St.”的当家菜肴。

      记得那时候,一场场的聚会,一次次的欢宴。天南地北的男孩女孩们在房间里欢声笑语,大快朵颐,仿佛快乐的日子永不停歇。作为厨师的那男孩坐在其中,仿佛就是这永不停歇的快乐的一部分。可惜碧海蓝天,浮云聚散。一个一个熟悉的面孔化作一道道背影,以各自不可抗拒的理由转身离去。最后那个伊登山上的小家,竟只剩下了他最后一人。一件一件家具卖出,房间越发空洞,到最后硕大的房间只剩下一张孤零零的单人床垫。早已离开的香港女孩的CD,曾经一度无限循环的旋律似乎还回荡在耳,是莫文蔚谶纬般念叨着,回想那一天欢闹的喜宴,耳边响起的究竟是序曲,或完结篇……

      阳光依然灿烂,成荫绿树的空隙间依然是蓝蓝的天,但再没有独自一人也要做两个菜下饭的兴致。

      于是,懂了,是告别的时候了。

      之后辗转中去中餐馆打工一段时间,吃过食客们挑剩的自助餐鸡翅,上海二厨的手艺不赖,但在拿着五块钱时薪的人吃来,索然无味。于是决定要离开,到南岛克城去,换一个地方重新开始。之后经历了许多,也曾吃鸡,也曾做菜,也曾烧鸡。在Kiwi家庭寄宿时吃过撒盐胡椒对付的白水煮鸡;和闻绸等两个女孩子合租一段时间烧过火鸡;独自一人午夜时分出门买鸡肉派充饥;吃过房东做的超大份煎鸡排;受用过华人外卖便宜实惠的鸡肉炒饭;分享过大学同学的烧鸡腿、可乐鸡翅、以国内邮寄来的重庆烧鸡公调料熬制的鸡翅;好奇过柬埔寨人的加糖鸡汤面;馋嘴过东北朋友餐厅的鸡皮煲;用鸡架子吊过螃蟹;当然更少不了肯德基三块鸡套餐……

      然后见得够多了,许多菜能做好做对,但赫然发现,永远不是那个误打误撞将错就错的味道,不如。就像不论怎么找,永远不会再有第二处那个家了,一样。

      然后慢慢的,也不再做那道烧鸡了。倒不是刻意的,是根本就没有那个动力。看多了,一幕又一幕未来,扑面而来又擦身而去,像高速公路桥上的风,一样。

      在大学最后的日子里,居然又恢复了炒鸡。出于节约考虑,买便宜的带骨鸡胸,将鸡胸肉抠下伙同蒜片西芹段混炒,辣椒酱少不了,果腹不错,却敷衍了事。再然后一次,是为一位生病的大学朋友做饭。记得当时确是起心准备再烧一次,公共厨房一看调料却只有生抽和糖;鸡下锅,却又无那道水分出来。愣愣间仿佛感到一些事情,旁人说,这么少的鸡烧什么,用炒吧。

      这句话点透了。百感交集间就炒了,只有酱油伙糖翻炒鸡块,没有配料,吃起来,仿佛也很下饭。朋友在感冒发烧间歇中,居然也能吃得很香。

      于是,懂了,买机票回国了。

      我想这时候是终于明白,有些事情一旦过去,就永远无法再重新来过。曾经无比想再烧一次,再吃一口,却再也无法盎然兴致,付诸行动。我想,那或者是叫做青春的最后的味道,我想,那或者只是想回到那个时候,再做一回那个时空的自己。我想,那或者里面还藏有别的。然而有智者说,没有人可以踏入同一条河。当坚守到最后的我离开之时,就和所有曾在“6-24 Savannah St.”出现过又挥别过的那些亲爱的脸庞一样,再不能回去了。

      很多年后,网络上流传着诗人赵丽华的诗歌,附着戏谑和批判。尽管从那男孩到我对诗歌一窍不通,看其自述,对其文字观点也实在很难同意。但偏偏被批判得最多的那首诗,在第一瞬间就秒懂了。那首诗是这样写的:

      《一个人的田纳西》

      毫无疑问,

      我做的馅饼,

      是全天下,

      最好吃的。

      我想,如果不是感同身受,付诸实施,有些东西可能永远都理解不了。

      流水世事,浮生争算,就差不多是在看到这首诗的同一时候,竟是做了回国后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烧鸡。但之后,就收手,永不再做。记得那天,被再吃一口的念头折磨得不能自已,于是独自一人到超市里采购了原料来重温。虽说久未操作,程序依然记得;虽说李锦记辣椒酱停了产,蒜蓉辣椒酱烧出来色香也依稀相似。

      盛出来,满满两大碗,分量都一样。

      于是摆面前,于是愣愣看着,好一阵。

      一尝,咸了。

      通宝推:铁手,
    • 家园 【原创】二、引分二4

      总之接下来两年,他们的政治老师兼班主任的刚正意识形态,有两个颜色。表面是素色,是让那一片浮花庸绿的校服操场中间有了一小块整齐肃穆的素色方块,嗯,正装。然而,一片严肃得不行的素色里,其中一件的内衬暗藏质老师自己绝对想不到的、任谁也无法预料的、离奇到令人咂舌的桃红色:促成女班长和那男孩再靠近两次——她又给他打了两次领带,加上高一和闵协一起那次,一共三次。

      在高一那次,连婕婤第一次听到这邀请时候,是笑吟吟的,还说,她常在家给她父亲打领带。于是他们来到教室最后,他吊儿郎当坐在最后一排的一张课桌上,看她先给闵协系。他看连婕婤果然是常操作的,手法娴熟,一丝不苟,脸上始终是在微笑,和闵协边说边笑,边把领带打好。

      轮到他,他站在她面前。她拿着领带,双手环过他脖子,他感到她贴得很近。

      她垂下眼睛,她开始认真专注地给他打领带,她手法娴熟,一丝不苟,就好像面前不过是第二个闵协。

      但又好像不是,因为她没有笑,面色沉静。

      那沉静的表情不属于一个手法娴熟的领带专家,而是毕生第一次干这事的孩子,需要用力控制表情才能压抑自己惴惴不安;那一丝不苟不像一个女班长在偶尔给同学帮个忙,而是这女孩毕生最后一次机会干这事,干这拯救世界似的重大事件。

      她的面色看上去清晰到了一种奇怪的朦胧感,也许是因为面前这个男孩全凭这个领带而存在,也许她不用尽毕生本事认真系好,他就会散架一样胳膊腿满身零件碎落一地。

      所以她没有说话,一个字都没有说。

      他也没有。

      领带打好了,她退开一步,又仔细看了看他脖子下面。他道了谢,她才恢复笑容。

      高二分班之后没了闵协,打领带,就她为他打。到了高三那次,已经整得简直自然而然、天经地义一样。质老师交代完纪律之类的废话,宣布大家下楼,在众人的轰然声中,那已经进化完全的浪荡学渣,张牙舞爪地高高举起带子,嬉皮笑脸地朝不远处的女班长晃了晃,她就乖乖过来了。

      两人像已有默契般不用多说,一前一后直接来到教室最后那个老地方。到了那里,两人依然都没有说话,两人依然都没有表情。一切都好像很是平常。

      但,又好像不是,又好像,不平常。

      他把领带交给她,她把领带接过。

      他站着不动,她拿着领带靠近他。他挺着胸站得笔直,身高落差让她不得不贴过来,贴得很近。她没有任何犹豫,直接踮起脚紧紧倚着他。

      他感到她紧贴在他胸前,举起双手勾住他脖子。

      她两手在他脖后不快不慢的交换,把领带从后面拉回来。

      他抬起眼睛,她垂下眼睛。她开始,她开始给他打领带。

      她开始她的认真,她的专注,她的手法娴熟她的一丝不苟。

      他看向她,他的双臂紧紧夹在身侧,她的气息紧紧夹在身侧,不能动弹。

      记得,那是个晴天。

      记得,没有说话,没有表情,没有笑。

      那是在明媚得好难形容的、成都十二中某个教室尽头。

      在那地方,总有那么一天,灼亮莽撞的阳光会冲锋般闯进那间教室,会让没有窗帘的巨大窗户坦荡到赤裸;会让一个少女沉静的身影,亮得几乎透明。

      那男孩一动不动,任由那女孩的剔透双手,静静地在他自己胸前摸索,再静静地将她的所有认真娴熟温和乖巧在他胸口打一个结。

      那是在遥迢得恍如前世的、中学时代的九月某一天。

      在那一天,总有那么一处,清晨的空气中会突然出现一种别处绝无的独特甜味,那是时间之壶中晃荡的人生,在初初沸腾时才会有的;那是一个少女在一个少年怀中,才会有的。

      两人都一言不发,任由那芳华的馨沁清新,慢慢地从那女孩身上萌发萦绕,再慢慢和那狂放骄傲的阳光紧紧相拥在一起。

      嘈杂的教室,周末前一整天不用上课的轻松气氛中,是满屋子乱流鬼转的旺盛荷尔蒙在放风。它们像燃料被阳光点着般炽烧起来,于是周围青春期的同学们声音都很吵,没有人能听得见心跳什么的。

      但吵闹的教室,却又有一处静谧的角落,是那男孩那女孩彼此的呼吸,交替在那短短的打领带的时间里,交替在那贴得很近的彼此胸前,交替在那默契的同时沉静中。

      三次如此。

      我想,很有可能,女班长后来对那男孩的三次勇气,是从这第三种可能——打领带这里开始的。这想法主观意愿多些,因为也有可能是从扳手腕或者快活林就开始了。我认为是领带这里,某种程度是我自己心里更愿意这样认为。

      我愿意认为女班长是从这里开始的,因为,这是从他及我的人生中,唯一一个为自己打过领带的女性,一打三次,一跨三年。

      是他的高中女班长。

      三次打领带,他们没有眼神交流。前两次,他尽量把目光平视,但在高三那次打领带的时候,我记得他有过着意地仔细看她。他看向她,看着认真沉静的脸。她依然没有看他,他不知道她在想什么,一直到现在我也不知道。不知道她会不会想,虽然高三才刚开始,但这已经是最后一次了;不知道她会不会想,应该还有第四次,应该还有很多次的。

      我愿意认为女班长是从这里开始的,因为,这是从他及我的人生中,唯有的三次全套正装出行。

      以前初中运动会也曾有过西服,却是没有打领带的;而在以后的岁月里,这一套竟再未有过。哪怕是日后走到了那个众所周知的、不得不正装站在所有宴请宾客面前的流程里,“我”都只套了件休闲西服,下身配黑色牛仔裤,没有再打过领带。

      纳兰容若还有另一句有名的话,依然是当年鲜有人知、眼下烂了大街的,在看的大家一路看到这里,应该都听过?

      当时只道是寻常。

      人生唯一给自己打领带的人,是那男孩的高中女班长;人生唯有的三次全套正装,是那温和乖巧的女孩,那人生第一个给予情书的女孩,那一直等到心痛也未能等到一封回信的女孩,在那男孩胸前完成的最后环节。

      到这里,在看的人们,我想大家都会同意,无论如何,女班长的信,我是必须要给人家回的,对不对?哪怕是在这里,哪怕是拖到二十多年后。这不是为了得出一个什么结论,甚至,不是为了她能否看到收到。

      毕竟,收不收得到,在她;回不回人家,在我。大家同意吧?

      ……

      同凭东窗,曾经初见,乍舒暖阳;

      依依及笄,心事违系,无状儿郎;

      轻笺纸薄,深衣制重,不是寻常。

      只是不知道,那男孩的高中女班长,连婕婤,最后,究竟是给谁打的,那很多次的领带。不知道在打那次最重要的领带的那一天,有没有那首张清芳、优客李林的《出嫁》响起过。不知道在那一刻之前,女班长有没有想起那个曾一起讨论过这首歌的,那个受其打领带一打三年的,那男孩。

      不知道女班长有没有想过,事情似乎不该只是如此?

      事情似乎不该只是如此的?这是一个问题。

      这不是那男孩的那个问题本身,但这是问题的感受。这感受莫名牵扯着情绪,在当时的那男孩那里,他无法表述出来。

      事实上,我完全可以不用在这里瞎猜女班长到底是怎样想的。因为我要一定不管不顾地找,是能找到女班长的联系方式的,能问个究竟明白,到底是从哪里开始的。

      当我们这篇文字行至这里时,坦率讲,我确实是有联系了超过十年未见的余狮,把他拖出来当面请他打听连婕婤的联系方式。

      但余狮听上去不大愿意,并且否认当年的撮合对象就是连婕婤,又跨越二十年时间第三次说不清那撮合对象具体是谁——先说不记得此事,后又说不记得撮合对象,最后抵不过就说了个由那男孩到我从未听说过的人——我也就顺其自然,不再勉强余狮,一定要把人找出来,遂请余狮吃了顿日式烤肉了事。

      因为,看着余狮头上的秃顶趋势,听着他每三句话就要提到自己儿子两次,对着他回应我的,刻意低俗的男人间的玩笑话、眼睛却看向一边的表情、以及他面对此问题时候严重失忆症的晚期症状,我猛然想起一事。

      想起在刚回国时候,就在最后一次看见连婕婤的当口,常常余狮会拖着“我”打游戏。不止CS,也网游。余狮很是欢乐享受这一口,又是指导又是评点,给“我”选了个法师角色再赠与个奶妈称号。玩了不止一回两回,不止三回四回。终于到有一回“我”忍不住了,问大家这么辛苦枯燥地练级是图了个啥?余狮说是为了打怪。“我”问打怪又为啥?余狮说捡好装备。“我”问然后呢。余狮满脸自信地说,才能打更大的怪。

      “我”默然,深受教育,无言以对。

      可笑吗?未见得。余狮可能才是正常的。车子房子票子,职位席位地位,哪个游戏不是这样,在看的人们?

      所以当时吃着烤肉,看着余狮,我想到了,无论撮合的推论是否成立,如果真联系上连婕婤,我还得想想怎么把这话题绕上去而不失突兀和尴尬,而且人家完全不想联系也有可能。

      我想到了,我知道连婕婤最大的可能的反应是什么。我不用真地联系她,我现在就知道,我其实一直知道的。

      我想到了,连婕婤会是,不愿意联系。或者退一万步哪怕她愿意联系,乃至愿意见面,但很不幸,她被余狮传染了失忆症,一样事情都记不起来了,对不对?

      她也许曾回忆过,也许曾怀疑过,也许曾好奇过。那男孩到底是怎么想的?那男孩到底是怎么回事?那些一波接一波的错乱,也许有另外的含义?那些一半是书虫一半是混账的极端矛盾性格,也许有另外的解释?但当她染上这病的时候,一切都不重要了,因为她什么也想不起来了,对不对?

      然后她会像余狮,或者每一个正常人一样,用看疯子的眼神看着某个神经有问题的人,或者摇头或者叹息,或者微笑保持缄默,对不对?

      都不用回答,我知道我是对的。

      为什么?

      因为,在看的人们,在2019年5月23日之前,某个叙述者自己,就是如此啊。

      是什么让我们患上失忆症的 ?

      是什么让我们忘记那些心脏怦然的瞬间,让我们忘记诺言说出的时刻,让我们忘记那个曾以为永远不会忘记的笑容,让我们忘记,那一个人、那一些人,以及那一些人生最好的时刻的?

      是什么让我们记性越来越不好,让我们想不起好多事?是什么让我们不要再记起那一幅幅画面,让我们别多想的?是什么让我们宁愿如此地,成为一个所谓的,成熟的,或者可以说,驯服的,正常成年人的?

      我猜,这些答案,是同一个,同意吗?

      我们真的成熟过吗?

      成熟真的是个褒义词吗?

      能确定这并不是麻木、苟且的代义词吗?

      有没有可能,成熟的本质是我们面对世界丧失当初的勇气,于是用一个看似中立乃至褒义倾向的词汇,其实是粉饰,其实是跪下去在自我欺骗?

      过都过了。

      这四个字,在看的各位,你都对自己说过没有?

      过都过了,那就别多想了。多想会想出毛病来,人人都知道的道理,对不对?

      那么,既然如此,又是什么,现在,要让某个记叙者,让这个成熟驯服很多年的正常成年人,像从失忆症直接跳到臆想症一样,再一样一样,全部记起来的?

      也许是我自己八字特殊,长得特么奇怪是不是?

      当然不是。这一切肯定有一个理由,一个不得不为之的原因。

      日常中,我从来没有遇到,第二个和我一样的人。从来没有过。

      但这没关系,没关系,我很多年前就知道,会是这样的。

      没关系,那就让他们去失忆吧,让他们去“过了”吧,这MMP的世界自己滚去失特么的忆吧。

      没关系,如果确实就只有我,那就让我独自一人,一人在这失忆成性的操蛋世界面前,来记,来记得这一切。

      那我继续来记。

      在我记忆里,其实还有最后一件关于连婕婤的事情。那依然是在那个高一,在掰手腕、快活林和运动会差不多同一时候,在高一刚开学的时候,大家都在十五、六岁。

      这个全国高中都一样,文理分科前的高一是过渡性质,连婕婤彼时不是班长,但因为成绩拔尖,应该是学习委员还是什么,总之是个班委成员。

      那是刚开学不久的一次班会。那天班委里的几个班干部因为某件事的执行发生了争执,可能是有什么错事,现在确实想不起来细节。我脑海的画面,是高一的班主任,敏老师,在讲台上站着,皱眉沉默,难以定夺,几个班委站在各自的座位上。那男孩自己则混迹在其余人等中,满心好奇地坐在座位上看个热闹。

      很快就变成连婕婤一个人说,先说了不少,听起来有条有理,头头是道,道理很有。

      但很快另一个女班委——不是班长——打断了她。刚刚听连婕婤似乎善于言辞,但那边那女孩更厉害,厉害得多:咄咄逼人,言辞锋利,又有理有节,逻辑严密。这让连婕婤很快说不出话来。时隔二十多年,现在我无法还原具体内容,只记得话里话外的大意应该是责任在连婕婤。

      前面讲过,女班长初中三年一直是一班之长,哪里受过这个委屈。那男孩看着她涨红了脸,欲言又止。但那位女班委实太过厉害,句句在点上,字字在攻击,连婕婤几次欲开口反驳,又最终没能发出自己的声音。

      班会前,那男孩在座位上瘫得半身不遂,瞠目结舌地对着他那神奇的课桌自动长出的任命文件发呆。那份只有自己能见的文件上要求,工作内容:亵渎教育女神;工作方式:卧底学渣团伙;工作期限:三年。但此刻他却托着下巴满心欢喜,一时间忘了在自己面前即将展开的地下任务,暗中只顾对着棺材里还居然能见到的两位活人直搓手:哇哈,好像 运气还不错哇?居然没几天能碰上这么精彩的场面,就在自己面前!霍霍——于是他在座位上看得心花怒放如痴如醉,本来还在盘算着的工作方案:如何在焚灭校园的废墟里绝地求生,被“原来女班长也有今天”、“现在知道厉害了吧”、“好好好这样可以有”、“说个屁啊来来来快开撕快开撕”等等一大堆邪恶观感取代。生怕事情不够大、情节不够丰富一样,他满心盼望着这场言语角斗升级,坏透的癫狂脑袋里起码出现了三十一幅诸如两个女孩脸上乱发披挂泪痕、身上脚印伴随红印、班主任在劝解中手忙脚乱、双方家长在过道上扭作一团之类的画面——但很快他就欢喜不起来了。

      因为连婕婤。

      因为连婕婤崩溃了。

      终于,在那位女孩的攻击下,女班长的光环褪去。

      十五岁少女,开始眼圈发红。

      继而,她小声抽泣起来。

      当时他看着她,所有的兴奋一扫而空,所有的恶劣念头一个不存,已经启动的惫懒劲一时间暂停,妄想中的癫狂画面已全部塌缩,只剩下一个。

      一个少女抽泣的模样。

      委屈,软弱,羞耻,不甘,连婕婤依然挺着脖子,但低下的眼睛滑落出的泪水,已说明温和的她,是赢不了那一位的。

      这场面让那男孩不由自主吸了口气挺直腰背。他突然发现,自己居然想站出来说点什么;他突然生平第一次发现,自己居然会对一个连话都没说过的女孩的泪水,心有所不忍。这生平未有的、莫名其妙的、不可思议的感觉让他一阵懵,搞不懂自己是怎么回事。他当然并没有真站起来,他只是回过头,不再看连婕婤了。他微皱着眉、眯萋着眼,看向另一边那位挑战者,那位更厉害的、还在说话的女班委。

      那边那女孩镇定自若,面不改色,仿佛根本没看到连婕婤一样,仿佛天生擅长干这种事一样。她明显有一种温和乖巧的连婕婤没有的气场。

      事情如何了结的,没有印象,我只记得这一幕。连婕婤小声啜泣,是那男孩的高中女班长,在我记忆之海中能搜罗出的最后一幅画面。

      当然,我记得那边那位更厉害的女孩是谁。她叫倪珍,那时候其实和那男孩更熟悉。因为倪珍是和那男孩初中三年同班同学,一起从成都十二中初九六级五班升上高中来的。初中倪珍和他同班三年,高一又在一个班,高二则分开在两个不同的文科班。

      这样古古怪怪的方式引出这一位,在看的大家,你们足够聪明的,已经有点知道了哇?

      是的,倪珍,那男孩的,初中女班长。

      然而这古怪的引出竟然不是我安排的。直到我开始敲出上面两行字,直到我想起这一幕,我才陡然发现这事的含义。

      当年那个在座位上叛逆烦躁、幸灾乐祸、没心没肺、尚未完全黑化、突然对自己困惑不已的十五岁男孩,看着两个女孩在自己面前的交锋,绝无可能有此觉悟:

      这是那个编写自己人生的故事女神姐姐,那个命运之神,精心安排好的场景。

      这是生命里的两任女班长,在做交接。

      通宝推:桥上,铁手,
    • 家园 【原创】二、引分二3

      1999年那个寒假过后不久,那位名叫教育女神的可怜姐姐,在惨遭那小流氓玷污糟蹋了近三年之后,可能是其不堪凌辱之状太过凄切,引发了他家人的恻隐之心,于是家里劝他放过人家,开始商议把那男孩弄去电视台当临时工的事情。很快,三、四月间见了几次电视台的人,基本确定他不会再高考了。

      行将离别,他那不管学业还是孽业中一概不及格的智商情商终于有用了一回,终于还是想起来,最后时刻要好好念几天书了——想呢?放肆于斯,好不容易要逃出笼子了,这可能吗?姐姐们太多,打发走教育女神还有个爱情女神呢——是最后时刻要好好面对那个难题,那个女班长的难题。

      他想到了,其实应该自己主动去找连婕婤。

      其实应该,实话实说。

      那天是放学,教室外的走廊上,他假装不经意给连婕婤搭话,其实是找机会给她说实话。

      他还是不敢直接说他对她没那意思,他更不可能给她详解那个困扰他的问题,所以他依然在说着套路话,他开始假装给她讲他那个小女朋友及其纠结的事。那事余狮以及易竹都是很清楚来龙去脉,班上还另有两个男同学见过他那女朋友和其中一个闺蜜,大家还一起去过一次迪厅——东城根街那家——所以他有女朋友这事本班应该是全知道的。但个中详情,尤其是其中的纠结之处,易竹肯定不会拿出来说,连婕婤肯定不知道。

      于是他给她讲了这纠结,具体的说法现在想不起了,只记得他其实讲得相当费劲,可能他扭曲的幽默感全丢落在过道尽头的公共厕所里;只记得她听得相当沉静,可能她的心思还停在当某个男孩和某个女孩还是刻意同桌、还经常这样近距离说笑的日子里;只记得他其实也讲得并不如何详细,因为他的本意不是突然脑筋发抽,要给冷漠多时的女班长倾诉他的感情纠葛;只记得她在这并不如何漫长的叙述中长长的眼神,因为她显然已经听出了他的本意,她是听懂了的。她是女班长,成绩好,我们开头说了,成绩不好不一定,但成绩好一定智商都不差,至多不过是缺乏经验。多久不聊,一开口就说得这么深,肯定不对,这番套路话应该难不住她。

      为什么这是个套路话?因为这讲述重要的不是内容,而是讲述这个行动本身,以及讲述的方式。他真正想对她说的话他一个字没说又全说了,他是通过讲述那事来告诉她,他不喜欢她,没有男女的那种。

      但同时,他用的这迂回蜿蜒的方式本身,也是告诉她,他不愿意直接拒绝,他不愿意直接开口伤害。因为他还是喜欢她的,班上所有女孩他最在意的就是她。但那只是,朋友的那种,只是,女班长的那种。

      于情,他不愿。

      于义,他不忍。

      只记得女班长听完,没有特别的表示,甚至没能说出什么话来。她没有和他一起去取自行车,没有和他说再见,匆匆听完就独自转身走了。

      他也没有说再见,驻足,看着女班长的背影。

      她并不知道,他即将离开。

      二十年多前那个炎热沉闷的过道上的那场讲述,是那男孩给女班长准备的告别。彼时出于稳妥周全考虑,在最后一天前,他没有将自己即将离校的事告诉任何人。连婕婤在二十多年后的现在,看到这段话之前——如果能——是不可能知道的,那男孩唯一用心准备了告别话的,是为她。

      二十年多前那个阴暗逼仄的走廊上的那场讲述之后,哪怕把那男孩套上女人内衣倒放在钢丝绳上让他吐火,他也决计想不到,他的计划又在某种意义上破了产,他那自以为的最后告别居然还另有下文 。我在二十多年后的现在回头来看,依然能感到那女孩外表下那颗心的温度,是为他。

      那是女班长,最后的,第三次勇气。

      那是过了两天,还是在放学后,几乎一模一样的时间,还是在教室外的走廊上,几乎一模一样的位置,连婕婤叫住他。

      她什么都没说,甚至没有看他,只是塞给他一张纸,直接塞在他手上,塞完转身就走。她那不由分说,就好像那张薄薄小小的纸原本就是他的一样;她那若无其事,就好像是他马大哈弄丢了她帮他拾回来一样。他低头一看,内容不是她写的,而是她抄的,抄的一首歌的歌词。

      并不是他们一起分享的《想和你去吹吹风》,当然更不可能是他们聊过的《出嫁》,也不是成精的课桌自己长出来的《爱情开了我们一个玩笑》,而是另一首。但这首歌,我不记得他曾和她有过什么讨论。

      主科老师张学友,《等你等到我心痛》。

      这首歌其实他挺熟,歌词我现在都记得。但他还是站在过道上,把他那熟悉的、女班长娟秀的字迹,一个字一个字地看完。

      抬头,连婕婤早已离开,空空的走廊上,再无女班长的背影。

      这次,女班长没有再施展让课桌自动长东西的魔术了。

      这次,女班长没有再伸手把这张纸要回去。

      这次,女班长没有再待在他身边。

      他独自在空无一人的过道上站了会儿,想了会儿。

      想了很多。

      他想他的女班长,终于彻底学会用歌来双关了,也彻底明白他之于她是怎么回事了。

      他想,那么拒绝一颗心,而不造成伤害,依然还能有一份友谊,这无论怎么做,都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是不是?

      他想,看来说到底她还是看错了,他没她以为的那么聪明,智力女神膜拜不周,那难题,他为她解不了的。

      他还想了其他乱七八糟,一直想到最后,看到手上那封女班长的置换版情书,脑袋愚顽神经错乱的他才猛然想到了,女班长拿回那封情书,不是搞着玩,也不是欲予又悔,而不过是傻不愣登的他把人家的情意摊在桌上,面对收到的人生第一封情书发痴,忘了应该好好收藏起来,于是那乖巧的十七岁女孩在一旁眼看着不好意思罢了。

      其实整个事情他做得糟糕无比,想是想了,但不该画蛇添足加那些套路。他那不听使唤的手,往一锅事情里乱加配料,结果到底整出好大一堆难以下咽的错乱 。

      他想到了,原来他的女班长,哪怕一直知道他有女朋友,哪怕眼看着他撩这搞那各种乱来,哪怕难过得只能冷漠相对,哪怕心痛地知道最后真相,但直到此刻,依然是没有放弃的,依然是——她一直是,在等着他的。

      只是,就像金庸说的,“谁家子弟谁家院,无计悔多情。” 校园男孩已经到了尽头,那人生剧本已没有空余篇幅留给他,让他能再为她做什么。

      已知,女班长还在等,女班长没有等。

      求:……

      思考题,出题人没有要答案,那答案彼此都明白的。

      于是若有所失的他,带着连婕婤的第三次勇气,带着他的女班长那除了心痛再无结果的等候,带着那个乖巧温和外表下有着火热倔强内心的女孩所授予的情书,也走了。

      不久,1999年5月7日,在十七岁的最后一天,由于老师们保持着双手合十的状态足够虔诚,或者是一个渣学生尽自己的程序性义务,他退学离开高中。

      他应该没有再和她说过话,至少现在我记忆里没有。记忆里有的,是那个狂妄放肆的男孩,那个胡打胡闹的Playboy,那个昨天的潇洒少年郎,在那段悠扬并着幽怨的口哨伴奏声中,离开了他的女班长,离开了说说笑笑的少年时光,离开了玩笑爱情的青葱岁月,转身走进成年世界,去扮作大人样。

      二十多年后,某个在成年世界活得极不耐烦的叙述者,某个扮大人扮到自己都恶心的叙述者,像个活得很不耐烦的疯子,一边单曲循环《等你等到我心痛》,一边慢慢记叙到这里,想起一件事。

      其实在男孩高中的时候,这世上还有那么一句被发明出来。这句话听过的人当真不多,却是彻头彻尾的鬼话:当你发现自己捅了一个篓子、不可收拾的时候,最容易的解决办法是捅一个更大的,这样就特么没人在意第一个了。

      看看,那个小傻逼,对着高中女班长是不是就是这么干的?歪理歪到极致了,依然是有根有据的,我也不知道该说啥了,摊手。

      对了,我突然又想起一个问题:

      我们前面说了一大通,是为了研讨,那男孩什么时候开始的。那么,女班长和那男孩同学六年同班三年,她对他,又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在看的大家,你们能一路看到这里,应该也想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吧?

      推测起来,他和她是高二熟悉起来的,高二可能性最大。

      如果是高一,那这开始的记忆,就有点长了。我搜罗了下记忆,确实,在高一时候有次他穿了件新夹克,连婕婤路过,用看到一只长达一百八十四公分的玫瑰花的表情,说过一句今天好帅。嗯,看来是高一。

      但我又想了想,不,可能还不是这个。是在高一,但是,是还在这个之前。回忆起来,一共有三个场景,三个连婕婤对那男孩开始的发端可能。究竟哪一个才是,说实话我没有把握百分之百确定。我看不如这样,现在我们来场景依次罗列,在看的大家,你们来帮我看看到底哪一个开端算是。

      第一个是一场交手。

      说过,成都十二中是四川省重点,当年在全市中学排名大约前四、五位,偶尔甚至会冲到前三。所以高中班上的同校初中同学,大都是初中成绩还不错的,当然还有外校考进来的。开学第一天,进教室他一看座次,自己是和连婕婤初中同班同学闵协同桌,闵协初中曾是体育特长生,也是这个班的男班长。

      一天课间无事,两个十五岁的男孩掰了回手腕。那次开始是闵协提出,而结局确实是那男孩输了。记得当时还没开始呢,从未说过话的连婕婤突然大感兴味地从一旁过来围观,笑说不要看那男孩长那样,闵协会赢的——意思是他貌似恐龙,其实是虚的。

      他手劲一直不算小,但当时他对体育特长生也不是太有底。不过反正也无事,加上连婕婤起哄,于是开始。连婕婤捧着他和闵协的手数的一二三。体育特长生果然不是盖的,力道很大,抢先发力,一下就把他压斜。连婕婤在一旁笑说,看嘛看嘛我就说嘛——是估计他几秒之内就会输个干净。

      他的手一下被按到四十五度,终于停住了往下的势头,看向连婕婤,她的脸上笑容僵住了。

      尼玛的,抢先了!他想说重来的,看向闵协,闵协面色丝毫不以为抢先有什么不对,反而双眼放出“只要赢了接下来三年能交八个女朋友”的精光,狠命用力运气。他有点生气了,逐渐发力,手慢慢偏回八十度。

      连婕婤难以置信地发出轻轻一声,啊,不会吧。

      角力还在继续,闵协还在为今天课间操即将出现的第一个女朋友苦苦咬牙用力。然而那男孩不等把手扳回正位就已经不想玩了:我看小说出道,你练体育出身,你主动提比力量?比就比嘛,你还要抢先,还用这么拼?会用大脑么?争个这种输赢特么有什么好玩的?他又开始觉得牙齿有松动迹象,觉得自己又莫名被拖到了某条传送带上,觉得自己又是在陪对面抓着自己手的那位玩。

      这又是从何说起呢?是从入学那天。

      1996年9月,那男孩十五岁,高一。记得开学那天,他走的学校正门,停好自行车,穿过待了三年的初中楼,走向陈旧阴暗、长宽比例按棺材标准打造的高中楼 ,心中就很不耐烦了。

      就是活得不耐烦的那种。

      当时还没有那个著名卧底电影里的那句“三年之后又三年”。但当他看着超大号水泥款棺材的阴影一步一步靠过来吞噬掉自己的身形时候,当他每走一步都觉得在掉一颗牙齿并老上一岁的时候,当他用可以把楼梯蹋断的力气一步一步往上走的时候,当他一边压抑自己想放一把火把这一切都烧了、一边又惊讶又兴奋于自己这前所未有邪恶念头的时候,心里的话与之类似,就是三个字,“又来了”,或者两个字,“腻烦”,或者一个字,“草”。

      学生自行车库在后门。进教学楼之前,他特意选了个与往日不同的路线,从前门走,只不过想看看换个角度会不会有什么不同。大失所望的是,没什么不同,让他心中突然一片冰凉。但毕竟彼时只是个少年,要大彻大悟“谁入地狱”还机缘未到,于是他愁眉苦脸地走得很慢,一步一拖朝向黑洞洞的教学楼大门。快迟到了,他不为所动,任凭认不认识的同学毫无所觉地越过他冲向棺材上的盗洞,毫无所觉洞口贴有“不要怕,先剐先上桌;就快了,早死早投胎”对联,一头头栽进那窟窿里不见了人影。他看着这一切,突然有一种在强作陪客的无力感。

      这早就看得厌烦的高中楼还是那副性能卓越、功率强劲、皮实耐操、安全可靠、保养简单、维修便利的衰样子,值得像这么一个个跨上传送带一样跟着进去么?

      这早就看得到输出结果的、早被固化好的、无数人走过的、一眼望得到头的路,到头来都特么一样,值得拼尽全力争先恐后、像抢一个什么了不得的宝一样、冲上去你争我夺个输赢么?

      这一大帮生怕自己死得不够快的蠢货,知道自己是在干什么吗?他们脖子上的那一坨东西真的还有功能吗?

      那跟着走的自己呢?那特么又是在干啥啊?假装和大家一样?这不已经都假装三年了,又来三年一样的剧情?这特么什么时候是个头?

      难道就自己一个人看出来了?你们都不用想的啊?这么明显的,这是个毫无乐趣的弱智游戏,在浪费生命啊。这是打着勤奋旗号浪费时间嘛,根本没过脑子嘛。

      他开始突然困惑起来——我是咋掉到这个粪堆上的?

      现在回想起来,他可能是在走向高中楼那一刻开始,就决计要加戴上一张面具,出演一场疯癫,叛变那时间线上的按部就班程序的。

      也可以说,是升级一个卧底计划的。

      当然,开始,他还在平日里假作正常地走个学生流程,其实是暗自研究,到底自己要怎么干才能既把风险控制在最低、又能让呼吸稍微不那么困难些。偏就在这么个时候,突然跳出来个愣头愣脑的闵协,一脸不服地要和毫无兴趣的他争个不知所谓的输赢,简直就是一定要他强作陪。这感觉让他大为光火。陪就陪吧,陪个美女小姐姐玩个什么把戏也算认了,陪个没大脑的NPC玩是什么路数?特么难道不该是NPC陪劳资玩么?很好,他想到了,反正NPC是不会思考的,那游戏规则就按自己的来,倒着来——

      于是他决定故意放。他看了眼对面的闵协,没有继续用全力往回扳,而是故意出很大一口气,像力气瞬间全部用完一样,突然把手放到了六十度,然后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撑住 。

      闵协觉得自己要胜利了,备受鼓舞,往下压。

      压不下去,僵住的,他暗自冷笑着欣赏了一阵闵协兴奋和困惑交替出现的表情。双方僵硬了一阵,他摸到了闵协的力道,决定加码再浪一下,于是再出一口气,再放,放到三十度。但这放多了点,反手三十度他也不可能再扳得回去了。

      他感到连婕婤在一旁看他,脸色没有笑容。但他也没看她,毕竟三十度要坚持住不是太轻松了,需要集中精力。

      在这个极不轻松的位置他坚持有两分钟左右。他就等着被压下去呢,闵协却始终压不下去,样子比他还痛苦。连婕婤用奇怪的眼神看了看他,一句话没说,没等结束就回头走了。对面闵协的表情已经变成“这都压不下去接下来三年会有八个男朋友”,他看到就想笑了。于是他放完,闵协终于压了下去,长出一口气。

      闵协再没喊他扳过手腕——也没有青春期女朋友——显然的,对吧?

      这是连婕婤开始的第一个可能。

      第二个场景是一场见面。

      高一的时候,新环境大家都有个适应过程。原来初中就在成都十二中的同学自然而然抱团了,即便初中不是一个班的,但总归是一个年级,即便没有直接交流过,彼此楼梯过道间互相看着长高长大的,总比完全陌生的面孔亲热得多。于是刚开学没两天他就被几个初中同学叫上,说一墙之隔的四川大学有处地方,唤作,快活林,邀他放学一起去。

      这地名让他心中好生一动,这地名从《水浒传》到《流星蝴蝶剑》都曾出现过,正是一处纵横不拘、风流放肆之地。于是他问去快活林干啥,人家说,快活啊。

      说得好!他大笑,好嘛,这种事,咋能少得了我?少了我咋好意思?于是放学就同去。

      快活林位置是在今天四川大学望江校区东区网球场旁,是一块不太大的绿林,树林密布灌木丛生,坐在里面一点的草坪上甚是隐蔽,外面路过不太看得见。后来整个高一,他放学常跟着大家在里面,席地而坐,快活——其实无非是点上烟聊天打屁,打扑克乃至做作业的时候也有,但更多是自行车往草地上一扔,围成一圈抽烟聊天。在学校关了一天,少年们不想马上回家面对功课,在这里喘口气,混混时间。大家在里面要么是张牙舞爪地吵吵些混账话,不然就是集体背诵中学生守则,背完了才好密谋干一票大的,比如怎样手脚干净地烧掉学校,或者到底从哪里先下手、先把哪门任课老师做掉比较妥当——所以常把快活林里面搂抱在一起风流快活的哥哥姐姐们吓跑。

      他那时其实不会抽烟,烟不往下走,只能包在嘴里摆酷,成都话叫抽包口。其他人也有会真抽也有抽包口的。但无论如何这个姿态一做出来,在那繁文缛节的棺材房中早就捂得不耐烦的死人脸皮,大家顿时就一齐卸下,在此林之中,正是重新来一个江湖相认。平日里虚头八脑之乎者也惯了,此时此地再彼此看时,原来竟条条都是有绿林案底、个个都藏了啸聚心思,MMP的一下就亲热了。但彼时好汉们毕竟还都年少,女色未见得不喜却均未尝沾过,白进红出也在打熬力气的准备阶段,杀人放火的本事尚需细细打磨,揭竿而起替天行道的大事更是还考虑不过来。所以大家这走在前面的反叛情绪、江湖念头,基本是寄托在腾腾烟雾缭绕中,又随着每天傍晚在绿林上空交融的烟雾彼此相通,或者偶尔随着最后一支粘满所有人口水的烟屁股相互传染,于是林中聚义,兄弟一场。

      连婕婤不抽烟——开玩笑乖巧女班长怎么会抽烟? 但她却不反感和他们一起来“快活”。刚开始他奇怪到难以置信,想,这莫不是拿错剧本了吧?她一个一脸虔诚居士样的乖乖好学生,老老实实的,怎么也反串来跟他们厮混?第一次,一看她居然在场,当时就好奇,背地里问过旁人,是位她的初中同窗。人笑着回说,她在学校表面上是乖得很,实际上从来都不是那种。后来听她说话,他觉得不讨厌,虽然成绩好,却甚是性情,是同道中人。记得有次她说不抽烟是因为她自己是女孩,女老大般说她恨自己不是男孩,不喜欢女孩子。后来她还说以后自己生个女儿就放盆水溺死。这母夜叉般的豪言壮语惹得一干林中小叛徒哈哈大笑,快活不已。他和她,大约是那个时候开始江湖相见、开始说上话的。再后来听说,她在背后提及过,简直没想到他也是这路角色。

      当年的快活林兄弟如果能有看到这里的,多半要一拍大腿哈哈大笑——好哇,原来你们两个那时候还有这档事情!是是,啊笑尼玛个锤子,这只是第二种可能,听劳资说完——

      第三个场景,依然是回到学校,是一场相系。

      蠢蠢欲动的快活林少年犯罪团伙毕竟手生,学校居然奇迹般没被烧掉,老师们也多半因平日里积善行德菩萨加持而健在,于是就挺到了九月的秋季运动会。入场式要求是男生全体西服衬衣皮鞋,还要打领带。他当然不会打领带——我到现在都不会,压根儿就不耐烦这劳什子玩意儿——于是运动会头一天晚上,家人给他打好个圈,让他到时候套上去一拉就完事。

      那天早上他到教室,时候还早,他作死病又犯了,手开始痒,就把领带掏出来好奇研究,玩着玩着就玩成了死结。他一下傻了,尼玛啊,咋办呢?

      对着栓成上吊绳圈般的领带发傻,闵协来了,捏着根没成圈的死蛇带子。他还以为闵协会打,闵协说也不会。他说那怎么办?闵协说,连婕婤会打,我们找她。于是那次是连婕婤给他打的领带。到了高二文理分科,他和连婕婤离开这个班起去了文科班七班,这事在高二、高三的秋季运动会又来两次。

      记得第二年,高二运动会前,班主任质老师面色严肃地宣布,本班不跟随其他所有班买校服,大家继续自己准备西服,以后本班也绝不买校服。质老师的政治课,那坨垃圾没睡着的时候都很忙,不是忙着用念力击落头上的吊扇以便于制造一个血肉横飞的教室,就是和侠女古装样的文学女神调情勾搭,或者在忙着跟脖子上那根不时自动收紧的无形上吊绳索缠斗。但当质老师殉道者般宣扬乌托邦信仰那一刻,这些怪事都没有发生。相反的,当年那个讲台上腰背笔直的、后来听说不得不离开学校的、不过二十五岁的小伙子,当年那张异常凝重的面容、那段异常严峻的语气、那个年轻的男人,多年来从那男孩及我一直牢记在心、深怀敬意,并可以在这里问心无愧理直气壮地说,二十多年来,从那男孩及我,从未有负质老师此番以身施教,一次都没有过——在看的人们,我知道你们中有人是看不懂这里的,但我不耐烦,那操蛋成年世界的龌龊事在我们这里哪有资格详细浮面的,滚特么的吧。

      通宝推:铁手,
      • 家园 这篇写的也相当好看

        感觉上这个二和前面咖啡店有些不一样,也许是面对的对象的不一样?

        我记得以前瞄过一眼『十七岁的单车』。瞄,也就是看了一段开头的介绍,是电影还是电视,里面的内容也没看过。印象中就是个男孩推着单车,有个女孩,然后就是那个男孩腼腆的样子。当时觉得,这男孩演员不简单,能那么真实。

        这个故事里面的“你”,腼腆估计是没有,纠结还是一样的。

        • 家园 青春期故事确是不好处理

          十七岁我也只听说过没看过,但后来一些所谓疼痛青春,动辄按堕胎上面卖噱头,那是生意,不是作品

          下一篇可能就没那么好看了,哈哈

    • 家园 【原创】二、引分二2

      其实那天蛋炒饭他做得糟糕无比,炒是炒的,但不该画蛇添足加那道油。他那不听使唤的手,往一锅饭里乱加油,结果碗底整出好大一层难以下咽的油腻。他们在厨房里吃的,吃到最后连婕婤轻轻抱怨了句“油放多了”,然后他们都没吃完。再然后,他们回客厅坐下,随便聊了会儿,又出了个妖蛾子。

      他眼睁睁看着本来正正常常的女班长,坐着坐着突然变色,有一种食物中毒的表情。终于在一阵异味之后,连婕婤风一般冲进厕所里,然后唉声叹气与某种水声,在厕所里此起彼伏了好一阵……这么乌烟瘴气了大半个小时,她这才手脚酸软一步一摇扶墙出来,开始埋怨他,越说越气,越说声音越大。那小混蛋当然不服,女班长怒不可竭的,终于撕下平日里的温和假面具,暴跳发作起来,两人旋即为滑肠蛋炒饭乱打了一架——

      没有,没有的事,我乱讲的。连婕婤没假面具的,那锅蛋炒饭也没事。不开玩笑了,那天那妖蛾子与屎尿屁无关,是圈子里另一个比较熟的女同学惠璐也奇怪地来到他家。

      当时班上有那么一圈同学,男生女生优中差生都有,彼此比较熟悉,互相看着亲热说得上话聊得起来,算是一个相对来说朦朦胧胧、分界极不明显的圈子,和平时完全搭不上话的同学有区别,但和真正成年以后那种泾渭分明的圈子也不同。我猜圈子里的同学看外面的,都和他是一样的感觉:一群书呆子,按现在的话是做题家,跟自己不是一路人——但大家嘴上不会明说出来。惠璐是他们一圈熟的,曾带《红楼梦》来学校看,他就找惠璐借了看。他当时早偷偷翻了N遍此书了,但《水浒传》他都不肯当人面看,主动捧出这扭捏腻歪的痴情绝本更是不会。所以这时他是趁惠璐有书就借来再看一会儿,然后假装看不下去还给惠璐,继续大摇大摆看他的武侠,好避免被指认出是书呆子,虽然他也不会做题。惠璐和他住得也近,上学放学常碰到他一起骑行一段,但从来没来过他家。那天他们三人瘫沙发上,他给大家放玛丽亚凯莉的《Butterfly》,花蝴蝶那张专辑,记忆里三人就着英雄那首歌闲扯了一阵,就回学校上课了。

      三个青春期高中生聚一起膜拜音乐女神,听听流行天后聊聊天,为啥这叫妖蛾子?打架才是妖蛾子,这天这三人很正常嘛,对不对?

      不对。在看的大家,你们不妨看完这一句后眼睛离开屏幕,仔细想一下,这可疑点在哪儿?

      在,三个人——很明显啊,这天,这天中午,惠璐是不该出现的嘛。尤其是惠璐跟他既没好到常来他家玩,也没事先约过那天吃过中饭要来,这实在太突兀了。

      关于那天惠璐来他家这一点,我一直没搞明白到底是为啥。肯定不是他约的惠璐,那就只能是连婕婤。我现在确实想不起,当时是不是连婕婤给惠璐打电话叫人家过来。我也不知道她们之前就说好的,还是没明说,或者惠璐到底是不是知道什么。在看的各位,如果你是惠璐,会知道吗?

      应该会,是吧?毕竟,只要不是傻子,这种事大家心里都有数,就算没明说,惠璐也大概率是心知肚明的。所以在我记忆中,那天惠璐进门那场面,总有一种麝月篦头般的、又似是而非的怪异感。我想,连婕婤貌似画蛇添足地邀惠璐来他家的,害怕打不赢邀个助拳的可能性不大,嗯,可能就是女班长单纯地觉得只有两人不好玩。

      但,也有可能,只是那个十七岁的女孩,事到临头没有了勇气,进退不得,尴尬了。

      所以某种意义上还是助拳对不对?

      随便吧,不重要。因为这勇气后来还是来了的,一共来了三次。

      蛋炒饭后,那男孩慢慢回味那依在门框上的眼神,慢慢回过味来,但他认为自己不能想太多。因为他始终觉得,这里有什么东西是不对的,他不知道是什么,他只知道这里有个东西,和他那个难以用语言表达的问题相关。

      高三上期课程骤紧,他面临每天下午一门模拟高考测验试卷。这等于是先扣瞎关笼子里的愤怒人熊的半边眼睛,再给它穿上女人内衣拖去戏场中央,逼它在一分钟内学会在钢丝绳上倒立吐火。于是那渣学生加大了旷课频率,每天上课更加随意起来。

      那一阵他常逃课去网吧玩即时战略游戏,当时暴雪的星际争霸还没大火,魔兽更是影都没有,网吧流行榜排第一的RTS大名是《命令与征服之红色警报》,俗称红警,他玩得颇有心得,至少同班没人打得赢他,年级上也能排上号。但有一天他逃课时,遇到了一个大学生模样的哥哥,是真正的高手。两人联机,从中午到傍晚的N局坦克大决战,他一局没赢的。于是现形的弟弟灰头土脸逃回学校,回教室取书包,突然发现抽屉里,书包右边,莫名多了一份家庭作业。

      是三盒磁带。

      我现在只记得其中一盒,是张智霖的一张专辑。之所以记得,是因为这个张家歌手颇罕见。和现在层出不穷的网络歌手不同,当时全国几千万中学生,一起主修的主科男老师不是张学友就是张信哲,至多口味老一点选修到张雨生张国荣,张智霖他则是从未听过。讲到这里我刚刚翻了翻某狗,张智霖的专辑一张张排除,每张专辑点开第一首歌听。旋律响起,我回想起来了,是张智霖的《爱情开了我们一个玩笑》——摇头,这时候女班长显然已经摸索着借音乐女神姐姐双关了,但还没明白,这歌名是对不上的。因为那里根本就没有“我们”,爱情女神不过是就着他开了她一个人的玩笑。

      回家后,他把这三盒磁带挨个放,一边听,一边琢磨。当然不是琢磨坦克大决战,也不是思考书桌抽屉长出磁带的原理,他知道这磁带是哪儿来的。他第一时间就明白,变出这磁带的女性显然不是音乐女神,而是某个他认识的人。他琢磨的是该怎么办。三盒磁带他没有听完,就觉得那首《爱情开了我们一个玩笑》还不错,多听了两遍,想出了一个自以为是的办法。

      已知,女班长是那意思,书桌抽屉也不会自动长出磁带。

      求:处理磁带。

      答:第二天一个课间,他晃到一个曾经的同桌,一个叫齐真的短发女孩那里,大摇大摆地在人家前面位置坐下。一段时间班上曾有传言齐真喜欢他,但对此他毫无感觉。现在我只想得起有一次上课时同桌时,齐真曾有分康师傅夹心饼干给他吃的片段。

      这事于他其实也不算太罕见。我回想着数了数,中学六年,学校里自己看出的或者有他人转告喜欢自己的,统共也就那么——尼玛,居然又扳了阵手指——八九个女孩左右。靠。这么说起来那小渣渣跟个特么万人迷一样。唉,其实不是,八九个听起来好像也不少,这里必须澄清一下:当时他就知道这种事无风不起浪,这样的传言多半是真的。但从他及我均认为,类似齐真的这种好感,跟连婕婤这种明显认了真的,显然不是一回事。这个在看的人们,你们有这经验的,应该懂我在说什么。

      所以他找人家齐真干什么?当时齐真同桌是另一个女孩也在场,他一屁股坐在人家前面,侧过身嬉皮笑脸地问斯斯文文的齐真:你喜欢张智霖哇?齐真很惊讶,没有啊。他心说知道你没有,但为把事情敲死,又问:你是不是有张智霖的,爱情开了我们一个玩笑?

      齐真连连摇头,没有没有,搞错了吧。他笑了笑,起身走了。

      十七岁的男孩,想不出更好的办法,能拒绝连婕婤,又能不伤害对方,还能大家继续有一份友谊。那时候的他还不明白,这个办法不是十七岁能胜任的。这是人活一世能碰上的最难的几个问题之一。即便是现在的我,面对爱情女神给出的这个难题,也没法给出什么特别好的办法。

      当时他就知道女生有多八卦,他还特意选了齐真同桌也在场的时候。他知道,就着张智霖这首暧昧不清的歌名,他这么演一出神神叨叨,女孩们必然会传一阵叽叽喳喳,这番对话最终肯定会传到连婕婤那里。这样女班长就能明白,他心里根本就没有她。这放磁带的勇气,他是以这样拐弯抹角的方式回答:别多想了 。嗯,对,就是这句话,别多想了,呵呵。

      果然,过了两天,从未打过交道的男班长肖洲突然找到他。肖洲用上坟一样的凝重面色、念悼词才能的低沉语气对他说了一番话。不听内容,那表情是在说:朋友,刚刚在老师办公室看到通知,你终于被学校开除了,中午大家还是一起吃个饭,现在去收拾书包吧。然而肖洲那内容是说:那天下午做清洁,看见他桌上有三盒磁带,以为是他的就帮他放抽屉里,现在发现搞错了,人家找上来,磁带是别人的。

      肖洲是个老好人,好学生,不是他们一圈熟悉的,平日跟他完全不是一路人。肖洲压根儿不提磁带具体是哪些、也不说主人到底是谁,他也压根儿就不问。一听这话就压着心里的笑,连连点头,哦哦哦,好好好,心里是直摇头:自己不来,让人家肖洲来干这出,等于是一头老牛去找玷污了自己女儿贞操的独眼人熊讨说法,嗯,多是觉得肖洲同志可靠、嘴牢不会乱说出去吧?但除了这个出乎他意料的人选和要回磁带的方式,事情大体还在他盘算以内。于是隔天他就领着张智霖等人给肖洲,然后觉得自己的计划居然这么顺利就完成,自鸣得意了一番,继续和他的女班长说说笑笑。

      二十多年前,还没有“做人莫装逼、装逼被雷劈”这句雷公亲口警告般的教诲。不过以当年那臭小子的年轻气盛,听了这句话也未必听得进去。于是很快他这番自鸣得意就受到了沉重打击,直接被打愣了。

      被他的高中女班长的第二次勇气打愣了。

      那是一次课间完,他回到座位,陡然发现他那中了邪的抽屉又乱长东西出来,是书包上又多了一个物事。

      他的书包上面有一封信。

      抱歉抱歉,那么多年没有回想,我现在确确实实想不起这封信具体内容到底写了什么。但可以肯定这封信其实写得并不太出彩,寻常大白话,直抒己意。因为从他及我一直对文字敏感,如果写得文采飞扬声情淋漓,我当然会留有很深刻的印象。现在搜罗半天记忆了,我只搜得其中一个句式,是“看到你怎样怎样,我就怎样怎样”,大约可能是看到他胡作非为鬼混,写信人就不好过。

      信没有落款,但他看第一眼就知道是连婕婤写的,这娟秀笔迹考试抄了无数回,早看熟了。

      他看着信的感觉,不可名状。与其说是这封信的内容,与其说是这封信的写信人,倒不如说是这封信本身。

      这是从他及我,人生第一次收到的情书。

      是他的高中女班长,写给他的。

      信不长,只一页纸,不比废话一串一串的他。他看完第一遍,很快从头再看了一遍,没看出更多的东西来。他没有再看,但他的眼睛还是盯在纸上。他看着纸发呆,思维在空转,而脑袋里常年大量阅读的那部分已经自动分析出,写得不出彩,多是因为连婕婤自己亲历所以情绪激烈,觉得已经写到位了,无关之人看着则无感——从这里也可以看出他确实是没那个心的。

      但也正因为如此的不出彩,反而让这封情书,无比真实。

      他一动不动,因为连婕婤,就坐在他左边,在他看的时候。

      他不知道该怎么办,想了半天,还是没想出什么反应才是正确的。如果是后来,想都不用想就会回她:高考完了来说吧。也许还会开她玩笑:我已经破罐子破摔了,你要考好哦,算是替我考哦……如果是再后来,某个叙述者必然会搬出文学女神姐姐当救兵,把人从爱情女神那里抢出来,于是可能一节课没完就凑出一封回信,类似这样的:

      寄世一生,飞杏野陌,踶马致奔;

      邙山沉沉,飘茵落落,灵犀真真;

      似由玉衡,仿佛冥命,如是我闻

      ……

      要旨是堆砌一些似是而非的怪话,故意东拉西扯不着边际,把人家搞得云里雾里的,拖到特么大学毕业了都还整不明白到底瞎说了些啥,才好不了了之。

      但十七岁的男孩哪里有这本事啊。最后,他只能放下信,看向他的女班长,默然。他看到她低眉垂目,看到她揣揣不安;他看到她期待的神色慢慢有了失望,失望的神色中慢慢有了委屈;他看到坐她左边的韦司绮也一样陪着她垂着眼睛,应该也是知道的。他突然惊觉,她其实一直是坐闺蜜左边的,只有当他们每个月有机会坐一起的那一周,连婕婤会和韦司绮换位置,为了和他紧挨着同桌一周。

      他知道这信的心意,他一直知道。拿着那封情书,他知道,某个乖巧优秀的十七岁女孩的心,就放在那张又薄又小的纸上。

      但那张薄薄小小的纸,放上了她的心,某个十七岁叛逆男孩浪荡不羁的心,就无论如何都放不上去了啊。

      所以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他抬起头,看向黑板,看得无比认真,好像他真特么看得懂那上面的一堆堆鬼画桃符。

      已知:女班长未退缩,并当面传递情书。

      求:处理情书。

      答:……

      没答出来,白卷。

      自鸣得意面对黑板上的超难问题,被雷劈般打击得灰飞烟灭。不仅没解决,反而越整越严重了,简直了。

      一会儿,一只手从他左边伸过来。

      那只手拿走了那封情书。

      他没动,任由情书被收回去,也没吭声。

      连婕婤也再没有吭声。

      猜猜这之后,他怎么办的,在看的大家?他怎么应对,他的高中女班长?

      我这么问,显然他开始捅娄子乱来了,对不对?

      为什么?因为他有一种被攻击的感觉,就在拿到那封情书的时候,就在他人生第一次收到的一封情书,又被拿回去的时候:

      尼玛!我勒个去啊!连婕婤疯了吧!交张卷子也要百十来分钟吧?天大的问题,两分钟就收卷?我要先摆平那个问题,同时要照顾你的感受,我已经很难了好不好!

      错乱的思路一跳,难道之前自己以为的知道全是错的?女班长在逗自己咩?他倒抽一口冷气,已经判定:很好,这是爱情女神的进攻。

      当他被攻击,他会干什么?心灰意冷么?怅然若失么?悲悲切切么?

      不会的。

      十六岁之后,当他面对他认为真正值得重视的攻击时,他有且只有一个反应。

      激烈的反应。

      反攻。

      所以那十七岁的男孩怎么反攻的?

      当时他们一圈子里,有个转学来的漂亮女生叫洪丽,性格外向,爱笑爱玩,大家挺说得来的。和他熟悉乃至投缘是因为患难之交:洪丽也不喜功课,大家同为差生。这一点尤其对他胃口,觉得简直是囚禁在教室角落垃圾堆里的少年犯,冷不丁从身旁垃圾里翻出一个漂亮妹纸做狱友,洪丽就是难兄难弟中那个女兄弟。

      于是日常间他和洪丽两人常说笑,说笑调侃从小到大都有。小的比如说洪丽炫耀女厕所里的香皂、或者揶揄他每次考试排名都在她后面——虽然排名榜两人都是排最后那几行的——或者在他面前抱怨女人会老,说简直不能想象女人会有三十岁,自己到三十岁不如去死了好,当时听得那男孩目瞪口呆的。有一回是洪丽坐在他身后的时候,突然好没来由把他叫转过头,问他讨论男女对“帅”的不同理解。他想都没想张口一句郭富城,洪丽噗嗤一声连连点头;他又说金城武,洪丽笑着摇头;他皱眉想了想,试着说吴奇隆,洪丽抿着笑埋眼摇头,却不发一言。

      还有一回,是他看见洪丽戴了个装饰戒指。现在的情况我不知道,但那年月高中生戴饰品进学校的极罕见,他出于新鲜就找人家要来赏玩一番。玩就玩吧,他作死病突然犯了,往自己左手无名指上套,一套上去就像被上了洪丽的金箍圈一样再也取不下来。洪丽还没来得及,连婕婤见了第一时间就过来查问,问明是洪丽的戒指,马上动手帮忙,又是拉又是拽的就差用牙齿,那满脸着急,让他开始怀疑是不是不及时取下来,他自己会怀上洪丽的孩子。洪丽先在一旁笑骂了几句他脑残,还想一起帮忙的。但见连婕婤抓着他的手不放,洪丽就不言不语回不远处自己座位上等着。费了半天功夫才搞定,一会儿他还戒指,洪丽没看他也没说话。

      这些小事应该还有,现在我确实想不大起了。大的玩笑倒记得清楚。那次起头是他们一圈人逃课在红瓦寺街头闲逛,洪丽说起她转学前的同学,说人家办了个班级报纸,叫性J日报。本来逛得昏昏欲睡的他,一听到这种事马上来了精神:好哇好哇,我们也办个口J晚报。于是轰一声,一圈男女同学在他们周围听得哈哈大笑。

      然后洪丽开始调戏他。有一天课间,洪丽跑过来笑嘻嘻地问他,喂,到底什么叫口J,说一下嘛。他开始没反应过来,直觉不对,不想理她。谁知看他不说,她兴高采烈追着缠着他,他当时就随便说了两句,见洪丽笑吟吟地穷追不舍问到底,才猛然反应过来洪丽在整他:特么的,你能不知道口J是什么?是想让我在大庭广众下描述口J吧?这女人真是坏!太特么坏了!就是那种存心要把男人肚子搞大的坏——小流氓反被调戏,于是怀恨在心。

      说小流氓也不是夸张形容,是当真的。比方说,之前他跟个叫宣嫜的妹纸同桌。宣嫜长得乖巧可人,是班上的英语课代表。他看人家上课很专心,就凑过去挤眉弄眼问人家“电视广告上天天说的那个会增多的白带到底是个啥玩意儿”,故意讨人家粉拳。不过,虽然彼时他也是小流氓,毕竟和洪丽还是好朋友。面对洪丽这一手,总不能反击说,来来来快跟我进男厕所我马上教你什么是口……这太过了,这种事他干不出来。混归混,当时这小流氓还知道点到为止,把言行放在某条底线以上的,所以这场调笑就这么不了了之。

      在情书被没收以及口J事件之后,有天晚自习,他隔着过道和洪丽聊天说笑,越说越高兴,越笑越开心。前排的易竹本来回过头想找他说话,一看他和洪丽热络着,就像理解啥了一样笑笑回过头。他问易竹怎么,易竹笑着摆手说没啥没啥你们聊你们聊。易竹这暧昧一笑启发了他。他知道易竹误会了,但这反而让他猛然灵光一闪,想起洪丽调戏自己的事情,一个妙手顿时来了:连环计,连消带打,一箭双雕。

      第一,小小地反击洪丽。

      第二,是他自认为的,怎么小小地反击连婕婤授予又收回,如果女班长逗他的话;同时怎么回答那一封情书又不伤其自尊,如果女班长是认真的话。

      他笑眯眯地又和洪丽说了阵,等她说完回头,开口把她又叫回转头,突然袭击!

      没有前后铺垫,没有任何迟疑,他直接对洪丽表白:“我喜欢你。”

      原话,就这四个字。然后他说完,当场就有个人傻逼了。在看的大家,猜是谁?

      他这么做,是拿洪丽开涮。因为凭他自认为的、对洪丽的了解,洪丽多半要笑着啐他一口:滚尼玛的、快去死吧、信你是猪……之类之类的。当时的他认为,她显然是比较爱说笑爱玩的那种,心脏很大,大家又那么熟,她肯定能抗得过这个,就像自己抗得过“什么是口J”一样。这样反调戏一把,大家就算扯平了。

      然后连婕婤也是他们一个圈子里的,肯定很快会知道这事。他当时认为,他是有校外女朋友,还和洪丽这样乱说一场,这样以女班长的聪明,应该会得出他这个人太荒唐太不值的结论,然后连婕婤应该能放下他这茬。

      他还想着他的女班长呢,他还觉得他这计划相当牛逼呢,他还傻逼呼呼地以为当有一天他把这精彩一手的原委讲出来后,走进教室会受到全班同学鼓掌、女生献花男生拍肩呢。这边厢,完全出乎他意料,听了他所谓的表白,洪丽面色变了。

      他开始觉得有点不妙,因为他眼睁睁看着洪丽翻脸!

      洪丽一听之下,脸上乍然变色!

      愤怒了?不,不是。

      是红了!

      洪丽居然脸红了!尼玛!青天白日大街上研讨性J日报,你不脸红!教室里当着所有同学追着缠着问口J,你不脸红!你这阵脸红是想整什么妖蛾子?想喷劳资鼻血?

      面对通红着脸的洪丽,生平第一次,他发现自己居然无比希望被小姐姐吐口水,心里不停地念:啐我一口啐我一口,骂我几句骂我几句……

      洪丽红着脸开口了,没有啐他,没有骂他,她用从未有过的、异常温柔的声调,只说了句让他备受打击的话:

      “真的啊?”

      当然不是!但洪丽的表情让他已经不会思考了,他已经变成纯傻逼了——“啊……”他只会僵着一脸蠢笑,心中猛然发现这话一说出居然不能改口 ——这当再改口,男女两边都不要再做人了——于是下意识点头。

      洪丽自认为确定了,回过头,没再说话,也不再看他,红透的脸上却似笑非笑,一双眼睛波光流动。

      见女孩一脸验孕棒两道杠的样子,他差没点一头栽在过道地上,只觉得自己思维乱跳,已经在癫狂的边缘:不是吧!难道、原来、你也?你你你你……

      说好的女兄弟呢?他发现自己要花力气忍住,才不会一溜烟冲过去打开吊扇,再冲回来踩上桌子把头塞进旋转的叶片里……转而又想尖叫起来:尼玛!我勒个去啊!洪丽疯了吧!剧本封面标题分明是患难之交,一翻开原来特么是患难见爱情啊!这爱情女神姐姐真是个P婆娘,劳资的事不管怎样发展,见缝插针都要来插一脚啊?

      ——挠头,咋整呢这?怎么会搞成这样?一个还没按平,这里又冒一个!为什么事情一涉及女人就会这么麻烦?太难了太难了!

      关于“怎么会搞成这样”这个问题,我插一句总结:从那男孩及我的这人生剧本安排,生来是要和这世界不对付的。不论在人生哪个阶段,自己做了个计划,自认为安排得妥妥当当,结果总是要在想不到的地方给横生枝节。看看,是不是这样?一切都好比精心策划准备了好久做一顿饭,香肠煎好丸子炸好,火候咸淡无可挑剔,色泽香味全然具备,等到饥肠辘辘举箸一尝,发现当初买的是牛鞭羊卵。好吧好吧,捏着鼻子准备用辣椒酱补救,打开酱罐子淋上了才发现是马屎酱——特么不把劳资反转折腾、情节逆转,就不精彩不过瘾哇?

      所以那男孩还没搞定白女班长,洪丽又冒了出来,这下让那小傻逼开始怀疑人生,懵了好一阵。他被自己架上了表白人的身份,只好对所有知道的人说这是真的。连最熟的铁哥们易竹都信进去了,还私下给他聊过觉得他和洪丽不错。不错你妹的!他不敢说实话,有苦说不出,心中只觉是叉了狗了。勉为其难约了一次洪丽出街,洪丽没有出来,可能是看出他不对头。不出来正好,他长出一口气,稍微对洪丽释然,对洪丽他只好持着抱歉心理。洪丽对他也冷处理,少说少笑,大家朋友淡了去,眼见只剩路人,他心有不甘也没办法。

      当时他确实是已经忙不过来了——之前说了同期他还在校外那一档子三个纠结的,就在此刻正是搞得一团糟的时候,差不多就是满腹狐疑的狡诈大老婆派遣的心腹闺蜜在试探中发现大猪蹄子对着另一个女孩假作移情别恋而气得想剁手指的时候弄假成真多愁善感的沦陷了……所以此刻他无论如何分不出精力再来理顺洪丽。对连婕婤,他们还是保持着好朋友的关系,有说有笑,给他的感觉,似乎女班长并没有介怀。

      她不介怀,他却有点不是滋味了。

      那一封情书又是啥意思来着?

      给出来又收回去,好玩么?玩就玩嘛,你一点考虑反应的时间都不给,我看两眼没来得及回答你就要收回,有这种玩法么?他开始不耐烦了,体谅一下人行不行?要玩另找时间行不行?没见我忙么?特么的!考验即时战略多线操作么?你们这些女人是暗中都商量好的、要来搞事一起来?

      ——天寒地冻闲得无聊,各位姐妹,本宫决定对那家伙上上手段。今晚我不回家出去找个人嗨。

      ——蛤?好姊姊!不如干脆双管齐下,我去勾搭戏耍他一回,看他中不中套,若他上钩了大家一起收拾他。

      ——妹妹们好计策!这厮臭不要脸对我表白,就该收拾收拾。我配合给他来一出割席断义鸡飞蛋打。

      ——他心脏蛮大,姐姐你这不够狠,不如我再同时去勾搭他铁哥们儿。不过戏弄他的妹妹仔细着,可别自己进去了。

      ——各位姐妹都行动,那我就反着来。我来一个假装失忆,啥事都没有发生过,让他以为这是逗他玩的。我们大家一起看戏,看这浑球这么鬼混得到几时?

      于是一脸囧像的浑球,就对着一干互相认不认识的小姐姐们,在可不可能的阴谋操作下,这么稀里糊涂鬼混到了1999年那个春节。那个春节的大年三十晚上,他像还嫌自己不够颠倒错乱一样,鬼混到他们一圈里另一个还算熟的女同学,伊苇诗的家里,在人家那儿睡的,过夜。

      这话一说出来连我自己都笑了。这话一说,足够让人认为当年那小混蛋真特么是个Playboy,贾宝玉附体,专门跟女孩玩,花花大少得标标准准的。

      唉,其实不是,真不是。澄清一下,他和伊苇诗也就介乎于他和武侠书与他和垫手书之间,关系一般,至少到互相看着不讨厌,至多到不会太诧异当晚对方的出现,其实和伊苇诗话都没咋说过,没啥事的。前面我说过他们是文科班,都知道的,这个就像古龙说的:“女人!好多女人!”算是占了文科班的便宜,本来就女多男少嘛,一圈熟悉的同学,自然也是女多男少。而且那天晚上他是和易竹一起去的伊苇诗家,另外伊苇诗的男朋友就是他们同班同学彭胜,那天也在,所以那天其实像是个同学聚会一样的性质。

      但,当晚,他确实是又对另一个女孩上了手段。

      当晚,伊苇诗家人除了一位之外都不在,男生就彭胜、易竹、他,女生有伊苇诗,开始还有其他几个女同学,后来都走了,过夜的同学就上面四人。

      但过夜还有第五人,是伊苇诗唯一在场的家人,伊苇诗的表妹。

      伊苇诗的表妹不是他们的同学,但这我有印象了,因为伊妹妹是挺漂亮的一个小美女,面容姣好身材高挑。当晚在伊苇诗家里,显然没有什么值得留在脑回路里储存起来的有趣把戏,否则不至于后来他、易竹和伊妹妹三人又半夜下楼到街上闲逛了一趟。伊妹妹长得漂亮,他对着个美女,看着看着就有小色狼毛病发作,花花肠子梗阻不畅,就通过调戏人家来自我治疗,但只是玩笑。当时是走了一段路,伊妹妹想上厕所,他使坏,看路旁刚好有个那年头还尚在的公共电话亭,于是一脸热烈真诚地力邀人家蹲进电话亭解决。女孩居然就信了,当真进去蹲下——没有!人家当然不肯!于是他舔着脸坏笑说,未必你怕我蹲下来看咩?杏眼圆睁的伊妹妹怼他道,就是!然后接着闲逛都是他和伊妹妹说笑,易竹拖在后面都不咋说话。再后来伊妹妹说幸好你们来了不然今晚好难玩。

      逛了阵他们又返上楼,大家都困了,伊苇诗自然就和彭胜去自己房间睡,余下三人各自睡一组客厅沙发。关灯没多久,正要睡呢,伊妹妹突然娇声娇气地说了句好冷哦。

      他一听,突然心生一计:哎呀,这个好哇!这个隔得老远,完全不会整出其他问题来啊!

      脑袋里那灯泡一亮,他马上就又发作了,像被人灌了一斤掺了耗子药的过期春药一样腾地跳起来,兴冲冲地嚷嚷着小娘子不早说呢、这等事洒家正有法子、所谓一人冷睡两人暖眠、不信问问隔壁你那正热乎乎的风流大表姐……总之就是精虫上脑、色入膏肓才会有的一大套疯言癫语。在易竹目瞪口呆的旁观下,他鼻血都带不擦的,不由分说朝正惨呼“其实我已经不冷了”的伊妹妹扑将了上去——

      没有的事,又乱讲的。那阵那小色狼乾坤二脉还没打通,这种呼云唤雨、荡气回肠的大招还不会使。再说了,大冬天的总不能赶人家易竹蹲去厕所里听一宿哇——所以,他只是居心叵测地起身,随手找了个什么毯子还是衣服给伊妹妹,听人家说了谢谢后阴险地笑了笑,大家都心安理得地睡了。

      第二天早上下楼,他突然又心生不安,因为他想起了洪丽。为了上道保险,他打发易竹打车先走,自己折返上楼回伊苇诗家,随口找了个理由。他是想确认伊妹妹,不要像洪丽那回又整出毛病来。果然,如他所料,人家看都没看过来。好!他心里有底了,准备春节一完开启计划第二步,回学校就着手。

      着手是在学校后门的茶铺,因为大家都在那里。那个寒假除了春节三天,其余都在上课,高三嘛。但那个寒假的课都水,绝大部分时候,大家都逃,老师估计也整累了,没怎么管。于是大家就当是来学校碰头开同学聚会,充分展现本届特色。我很想说他们那届特色是谈恋爱,其实不是,是赌:打牌打麻将。记得最多一次,学校后门茶铺里集结了十七桌麻将,他们年级承包,上场的以及连他在内的看客一共七十余人,各班都有,好不热闹。

      其实从他及我从来不喜赌博,当时完全是本着“这种坏事怎么少得了我”的志愿精神参加的。可能是嫌赌博女菩萨是众位女神中最丑的,或者是嫌脑筋耗费在这上不值得,所以他心意不诚,于是女菩萨姐姐也不喜欢他,让他总输。九十年代中后期在成都一碗面不过两元,而他最多一天麻将曾输过七十多元,特么的,现在想起来都肉痛。不过后来在被一圈渣学生日常当俱乐部的快餐馆里,他也有过玩扑克只一中午赢三十多元的时候。再后来离开校园,他颇为失望地发现麻将扑克原来都不再算坏事,于是就再也不耐烦搞这高九九届特色勾当了。

      对了,那时他们学校各届的特点是不同的。他们上一届学长们的特长就不赌了,当真是色:谈恋爱。当时就听到个说法,说一层楼之上的哥哥姐姐们异常投契,把过道都涂成了粉红色:每个班都有三五对,几个班有二十几对,加上跨班组合赫然可以凑一个情侣班出来。这说法没去验证不知真假,但这方面他们也在努力求上进,力争跟上学长们。他有校外女朋友这个不提;本班彭胜和伊苇诗是一对这个介绍过;易竹高二就和本班一位处了一阵,后来又和六班某位处了一阵,被女孩休止了还难过了一阵,转身加入他那癫狂剧本的校外部分搅合了好一阵。年级上本校配的我现在记得的还有,和校外处的也耳闻乃至见过一些,内容完全无关我们就略过算了。本文如果有成都十二中高九九级的老同学看到了,应该都能会心一笑,各自认领。

      哎哎,这样说得当年曾经读了个烂得不像话的渣学校一样——不是的!烂的渣的是那臭小子。成都十二中是四川省级重点中学,师资水平相当不错。当年他们读的时候,日常全成都市中学排名前五,动辄会挤进前三的,现在反而还不如当年排名。至于为什么他们会搞成这样?呃,也许是……风水好?也许是因为一墙之隔是四川大学,哥哥姐姐成双成对进进出出,也没影响985不是?于是身处风月宝地的学弟学妹就见贤思齐、有样学样?

      算了,越发说远了,打住。总之那天他一到学校放下书包,转身去茶铺报道,就给易竹说喜欢伊妹妹。易竹了解他,不太信,叼着烟皱眉咕哝,半夜见了一面你就真喜欢上了?好吧好吧,麻将主力选手易竹说自己一会儿聚赌结束,会去给伊苇诗说,帮带个话去。

      他是要易竹带话。易竹肯定不至于到处乱说这事,但伊苇诗这种小姐姐肯定忍不住又要八卦,这话一定会到女班长和洪丽那里去。

      这才是计划的真实目的。

      后来易竹回来说,伊苇诗和伊妹妹讲了。然后让他非常放松非常高兴的,如他所料,终于没有节外生枝,终于没有下文。他当然不会再对伊妹妹有什么动作,他当然不是真喜欢的,而且他忙,他在忙着观察女班长和洪丽。

      所谓的表白洪丽之后,洪丽和他曾一度十分尴尬。有次两人在校内碰上,并排上楼回教室,一路并行无言以对,互相眼神都不敢接触,那情形简直就是谁曾把谁肚子搞大过一样。其实他是对自己那张擅长自作主张的烂嘴心怀敬畏,一张口就是拖着自己往阴沟里带的奇言怪语,他实在已经是怕了;洪丽不吭声他揣摩是针对他表白之后毫无作为,看出事情有不对,而这更让他有一种始乱终弃人家的负罪感。此番关于伊妹妹的骚操作后,洪丽开始正常了,看他的眼神似乎没有波光了,两人又可以正常说话起来,当然还是不如以前。不错了,他心里满是欣慰,花了老大功夫,虽然女兄弟最终没捡回来,好歹人家还是正常了。

      但,女班长反而开始不正常了。连婕婤开始和他疏远,又值寒假结束,班主任又朋克疯发作,Beta版功能测试一样让零件们自行配对选同桌。他跟连婕婤错开,没机会再每月同桌一周,结果就是,女班长,基本,不再和他说话。

      他大约有点知道了,但这又和他预计的不一样。

      他大约知道的是,女班长的情书不像是搞着玩的。虽然给予马上又收回,他依然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但肯定不会是逗他的。如果是逗他不至于是不搭理他,而应该是继续说笑。

      但这也正是和预计不一样的地方。如果连婕婤是认真的,如果释然了,难道不应该像洪丽一样么?

      如果连婕婤没有释然,那么,难道不应该来话中带刺的询问么?甚至不来嘲笑挖苦么?难道不应该来打击他么?

      如果连婕婤既没有释然,也没有那么狭隘,难道不应该来试探?哪怕是差遣另外的人,来听他解释、听他说一下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本来打算就着伊妹妹的事给她说,他搞不清楚喜欢这事是怎么回事。他这人觉得自己一会儿就喜欢一个女孩,转头就觉得又似乎不是,是喜欢另一个;睡觉前情绪波动,也许脑神经或者别的什么玩意儿一硬,就突然暴躁起来:不行!全部都喜欢,全部都是劳资的,全部都要要!然而睡清醒了会打着哈欠发现,嗯,确实全部都不喜欢,都不要来烦我,一边儿去一边儿去——这话倒也是有根有据的。他这人一直懵懂,是知道有这么回事,但直到到十六岁上因为一件事,才开始 觉得有必要行动。很长一段时间他对这事真就是这个感觉,校外的事也是这样,而且这感觉还随时会变,整着整着脑筋一抽就会想到一边去。这时候无非就是把对着别人的感觉提出来对着连婕婤。虽然对连婕婤不是这个感觉,但彼时两人不过十七岁,他又对着洪丽、伊妹妹演了老大一套可以做铺垫,让他说出这番话来,连婕婤一定听不出个真假。

      但连婕婤直接来了个不理不睬,让他准备好的老大一串台词,一个字都没用上,让他的计划,再次无法施展。

      而且,看起来,朋友也没得做了。

      他心里开始有点不是滋味,看着女班长对他视而不见的样子,不是太知道该怎么办。

      他那居心叵测的对女班长的回应,运筹帷幄的对爱情女神的反攻,终于以可耻的失败而收场。

      通宝推:铁手,
    • 家园 【原创】二、引分二1

      二一、初引

      所以事情是怎么开始的?

      这里我说的肯定是人,不是脑袋一抽,要探究多细胞生物有性繁殖的进化策略。生物课我们空了再上,但这个问题很明显了吧,在看的人们?当年那男孩遇到他那绝不存在的姐的时候,显然感情这事不是白纸一张了。凡事总有个开始。所谓看实质本相,当追根溯源,这个其实也不用怎么想:这种事的开始,人人肯定都是少年时就有了引子,就算实际上没发生啥,至少心理开端肯定是学生时代。

      在曾经某个男孩走完学生时代之后,这世上有这么一句流里流气的话被发明出来:女班长是全班小男生集体YY对象。这句话很早就发明出来了,到底是发明者在2000年赴南太平洋某国留学前还是留学后说的,我现在都记不清了。很多人都听过这句话,在看的各位,如果你没听过,那么至少现在你听了。

      但,这句关于男女的话,不是乱说的,合情合理,有根有据。

      先来说合情合理那部分。就像每一个新入行的弟弟以为自己是此行的祖宗一样,其实有很长一段时间,“我”是以如来般悲悯、耶稣般慈祥的眼光来看这句话。男性择偶,视觉第一,好不好看是王道,班长是个什么鬼?学习好、听话?无非是对成人制定的规则遵守得好,这显然没有一个长得漂亮的来得爽啊。这显然是毛都没长齐的小男生们还没整明白,性吸引力和学习好有什么关系?呵,幼稚得可爱。

      很明显,这结论的得出,是在自产自销的旺盛荷尔蒙作用下——太年轻了。

      过了些年头“我”不这样想了。有一次“我”跟自己读者群里一个读者书友私聊,记得当时是2010年前后,对方是西北某个大城市的小伙子。当时聊久了说深了,小伙子说了些自己的感情问题,说女朋友劈腿跑了,跑到另外一个男人家里住着。书友就开着车去找,因为被绿当然就上了情绪,然后动静搞得很大,上了当地新闻。然后小伙子就负伤而去,一心要为爱走天涯 ,远赴西欧读书去了。

      于是“我”开导了下,问择偶最重要的是什么,小伙子回话无非性格爱好合拍之 类。“我”说不对,择偶第一标准,是人品。不是运气那个意思,就是人品。首要条件对方一定要是个好人,否则跟对方在一起过下去,那就是自己找不自在。甚至如果自私一点的话,对方的道德标准最好高过自己。“我”当时一把抄起感情专业博导的帽子扣自己头上,滔滔不绝自以为是地卖弄了一大套砖家才有的言论,直把书友说得一愣一愣的,小伙子说自己简直被“我”点醒了。

      “我”自以为自己没误导小兄弟 ,当时“我”真这样想啊。择偶这事,主观用心比如“对的人”之类的概念,都是玄之又玄、经常错乱的。情绪这痴颠小弟弟不太靠谱,还是客观用脑分析、沉着冷静的理智兄明显靠得住些。 当时“我”真觉得人品应该最重要。本来嘛,一辈子的事,身边是一个坏人,这如何得了?这是自己害自己啊,害完还要害家人啊。“我”当时觉得自己想得很好了。

      很明显这是“我”在人生阅历相当丰富后得出的结论。

      然而,后来“我”又推翻了自己的这条学术成果。不是这条不对,是这条不够完善。择偶第一标准,还不是人品,不仅仅是,这一条还不够。

      后来“我”认为,择偶第一标准,是聪明。

      因为“我”不断地自我审视,自我发现,自己不喜欢笨的人,根本就懒得和笨的人沟通,甚至会对笨的人不耐烦。不仅仅是女人,男人也这样,笨的,或者自作聪明的,“我”自己的不耐烦有时候表现得过于明显了都。 这确实不好,是性格缺陷,因为某个叙述者也遇到过更聪明的,聪明厉害得多的,还随时不耐烦的——聪明的看到这里会问是谁,对吧?先不说。

      但,如果是家里那位不够聪明,那就比较难办。两人这么天长日久的对着坐下去,一个笨的,干啥都不行的,说啥都不懂的,其他方面有负面影响还先别说,这言语无趣面目可憎、随口句笑话都笑不出来,道德品质再高有尼玛个毛用啊,这个确实痛苦啊,确实不是长久之计——更别说还有遗传给后代的风险。没有人会愿意看到自己的后代比别人的笨,甚至比自己笨——你当年高考本硕连读双一流,你小孩中学肄业刷主播六六六,这个打击实在太大了,对不对?。

      所以,一个聪明的人,明显要重要得多。这个聪明,还必须要到一定程度,是真聪明。经常看到的一个聪明厉害的坏人,很大程度上,那只是精明,不是聪明。因为对真聪明的来说那不值得,既然当好人都能找到路子大赚,去当坏人岂不是自找过不去?一个足够聪明的人,一个真正情商智商都高的人,绝不至于把自己弄成一个坏人。

      听上去很有阅历经验哈?呵呵。刚刚讲到这里我发现自己脸上有点异样,摸了一下,是痉挛般怪异的笑。

      摸上去很真实。

      所以,当这个结论升华出来之后,“我”陡然发现一个事实,就是毛都没长齐的小男生,居然,在这个问题上的认识是对的!很简单,女班长必然成绩好,对应的是足够的智商,至少是超过一个集体中大部分的;女班长必然刻苦努力老师欣赏,那么必然也是个足够情商的人,会自律自控,懂自我延迟满足,也必然是超过同龄人的平均水平。女班长必然人品不错,把自己搞得好好的,而且多半不会太丑,不然老师不会喜欢。女班长除开学习品性,还要求具备一定的管理办事能力,有点大女主的意思,意味着能力高于在群体间的他人。

      所以,女班长的吸引力,源自其是在以上所有判断维度集合下,在一个群体中可能的最优选项,是“价值”最高的选项,符合那个最“对的人”的标准。这里要多说一句,女班长只是一个称谓,具体不同的时空有不同的身份。好比在贾宝玉那个位面,一堆大小姐姐只成同伴不成班级,但“最优对象”的内里逻辑是一致的。

      不可能有小男生能看得这么透彻,能客观理智到这种程度,只是生物择偶本能,驱使他们做了这个选择。而这个本能般的吸引力,需要现在这个叙述者的理智,在以后的人世行走中慢慢发掘、在以后的漫长岁月中逐渐积累,终于被加以一个轮回般的确认,让我们开头那句混子学生口头禅般的话,陡然开出超度之光,散发出某经中乳香加没药才该有的真理般的迷离香味。

      在看的,把女班长搞到手的,恭喜,真香。虽然你们当初下手的时候并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

      至于,当年曾经的某个男孩自己,在不在这些追求真理的小男生当中……啧啧,摇头。

      猜呢。

      不管怎样,自认为大致想通了这个问题,好,2010年之后,“我”准备写一个东西,讲一讲自己人生中的三任女班长,高中的,初中的,小学的。标题叫《初见之缘》,就是来自纳兰容若那句著名的“人生若只如初见”,这句话实在记忆太深刻了。

      然而,当时“我”只有个大致脉络,刚开了个头千把字,就讲不去了。“我”能回忆得起来那三个女孩,“我”记得发生的事——严格说起来是高中和初中,小学时候确实太小了,只有印象片段没发生什么事情——但当时“我”总觉得有什么东西不对,而又说不出来不对在哪儿,所以无法下笔。

      于是一放又是约十年,一直到目前此刻,一直到我打出这行字,我才发现是什么不对。

      是什么不对?

      女班长这种角色,根本就不是小男生自己可以主观意愿选择的,根本就是给塞进来的。你遇到谁是女班长,谁就是你的女班长,你选择个毛线啊。要选,最多只能在各位女班长中间选一个。

      有没有曾经担任过女班长的大姐姐小姐姐,看到这里想打我的?打就打嘛但请不要打脸——啊不是,但道理是这样的吧?我认为是,这歪歪逻辑很顺畅自洽。关于这问题里面的道理,应该就是这样的。

      这里,和上一篇从未想过要讲出来完全不同,这篇十年前曾经有心却没能成功讲出来的文字,我想,是终于到了时候,可以合情合理地来完成了。

      合情合理终于讲完了,特么的,板着脸讲大道理讲得累死。我知道许多在看的人们,已经对一上来就阐述认识论腻烦了,没关系,马上开始讲有趣的部分。搓搓手,来来来,我们来有根有据一下下。先说好,不比上一篇讲完就翻脸不认,这里的所有对话,所有场景,所有人物,都是真实个人史。虽然出于天性和经历,我总是要忍不住张嘴乱说一气,但这并不矛盾,看着你们都会懂的。何况这篇人证太多,要翻脸不认账说女班长们也绝对不存在,确实做不到。总之一句话:事实皆然,证人俱在;百般出处,各自认领;名字切音,当者自知。

      嗯,说到自知,就先从这里开始。关于自知这件事,我有一个相当深刻的相关记忆。记得那次就是在高中,当时应该是1998年,那男孩在成都十二中——现在叫四川大学附属中学——读高三,十七岁。那天是一个节假结束,那男孩返校和交好的同班男生舒厚碰上。时候尚早,于是两人走在空无一人的高中楼过道上,肩并肩边聊边走。

      这时候的那男孩,还远不是那个光头男孩。恰恰相反,额前的头发,能一直拉到下巴上。至于光头,那更像是学校开始要求整齐发容后的激烈反抗。按另一好友易竹的说法,这叫长发提劲、光头亡命。不准男生长发是吧,好!于是后来和易竹同一天剃了光头,不过那是后话,距离那天还有不少日子。

      那天舒厚兴高采烈,可能是那个节假日里蒙面入室采花得手而破了处男,揽着好友的肩膀不断地炫耀。那男孩则可能是头天晚上睡梦中莫名其妙被人破的,一边心不在焉地回应着,一边心事重重胡思乱想。彼时他正思索着一个毕生的棘手难题,实在是不知道该如何处理才对。他有心安静下来仔细思索下这个问题,但舒厚在耳边呱噪得正乐呵,他觉得不好打断好友的兴致。他其实不是讨好型人格,但出于某个下面会详解的习惯,他假装自己聊得投机,而心中却想着那个难题,只觉得自己甚是无辜。

      那难题当然不是要推理昨晚的案情,而是一个长期以来悬在他心中的疑问。这个疑问吊诡地呈一种复杂的情绪,却没有具体,无法描述,也就没有答案 。这疑问他隐隐感到多少相关他的女班长,连婕婤。他刚刚才看到她。但仔细一想,又觉得和自己的事并无关系,于是十分困惑。

      两个男孩走到走廊尽头,他临时起意朝厕所拐进去。舒厚正说得高兴,想都没想跟着他一起拐进去。进去没两步,舒厚来不及刹住,一头把脑袋撞进那男孩后背里去。

      都惊呆了。

      那男孩菊花一紧,愣在厕所中央,看着左前方十一点位置,卫生间隔间里,一个女人。

      一个年轻女人,穿得很少,背对着他站着。年轻是因为看相貌至多不超过二十五岁,穿的少是因为……内裤还没来得及提上去。

      当年那公共厕所隔断只有象征性的不到腰间,也没有门,这个角度啥都一览无余。那位姐姐就这么背着身,站在隔间里,光着下面,回过头,望着那十七岁男孩,脸上露出一副“我做错了什么你要这样对我”的幽怨表情。

      那男孩倒抽第一口冷气:尼玛!我勒个去啊!这女人疯了吧!为什么要跑到男厕所来出恭?假装自己是男人?

      那位姐姐的绝望眼神已经是“我马上死给你看”。对着人家的惨白小脸和一样白得发光的屁股,那小色狼的眼光好一会儿才移开,扫到一边,唔?小便池居然不翼而飞……

      那男孩再抽第二口凉气:尼玛!我勒个去啊!这学校疯了吧!居然趁假期把男厕所的小便池拆了……这位姐姐不是疯就是傻,特么拆了小便池肯定是还没来得及装新的啊,装修的男厕所是在装修,不是在假装自己是女厕所啊!

      那男孩和那姐姐,都没有发声,也没有任何动作,对着彼此互为十一点方向的对方石化。现在我回头看记忆中这画面,那男孩是懵的,懵到思维错乱还自觉情绪稳定,所 以没动作;那姐姐是吓的,吓得提内裤的动作都没有。两人都是一动不动,厕所里很不方便的气味在凝结中。直到矮他一头的舒厚终于挣扎着把头从他后背拔出来——是探头看了看这情况,抢先一转身跑路。但那男孩都还在对着生无可恋的半裸姐姐发痴:切,舒厚这怂货,为啥要逃?这疯女人跑到男人的地盘来耍流氓,难道不该是她落荒而逃么?切切,我是男你是女,这种事谁怕谁啊,难道不……不……

      那男孩这才抽第三口气:尼玛!我勒个去啊!

      满头黑线地把自己从女厕所里甩出来,这坨又疯又傻、毫无自知之明的奇葩大狗屎还在自觉无辜,还在埋天怨地的,只觉是女人不好,这世上少了女人不知道要清净多少——看嘛,事情关系到女人就牵扯不清的,连进个厕所都那么难,其他事更别提了!太难了太难了,女人实在麻烦得讨厌——至于关于女班长的难题,以及那泡尿,都忘得干干净净,什么都记不起来了。

      当时成都十二中高中楼是一层男厕一层女厕,舒厚是聊得高兴,他是心不在焉,空无一人的过道又没其他同学参照,没注意就走错了楼层。写小说的话我会说这姐姐就是当时他的女班长。最好安排成第一次见面的偶遇。但实事求是,确实不是。那位不幸被冲撞的姐姐完全是个路人,此后那男孩也没有再见过。只是时隔多年的现在,我在整理自己所有记忆后,猛然发现,那毫不自知还死不认错的傻逼男孩,毕生初见女人没穿裤子,就是这么个荒唐的场面,这么个错乱的心理,这么个吊诡的十一点角度——真特么不是个好兆头。苦笑。

      但,和女班长的偶遇却又是有的,是在这一幕的大约五年之后。2003年末或者2004年初,那个暑假“我”是出国留学中的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回国——第二次就彻底回了。那天“我”百无聊赖去四川大学旁的一家网吧,找旧时的高中同学余狮打游戏。其实出于某个理由 ,那时候“我”已经对游戏毫无感觉了,纯属混时间或者陪朋友而假装自己感兴趣。还差二十米就走进网吧,“我”被人叫住。

      回头一看,连婕婤,高中女班长,正笑眯眯地看着“我”。

      客观点,我们实事求是,连婕婤确实不能说是美女,五官并不出众,但给当年某个男孩的印象,她却有一种冬天里毛线手套般的气质,是很温和的感觉,有时候甚至可以说乖巧。她身高应该就在一百六十,成都小姐姐里算是正常,身姿却很矫健,当年是班长兼体育委员。离开高中直到此刻的四、五年间,这是第一次两人再见到彼此。当时感觉她变化还不大,依然是记忆中温和的表情,温和的语气。于是两人就在网吧外面站着聊了一会儿。基于两人的过往交道,主要是她说,“我”听。她介绍自己念的四川大学,又说已毕业工作好一阵,第一家东家是一家外资世界五百强,现在我忘了名字,惠普宝洁之类的。只记得她还说大型外企和国企是一回事,言笑中不满,又说准备换东家了。

      多年不见,一开口就说得这么深,“我”其实已经看出她那略显急迫的讲述很可能意味着重大信息:惠普或者宝洁即将倒闭,由此引发产业链断裂、亿万人失业、经济危机、社会动乱、第三次世界大战、数万颗核弹爆炸后文明灭亡、废土中绝地求生各种惊险……一堆癫狂画面在“我”脑海里瞬间划过。面对故人,这高中时代思维方式瞬间跳出,一句“不是我干的”都出现在“我”舌头上,好歹还是吞回去了。因为“我”毕竟已不再是那个荒唐的中学狗屎,明白她不是要对系统之熵的不可逆来一次街头讨论,能猜到,可能她不过是很想和自己多聊一会儿。

      要是现在此刻的我,多是当场要找个地方坐下来慢慢聊。然而当时“我”有非常严肃的理由迅速结束这对话——和余狮打游戏这样更伟大的事业——就在脸上堆出对人类文明存亡非常关注的表情,一边心里希望快点结束。她又看出来了。她那有重要得像世界末日预警的信息,化作个人近况经历以声波形式波到“我”这里,只换来还好还行之类的反应,于是对话很快结束。“我”转身走进网吧找到余狮,坐下熟练地乔装一阵就开始杀人:操起AK47突突特警,或者拿起M4被恐怖分子突突,血肉横飞任务失败,战士跪地炸弹引爆……于是女班长那世界的拯救重任只好留给他人。进网吧前两人应该是交换了手机号码,然后就此互道再见。再见的意思就是再不相见,此后既没有打过电话,也再没有其他联系,就此人海别过。这偶遇,是和高中女班长的最后一面。

      关于女班长的难题,显见不是在此时,而是在当年。当年那男孩其实和连婕婤初中就是同学,他们都是成都十二中初高中连着读了六年的。初中她在初九六级五班,他在七班。他初中是认识她,知道她是五班班长,但不知道初中她认识他不。三年时间两人在过道上看见过无数回,但顶多用眼角余光互相自我介绍过。升到高中,他们被分在同班,逐渐熟悉起来,然后文理分科又一起去了文科班,高九九级九班,她还是女班长。他们在此时算是很熟了,严格说是高三才算很有点熟了。

      什么叫很有点熟了?当时不是高三嘛,他、余狮、连婕婤一起找了个补习班,每周日在成都教育学院补一天。那地方离他们各自家都不远,他住四川大学附近,余狮和连婕婤干脆就是川大子弟,住大学里面。

      临到高三,周末找个地方集中复习,听起来不错,其实很可疑。什么可疑?这个人物组合很可疑啊。连婕婤是优等生,女班长,日常永远是985的水平——后来果然考上了——哪儿有这样补习的必要;余狮是中等生,常厮混,但家中老爹管得紧;而那男孩是差生,年级倒数,全年级知名的混子。这鬼主意我记得是余狮出的,有可能是压力太大,找个借口周日溜出来,没老爹看管逍遥一天;他压力全无,周日一个人正无聊,有机会溜出来鬼混那是求之不得。他们俩凑一块儿很正常,但连婕婤为什么在高考临近、需要花时间看书复习的紧张时候,也跟着来,我至今不知道确切原因。我甚至不知道,到底余狮当时是给年级上所有要好的朋友们都说了,想多拖一些人一起“补习”,还是只给那男孩和连婕婤说了。甚至是,整个主意其实是连婕婤出的?如果是后者,那就太可疑了,是不是?

      现在我只能自作多情地乱猜,有可能,那男孩的高中女班长每周日跑出来补习,是因为教育女神姐姐的感召,但也有可能,是为了他。只是有可能,可能性极小,也不重要。

      补习分上下午,他们上午都约好去上课。他和连婕婤同桌,余狮和补习班结识的谢勇力同桌。他和连婕婤都学习得特别顽强。特别是指方式:他们会打开一袋瓜子之类,各自翻开一本小说。顽强在于他们需要克服讲台上的老师制造的背景噪音干扰,边吃边看,以至于一边余狮和谢勇力在干什么都不知道了。那阵他基本是集中精力攻读武侠,连婕婤看了些什么他没留意过。

      那阵,那男孩当人面不肯看武侠以外的书。因为不比现在网络文学发达,除开漫画,要文字消遣,当年一个混混学生的唯一选项,只能是武侠。要说起来,刀光剑影快意任侠,他其实更中意《水浒传》,不是男渣女奸就是杀人放火,实在是淫邪残暴诚意满满的完美教材,实在是雪夜闭门读而后快的禁忌读物,怎么坏怎么来好过瘾的。但可惜此书被莫名其妙安上了个古典名著的假名头,不仅没了禁书的刺激,还多出一股来历不明的酸臭味。被人发觉在看此书——还反复看——他实在不敢,怕被人发掘。于是他平日里只能与武侠为伍,捏着鼻子学习胯下骑鸟的残疾大侠如何的规规矩矩、手上飞刀的富二代书生怎样的痴痴迷迷,啥啥的。

      他们每个周日早上都这样一起过的,有一回被补习班老师说了一次。但这些老师本是各个学校出来挣个外水,忍不住说他们可能多是面子问题,而不是真有什么心思传道育人,他们也乐得其所。有一次,她带了那年月大家都有的随身听,磁带的,边听边吃边看。他让她给他听会儿,她只分给他一只耳机,说她也想听。于是他塞一只右耳,她塞一只左耳,听的是张学友的《想和你去吹吹风》专辑。A面听完,她开始倒带。他奇怪,她说,你不觉得B面难听吗?

      这专辑名字听着就是四个字,余情未了。刚刚这里我打开某易音乐搜了一下,A面五首歌分别是《想和你去吹吹风》、《三天两夜》、《自由》、《台北不是伤心地》、《火花》,分别讲旧爱、一夜情、失恋自我安慰、异地恋终于失败、分合纠缠中的恋人,没有一首扣得上两人的关系。想来她当时还不会拿歌来双关这一招,就是单纯地听个好听。

      这是他和她唯一一次两人听歌,原本能完整的专辑只有一半,却连听两遍,想和你去吹吹风。

      嗯,至少是好听的那一半。

      于是下午他们马上就会去吹风,吹得教育女神掉鼻涕那种。下午他们都不会去教室,中午各回各家吃完出来,四人会在成都十二中旁的红瓦寺汇合,然后开始自习。第一堂自习是研究人类第八艺术。当时成都红瓦寺那一圈像个大学城一样,周围三百米内密布有三个高校、N个中学。红瓦寺正在中间,却既没有红瓦也没有寺,那泥泞小岔路上,有的是许多条件简陋的小影厅,放些镭射电影,消费不贵,每人三五块一场,专供青少年学生自习的。据说特别刻苦努力的攻读到了午夜,还有爱情动作片的学习研讨会,但他一直无缘入学。下午看电影一般他们四人坐一排,我记得连婕婤总是在他右边。

      第二堂自习则是心算。看完电影出来,他们找个茶铺坐下吹风加喝饮料。茶铺是一个塑料顶棚毫无遮拦四面畅风的那种,饮料是一人一杯一两块的汽水,就是可乐机那种。然后四个高中生忍着吹风就着饮料开始心算——打升级,不打钱,打的是剩下的时间。记忆中,总是他和连婕婤对家,余狮和解勇力对家。后来打对家久了熟了,我记得他和她配合甚是默契,自习效果甚是显著。再加上毕竟都还年少,火力旺,四面畅开的茶铺里,冰镇快乐水就着周末大逃亡的快感,即便寒冬腊月的冷风吹吹吹,四个十七八岁欢声笑语中的男孩女孩竟是毫无所觉。

      那男孩当时就是毫无所觉,他不知道,他不知道为什么吃瓜子看小说是他和连婕婤坐同桌,他不知道为什么连婕婤会看电影总是坐他身边,他不知道为什么连婕婤总是和他一家打牌。他也不知道余狮到底知道什么,知道多少。他也不知道谢勇力看出来没有,看出了多少。但,那个阴冷冬季,每个周日,他们都是这样过的。

      好吧,可能,他是有点知道的。

      有一次,看电影是歌手杜德伟主演的一个爱情故事,好像男主对一个年纪可以当自己母亲的老姐姐产生了些感情。他那天火力特别不旺,坐在廉价仿皮沙发上感觉像坐寒玉床一样,屁股都是冷的,双手也冷得没地放,就借连婕婤的手套戴上。记得她的那双手套是艳色的毛线质地,现在不能确定是不是红色。他就这么一直戴着,从看电影一直戴到打牌。她就这么一直让他戴着,绝口不提要他还。我记得他开口问她时候,她脱下手套给他戴的乖巧样子;我记得他盘算过她既然要戴是因为她也冷,但他也知道自己开口她一定会把手套让给他戴;我还想得起,带着手套抽烟的时候,他闻到了手套上有一股清香,是女孩子的味道。

      讲到这里我很想说,在那个烟雾不时腾起的廉价小影院里,在杜德伟色迷迷地探下身去对那老阿姨耳朵吹气的时候,他突然扭过头看向右边。然后出于好奇、启发、感激、对师奶杀手的崇敬之情或者以上所有原因,连婕婤的右手手套自己找到了连婕婤的左手。她没有回头,但她的左手握她的右手手套,握得很紧……没有的事,确实没有,一丁点这个心都没。看完电影他还赖着人家的手套,打完牌,他脱下手套还她,拜拜而去。单车上独自一人收叠心情,车把上一双裸露的手,吹在冬天的风中,冷得意外。

      差不多两年以后,在他行将离去前往异国留学的时候,余狮突兀给他说起,曾经有次撮合过他。他当时没反应过来,以为说的是余狮当时读川大的女朋友的室友,但余狮说不是,却又十分古怪地不说是谁。后来他又问了余狮两次,余狮都没有回答,始终拒绝说那撮合对象是谁。现在,想来也许是余狮答应过人家,不要给他说。也许吧。

      算了,坦白吧。其实当时他就知道,不是有点,是全知道。余狮的撮合或者补习班的起因我不敢确定,但没关系,因为当时那男孩是知道连婕婤的意思。由于他心态很放松,放松到没有给自己点破的地步,放松到转眼就忘了的地步,所以余狮的欲言又止,完全没能让他朝连婕婤身上想。

      所以,为什么他不点破连婕婤?他懒得。这个其实就是事情的核心,他当时喜欢连婕婤吗?

      实话实说,不是男女喜欢的那种。

      为什么?

      因为时间。

      我们都知道,十七岁的高三,那是一生一次的特殊时期。我们都知道,在那个时期,有一系列玩意儿,就是会出岔子。比如卷子上的问题、脸上的痤疮痘、大脑里的神经、看女人的眼神、老师们的语气以及小腹下面那根——上述所有东西,每样每天都会硬起来好多回,随时随地此起彼伏,莫名其妙毫无征兆。这特么导致那男孩错乱得一茬又一茬,在学校内外均是颠三倒四胡作非为。这时候要撮合他和女班长,不如把小龙女介绍给飞剑客,或者撮合张学友嫁给一碗蛋炒饭,那成功可能性大约还要高些。对这事,他注意力不集中在乖巧聪明的女班长身上了。

      那是在谁身上了?谁也不在。但在高三这个别人高中学习最紧张的巅峰期,他也同步开启了他高中功课最密集的巅峰期:谈恋爱。当时他已经被爱情女神姐姐找上了,有了个小他两岁半的漂亮妹纸,人生第一个可以称之为女朋友的妹纸。妹纸不是本校的,很漂亮,外校校花,和十七岁的他关系开始的时候她十四岁,差点十五,念初三。他和她的关系持续两人各自的整个毕业年,从1998年的9月,一直断断续续到1999年5月之后,才算拉拉扯扯完结,不了了之。先说,那小混蛋不是什么好人。不是谦虚,真不是,就不是个好东西。纯情羞涩这几个字没哪怕一笔一划和他沾得上,他就是要乱来的那种。这里给在看的大家坦白,当时同期他还跟他女朋友的两个闺蜜胡搅蛮缠着,关系相当复杂:一位和他认了一番干哥哥干妹妹,都懂的;一位和他、他女朋友、他同班男同学易竹形成四角,而还没理顺又另加了一位闺蜜的女同学到易竹那边的关系网,最后一共是两男四女。

      讲到这里我发现自己在摇头,特么的,这臭小子都搞了些啥啊。

      咳咳,总之,他这边的这三位女孩当时是初三,都和他不同校,和她们的纠结故事与成人世界也不大一样。今天不想讲这头,倒不是有什么不堪。不不不,完全没发生那个高风亮节的正人君子都沉迷其中难以自拔的、又黑又湿又腥又粘的体液交换游戏,当真没有。现在我提这茬,是举例说那小混蛋不算好人,不展开讲确实是没心情卖这口狗血,而且详说的话要冲乱今天的主题,就不在这里多说。我们还是就当没这回事,继续假装卖我们的青春情怀,说回到纯洁可爱的校园里来。

      女班长女班长,嗯。有一阵,我不记得是高二还是高三了,反正在补习班前后,有那么一段时间,在学校里每个月有一周女班长和那男孩有机会坐一起。当时她和她极要好的、形同闺蜜的韦司绮同桌,他右手边有一男生同桌,他们四人在同一排,她们在他左手边。班主任质老师可能是蒸汽朋克迷,为了在教室内营造机器感拼凑美学、宣扬乌托邦朋克信仰,给所有学生写了一道机械化程序:每人座位在每个周一朝左上移动一张桌子。这样每当移动到教室中央两张并排靠拢的桌子,连婕婤就出现在他左边紧挨着,形同同桌了。

      对他来说,那时候课堂上老师的声音,像蹩脚马戏团木讷主持人的沉闷冗长的开场白一样,催眠。记得有次在和连婕婤同桌时候,人熊坐着坐着瞌睡特么坐出来了,就准备睡觉。于是他把最厚的教材课本摊开,又拿另外几本书放上面叠好角度。连婕婤问他干啥,他说垫手啊,这样才特么有弹性不是,免得趴久了把手压痹 ——麻痹。这废物利用引得她连连夸赞,回头还给她同桌韦司绮说他聪明。尼玛,他不耐烦,这算什么聪明?人人都特么发自内心地觉得自个很聪明好不好?个个都自觉好有天分只不过没遇上,那特么不是说明其实都差不多?算球,睡了睡了。

      在高中学生这个身份下,连婕婤和他是两个极端。连婕婤是成绩好的乖乖女班长,他则不仅是差生,还完全是混子学生,混到底那种,败类过分到异常可怕。这几个词不是夸张形容,是客观总结。

      败类是指:上课不听,不是看小说,就是睡觉。看累了睡够了就溜出学校走走,活动活动身体,吃点东西,顺带抽几支烟解乏。如果临时起意拐进网吧、打牌、去镭射小厅看电影之类的,这天他就不回来了。学校于他,就是一个提供免费座位的落脚点。至于考试他就抄连婕婤的,女班长嘛,成绩好;也常常抄都懒得抄,考卷都不交,一样也睡特么的;

      过分是指:班主任质老师他是不愿,也不敢,但有的课前起立敬礼,他常坐着不动。有一门他是铁定就这么大剌剌坐着,有几门是心情好给老师面子他才会趴着装睡不起来。还曾有那么五六七八回,他是喝得半醉真睡着了去;

      异常是指:后来他发现交白卷不好玩,对一直崇拜的智力女神不够恭敬,于是有心情的时候开始自己发挥考老师。比如在选择题答题卡上整些云雨花月什么的,是画五子棋开局定式;也曾短暂研究过一阵吉他和弦指法,涂在答题卡上,但这个现在我都特么忘完了。问答题则先是在题目一的答案处,把题目二三四五的问题打乱重新叙述,考老师。后来发展到假装认真作答,自己模仿教科书的叙述语气胡编乱造,有时候十分题居然还能骗个一两分。

      各位老师都在深深爱上他之余自知水平不够,放弃了报考他的题目,恨他的肯定也有,因为他而恨自己的有没有就不好说了。但上课肯定是没人想理他的。他怀疑过师长们的课间十分钟,大约是有在办公室里虔诚地集体祈祷,希望这学生和老师彼此都是对方脑海中的幻觉,这只藏在学生中的怪物不要脑袋一抽可怕地发作起来就好——可怕是指,翘着二郎腿在课堂上当众出声嘲弄,把老师气得眼含泪水摔门而去,这样的恶劣记录他是曾有过的,好在这还不多见——他最好是特么睡着了。

      女班长对于这一切显得毫不介怀,虽说不至于沆瀣一气,但总和他关系煞是很好,丝毫没有一丁点通常那种好学生对坏学生的不容。我记忆里只一次是他被抽到讲台上,下来她笑着说裤兜里的烟盒太过明显了,但那显然是出于好意。

      因为大家比较好,他和她坐一起免不了东拉西扯,越聊就越熟,越熟就更聊。那聊的内容我真想不起多少来,不过,那熟的时候我却记忆深刻。

      聊的内容,现在还有印象的内容只有两个,一个是他一次嬉皮笑脸给她聊什么完了后,她发现这头废物和班上其他差生有不一样,奇怪问他为什么会那么地爱看书,看小说,从无间断,不停地看,而且一看就指着一本书反复看,看很多遍才换第二本。

      心里咯噔一声,好聪明的女班长!他吓了一跳,面无表情地看着她,无法作答,一个字都说不出来,脑子里想的是,被她看出来了吗?

      她浑然不觉,见他没反应,给他解释,拿着和其他混子比较了一番:你看比如常跟你一块儿厮混的某某,就从不像你这样看书……既然那么爱看书,可为什么又偏偏不好好学习?

      这问题当时他没给解释,因为不能给。他看着她的眼睛,知道她只是留意到了,但没有看穿他那根怪物尾巴,于是面上掩饰着笑笑,把话题岔到一边去。女班长尽管够聪明,毕竟还年少,单纯可欺,话题一带果然就没有多想下去,聊过也就算了。

      另一个聊的有印象的内容是,他们曾讨论过张清芳和优客李林的《出嫁》那首歌。于是到了那天,可能是聊到了火候,要开始熟了,女班长突然问那少年郎中午吃啥。他说他回家吃。她问他家人做饭吗,他说中午家里没人都是他给自己做。

      她很是大惊小怪了一回,一脸三观倾覆的样子,不相信这小痞子居然有这手,又说要和他一起回他家,去吃中饭。

      去就去嘛,去了,蛋炒饭。

      连婕婤说去他家,他当即就同意——不然呢?他都说了家里没人,他能说不欢迎人家吗?现在我想来,他就是个被叫的,但当时他不知道啊 。其实他那时候还不会做饭,煮煮面条饺子,炒个炒饭什么的,中午胡乱对付对付。相比几年后那个到国外历练成厨师、日常给一家人做饭的他,完全两回事。

      连婕婤平日里都是回家吃中饭的,但他当时也没多想。他们一路说说笑笑骑着车回他家,到家他进厨房看了看,没啥别的可吃,只电饭煲里有大半锅剩饭。于是两人商量了两句,决定蛋炒饭。他开始打蛋、炒蛋、起锅、炒饭,饭有点太多了,他自作聪明又加了点油。正炒得膀子发酸,突然惊觉,连婕婤就像已经在身后饿晕死过去了一样,很长时间一声不吭,两人已经很长时间没说过话了。

      癫狂脑子里,浮现出连婕婤饿得不行、倒在地上休克、口吐白沫直抽抽的画面,他连忙回头,看他的女班长是不是已经横在地上了。

      没有,竖着的。

      她依在厨房门框上,看他,定定地看着他,看着他为她做饭。看他回头,她连忙转身掩饰。

      他不知道——我可以保证,这个时间点上,他真不知道。他不懂这眼神。

      他更不可能知道,这场景,后来他还会再看到:还会有一个女孩,靠在另一个厨房的门框上,看他做饭,看他为那女孩自己做饭。

      然后他还会再看到这个眼神。

      把这懵逼小子剁了炒进那锅炒饭里,他都绝对想不到,再然后,这个眼神的女孩居然还有另一个,还再有另一个,还再再有另一个,还再再再有另一个……现在我数来,女班长之后,嗯……靠,讲到这里我突然发现,不扳手指就数不清!说实话自己都吓了一跳——女班长开引之后,不同厨房里有这同样眼神的女孩,居然特么还有八九个。

      只是,那些不同的厨房里,都同样的没有镜子。所以这里我只能猜,可能是他做饭的样子很好看,锅铲宝剑,油烟披风,厨房少侠帅气一场,风流飞菜刀例无虚发,是不是?

      好吧好吧,那男孩确实是大众脸,谈不上帅。那么也许是她们都饿了。也许又是他不对,是他让她们饿着了,饿得她们一个个虽然来自天南地北,但看他做饭的眼神都是齐刷刷绿油油的。

      总之,如上所述:从前以后,从那男孩及我,人生第一个,自己以外的第一个做饭对象,同时也是第一个在做饭时候用这种眼神看过来的女孩,是他的高中女班长,连婕婤。

      通宝推:审度,桥上,铁手,
    • 家园 【原创】串场--词

      串场的意思就是走个过场,讲点闲话。

      也可能是走错片场,和主题毫无关系,越来越偏,整串了。

      前面虽说是乱讲的,总归还有脉络,这里纯属闲扯。很大程度上,就是记录我在乱讲的过程中又乱想到了些啥,都是可看可不看。这不是反话。

      当然,我这里的所有文字玩意儿都无关紧要,既不能吃又不能穿,都可看可不看。

      所以,可能不仅不是反话,而是废话。

      词的意思是词牌的词,诗词的词,不是还要纠缠于恐龙那词。启第一的叙述里面,藏有一首三字令。

      三字令是词牌名,并不常见。这可能是因为三个字一句,看似上手容易,其实并不太容易表达,所以填的人少。但正是少有人用,甚至鲜为人知,这种事反而合我的胃口。文中我用的是变体,双调五十四字,用新韵,就是押普通话。填词正经有词谱,钦定、白香啥啥的,但我反正也不是啥正经人,也一向懒,水平也有限,还专门讨厌守足规矩面上勤快的正经人,所以这里也不耐烦查书。除非我有必须的理由,否则一般情况都普通话就着度娘百科的格律来的。总之一切依着度娘姐姐就是了。

      启第一里的,当然是现在的我填的,按当年那臭小子的水平,是听都没听说过。

      叙述里是拆散了,正式完整的是这样。

      三字令 姐

      幽店主,有咖啡,幽见夜,欲同窥。

      浮浪子,误识谁?几三番,中二病,那一回。

      书外伴,霎相偎,书里意,永相追。

      心与愿,怎兼遂?写不赢,答不了,去如归。

      会不会有人问,把事情老实交待清楚才是根本,搞这文字把戏是想整啥?又骚包起来了哇?

      我当然有我的道理。起缘自然是当年脑海里跳出的那三个字又三个字,但想起要填词,其实是关系到店名。胡乱凑三字令之前,我事先也不知道这个词牌。本来是隐隐感到店名似乎可以做个什么手脚,一路翻到词牌,突然看到这个。然后我老毛病发作,越走越远,店名最终被我藏了起来,最后就只整出这么首三字令来。不,我不认为不存在的老板娘自己了解三字令,甚至了解宋词,但这里恕我不能再往下说了。

      能说的是,在研究三字令的过程中,发现了另一件很有趣的事情。在填的时候,我还继续在歪路上越走越远,比上面说的还要远得多。

      我想着,词牌这个东西,绝大多数,其实都是三个字。西江月、如梦令、破阵子、雨霖铃,啥啥的,语文教科书里就有一些,还有水调歌头这种四个字的。当然课本里都是很常见的词牌,选的也都是名家经典。

      发现有三字令这个词牌后,我突然脑筋一抽,抽出一个邪门的想法:词牌名本身是有字面意思的,又多是三个字——那么有没有可能,全用词牌名本身,凑出三字令来?

      不知道这歪路子有没有其他人搞过?不管怎样,我自己没试过。突如其来的新思路,像有机会可以撩个新妹纸一样,于是就兴冲冲地试了试。

      答案是肯定的,可以。

      只不过词牌不够多,又抓了些曲牌名来凑,都风月那个调调,很容易搞成浓词艳赋的味道。我已经是尽力把风格偏转出去,但依然免不了要沾上,果然是骚哄哄的。

      词牌三字令

      之一 玉皇大帝醉酒升仙

      高月下,醉思仙。

      鹤冲天!

      如梦令,凤凰间。

      二郎神,哪吒令,满朝欢。

      长寿乐,寿南山。

      蕊珠闲。

      鸡叫子,卷珠帘。

      踏云行,离苦海,快活三。

      之二 征郎归夜

      征部乐,定西番。

      得胜令,望云间。

      芳草渡,小重山。

      阮郎归,不怕醉,误桃源。

      渔家乐,夜行船。

      拾翠羽,向湖边。

      留客住,柳含烟。

      惜奴娇,云鬓乱,殿前欢。

      之三 络娘春夜

      梅已谢,燕归梁。

      春草碧,倦寻芳。

      青玉案,络丝娘。

      镜中人,一络索,赛天香。

      期月夜,梦仙郎。

      更漏子,满庭霜。

      云雾敛,九回肠。

      海棠花,深院月,愿成双。

      之四 二十年后

      春色满,月当窗。

      花自落,满庭芳。

      将进酒,醉吟商。

      少年游,三字令:好时光。

      南柯子,悟黄梁。

      归去曲,试周郎。

      行杳子,好离乡。

      恨来迟,长命女,梦魂香。

      之五 梦回

      秋夜雨,雨霖铃。

      双翠羽,伴登临。

      金凤调,凤萧吟。

      鼓笛令,西意曲,献仙音。

      逍遥乐,探芳新。

      何满子,醉花阴。

      秋月夜,梦行云,

      鬓边华,明月引,少年心。

      也就是说,一旦从千变万化的内容含义回归,回看词牌本来面目,会陡然打开一扇新世界的大门。而这并不是拍脑袋胡编乱造,因为事实本就如此,是还原事情本来的样子。而这被日常熟视无睹却异常重要的本来,竟如打开一扇尘封大门一样,看到新的东西,新的可能,甚至还很有理由的样子,自然而然本当如此。

      我本来以为这里就算到头,没想到居然还要分上下半截两说。这里是消停了段时间,突然一天又不安生写东西,又开始胡思乱想。神经元一拱,突然想起,词牌曲牌还有两个字、四个字乃至五到七个字的,如果用组合“2+3”、“2+2+3”、“4+3”等等,似乎还有可能凑出律诗来?而律诗如果都凑得出来,那么填其他词牌也应该可以了?

      于是又试了试,答案依然是肯定的。是的,确实如此。

      词牌七律 无题

      无愁可解洞中仙,明月逐来解佩环。

      云淡秋空归塞北,露华芳草望江南。

      秋光满目拂霓裳,湘月留家下水船。

      水调歌头频载酒,浪淘沙慢九张帆。

      词牌五律 从前

      秋水生南浦,桃园忆故人。

      红情翻翠袖,绿意点绛唇。

      乐世风流子,宣情洞渎神。

      小庭花月慢,佳色沁园春。

      词牌江城子 忆

      凤凰台上忆吹箫,紫竹萧,夜游朝。

      烛影摇红,眉妩月边娇。

      春弄后庭花破子,花自落,恨春宵。

      潇湘夜雨忆吹箫,楚天谣,醉翁操。

      望梅消息,疏影念奴娇。

      索酒东风吹酒面,梅已谢,恨春宵。

      词牌青玉案 那谁

      传言玉女无俗念,水仙子、瑶池宴。

      春弄露华掷半浣?

      排歌调笑,玲珑四犯,乐正双双燕。

      巫山一片云不见,子夜春游五更转。

      薄幸个侬胡捣练?

      琼台催雪,青山湿遍,雁后归无怨。

      2019年中至2020年中

      通宝推:桥上,
    • 家园 【原创】前言 续5

      她依然靠在他的肩头上。她像永远都在那里一样。

      他依然在胡思乱想。他像永远都在发作神经病一样。他想了一阵女人,想了一阵怎么将离别的真相说出口。靠着靠着,可能是心中的感觉太过强烈,也许是他自觉不能驾驭所以本能地回避,突然他的思维开始不受控制的漂移转移,毛病慢慢来了。

      他开始抽离自己,自我审视,总结和她一切。

      开始都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就是好玩,后来控制不住的会认真。开始的预测和期待,后来会随着各种意外越发精彩……

      开始因为羞涩或者害怕失败,表达上会有一个从绕圈子到逐渐直白的过程,而这却是最为出彩之处……

      情理之中,预料之外,开心与冲突,自遣和娱乐,都是相扣的……

      一旦认真之后,却发现往往不再好玩了,却也极难再抗拒了……

      巧合,巧合总是推动发展的关键……

      女人还在左肩,他已经浑然不觉。他越是细想,越是发现,这事的所有,竟然在每一点上都是双关,一丝不差,要找一处相左赫然都是找不出来。

      双关什么?

      双关他自己。

      他为什么要这么想?这个究竟原委,来源于他的一个习惯。事实上从他及我,一直都自知自己不算特别聪明,中人之资,没有急智,不是天才。我 自我审视,就是自觉反应永远不够快,悟性永远不够高,后知后觉还经常错乱发毛病。所以为了弥补这一缺陷,就自觉不自觉地用大量的思考来弥补。简单的问题还好,一瞬间意识到事情复杂困难,就忍不住像个白痴一样来龙去脉反复摩挲揣量。往好说是爱思考,其实就是想太多。

      当姐靠在肩头的时候,他不是毫无缘由地想太多想到写东西去的。这一切,根本原因是他感到事情极其复杂,忍不住要前后想个明白。

      这是因为再之前,再之前的那句话。

      那句周婉玉靠过来之前说的,信息量好大的话;那句我总结过的,在看的大家你们谁都不可能像他那样明白的话。

      我们还在玉林南路的咖啡馆里。

      黑洞洞的空间里,永远亮着的昏黄台灯。

      两人面前,两颗才掐灭的烟头

      姐在决定靠过来的最后时刻。

      他在已察觉她的意图的当口,随便说着他的那个小说。

      她叹了口气,忽然说。

      “开头都是想整起耍,耍到耍到就整成这个样子了。”

      这话极其复杂,层次异常丰富。当时他一听就笑了,但一瞬间觉得里面还有东西,脸上开始要笑的肌肉抽动,但在笑最后出现的一瞬间,却拧出一个极为古怪的表情,没能给出回应。

      神经乱跳。

      第一跳,是他的姐,在借着评论写小说的话头借喻,其实在说她自己某个经验,其实是在给双关说,她认为的男女关系;

      第二跳,是他的姐借说她认为的男女关系发展流程,就这个双关再一步暗示,其实是在给他说,她认为的,现在的她和他。同时,这样说话的方式,又对自己的本意有一层掩饰,根底上是下意识自我保护,怕万一失败了避免自己尴尬。

      当时他悟到这里,脸上就笑了,笑的同时,心中不由怦然一突,暗惊:这是极为高明的示意啊;脑袋里却同时又是忽然一抽,暗叹:我的姐,真是好聪明一个女人啊。

      寻常人智商在线的,经验足够的,也就到此为止了。但他有另一个身份,这让他产生了额外的第三跳、也是最严重的、他人谁都不可能会有反应:

      他那不可救药的老毛病,猛然发作!

      他注意力突然莫名从女人跳到了另一边:嗯,姐的这话,很有文学意味,借喻、双关、暗示,还暗藏了诙谐的幽默、理性的总结、宿命的感慨,似乎还有……这句话本身!这句话连带整个事情本身,俨然还可以是某种象征……

      等等!他笑容凝固在脸上。

      猛然抬头,和对面的隐形人瞠然对视!

      从《2.14》到《阴谋彩票》,刚好契合了这句话!

      ——开头都是想整起耍,耍到耍到就整成这个样子了……生平第一次发现,原来写东西和搞女人这两件事,居然是一模一样的步骤过程啊!

      他感到自己小腹一阵发紧。

      ——哪有这种巧法?不可能!这意味着什么?难道说……有没有可能,这两件事,其实,是一件事?

      这真正厉害的反应,顿时将油嘴滑舌惯了的他钉在座位上。

      ——借喻,双关,暗示……文学……象征!

      呆了好一阵,不要说张嘴回应,他连眼皮都眨不下去,连眼珠都动不了一下,进出气都困难。

      ——所以,会不会,这事情,其实就是这么回事?

      周婉玉自己必定不知道,她借用他的写作比喻她的过去,就此总结的对男女的认知,用来作为她对两人现在的男女定位,这句多重含义的话比她自己以为的还要复杂得多。这句姐姐指导弟弟般复杂无比的话,指导了远超她自己以为的内容。

      这是一句信息量大到了空前的、赫然不受说出者控制的、从写作跳到过去涉及男女、再突然跳回写作到未来的话。

      这是一句点破了那究竟原委的话,这是一句决定她那弟弟此后人生的话。

      这就是那一句,天启命使。

      没法说出口,因为太过重大,远远凌驾在日常的思维之上。这里,哪怕我这样讲出来了,我知道在看的人们,你们中依然有相当部分是看不懂的,不知道我在说啥。

      文采风流,文采风流,文章,女人,对从那男孩及我,是,同一件事。

      这种事,是不可以随便跟人聊的,除非聆听的对象,也有对这个叙述者来说不亚于、乃至更高于那点化者的重要性。

      我说过的,这篇文字,乃至接下来的整部书,有一个特定的阅览对象。

      而那不是姐能知道的了,就像姐不知道下面的事一样。

      2000年12月28日零点过后,那男孩和他的隐形仁兄相伴回家。他们没敢走上周婉玉最后走的二环路,绕着走到倪家桥路。他们走得很费力,走得不想当人的样子,只想当迷失在城市中的流浪人熊,过马路不小心被汽车压扁,正努力把自己支撑起来。我不记得一路上他们在讨论什么,反正不会是工作咋办。

      好吧,我记得。我特么当然记得,记得无比清楚,清楚得像昨天夜里发生的。这一路短短十来分钟,他想得无比艰难,无比复杂,但就算记得我这里也不想说。那一百一千一万个处理方式,也没有哪怕一个能导出好的结果。我只能说,这,是从他及我,这一世能碰上的最难的那个问题,那个当时他无论如何都答不了的问题。他只好带着这些答不了的无解难题,在脑海里不断疯狂拼凑的各种主意各种可能性中,支撑自己朝家走去。

      但当他走过人民南路路口,当他走到领事馆路,当他看到领事馆里的异国国旗在冬天的夜空中飘荡,当他看到了领事馆旁边那一栋永远修不好的烂尾楼,那一串关门闭户的店铺,以及店铺上那一串预定机票、护照照片、签证代理、移民咨询、留学申请的招牌,他停住脚步,再也走不动了。

      面对着这反转折磨的人生剧本,他抬头看着黑暗冰冷的夜空。

      典型的成都的冬夜,没有月亮,没有星光,只有压在头上的厚厚的黑。

      典型的他发病的脑子,对那夜空只有一句话。You win,你赢了。

      干你。

      情绪崩溃。

      晚期直男癌,成年后不会当人面干这事的,所以我不想在这里说犬字旁那字。

      像每一个终于发现自己在自以为是的傻逼一样,他在领事馆路和自己居住的小区路口,转身回头,对着玉林南路方向,说,“拜拜,路上小心,拜拜,路上小心,拜拜,路上小心,……”

      不停说,说了很多遍。

      连站立都站不住了。

      拜拜,周婉玉;拜拜,咖啡馆;拜拜,老板娘;拜拜,英语班;拜拜,烧菜馆;拜拜,姐;拜拜,啤大伯;拜拜,大姐;拜拜,玉林路;拜拜,怼我的利嘴;拜拜,《阴谋彩票》;拜拜,“我眯一哈”;拜拜,到底几川的四川;拜拜,人生第一个,真正意义上让自己心动的,亲爱的女人啊。拜拜,拜拜,都拜拜了,一切都拜拜了。

      在那个路口,在那天午夜,在那个冬夜的风中,在那个茫然无措又怅惘无奈的隐形人身边,在左脚右膝下的九宫格一样的人行道水泥地砖的粗粝上,那个十九岁男孩,情绪崩溃了很久。

      我清楚地记得,在崩溃到极处的时候,一个奇特的、毕生难忘的、回想起来必定是一生只会有一次的事,猛然发生了。

      是一股从来没有的情绪,突然猛地从心里抽出来。

      那情绪类似恨意,却并不是黑色的;那情绪类似愤怒,却并不是滚烫的。

      那情绪只有一种质感,那情绪充满硬度。

      那情绪让心脏上某处本来柔软的肉,逐渐硬化,犹如幼嫩菩提树的皮硬结成壳,从此不可逆的,越来越硬。

      那块硬度支撑住他,他止住了崩溃,他站了起来。

      脑浆在沸腾心脏在擂跳,是某种难以言说的极限状态,是那痛苦中纠结的教徒突然看到了神启的方向,是那封在颅骨和胸腔中的、盘虬错交找不到出路的树枝,突然融会贯通,在挣扎灵肉之间破体而出。

      本来已蹲跪着的他,从呆木站立的隐形人的脚边站了起来。他们对着黑暗的冬天,对着午夜冰冷的风,对着玉林南路方向,说:

      拜拜,我一个人拜拜就行了;我一个人情绪崩溃,就行了。就让我的姐永远不知道吧,就让我的姐永远去猜测吧,就让我的姐逐渐去不耐烦吧。

      就让我的姐认为是我不中用吧。

      就让我的姐带着希望慢慢淡忘我吧,我们都知道,会是这样的。

      就让我带着遗恨永远铭记我的姐吧,我们都知道,会是这样的。

      既然无论如何都没有好结果,所以,就我来,我独自一个人来,来受这剩下的,剩下的最难承受的那部分,就行了。

      我们都知道,会是这样的。

      拜拜,姐,路上小心。

      那男孩转身,终于,朝家的方向走去。

      从此以后,不论天涯独赴,万里孑旅,亦或岁月浪迹,廿年浮生,再未提及姐。

      那男孩转身,终于离开家,朝心脑之间那一处菩提树走去。

      书外伴,刹相陪,书里意,永相追。心与愿,怎兼遂?写不赢,答不了,去如归。

      拜拜,路上小心。

      之后的岁月里,从那男孩及我,一直在心底深处某个地方,处于神经病发作的状态:质疑世界的真实性,姐相关的一些事情太反常了,理智和情绪疯狂纠结一气,写小说都嫌假的一串巧合事端,这不可能啊。

      无法对他人述说的事。这么疯的事,在看的各位,如果是你,你说得出口吗?

      之后的岁月里,从那男孩及我,每当在无法和这个世界达成共识的时候,总会想起这个女人,总会想一个命题:周婉玉对于自己,到底意味着什么。

      无法对他人述说的人。这么特别的人,反正从他及我,实在说不出口。

      之后的岁月里,从那男孩及我,有空的时候,就会浮现出周婉玉的细节。实事求是说,随着在时间线上越走越远,回想的间隔也越来越长,越来越不大会去想。

      直到现在,直到我决定把一切落在文字上,我才猛然发现,原来许多当年看不明白的事情,竟然是那么清楚明白。

      我明白了,周婉玉第一声开口是打麻将,肯定是麻将的厉害程度还要超过跳舞,多半是日常大杀三家那种,他敢答应,当晚就要杀得他心服口服跪下求饶。

      求饶之后的事情,那就不好说了,呵。

      我明白了,那男孩没什么特别吸引人的出众外貌和品质,所以吸引周婉玉的地方,相当部分,在一个经历不少的成熟女人,对情感世界的热烈渴望。那渴望是热烈的,也是天真的,即使自己知道很可能是错误的,即使自己已经知道那世界里具体会怎样,但依然,是认真的。

      不需要元神出窍来归纳,多出的多少年人世阅历让我很清楚,无论男或女,那热烈的渴望是不分性别的;无论十几岁或是几十岁,那认真的天真也是,不分年龄的。

      我明白了,他和她,凝望依偎过的彼此,习惯性要相视而笑的对象,都是对方生命里一个永远的谜。除了两人自己,从第零次开始就几乎没人能确信两人见过,而两人彼此之间,不能确知的更多。我到现在此刻打出这行字,也不知道那女人为什么不戴耳环了,那女人为什么去学英语,又去哪里学来强过迪吧专业领舞DJ的迪斯科;也不知道摆地摊怎么可能摆出一间咖啡馆来,而在当年那个偏僻地段开店的糟糕念头又是哪里来的;也不知道“开头都是整起耍、耍到耍到就整成这个样子”,这话背后之于那女人自身经历的具体含义。姐,对从他及我,始终是一个谜,一个今生今世无法解开的谜。

      但那女人,如果到现在还能记起当年的前事,也不会知道,那个和她不需要言语就能在对视间彼此笑出来的男孩,为什么会不来,到底到哪儿去了,是怎么想的;是出事了,还是不愿意了,还是其实只是搞着玩的,还是别的什么原因不辞而别,就此失踪。他之于姐,也始终是一个谜,一个今生今世无法解开的谜。两相比较,他不知道关于姐的事,严重程度远远不及姐不知道关于他的事;两相比较,好像她不知道的关于他的谜,更可怕。

      我明白了,那女人和那男孩,在各自的生命时间线相交的时候,互为一个故事的A、B两面。A面,是那女人眼中的那一个未有结束的开始,B面,是那男孩眼中的那一个永无开始的结束。A面,写着十分犹豫,刻着千分不甘;B面,写着百般着迷,刻着万般无奈。总的来说,A面故事是勇敢的,带着希望的,又是残忍的;B面故事是狠硬的,带着疼痛的,又是坚韧的。

      在故事的A面,那个女人是等不到她的男孩长大的,即使在每一个步骤上一等再等,也没有等来他像个她所要的男人一样,为他的女人做每一件事,反而最后等来一个虎头蛇尾般的不了了之;但,在那个女人永远看不到的故事B面,她其实又是等到了的。在那只剩男孩的最后时刻,在那面对命运无论怎么做、都无法将冬夜扭转至春日的悲哀终结点上,那个原来只会拿语言文字玩笑取乐的十九岁男孩,终于超越了自己,终于像一个男人站了起来:宁可负约负义,宁可自己永远成为对方认知中不值得的负心人,或者永远成为对方记忆里心性不定不值一提的小孩,也要凶狠地坚守住事情最剧烈的结果,也要独自一人受完这场相交后的所有分离之痛;也绝不要,也绝不让,那剧烈如撕裂般的痛,以及那随之而来的、在以后的岁月里势必绵延的、至今数十年不减的巨大遗恨,波及到他的女人。

      而且我明白,以周婉玉的聪明厉害,应该比愚钝的我早很多年就想通并放下了。若干年后回国,当然去过玉林南路,当然留意过咖啡馆,当然发现咖啡馆早已不知所踪,原地只剩一个火锅店,市井纷纷烟火沸沸。后来又和隔壁铺面打通变成一个餐馆,家常便饭司空见惯。再后来也没再留意。再再后来,成都的独立咖啡馆开始爆炸增长。天知道其中有多少个老板娘,收拾了多少茬年轻人,不在话下。

      后来我也路过文化宫,啤大伯的文化宫成了恒大广场,劳动人民的宫殿旧址上,换了个大牌酒店瑞吉坐镇。文化还在不在我不知道,但显然完全不必担心此地男女之事变得少了。

      只是不知道,周婉玉关店,是因为生意不好,还是因为有放下的原因,还是兼而有之;只是不知道,周婉玉再也等不来之后,会不会想起《阴谋彩票》,会不会想起那对纠结的男女主角携手齐赴南太平洋的小说结局,会不会心有所悟。

      而且我明白,那聪明厉害的,姐,一定会放下的,一定会释然的;一定还去蹦迪的,一定会打麻将的;一定会做一个更擅长的生意的,以及,一定会,给自己找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世界、自己的大后天的。

      她一定会的。

      所以,周婉玉之于这个叙述者自己,到底意味着什么?到事情发生的二十余年后,到大家面前这篇文字进行到这里,到某个叙述者不明不白地边听粤语歌边记叙到现在,这个命题终于可以彻底解了。

      有了周婉玉,让那男孩后来的生命有了合理性,虽然其发端在一个绝对不可能的时间错位的场景下。但从那男孩及我的生命可以反过来证明,周婉玉,姐,确实存在。于是大家都将看到,后来的事情会证明,姐,确实从来就没有真正离开过,在每一个方向上都是。那句那男孩没有说出口的拜拜,就像一个永不再见的象征符号,刻进他从此以后的生命。然后他会带着这个符号,走到世界的另一头去。

      他显然会的。

      所以,讲到这里,不论周婉玉是否真实存在过,在我们这书里,在我的人生剧本里,姐,都必须要存在了,同意不?

      所以,讲到这里,即使我全盘推翻,说周婉玉完全是假的,这世上压根儿从未存在这样一个人,在看的人们,你们谁都不会信了,是不是?

      所以,讲到这里,在看的人们,你们中聪明的,其实大都能判断出,至少有哪些内容是真的了,是不是?

      我想,退一万步假设周婉玉真的不存在,真的没能被命运安排来到我的生命,那也可以由我自己来,安排一个姐存在,安排进我们的这本书里,安排成两人在2000年那五次相见之后的,在这在文字位面的,最终次的,不见之见。

      我想,周婉玉,姐,被安排来到这个叙述者的生命,或者被安排进我们的这本书,是来告诉我,是来告诉所有看到这里的人,我的人生剧本,到底把我安排成一个什么样的人,以及,谁将被安排来成为,某个叙述者之后生命中的证见。

      我想,毫无疑问,那应该是一位,或者不止一位,姐,对吗?

      那么,自然而然的问题——谁?

      我先去喝口水,回见。

      通宝推:铁手,
    • 家园 【原创】前言 续4

      让我们再回到临别之夜的成都玉林南路那家咖啡馆,2000年12月27日晚上九点之后,具体时刻在,周婉玉在那男孩肩头、要他大后天过来之后。

      那女人还在肩头,那盏昏黄的台灯还幽幽亮着。

      那男孩还在发神经病,发了一个来回又一个来回,看似和姐依偎在一起,其实已经在几个不同的位面穿越很久了。这晚上足以证明,他确实是既疯又傻,天生愚蠢笨拙到姥姥家,他实在不知道该怎么给他的姐说这天到底是怎么回事,实在不知道该怎样表达才能圆满地不造成任何伤害——不是对他自己,他知道自己可以挺挺,但对肩头这个纠结在自己幻想中的女人,这个已经舍不得马上各自回家的女人,他舍不得这样啊。

      于是姐温柔的“嗯”了一声之后,两人到这里又沉默了一会儿。他终于决定在放弃之前最后一次努把力,又硬搭话题,从那个英语培训下手,随口了两句,就问他的姐最早听懂的第一句英语是什么。问的时候他并没有抱太大希望,只不过是引出自己的话头。但姐根本没有任何犹疑,脱口就是一句“拜拜”,又让他短暂短路了一下。

      第一,他的本意就是说这句;

      第二,他听得懂的第一句英语也是这个意思,但不是拜拜,而是另一句。另一句周婉玉在当时绝无可能以此当拜拜的话。

      姐可能也有问他第一句能听懂的是啥,也可能没有,这个我记不清怎么开头的。反正他提一口气开始解释,他第一句听懂的英语,是来自一部电影,《12猴子》,布鲁斯威利斯和布莱德皮特主演。这个电影并不太著名,姐没有看过,当时他开始简述这个电影,这里我也简要说说。

      在那个电影位面里,世界被一种全球流行的病菌摧毁。布鲁斯威利斯是未来幸存者社会的一个囚犯,敢死队员一样受命,从2035年通过时空旅行到1996年收集灾难的信息。旅行出了个岔子,他最早出现在了1990年,后来才整对,并在这错错对对的过程中和生活在过去时空的一个漂亮女心理医生相爱,除了她谁都不信他而是把他当疯子看。不管怎样,他最终没能拯救世界,未来的他和1996年儿时的自己同时出现在一个场景,是生命的尽头。他当着儿时的自己中弹倒下,就像他自己多少年来反复出现在噩梦里的记忆一模一样,他的她会最后将他搂在怀里,然后抬眼看向在一边旁观的、1996年还是小男孩的他。然后儿时的他会继续带着这一幕的记忆长大,世界依然会被毁灭,他依旧做噩梦,到2035年他依然会再把一切重干一遍,先回1990年,再回1996年,和她相爱,再当着儿时自己的面被打死……以此循环。总之是在科幻外衣下面,一部关于逆向时间旅行的、充满宿命感的电影。

      这电影当然是全英语的。看这电影时候那男孩还太小,还在小学,一句对话都听不懂,全靠字幕。当年他读小学那阵是没英语课的,英语是统一到初中跟李雷和韩梅梅一起开始学。但他在小学五年级曾在少年宫课外学习了一年英语,所以当时一句对话都听不懂的他,看这电影的时间,肯定在小学五年级以前。按最近的时间推算,他小学四年级,应该是在1990年前后。即便到了几十年后的现在,到我现在打出这一行字,我依然记得1990年那小男孩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地看着电影结束的场景。

      强烈的宿命感牢牢地把那小男孩按在沙发上动弹不得。片尾字幕升起,全是当时他看不懂的英语,片尾曲唱起,依然是他完全听不懂的英语。但那无能为力的绝望宿命感一直牢牢按着他,让他死死盯着电视机屏幕。

      这时候,那句话来了,是片尾曲的一句歌词,也是一个完全没专门学过英语的男孩,唯一可能空耳听懂的话,是从他及我,人生记忆里第一句听懂的完整一句英语。

      在那一瞬间,他的感觉极其复杂。除了惊讶于自己居然还能听懂一句完整的外语、大感意外的同时,还感受到了这句话背后饱含了极复杂的情绪:伤感、不甘、无奈、愤懑、悔恨,以及强烈的宿命感。尽管那句话字面本意不是这个,但那男孩听出来了,这句话其实唱的是再见,是给爱人、给世界、给自己的那一句,拜拜。

      从他及我,对自己的这个感悟,对当时自己被情绪按在沙发上对着电视机的场景,印象极其深刻。

      咖啡馆里那男孩给姐的讲述要比以上简略许多。但,如果事情仅仅是如此,那么我完全可以把以上内容揉进之前的叙述里去,还正好可以对之后两人的别离进行一个呼应。但那天讲到那里的时候,剧情突然反转,他突然又来了。

      对,毛病又来了。

      他忍不住了。他还没来得及把人生第一句听懂的那句英语说出来,说着说着就继续往下开跑,在电影完了之后继续,给他的姐说了全部的事情。就是,完全凭一种突如其来的冲动,一种没有理由感觉,觉得身边这个人就是可以信任的, 可以告之这件一直在自己心底、告诫过自己无数次不可以给别人说、说了会被所有人当疯子看的事。

      他知道,这件事就像自己曾被外星人绑架过一样又幼稚又荒谬,说出来只会被人笑话成疯子。但她的气息让他安心,于是他跳过想说拜拜的本意,难以自抑地往下讲了这个他的,也是从他及我的,心底深处的秘密。

      时间。

      这个关于时间旅行的电影,时间不对头。

      这电影当时他是独自在家,一个白天,偷偷打开电视机看的电视台节目。所以当时应该是一个假期,家人都去上班的时候,还必然不是星期二,这个懂的人懂。之后,他再也没看过这电影。又过了若干年互联网出现之后,他突然想起这部记忆中印象无比深刻的电影,于是在网上查找,才陡然发现这件事:时间错位。

      《12猴子》,太平洋右岸首映的时间,是1995年底,他要在国内的电视台看到,无论如何不能早于1996年。他绝无可能,在1990年自己小学四年级、没学过英语的情况下,看过这部电影。

      但如果如此,他就绝不会形成自己人生初次空耳听懂一句英语的惊讶记忆,因为1996年已经初三,空耳英语听力测验考试无数次了。那个被强烈的情绪按在家里沙发上的感觉也不会有,因为1992年后他家搬了两次,到1996年住所场景已经完全不是记忆中那样。

      也就是说,要么他神经错乱记忆出错,要么,他就是在1990年,看过一个只有1996年才能看到的电影,电影讲的是时间穿越出错,先到1990年后到1996年。

      他的人生,有一个六年的时间错位,异常蹊跷。

      咖啡馆里,讲到这里的时候,周婉玉离开了他的肩膀。两人各自开始抽烟,他开了句玩笑,怎么开的现在我想不起,反正大意不外乎是自己就是神经病是疯子哈。

      姐没有笑,深吸一口气,回过头睁大眼睛看向他,说:“我信你。”

      原话。

      见她的表情居然是异常的认真,他的笑容有点僵,没有料到他的姐是这样的反应,心里隐隐又有欣喜这诉说对象选择正确。但他的姐接下来的话直接让他的脑浆都僵了起来。

      姐说,她也遇到过这种事,而且,她遇到的那件事,就是他!

      接下来,就像回到了1990年一样,那男孩被复杂的感觉牢牢按在沙发上,按在那女人身边,死死盯着他的姐。姐不再看他,眼睛没有焦点地看着对面虚空好一阵,小半支烟之后,才开始她的讲述。

      前面我提过,周婉玉语速飞快,思维又跳,按当年她的讲述顺序如实还原,这实在超过我的能力。为了让大家明白来龙去脉,这里我只能凭记忆中周婉玉前后几次讲述的凌乱内容,重新把前因后事拼凑起来加以叙述。

      周婉玉在随着家人四处迁移过程中,读书需要到处插班,而且还不是按学期来的。但她人聪明成绩好,有过跳级,还不止一次,所以当中专毕业时候她同学大都过了十八岁,她却毕业后再等两个月才满十七岁——她的具体年龄是直到此刻才告诉他的——她中专毕业这岁数,正是人一生中背叛社会的巅峰,于是毕业后,她拒绝接受家人安排,进家人工作的那个需要到处跑的讨厌单位——我其实记得那个单位叫啥,现在都还在的,但这里确实不方便说——于是她就一个人在成都晃荡,一段时间里甚至闹得和家人都断了联系。

      多年后我回头来看,他和她当年能在那么大的年龄差距下居然聊得起来,抛开男女这事不说,客观上还有两个原因。第一是,两人都有极其复杂的性格背景,人生经历也显然不太正常,两人都看出了对方是同类;第二是缘于他显然有严重得不亚于她的叛逆情绪,而她感受到了。实际上,她读那中专也是在对接家人所在的那个单位,如果不去,实在就不好找其他工作。和家人闹翻之后没办法可想,于是她只好从最简单的开始,凌晨去成都火车北站荷花池批发市场进些小玩意儿,然后提个包到城里热闹地方打空摆地摊卖。摸索了一阵,发现学生钱最好赚,于是她到城南那处学校集中的热闹地方摆了一阵。

      九眼桥。

      周婉玉说,她一直有这个感觉,是以前曾经见过他的,第一面就有。所以她才一直有这么个印象,大致是知道他年龄的,是比她自己小不少,但也没那么夸张。所以当啤大伯里她得知他的实际年龄的时候,她吃惊得连坐都坐不下去了。那既是为了年龄,也是为了那个异常蹊跷的错误印象。

      那印象开端就在九眼桥。她说那年那天下午,正是放学时候,她看着一个“小胖男娃娃”划着自行车慢慢过来,叉着脚一只脚蹬地,一只脚蹬人行道街沿,眼睛不停地扫,完全不看人,就只看地上各个地摊的东西。她看着他划过自己的摊没有停留,却在她隔壁摊位停了下来。

      隔壁是个旧书摊。周婉玉说,她看见他突然看着地摊上的一本书,眼神死死定住,眼睛开始放光,然后就傻里傻气地笑了。她说这个表情她记得异常清楚,这个表情她从来没有在其他任何人脸上看过,之后也没有。直到2000年2月14日那天晚上,在那个对着电脑用功的男孩脸上,她才再次看到了这个表情。再之后,她又在他脸上看到过好几回。

      在啤大伯之前,她就一直很想给他说这个,但一直又怕认错人,不知道该怎么说出口。在啤大伯里她终于说出来,又以为他没听到。当时他没有反应,她也就不再说了直接问年龄,问出来对不上,就认为是她自己认错了。

      “对对对就是这个样子。”周婉玉竖起手指,对着那目瞪口呆的男孩。

      为什么目瞪口呆?因为那男孩,就是在九眼桥的地摊上买过一本书,一本对自己意义极其重大的书。

      接下来两人怎么说的,我确实想不起具体经过。总之在咖啡馆里,在姐的牵引下,那男孩稍微回过神来一点,两人就开始对细节,而细节竟然是完全对得上。当时九眼桥上,那男孩不是一个人,身边还有一个男同学;那本书他买了,她也看在眼里,还觉得卖得好贵,又骗了个学生。具体那本书是啥,他当然记得,但她没留意这个,只留意价格比原标价还喊得高,他觉得贵了试着讲了一下;而他也记得那价格和讲价,但书摊旁边的那个一直注视着自己的姐姐,他则完全没有留意,记忆里完全只有书摊和书摊上的那本书。两人甚至连当时他之于书摊的那个角度都对上了,严丝合缝的。如果说记忆中某个眼神可以记错、可以因为年代久远而模糊而迁移到相似的人身上,这所有对上的细节,绝无可能全是巧合。

      哪有巧合巧成这样的?概率上不支持嘛。这一切只能说明一件事,两人就是真遇见过的。

      只除了一点。

      时间。

      买书的时间对不上。

      在他的生命时间线里,那个时候刚好是1993年,他已经就读成都十二中初一,十二岁多,不到十三。在她的印象里,她也感觉他就是十二、三岁的模样。但按这个递推她的年龄,已经二十二岁,快二十三了。

      在她的生命时间线里,那个时候赫然是1987年,她堪堪中专毕业,十六岁多,不到十七。但按这个递推他的年龄,刚刚小学一年级,六岁多。在他的印象里——不需要印象了,六岁连字都特么不认识两个,谈什么买书。

      他和她的人生,彼此相对的,有一个六年的时间错位,异常蹊跷。在1987年或1993年,十七岁的她,见过十二岁半的他。

      只差五岁不到。

      在遇到周婉玉之前,《12猴子》带来的六年时间错位,那男孩一直试图在用自己记错了、感觉偏差之类的自我解释,虽然每次心底深处都知道,这个解释大有问题,解释不通的。而在遇到周婉玉之后,多少年了,在行这篇文字之前,我不仅没有对任何人说起过周婉玉,也再没有对任何人说过时间错位这事。

      我反复假设过,周婉玉是不是在那男孩关于这事的叙述中,刻意附和。周婉玉是不是因为自己也喜欢逗趣,所以凭着自己的聪明,引导对方说出来当年放学的细节,再加以附和,觉得好玩。所以当那男孩得知之后、震惊到莫可名状的时候,她反而笑盈盈的不以为意。但我反复想着周婉玉那在肩头的眼神,那厉害的性格,以及在啤大伯里主动提及的九眼桥,最终我认为不是。我认为那女人,是真和那男孩,见过的。他们在2000年那五次相见之前,还有一个无视时间线的,只能解释为命运交错的,见而未见的,第零次相见。

      这纠结万分、多少年无解的事,在周婉玉成为文字之后,我反而释然了。她那不以为意,是因为她的认知里有更重要的东西,而她以为她已经把握到了。六年的时间错位,是不是让她最终无法把握的原因,这个也许;在那九眼桥上的第零次两人相见,是不是可以当作他对她的见而未见,这个也可再议;但更厉害的是,或者说更吊诡的是,《12猴子》本身,也在讲一个六年的时间错位,也在讲这错位中的一对男女。

      以及一个无论如何都无法改变的宿命。

      这不是小说,我说过的,这是我人生中真正发生过的事情。

      现在,在看的人们,你们中聪明的,应该能猜到,为什么我一定会抵死不承认周婉玉的存在了,对吧?至少其中一个原因是为本位面操碎了的心。因为只有这个女人不存在,只有这个人证不存在,才能保证是从他及我这个神经有问题、老毛病频发的记叙者记错事情,才能维持这个世界稳如磐石、严密牢靠、无懈可击的形象,才能让我自我抵抗住这疯狂的世界观:我的这一切,难道是,先验的?这不可能啊!

      位面不能有漏洞,程序不能有bug,所以这个女人必须不存在。否则,呵呵。

      本文形成初稿是在2019年夏天,在彼时,我本意只是讲出这段男女秘史,根本没有任何意愿,把上面的事情放进文稿里,因为我完全无法理解。六年错位这件事像一桩记忆中无解的无头悬案,多年来每次想起,莫名其妙,困惑不解,乃至毛骨悚然。即便是距离事情发生几十年后,我对那件事还是一片茫然,只能本能地选择回避。初稿的时候,我给自己的解释是,本来这件事也无关痛痒、偏离主题嘛。

      但,初稿完成后,这件事始终像一块多出来的石头,在一座完成收工的山水景致之中无论放哪里都显得突兀多余的顽石,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却又一直占着我的手,又大又重扔都扔不掉,不能不安置。因为在起稿之前我承诺过自己,所有记忆中的画面,都必须完整呈现出来,叙述可以技巧,描绘可以渲染,但不可扭曲作伪,也不能任何遗漏。于是,在完成初稿一年之后,我在无数次不断地摩挲和改写文稿中,不断调取过往的记忆,不断审阅脑海里的画面,终于大概有点明白那是怎么回事了。在看的各位请大可放心,从那男孩到我,直男癌死硬理性一以贯之,绝不可能整出鼓吹封建迷信来。但现在还没到展开详解的时候。

      因为,我发现,这样的事情,并不止这一件。后面,我都将逐一讲到。

      后面的事情后面来,在这里,我们还是把关于周婉玉的事情先说完。在看的大家,你们中悟性好的,应该会问我,那句话拜拜到底是什么,对不对?

      来自《12猴子》片尾曲、当年那小男孩唯一听懂的、人生第一次空耳听出的完整英语句子。一句不该是拜拜的、却偏偏在那男孩那里就是这个意思的话。几年后某个叙述者回国,找出那首歌,不需要看歌词也能轻易空耳听懂每一个单词,然后惊讶地发现,当年那小男孩空耳听到的那句话,所包含情绪里的别离意味,竟然真是对的。结合那个电影,那句话,当真就是这个意思。

      如果不是有时间错位的事情,本来那男孩应该很顺当就给那女人说了的,那句话。

      2000年12月27日,成都玉林南路那家咖啡馆里,就着那时间的问题,那男孩和那女人越说越热烈,越说越熟悉,说着说着话题就越来越远。那女人本来话就多,那男孩的本意也就再没有机会表达出来。

      那女人也忘了问他,那句歌词到底是什么。讨论得口干舌燥之余,她问他还喝不喝咖啡,怼他该去补肾,越说越开心。姐究竟是一个女人,她完全在先错后对、终于认对故人的情绪里,忍不住的觉得好笑。也许是她太女人,在复杂的情绪里理性思维缺失;也许是她太聪明,知道不能去想必然答不了的问题,所以她压根儿就没再跟他去探究那蹊跷到可怕的六年时间究竟意味什么。

      但她不知道,那里有一些信息是单向的,有一些至关重要的事情她竟不知道、只有他知道的。他不需要她一起探究,看着她的笑容,他就已经想明白了,这要么两人一起神经错乱记忆出错——同时他还必须有一个关于某个电影的六年记忆差池——要么,她就是在1987年,看过一个只有1993年才能出现的,他。

      要么,最后的第三种可能:从《12猴子》的记忆到这女人,以及所有关于她的一切,必须都是不存在的。她只是他的一个幽灵。

      于是他把那句话压下,那句本不该是拜拜的话。说不说,此时不再重要,告不告别,此刻已经是无可所谓。既然已永无可能再见,于是他一直强撑着自己,一直到她打车离开,一直到独自走向领事馆路,一直走到通往小区那条漆黑的路口处,再也走不动了。

      蹲跪,崩溃。

      路易阿姆斯特朗沙哑的歌喉声在心中响起,是,《What a wonderful world》,多么美好的一个世界。

      漆黑的冬夜下,他突然站起来,他突然转身,他开始对着那个方向说,说拜拜,说了很多遍。

      无数声拜拜之间,慢慢的,无法辨听的一句句英语歌声中,那句话慢慢唱了出来。

      是,“I love you”。

      当时他还不知道,这会让他落下个病根,相当大的毛病。

      在看的人们,我知道一定有人会觉得,这也没啥不好说的,又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对不对?

      不对。

      那晚的事情,远超任何人想象的复杂。在看的人们,你们在前面看的时候,绝对绝对无法设想。

      时间的差错,只是两人间看似毫不重要、细究起来极为蹊跷的两件事情中的第一件。你们有谁怀疑过,当时那个小神经病,在生平第一次一个心动的女人靠在自己肩头时,为什么会又想到写东西上面去?

      我知道,如果我不提,你们又是没有一个人会注意过这个细节,我说对没有?

      这才是至关重要的节点,整个事情中,最最重要的那一刻。

      最后一次返场,让我们再次回到2000年11月27日,她在他肩头前后的那段时间。

      通宝推:铁手,
      • 家园 时间的错位,这篇写的挺有意思

        说起时间错位,我一直以为你这个号是最近几年注册的,但是到你家园一看,却发现你这个号也可以算是老用户了,但是我以前居然没注意到?也许是碰到了低谷时期。

        回到故事本身,这个时间错位的细节确实有关键作用,从我这个读者的角度,大致就能体会到他的姐是怎样进入故事,又怎么经意不经意的推动故事的发展。

    • 家园 先给一个通宝

      其它贴的通宝先欠着,等楼完结了再给。我是被苹果核搞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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