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341- exurb2a:答案并不是一间林中小屋 -- 万年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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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341- exurb2a:答案并不是一间林中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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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娜.卡列尼娜》开头写道:“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我一直很喜欢这句话,因为我觉得它讲得不仅仅是家庭。我认为它指向了某些我们全都有亲身体会的东西:当你正在感受幸福时,幸福似乎非常简单,而且通常幸福的原因也很容易解释;然而如果你正经历一段糟糕的时光,你却很可能是历史上第一个遭遇这类问题的人。每一次悲伤都是悲惨而独特的;感到伤心是一回事,因为某种奇怪独特的东西而伤心,以至于你相信自己永远无法向其他人妥善解释你为什么伤心,那又是另一回事。但是我会尝试一下。你不妨打开一瓶啤酒,坐得舒服一点。接下来的内容可能会比较长。

大约十年前,我陷入了我人生中第一次“我很悲伤而且不知道为什么”的阶段。当然,我后来了解到其他人也会经历这样的时刻。但那时我比现在更加自以为是,满心相信自己很特别——21岁这个年龄特别适合这种状态。回头看来显而易见的是,问题在于我刚读完一堆将会定义我二十多岁青春的书,全都出自我至今仍然热爱的作家,例如玛格丽特.阿特伍德、亚瑟.C.克拉克、加布里埃尔.加西亚.马尔克斯,等等。这些作品让我意识到,自从大约13岁起我就一直怀有的梦想——我希望有朝一日我也能拥有如此灿烂美丽的文笔,像弗吉尼亚.伍尔夫那样精确,像亨特.S.汤普森那样粗俗而又幽默——根本不可能实现。他们是文坛巨匠,而我只是一个普通的、老实说还不太讲究个人卫生的小书呆子。问题在于我不想做任何其他事情,我唯一的梦想就是有一天写出一部伟大的完美作品,让我永远都可以指着它来证明我并非从里到外都是个丑八怪,就算巨魔也能打理出一座美丽的花园。自我开始认真阅读以来我就一直想做这件事,就好像我渴望攀登一座从未有人攀登过的高山,或者潜入马里亚纳海沟的深处,或者成为第一个踏上陌生土地的外来人。就在那时我意识到这是多么不可能,因为我的文笔太糟糕了。但是直到那时我才刚刚注意到这一点。

一个室友注意到我有些伤心且不安,给我推荐了一部名为《荒野生存》的电影。这是关于一个真实人物克里斯托弗.麦肯德利斯的传记片,他决定告别社会,踏入荒野。剧透一下——倒也算不得剧透,因为影片内容就是这个人的生平——他十分悲惨地、而且完全可以避免地孤身一人冻饿而死在了阿拉斯加的旷野。但是我唯一记得的影片内容却是每一个二十多岁的人似乎都记得的那一部分:无边的荒野。我立刻决定我想去独处,最好是在大自然里,最好呆上很长一段时间,因为我天生不适合社会,巴拉巴拉。等我到了那儿之后,出于某种原因,我将会摆脱负担,永远快乐,或者至少也能够逃离我当前陷入的奇怪危机。

于是几个月后,我将仅剩的学生贷款换成机票,飞到了新西兰,因为我感觉那里很荒野。我感到苦涩焦虑,在地理与精神两个层面都陷入了迷失。我非常想去与自然交流,因为我确信这样做能解决问题。我在新西兰南岛的农场义务劳动了大约一年。有一个有机农场项目叫做WWOOF——如今这个项目仍然存在,我本人强烈推荐。在继续叙述之前,我必须强调我在这段经历当作从未有过一次糟糕的时光。项目当中的所有人都很可爱,唯一的例外是我所工作的第一家农场,由一对英国夫妇经营。他们厌恶这个农场的程度仅次于厌恶彼此的程度。他们的相互厌恶如此充满激情,几乎就像热恋情侣那样炽烈,哪怕只是在一旁看着都觉得充满艺术感。他们搬到荒郊野外,希望逃避问题,结果发现他们的问题其实就是他们自己。我每天大约五点起床,挤羊奶、修围栏,听着丈夫冲我大喊大叫几个小时,指责我——我没开玩笑——“对待家畜的态度太客气。”然后我会听一场三小时的讲座,主题是全球农业将会如何崩溃,唯独他们俩将会维持人类文明的光辉,携手共建一个后启示录乌托邦。他们告诉我,如果我努力工作,在末世来临时他们甚至可以考虑让我跟他们在那里同住。我心想假如他们俩所谓的未来水资源战争当真打响,那么到时候我宁愿喝油漆解渴,宁愿让吸人血的僵尸扯掉我的DD,也不愿与你俩当中随便哪个一肚子毒药的混蛋一起多活一天。某天晚上他们甚至不允许我给父母写电子邮件,理由是这样做不符合他们俩倡导的孤立主义生活。这一刻我决定你们俩爱咋咋地吧,于是很快我就溜之大吉了。在我离开之前的最后一天,他们俩大发善心地允许我为那一年的花园排布鲜花球茎。我趁他们不注意的时候花了四小时小心翼翼地把球茎排成了我能想到的最脏的脏字。我希望几周后的某天早上,他们一边喝着恶心且酸涩的咖啡,一边眼看着我的艺术作品悄悄破土而出,然后两人都气得当场自燃而死。

我在许多家庭和农场工作过,其他人都非常友善,每次经历都不同。今天你要维护葡萄园,明天你又要建造房屋。如果你觉得合适的话,不妨报名参加WWOOF,绝对值得。大多数人都很友好,你的经历十有八九将会充满乐趣。总而言之,最初那段恐怖经历还是让我得到了一样好东西:那对英国夫妇很不情愿地给了我一位住在几百英里外的女性的电话。她有一个蒙古包,坐落在完全符合我的荒野梦想的荒无人烟之地,而且她经常将其出租。所以当我完成农场工作之后就打电话给她,她听起来是个很好的人并且说:“当然,你可以来这里住。”于是我买了我想读的所有书,上了大巴车,住在了那里。那里太完美了,离最近的城镇也很远。有几周时间我一天到晚一丝不挂地阅读和写作。既年轻又有使命感是件特别美好的事,即使这项使命看起来似乎不可能完成,更何况我的使命感只需要纸笔就能满足。

我记得很多晚上在那个蒙古包里点着蜡烛阅读,接下来的一整天我则试着写作,无意识地并且不可避免地模仿前一晚我所读的内容。这一周是海明威周,那时天空开阔,树木疯长如同打了类固醇,每个比喻都涉及斗牛和威士忌;下一周是简.奥斯汀周,那时乡村景色华彩灿烂,而且我摄入的纤维如此之少,以至于整整十二天没有排便。不过随着几个月过去,蒙古包的魅力渐渐消退,我发现自己正在逐渐失去理智。荒野的快乐根本没有出现。我想象中的隐士乐土遥不可及。对于写作以及我继续写作的前景,我没有感到自己取得了任何进展。更糟糕的是,我开始想念人们。这种感觉很奇怪,我开始意识到自己就连最初寻求的东西是什么都不知道。更奇怪的是,我的房东和我变得非常亲近。她和我母亲年龄相仿,她的女儿刚刚离家。我觉得她可能把我当成了某种代餐式的儿子。每次她来看我的时候我们都会一起散步,在一起花了很多时间。她非常善良、聪明且谦逊,总是默默地点头,微笑着听那个愚蠢的、21岁的我关于世界如何运行的胡思乱想。她从不嘲笑我犯傻,虽然我当时确实是个傻瓜。最终我向她承认了我最初之所以崩溃的原因。她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轻声说:“你会解决这个问题的,但是需要一些时间,你必须接受这一点。”我很快发现我接受不了这一点,于是我彻底无视了她的建议。她只不过比我大了两轮而已,她知道什么呢?

不过有一天我进城遛弯,偶然看到一本关于美国的远足路线的书,这条路线叫做阿巴拉契亚小径。这条小径非常长,但是沿途都有路标,并且养护得很好。路线虽然偏僻,但是偶尔也会经过小镇。走完全程听上去是个很疯狂的点子,但是确实曾经有人这样做过并且活了下来。我很快便迷上了这种长途远足的想法,尤其想要走一走阿巴拉契亚小径。也许那就是我缺失的东西。那感觉就像是在荒野生活,只不过更花费体力。但是我明显不能就这样去美国,所以我决定就近先在新西兰进行远足。离开蒙古包那天,我的房东送我到长途车站。我们两个都很安静,气氛很沉重。我们告别时拥抱了一下,我注意到她在流泪,我也流泪了。老实说,我意识到我交到了一个朋友。讽刺的是,她正是我这段独处生活当中最喜欢的部分。一个显而易见的真相摆在我面前,但是我当时太年轻也太傻,无法理解。这条道理将需要我再花费十年才能明白。不管怎样,至今我仍然很想念我的房东。祝你一切安好,布朗女士。

那次远足甚至比我的其他计划更加一塌糊涂。长达几个星期的迷路,长达几个星期明知自己是在犯蠢,却因为过于自负而不愿放弃。我的帐篷进了雨水,鞋子磨得我脚痛,我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干嘛。尽管如此我还是撑着走下去,直到我的身体放弃了我,然后我也放弃了我自己。接下来我没能过上“真正的”生活,但是总算过上了东拼西凑的生活。然后十年过去了,就像十年总会过去那样。写作这件事竟然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了我的工作。对于荒野的幻想消失了一段时间,或者说一个人更容易迷失在头脑内部的愚蠢森林里。又老了十岁,却丝毫没有变得更聪明,然而我发现自己又迷失了。我刚刚完成了一本书,而我本人也因此而乱成一团。我痴迷于完成这本根本不可能写完的书,以至于完全失去了头绪;我热情洋溢地酗酒,睡在我写作的房间的隔音泡沫板上,因为只有在这里睡觉我才不会因为无法提笔而愧疚得无法入眠。拿又拿不起来,放也放不下去。回头看来,我应该早些放下,毕竟这是我写过的最糟糕的东西之一。不管怎样,我确实是疯了。

等到这本书写完成时,我也已经筋疲力尽了。再多一个字我也写不出来,无法在写作当中找到任何乐趣。这确实是个问题,因为写作已成为了世界上唯一能让我感觉到活着有意义的事情,是让生活当中的其他事情感觉不错的唯一原因,更不用说此时我还要指望写作来赚钱付房租。但是我无论如何都写不出来。我痛恨这种状态,我抛弃了所有刚开头的稿件,无论写什么都觉得很垃圾。这种状况持续了好几个月——我知道我听起来肯定是在无病呻吟,能够遭遇这种问题本身就是一种奢侈,但是当时的糟糕感觉确实非常真实。问题在于,一个人没办法哄骗自己的想象力与目标感,也没办法与其讨价还价。如果你足够不幸的话,肯定知道这两者一旦熄火,就算你遭到窒息命悬一线它们也不会因此而复燃。它们不会对理智产生反应。你只能静静等待,直到感到人性再次回归为止。当然有解决办法,但是你的自我价值感却会随之化为乌有,还会丧失将创作当成游戏的能力,后者尤其令我难以忍受:玩心,游戏,以及从小就被我当成避难所的傻乎乎的白日梦。我相信你也知道这些白日梦,要是没有它们,现实世界未免显得过于冰冷,而我又太无聊且愤世嫉俗,无法在这样的世界里生存。

对于刚刚步入而立之年并且心绪不宁的我来说,这一切原本还算是有趣的冒险。然后我意识到,如果我在近距离阅读或看东西,转过视线后的眼睛需要很长时间才能正常聚焦。原本我就只有右眼能看清任何东西,左眼似乎只是老天爷陪送的赠品。因此你可以想象我对右眼的养护多么小心翼翼。去看眼科医生似乎是个不错的主意。正好那天是我32岁生日。显然,眼科检查和三十多岁的生日一样无趣。眼科医生用高科技设备扫描了我的眼睛,磨了光,上了漆,天知道他在干什么。然后他说:“没问题,一切正常。”我说:“可是现在看东西需要很长时间才能聚焦啊。”他低头看了看我的病历,说:“哦,今天是你的生日。”我回答:“是的。”他接着说:“生日快乐,你变老了。”我觉得这条医嘱既好笑又无用。但是我必须承认,这给我的写作焦虑增添了新的维度。我现在应该写点更好的东西了,我还有很长时间可以写作,我还不算老,然而我也不再年轻了。我到底在玩什么?我应该早就做成一件事,一件我喜欢的事,一件能让我感到骄傲的事——该死的眼科医生!

于是我有些忧郁并且越来越忧郁。朋友注意到我的状态不太对,告诉我需要去做点别的事情,暂时别去担心工作,否则我的内心将会遭受不可逆的损害。突然间,一个酝酿了十年的想法浮现在我脑海中。我想起了想起了《荒野生存》,想起了亨利.戴维.梭罗,想起了我十年前在新西兰找到的那本书。我说:“我要去阿巴拉契亚小道徒步。那条小道上有熊,对吗?”朋友说:“每年不过出没几个月。”我说:“我不会带笔记本电脑,也不带纸笔,我要去阿巴拉契亚小道徒步。”她说:“我的意思其实是你可以去海滩度个周末。”我又问了一遍:“阿巴拉契亚小道有熊吗?”阿巴拉契亚小道穿越十四个州,全程的爬坡高度相当于登顶珠穆朗玛峰十六次。每年有数千人走这条小道,但实际上完成整个旅程的人却少之又少。我反正没打算完成整条小道,我只想不往前断走,直到感觉好一点为止。私底下我还有一个更重要的目标:我希望能在途中恢复写作的动力。这就是我的计划:看似度假,实际上秘密工作,没有人能够阻止我。我查了一下,奇怪的是,徒步的花费比留在家里的生活费用还要少,因为这期间我会住在帐篷里,不需要支付房租,而且大部分徒步所需的装备我都已经有了。我设法搭乘一班极其便宜的航班飞往亚特兰大,这里距离小道起点不远。如果要往北走,实在没有理由不在亚特兰大落地。

然后我突然意识到了自己多么愚蠢。去年三月,我发现自己降落在亚特兰大。几晚后,我紧张地把所有东西摊在酒店的床上——食物、长内裤、卫生纸——这才意识到意识到箭在弦上了。我所有的个人物品都装在背包里,而我则身处森林深处。我莫不是疯了吗?第二天早晨,随着内心的不安达到顶峰,我最终来到了阿米卡洛拉瀑布州立公园,也就是小道的起点。我的背包经过友善的护林员称重,重量恰好是30磅,约等于我身体重量的20%,尽管背起来感觉活像一头死犀牛。我和几位看上去和我一样紧张的徒步旅行者聊了几句,我们都想知道接下来究竟会发生什么。然后,就这样,我们一个接一个地开始踏上小道。小道上一开始还挺热闹,有很多全体出动的家庭。不过攀上一道相当陡峭的瀑布之后,游客随即让位给了森林,只剩下我独自一人。前八英里并不是阿巴拉契亚小道,而是通往主路的接入小道。我不知道这是不是设计使然,但颇为巧妙的是,这段路程会狠狠地收拾你。如果你不知道自己是否适合徒步,走走这段路就知道了。我的背包重得出奇,想到接下来要走的几百英里,我简直无法想象再走五英里。我在出发前一个月每周进行几次训练,徒步走上一座距离我家几个公交站那的小山头。每次我都乐此不疲地打包三明治,灌上一保温瓶的咖啡,悠闲地走上山峰,每次心里都想着:“我已经为阿巴拉契亚小道做好了准备。”如果我仅仅需要携带几块三明治、一壶咖啡以及对于两条终日摆在写字台底下的软弱双腿的浅薄信心,那么我大概准备好了。然而实际上,长途徒步意味着你要把生活背在背上,这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想象力是无限的,脊椎却不是。在真正的小道上仅仅走了一小时,我就学会了不要妄下承诺,因为我的身体未必兑现得了。

中午时分气温变得相当温暖。小道经过一条溪流,我从溪中过滤了一些水,冰凉且令人难以形容的清新。取水仪式很快变成了我一天当中最喜欢的部分之一。然后我继续走进森林,直到天色变暗。然后我就找一个其他四五位徒步旅行者已经搭好的营地,在边上晃来晃去,试图想起如何铺地垫和搭帐篷,同时总能注意到其他人似乎都知道该怎么做。最后我爬进帐篷,睡得比十年来都好。我在太阳升起时醒来,开始接下来一段时间内每天早晨都会进行的仪式,其中之一就是煮咖啡。我在计划这次徒步旅行时决定戒掉大部分成瘾品——偶尔的周日香烟、平日的啤酒——但是如果早上不能喝上一杯咖啡,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呢?没有任何意义。通常来说我总是将生活环境弄得乱七八糟。但是即使是我,在徒步路上的第一个早晨以及随后的所有早晨,也会沉浸于知道所有东西都井井有条地收藏在背包里的简单快乐。拔营时,瑞士军刀、水过滤器、牙刷、袜子各自都有自己的小空间。背上背包的那个瞬间,我意识到那是我在这片土地上所有的财物,与此同时第一天早晨的感觉开始变得真实。我的小腿和臀部都十分酸痛,但是我那天早晨在森林里醒来,晚上又要在森林里入睡,这一切让人感到非常兴奋。同样令人兴奋的是,我的鞋子和背包都很可靠。如果你感兴趣的话——我在开始徒步之前从没研究过户外用品——我用的是Osprey Exos 48的背包,蹬着一双荧光黄色的Altra Lone Peak 6款越野鞋。这两款产品我绝对推荐,它们几乎从未给我造成任何麻烦。我吃着早餐时在石头上煮面条,惊讶于一上午的徒步旅行居然能让方便面如此美味。随后我再次出发,心里不断想着有关部门怎么会允许任何人跑到这里来。直到天色逐渐变暗,我再次独自扎营。

我之前单独露营过很多次,但是从未在这样偏远的森林里,而且从未在美国露营过。夜晚的森林几乎一片漆黑,我的帐篷可能闻起来就像是熊的麦当劳——我猜熊也经常光顾麦当劳。我到底在这里干什么呢?令人惊讶的是,夜晚的森林其实很吵。猫头鹰相互窃窃私语,风吹动帐篷的帆布,不知道东西在你头旁边悄悄爬过或走过。毕竟你是在大自然的家里。不过只需一层睡袋就能带来原始的安全感——或许类似我们的祖先从洞穴中得到的安全感——至于几层聚酯材料给我的安全感更是让我感觉可以抵御任何想要吃掉我眼球的威胁。这样的生活持续了好一阵子:我每天醒来,喝一桶咖啡,出发,一边欣赏美丽的景色一边吃午餐,直到走累了便扎营,就像前一天晚上那样。我看着太阳落下,煮米饭,然后钻进睡袋开始阅读。这时候我阅读的劲头感觉就像十五岁那时候一样:用头灯照明,穿着保暖的长内裤。三月份的佐治亚州夜晚十分寒冷,这使得帐篷里的一切更显温馨。我聚精会神地抓住每一个单词,仿佛这是我第一次捧起一本书。我已经忘记了我还可以像这样阅读,因为几年前我就放弃了这种阅读方式。一系列斯坦贝克的小说,还有迈克尔.约翰.哈里森的书,突然间一切书籍都变得如此勾人心魄,远远胜过那些我反复重读的熟悉作品:关于最早的航海时钟的技术史,《深渊上的火》,我能找到的一切大卫.索恩/David Thorne作品.一般来说,只要认真阅读,你对任何作品的感觉都会更好。而在几近寂静的森林中,没有别的娱乐,你要么专心读书,要么沉浸在自己的脑海里——而我已经厌倦了待在那个地方。

有时候你会与其他徒步者共用露营地或者空地。有时候他们会过来打招呼。其实回应他们很简单。听起来不可思议的是,准备旅行时我并没有担心熊或者脱水,而是担心需要与其他徒步旅行者交谈。就像每个内向的人一样,我最终学会了假装外向,而且我希望我的模仿能稍微自然一点。但是直到今天,应对陌生人仍然让我感觉像是运行一个耗尽所有内存、而且我根本不知道有什么用的程序,让我倍感压力。但是在这里情况则截然不同。平日里你身边的陌生人来自千差万别的背景,也许他们度过了糟糕的一天,也许你也经历了这样的日子;他们或许试图欺骗你,也可能只是无缘无故地对你抱有善意。无论如何,你与对方都需要耗尽心力才能确定对方打的是什么盘算。在小道上只有一个背景,那就是小道本身。你选择在森林里生活一段时间,他们也是如此。这种共同性让每一段对话都显得直接而轻松,因为你知道他们来这里的目的,他们也清楚你为何在这里。你们都朝着同一个方向走。反正所有我遇到的人都非常可爱。

差不多一周后,某种登山禅意逐渐降临。每天上午走了三四个小时之后,我的脑海中不断浮现出对于过往的追忆、对于旧友的怀念、对于旧计划的思考,还有大量的尴尬与遗憾时刻。我尤其记得十年前同样在森林里徒步的自己。那时我显然更天真,但是现在我真的更聪明吗?我在这里依然感到迷失,依然处在自我制造的愚蠢危机之中,再次在千里之外隔绝了自己,因为我实在想不出其他的解决方案。什么都没有改变。我依然是那个傻瓜。一天早上当我系鞋带的时候突然意识到,看不到出路的绝望正在吞噬我。这就是我写上本书时陷入崩溃的原因。让我痛苦的不是写作。我喜欢写作,只要写的东西足够有趣。真正让我绝望的是希望的破灭:我原本以为如果我能够全心投入写作,如果我能够以某种真实的、引人共鸣的方式写作,写作就会拯救我,我会因此而焕然一新,第二天早上醒来变成一个更好的人,甚至变成一个真实的人。完成并且发布那本书之后的第二天早上,我却发现我依然是我。写这本书是我做过的最难的事情,却依然没有奏效,这意味着或许无论我做什么都无法奏效。正是这种思考让我陷入疯狂,正是这种想法将我逼进了森林。如果我乐意做的事情都没效果,那我还能干什么?在徒步的路上,我突然觉得一下子给自己施加如此巨大的压力实在荒唐。难道这么做曾经带来过任何好结果吗?我怎么会忘记白日梦本该是有趣的,而不是为了变现或者满足自我?白日梦是为了乐趣,是为了玩耍。在某个时刻我一定忘记了如何玩耍,而那真是蠢得要命。我真是蠢得要命。

我想起了乌苏拉.K.勒古恩——我认为她是世上最伟大的作家之一,不同意这个观点的人全都大错特错——在她临终前夕这样谈到写作:“我们的美好回报的名字不是利润,而是自由。”也许是因为那片美丽得几乎有些冒犯的森林,也许是因为发现卫生纸还足够用上好几天而感到欣喜,总之一个新的想法浮现在我的脑海里,这次是个充满希望的想法:至少我从来都很清楚自己想要做什么。自从我还是个青少年时就知道我这辈子要么从事文字工作——因为我热爱文字,因为它们是音乐,因为故事究其根本而言是针对现实的形而上学探索,只不过还附带了一套角色——要么就花费一辈子时间试图做到这一点,没有第三条路。对我而言任何其他工作或者道路都没有意义。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这样,但是我一直都是这样。我意识到我真幸运,无论是因为生物学的偶然现象,大脑神经线路的错误,还是因为后天的性格缺陷,总之我确实变成了这样。我认识很多没有这种痴迷使命感的人。他们也过得很好,通常都很理智,能够按时支付水电费,似乎对自己的生活相当满意。但是理智的生活从未真正吸引过我,我没有维持这种生活的能力。即使最终徒劳无功,我也喜欢朝着高山走去的感觉,这座高山的名字叫做“或许哪一天我会创造出真正的美”。我不知道还有什么其他活下去的方式。我突然意识到能具有这种冲动是无以言表的幸运,即使它偶尔会驱赶着我步入佐治亚州的森林,将我推向几近疯狂与顾影自怜的境地,就像十年前在新西兰那样,未来十年也可能依然还会如此。尽管如此,我依然真的很幸运,我应该记住这一点。我系好鞋带,向山下望去,再一次饱览了下面那片壮丽得不讲道理的景色,然后背上背包再次出发。接下来的几周里我再没有想过关于写作的事。

刚开始在小道上,我一直在情不自禁地玩一场安静的心理游戏:我想预测谁会打退堂鼓。我几乎从来没猜对过。一天晚上我看到一对情侣走进营地,随身装备之多足够去南极探险,他们带着一大口袋水果,还有两把音乐节上用的精巧折叠椅。我心里想着:“他们肯定撑不久。”几周后我又遇到了这对情侣,他们的境况很不错,只是身边没有了椅子和水果。还有些体壮如牛之辈仅仅因为意外受伤或者不喜欢森林的氛围就退出了徒步。这其中并没有什么规律。除了受伤之外,唯一能让我可靠识别出某人是否会坚守下来的标志是他们是否渴望。能够纯粹享受这种生活的怪人似乎具有特殊的优势,而小道上满是乐于助人的怪人。有一个穿着苏格兰裙的家伙,我从未真正了解他,但是我们的速度差不多,总是能碰到彼此。我还记得有一次我攀登一座相当难爬的山,当时他已经达到了山顶,当我到达时他高喊道:“我们成功了!”然后伸出手来祝贺我。我伸手去握他的手,这才发现他的另一只手正在用来小解。我觉得这一幕远比我的笔墨更能展现他的品格。我还和一位来自加州的先生走了一段时间,我立刻就和他建立了兄弟般的情谊。我们分别的那个早上,他提议说来点叶子可能会让徒步旅程轻松一点。我拒绝了,因为我不想在吃早餐时就迷迷糊糊。出发的时候我去找他,却发现他已经带着一些新朋友开始嗨得不亦乐乎。他们静静坐在帐篷里,眼睛红得像西红柿。我问:“你今天不走了吗?”他摇摇头,打开一包棉花糖。我再也没见过他。根据我的经验,这就是在小道上交友的方式:迅速、深入且诚实,但是同时又瞬息万变、不报期待。

我还遇到了一位来自纽约、特别优秀的艺术家,就是那种那种喜欢说自己在艺术领域“不过稍有涉猎”,然后抬手就画出一幅蒙娜丽莎的烦人精。我们一起走了几天,愉快地抱怨各自的祖国。然后他在小镇停留了一天,而我继续前进,以为我们不会再见面。一周后的一天,雪下得相当大。我感觉在雪里徒步是个坏主意。于是我搭好了帐篷,准备休息一天,一边阅读理查德.费曼的生平冒险一边吃果酱甜饼。黄昏时分,我听到有人在我附近搭帐篷,然后对方过来问我是否需要帮忙把我的帐篷上的积雪刷掉。我们隔着帐篷聊了一会儿,接着他小心翼翼地说出了我的名字。”我也小心翼翼地说出了他的的名字。然后我爬出帐篷,外面果然是我来自纽约的艺术家朋友。我记得我们在雪中进行了一场即兴的重聚舞蹈,就像宠物狗看见你拿出狗绳准备出门遛狗时跳的那种舞。尽管没有其他娱乐方式,而且天寒地冻,我们依然举行了一场盛大的派对。

徒步之旅的主题永远是物资匮乏。也许我记错了,但是我很喜欢一条据说出自拉康的理论:我们并不渴望某样东西,而是渴望去感受渴望本身,被渴望的东西只是附带的。物资匮乏是一种智胜欲望机制的有趣方式。在森林里呆了一周后,食品袋里随便一块奥利奥饼干都相当于一场盛宴。假如手机的电量刚好足以让象棋程序将我杀得落花流水,对于我来说简直比通宵纵饮美酒更有趣。有一天我因为脚上打水泡而感到有点沮丧。我低头看我的鞋子,注意到鞋子顶部的小孔似乎从来没被用过。我实验性地将鞋带穿过这些孔,从此再也没有打过水泡。这件事的成就感让我觉得几乎可以与发现冷聚变相提并论。这是几周以来发生的最好事情。另一类令人期待的好事是“远足魔法”。有时在下山时,疲惫不堪的你会累得咒天骂地,恨不得从来没有出生过。这时候你会发现一些曾经的远足者或者无法理解的好心人人会在路边摆上桌子,提供咖啡、甜甜圈、饼干以及你梦寐以求的所有食物。他们不仅不要钱,而且还很乐意跟你聊天。这实在是太神奇了。

我还有一次更神奇的经历。那一回我在小道上遇到了许多短途徒步游客,这些人只打算在小道上走一天或者一个周末。我与几位年长游客聊得很开心。他们拿着波士顿倾茶事件跟我开玩笑,我也调侃了这些美国人所谓的啤酒——顺便说一下,我这话纯属是欧洲人的傲慢;如今美国人对啤酒的掌控可谓精准,他们的IPA啤酒非常好喝——总之这几位老先生说道:“如果你在我们卡车附近的营地过夜,我们请你喝啤酒。”我以为这是个玩笑,尽量不去想它。我并不是个美食家,我并不想念炸豆丸子或者咖喱。我在森林里只渴望一样东西,那就是啤酒。我并不想痛痛快快地喝,甚至不是为了消解一天的疲惫,只是想来一罐冰镇啤酒,作为完成一件难事的奖励,这个想法一直萦绕在我心头。我们到了营地,互相道别,老先生们朝着他们的卡车走去,可能还要走几公里。于是我搭起帐篷,盯着空中发呆,过了大约四十分钟,突然一只得州大手伸进我的帐篷,递给我一罐 IPA。就是其中一位老先生,走了一段不短的路,只为给我拿一罐啤酒,仅仅是出于好心,然后他又走回了他们的卡车。我实在感激得快要哭出来了。那天傍晚,我看着落日,喝到了无疑是我一生中最好喝的一罐啤酒。

我觉得绝大多数远足者享受到的快乐与我的感受几乎完全相同,那就是始终感觉自己在冒险。因为整体而言,漫步而不用担心迷路,做计划而不需要预见,独自待上几天,厌倦了自己的声音之后突然遇到最佳的陪伴,都是极为愉快的体验。有一天晚上,我在靠近小溪的地方露营,感到有些孤独。这时一个男士经过,去溪边打水。我们聊起了彼此的阅读爱好,不知怎么地就说到了对于大卫.格雷伯的共同热爱。然后我一看表,我们已经聊了将近三个小时。我们一同回到山顶,跟他的女友接着聊,她生了一堆火。随后又有两位徒步旅行者加入了我们。尽管我们都在心里暗自揣测我们这一圈人里面有没有杀人犯,但是等到我们都确认不太可能发生这样的情况之后,我们就一起静静地看着黑暗降临,直到我们的篝火成了整个森林里唯一可见的光芒。而我们这些陌生人一起占据了这个微小的橙色宇宙,在此之外一无所有。我们没有选择,必须彼此信任。许多夜晚我都是这样度过的。我开始非常享受这样的感觉。

我不会假装这一路上没有低谷,也不会假装没有心慌的时刻。某个晚上我被一阵声响惊醒,发出声音的东西显然体型很大而且并不完全像人类,在我帐篷附近徘徊了好一阵子。据说黑熊相对无害,只要它们不觉得小熊有危险,但是那晚我依然睡得很不踏实。其实只有一次真的出了事,而且情况很糟糕。小道的树上都有白色的标记,指引前进方向,几乎不可能错过。一天晚上,我偷听不远处两位徒步者的谈话,听其中一位提到他那天稍微迷路了。我心想:“怎么可能能在画满标记的小道上迷路呢?”然而宇宙听到了我的吐槽,而且宇宙的幽默感十分阴暗。第二天,我试图完成更长的旅途。可能因为过于急促,我转过一个白色标记又走了一阵,道路标记开始变得断断续续,有些地方的标记似乎消失了,可能是因为维护不当。再说我刚刚下了山,完全不想回头爬坡。又过了大约一英里后,路径完全消失了。我转过身来,意识到我甚至找不到回来的路。保持冷静,我告诉自己,你离小道不会太远。可我却朝错误的方向走了几英里,完全不知道自己来自哪个方向。我小心翼翼地徘徊了一个多小时,结果什么也没找到。我十分清楚,我只是在让自己越陷越深,离小道越来越远。一周前森林让我觉得很大,不过却很自在,我总能知道自己要去哪里。突然间,森林依然很大,但是那种广大的感觉却显得令人异常孤独且心生忌惮。我最后慌了——只慌了大约20分钟,但是你知道二十分钟的恐慌差不多相当于三年的大多数其他情感。我想象着地方报纸头条《愚蠢的英国骷髅被发现》等等。我尝试了各种办法:我寻找来时的足迹,但是没用;我倾听其他徒步旅行者的声音,我试着用手机找 GPS,但是电池几天前就没电了。最终,我决定孤注一掷:我一直在往北走。我觉得只要继续往北走,或许就能找到回到小道的路。此时我已经下了山,于是我又选择了一座朝北的山走了上去。奇迹般地,一个小时后我再度找到了小道。我离它并不远,但我从未想过会如此想要亲吻这片土地。我注意到几棵树的树皮有些剥落,意识到我可能忙中出错地看到了这样的情形,以为那是白斑,于是错误地拐了弯。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嘲笑过其他人迷路的故事。

在小道上我没有再迷路,身体上没有,心理上也没有。每天只需做一件事,就是到达目标,这令人感到十分宽慰。当你所有的心理负担都集中在这一个目标上时,几乎无法担心其他事情。你每天清醒的时间都在大自然当中度过,漫步穿越进化营造的奇景,感觉自己是如此渺小。我无法告诉你小道的美丽,词语甚至视觉都无法承载。不可避免地,你的内心深处总会浮现出一些人,那些你多年未曾想起的人;你会重新审视昔日的争论和恩惠,回想起父母、朋友还有我的猫——没错,我总是想着我的猫,你也该想想我的猫。不可避免的,你会意识到自己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一直在用焦虑折磨自己。每天每时每刻,我都无法相信这片美景居然一直存在,在我出生前的千百万年就存在,在我去世之后的千百万年还会继续存在,就像物理定律一样,只不过覆盖了一层树木;一切都以缓慢而不可避免的节奏移动,仿佛我的生命只是微不足道的蜉蝣,真正长久的生命是高耸的黄桦、枫树、山毛榉,树冠在你的头顶展开朱砂色的万花筒;背后的群峰直插天际,下面是一整个无声的世界,倘若注视过久肯定会让你潸然泪下。真是荒谬,简直不可思议,这就是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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