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关于日本提出缓期处理在华遗弃化武问题的思考 -- 萨苏
共:💬17 🌺7
我听到这个消息是在车上听广播,第一个反应与萨老大一样,但是我不知道为何从广播上听到的似乎中国政府对此没有什么异议。后来一想,是否应该理解为日本政府应中国政府要求,将发现、处理的期限延长了。因为化学武器会随着时间的延长而失效。而处理需要首先发现武器的存放地点。日本政府认为无论还有没有未被发现的化学武器,这些武器已经到了失效期限,因而不愿再处理,而经过事实验证和我国政府的要求,将处理期限延长。应该理解为在2012年之前如果发现日军遗留的化学武器,全部由日本政府负责处理。
- 相关回复 上下关系8
可惜难呀,中国向来要面子,不要里子 天涯浪子 字32 2005-12-13 22:54:59
【文摘】日本处置在华遗留化武:期限延长 数量打折 闲云野熊 字4747 2005-12-12 03:26:58
【文摘】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问题和日本政府的措施 闲云野熊 字8689 2005-12-12 02:31:38
对延长处理期限的理解
日本知道武器没失效,身上燎起大泡的报道日本国内也播放了 千僧 字0 2005-12-12 02:43:57
现在中日的政治关系不大容易达成幕后协议 萨苏 字141 2005-12-12 02:3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