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341- exurb2a:答案并不是一间林中小屋 -- 万年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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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答案并不是一间林中小屋,下

我也享受偶尔在城镇停留休整的美好,享受睡在床上的感觉,享受超大份薯条以及一整天不背背包一身轻松的随意走动。我喜欢大盘大份的美式食物,享受被称为“亲爱的”,感到自己像是佛寺里最受欢迎的网红猫。对我而言就连加油站也变得焕然一新:我会花费二十分钟在便利店里从容打量糖果区,计划买回哪些美味食物带回房间:酒水区的整个冰箱里都堆满了啤酒,我不断想着:“文明世界居然有这么多啤酒,而且这么容易获得,为什么我不天天喝?”在一个招待徒步者的小镇上我喝了三四品脱的啤酒,正要离开酒吧时我突然明白了酒保在给我最后一杯酒时为什么显得有点小心:这款啤酒的酒精含量竟然有9%。在回酒店的路上我有点失态,结果在高速公路的沟里摔了一下。不开车的人在美国旅行确实不太容易。我回到酒店才意识到我忘记了我的房间号码。服务员坚决说他们没有我的登记信息,我坚持说这很荒唐,因为我就在下午才登记入住的,我真的想赶紧上床休息。他虽然友好,但是显然认为我疯了,这让我更加沮丧,在酒精推波助澜之下死缠烂打,你的论点越没有意义你越是一口咬定。正当我即将开始阴阳怪气的时候,我从口袋里掏出房卡,才意识到自己居然走错了酒店。我告诉他我先去溜达一圈,跟他道了歉,没做进一步解释就溜之大吉了。

美国真奇怪。我想甚至住在这里的朋友们也会同意,尤其对于我们这些非美国人而言。我们在美剧和美国电影的陪伴下长大,以为自己了解这个国家。然而好莱坞从来没有提到那些几乎无法遮挡隐私的迷你马桶隔间门。这里的人们总是突然跟你打招呼,没来由地开始聊天,单纯是因为想说声“你好”。在欧洲这通常预示着你即将被抢劫甚至挨刀子,但在这里这是外向和善的表现,我不知道我们为什么在欧洲不这样。我还开始热爱美国电视。在一场体育比赛中突然插入广告:“麦克劳林参议员想要烧毁你的房子,弄死你的金鱼。”我非常喜欢徒步小镇,但是一两天后熟悉的感觉总会袭来,那就是渴望再次走上小道。你知道只要去超市买一些食物和卫生纸,随时都能重新走进森林。每当我在Kindle里下载了足够多的新书而且IPA啤酒的后劲也已经褪去,我便开始期盼继续上路。那正是我所做的。

当我进入田纳西州的时候,徒步的体现已经相当舒适了。生活很美好,因为此时依然在小道上前行的人们都是经过考验的徒步者,适应了野外徒步的生活方式。与城镇上遇到的人相比,徒步者的生活节奏大不相同:早起早睡,总能说出些奇怪而有趣的话语,懂得如何除去蜱虫,如何将食物挂在高处来防备黑熊。小道是一个平行世界,在我眼中这个世界变得如此自然,以至于去城镇补给的感觉反而像是步入了虚假的布景。我在小道上从没见过有人阴阳怪气地说话,更不用说争吵打斗了。我最喜欢的是那种自给自足的文化。步行二百英里山路之后,每个人都显得异常自给自足,他们并不会炫耀,只是心里清楚如果眼下你给他们一根橡皮筋与一个图钉,让他们做一把声控激光瞄准十字弩,他们大概也能做到。这种心态也影响了我。我喜欢独处的日子,知道自己靠双脚走了这么远,依然掌控着局面。我喜欢生火,喜欢终于能够分辨毒藤,不至于再次屁股肿得一个礼拜都坐不下。我尤其喜欢自己依然活着这一点,而且这其中至少有一部分功劳要归于我本人。但是我其实并不是真正的徒步者,我的身体并不是用钛金属铸造的,我也并不打算走完整条小道。过了一段时间,我觉得我已经明白了该明白的道理,于是挂断了电话。我的一位亲人去世了,还有一场战争正在我住的地方几千里之外进行。这让我觉得沉浸在森林中的时光似乎等同于忽视我的生活。我感觉应该到此为止了,于是我搭便车回到南方,回到临近我最初上路的地方,享受了一次热水澡——热水澡!——就这样结束了我短暂的徒步旅行者身份。

我在美国还做了另一件我多年来梦寐以求的事情,那就是造访阿拉巴马州的美国宇航与火箭中心,这里是我这样的登月迷的圣地。我租了辆车,开过去度过了一天。那里真是天堂,那里有完整的土星五号火箭、宇航服以及一整座机库,里面都是最初参与阿波罗计划的工程师们,游客可以随便走上去与他们交谈。为了保持他们的尊严,这一段我不打算写得太细。不过有位工程师和我谈到了一位曾经踏上上月球的宇航员,虽然不是最著名的那两位——这位工程师也曾与那两位一起工作过。“哇,”我说,“他真的与真正的登月者一起工作!那人平时什么样啊?”工程师停顿了一下,若有所思地望着天花板上悬挂的火箭,最后他说:“混蛋。彻头彻尾的混蛋。”我差点当场忍不住笑出声。我又去造访了几位朋友,不久后就回到了欧洲。

回家之后的一段时间,我把露营装备整齐地摊开在家里的走廊里,为的是随时触碰到它们,好让我回想起一切曾经的美好。我在网上关注了那些继续前行的徒步朋友的个人账号,在他们身上又度过了一段时间的代入式徒步生活。这感觉很奇怪,因为我意识到亨利.戴维.梭罗的荒野幻想终于在我心里消散了。这让我感到困惑,因为我并不觉得我在森林里获得了开悟什么的,也没有带回特别精彩的故事,更没有急着赶回书桌提笔工作的冲动。为什么我会感觉更好?于是我在公寓里游荡,和猫一起在床上犯懒,洗衣服收衣服。但我依然是以前的那个我,还是我在离开之前的样子。荒野的感觉去哪儿了?我仍然时常想起小道上的一天,一位母亲和她的儿子好心地让我搭便车。儿子差不多十六岁,实在聪明得过头了。他问我在小道上干什么,我回答说我还不太确定。他说:“你知道,很多人上路只是为了‘找到自己’。”我心想我才刚背着全部家当走了好几百英里,一路上只有我的心理疾病作陪;森林里到处都是满嘴大牙的动物试图抢我的食物;昨晚我用来大解的马桶是我亲手在雪地里挖的坑。我不打算听一个胚胎教训我如何生活方式。然后转瞬之间我意识到:“哦,他可能是对的是不是?”我在小道上遇见的许多人都处于生活的过渡期,刚刚毕业或辞去了职业。很多人都是因为喜欢安静和徒步,但是那里确实是个有助于思考的地方。我想我去的原因也可能是如此,但是我确实没有获得什么启示,而这本身就是一种启示。

我觉得一切都在到家几个月后的一天明白了起来。那天我和朋友一起喝啤酒,笑得前仰后合,像水手那样痛饮。他问我为何最初走进森林。我跟他说了那本书,说了我当时头脑短路的境地。这个聪明得有些恼人的家伙将这个看似复杂的问题简化成了一句话:“所以你当时缺乏写作灵感?”我说:“是的。”他又问:“而且你也控制不了什么时候能有灵感?”我说:“不能。”他又问:“你想控制吗?”然后问题立即迎刃而解了。因为我当然不想,当然没有人会这么想。操控灵感就像费尽气力自己给自己挠痒。“啊哈”时刻凤毛麟角,但正因其稀少才显得特别,这才让它们如此美好。当你选择的生活方式试图将灵感变成产出——就像愚蠢的我这样——你也就得接受灵感的不确定性。事情就是这样,总是这样,这就是规则。“无声的月份”是规则的一部分。你的想象力总会时不时地休眠一阵子,而你在这场灾难当中唯一的任务就是保持冷静,记住这并不是灾难。你的思维总会重新启动。你给它施加了太多的要求,现在它需要重置。冷静点你这个傻瓜,这不过是又一个小麻烦而已。你经历过别的困境,现在已经几乎记不起来了。

那晚我回到家之后打开了一个文件夹,里面存放的是我那些无聊的、可能值得跟进但实际上更可能不会有什么结果的点子。它们并不出色,但与几个月前精神崩溃期间我眼中的灾难相比,现在看来它们并没有那么糟糕。我一直在玩着同样的游戏,每个人都在玩。游戏的名字就是继续前进。“哦!”我突然恍若大悟,真相始终就在眼前,只有像我这样的白痴才会看不见。我本来就应该留在这里,对吧?这里是我的家,是我经过数十年寻找而来的地方,这里有我的朋友,这里我是我,就在这个奇怪而又完美的保加利亚。我走进走廊,玩弄着背包的带子,思考着它曾经多么奇怪地在一段时间里承载了我的整个生活。最终我意识到我并不是一个徒步旅行者——我是猫。狗在生病时会来找你求助,而且并不因此感到羞愧。猫呢?至少在我看来它们会孤立自己,封闭自己;最让人伤心的是,当它们觉得自己快要死去时,会选择一个地方独自去死。我也是这样,不是为了等死,而是当我在现实中被困住时往往选择逃避世界,试图以此解决问题。这样做就好比通过把电脑扔出窗外来调试代码。这并不是步入森林的恰当理由。我这是在企图利用森林达成我自己的目的。森林不是为了被我利用才存在的。此时我吊诡地意识到《荒野生存》的主角克里斯托弗.麦肯德利斯——第一次看到那部电影感觉已经是上辈子的事了——早在踏上旅途之前就回答了他本人与我的问题。答案就是在情况恶化之前不久他在《日瓦戈医生》上面划出的那句话:幸福只有在分享时才是真正的幸福。我曾真心以为可以当个隐士,并且带着答案回归俗世。但是我们的内心生活并不是可以解决的方程。没有什么大一统理论可以解释我们。我们不可能一劳永逸地解决所有问题,然后就永远生活在安宁祥和当中。生活本质上是一系列需要不断扑灭的小型火灾,我们的希望在于学会将灭火的动作化为舞蹈。

如今我并不相信,如果一个人感到伤心或者内心破损,答案在于一座与世隔绝的木屋。当然,世上确实有隐士与内向的人,也有那些单纯喜欢徒步旅行或者生活在户外、并非为了逃避任何东西的人。但是对于那些因某种原因而感到沮丧或者茫然无措的人,我认为我们往往会隐藏在羞耻之后。实际上我们只要诚实地面对内心的感受,朋友们总会在乎并且尝试帮助我们。我的那些朋友听说了我在三月因为写书不顺而暂时陷入疯狂的经历之后几乎都说了同样一句话:“你怎么不告诉我呢?”我应该告诉他们。他们一定会开玩笑,会跟我说别往心里去。我不知道他们能否解决问题,但是一定能阻止问题进一步恶化。如果你有强烈想要深入森林的冲动,那就去吧。大自然当中还有很多美丽而宁静的小世界等待着你去探索。冒险的精彩简直无法言喻。我的冒险已经很有趣了,而你的冒险肯定还会更加出色,我相信你。请去尽情冒险吧。但是根据我有限的经验,在我的认真回忆当中,真正的冒险意味着你身边的人做了些你意想不到的事情,或是试图记起上一次经历低谷之后如何修复自己,然后意识到多亏了有人人在你生活的背景里默默支持着你,远远地为你付出。我甚至想温柔地暗示,或许最古怪的冒险——或许也是最令人叹服的冒险——发生在内心,在于发现心中从未被承认的部分,抛弃那些你从来都不喜欢的部分,并且时刻意识到你很快就会变成另外一个人。至于这个人是谁实际上要由这一刻的你自己、下一刻的你自己以及接下来一刻又一刻的你自己来决定。一刻又一刻延续到十年之后,那时你会突然发现一个崭新的自己坐在那里,而你甚至不确定这个全新的自己究竟从哪里开始,也不知道会在哪里结束。于是我们成为了某种监护人,我们的职责是照看当前这具身体,直到未来有一天更好版本的自己前来接管它。

也许你听说过杰罗姆.K.杰罗姆的《三人同舟》,一本非常风趣幽默的书。考虑到这是维多利亚时代的作品,而写作的路数则是红一阵子就逐渐被遗忘的流行文学,如今还有人知道这本书实在有些奇怪。他后来写了本《保罗.凯夫拉》,当年它就不太知名,如今几乎完全被遗忘了。但我希望这本书永远不会消失在遗忘的深渊,至少下面这段文字值得流传下来:

“在这特别的一天,我在回家路上停留在桥上,闲暇地观察着在码头间缓慢穿行的懒散驳船。这是一个安静的夏日傍晚,即使在这座阴郁的城市,空气里也满是窃窃私语。当我转身离开河流,经过白色的收费站时,我感到自己将过去的一部分留在了桥上。那印象如此鲜明,以至于我忍不住回头,几乎期待能看到几分钟之前的自己仍然倚在桥边围栏上,低头凝视着阳光下的水面。”

我觉得这一切都在继续,直到我们停下来这一切才会停止。我认为生活就是一个阶段接着另一个阶段,看透一切的幻觉必然会被更奇怪的谜题取代,接着更陌生的人将会带着解决方案走进你的生活,从陌生人变成朋友。唯一能真正把握的控制便是当面临持续的失控时选择舞蹈还是绝望。正如乔安娜.纽瑟姆所唱,我们都要面对“成空的、战败的、否定的,而又不断重复的生活之乐”。我们都会不断试图理清思路并且带着新问题从头再来。最终你或许会达成终极世界观,但却意识到这不过是全新一轮世界观重塑的开篇,而且对于很多将要重塑世界观的事件你都无能为力。于是你最终决定不再寻求足以解释一切的终极世界观。这不是很好吗?我觉得很好。我喜欢重新发现自己,再次发现整个世界,再次发现幽深的地下室与高耸的钟楼,不断地重塑自己,难道这不是很酷吗?

我会一直走下去,直到我再也走不动为止,就像我们所有人一样。走出屋檐之下,迈向蓝色的晨光,最好身边还有朋友的陪伴。我希望能找到更多的朋友一同前行。我将会不断犯错、不断振作,直到再一次犯错、再一次振作。我希望我们能记住,我希望我能记住:这一切充满美丽,我们都曾经走出黑暗,往往是因为我们所爱之人的温暖双手将我们拉出来,而不是因为我们孤军奋战。最后我希望我们能记住:这一切中都充满了美丽,我们确实有能力走出黑暗;我们此刻在这里,这已经足够了;我们共同经历这一切,我们共同经历这一切。我觉得这就足够了,我觉得这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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