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文摘】献家财助军饷的姚启圣 -- 温相
这个资料是从“中华文化信息网”摘来的吧。那个网站主要是为了向海外侨胞介绍中华文化的,自然是只捡好的说。
姚启圣散私财捐助军饷不假。主要是在三藩之乱中招募军队,捐助军饷,协助朝廷镇压叛乱。照文中的说法“按照清朝当时的制度,官员捐钱达到五百两就记录一次,加一级。而当时吏部和兵部所列的姚启圣捐献之功,已经加到了五百级之多! ”这样算来,姚启圣捐助的军饷纪录在案的就达到二十五万两之多。而康熙二十年,照文中的说法“单单捐献银钱一项就达八万八千两”。(按《清史稿》的说法是十五万两)
这就未免让人怀疑他的这么多钱是从哪里来的了。那位弹劾姚启圣的左都御史徐元文认为主要来自用挪用公款放债,贪污公款和搜刮民脂民膏。而姚启圣上书为自己辩护则说“臣於康熙十七年十月进兵至凤凰山,因一时投诚者多,犒赏不继,与抚臣吴兴祚议外省贸易,颇有微利,前督臣李率泰、经略洪承畴尝借帑为之,遂冒昧上疏,未蒙俞允。臣自入仕,京师未有产业,而军前捐银十五万有奇者,香山罢官后,贸易七年,得积微赀,并臣浙江祖产变价,及亲朋借贷,经年累月而后有此。”
就其辩护来说,他承认挪用公款一事,但是理由是钱不够用所以用公款来与外省贸易。至于与什么外省作了什么样的买卖又赚了多少钱,他可没说。而捐助的十五万两白银全部来自变卖祖产,亲朋借贷以及香山罢官后七年的贸易所得。不过他的老家浙江会稽的田产是不是真值这么多钱,亲朋是否真有这么富,七年的买卖是不是真有这许多暴利,那就谁也不知道。
不过,姚启圣先前被罢官的确是由于贪污走私。
当时澳门是通商口岸,清朝与葡萄牙、荷兰等商人进行有限的朝贡贸易。
但是为了消灭郑成功,康熙初年开始海禁。贸易顿时停止。在澳门的葡萄牙商人,生存成了问题。于是葡萄牙人便拉拢两广总督卢兴祖,要求他出面向清政府请求将澳门作为例外。卢兴祖趁机向澳门的葡萄牙人勒索20万两银子,并派当时的香山知县姚启圣赴澳门交涉此事。
姚启圣得到指令后,便以收取在澳“入官货物”为名,赴澳门进行走私。经讨价还价,澳门的葡萄牙人先给卢兴祖送了二万两银子。卢兴祖受贿后,便与广东巡抚王来任和姚启圣一道,力劝前来检查落实海禁的清廷钦差大臣不要去澳门。继而,卢兴祖上奏请求允许澳门贸易。清政府考虑到要通过朝贡贸易得到一些珍稀古玩,便批准了这一要求,但说明只限于官方对官方的朝贡贸易。然而,姚启圣却出示招商布告,声称各商有旧货在澳门的,可赴澳门贸易,但要和官府四六分成(官四商六);现买新货的,要分三成给官府。一时商贾聚集,纷纷跟随姚启圣等赴澳采买货物。
卢兴祖、王来任以朝贡贸易为名,行走私之实,获利丰厚。他们深恐这一肮脏勾当为清政府发觉,于是想杀人灭口,欲加姚启圣以“通海”罪名,以置之死地。康熙六年(1669年),姚启圣为求自保,向清政府状告了卢、王二人的行为,清政府对此事高度重视,立即派人来粤查案,卢、王二人深知罪难轻恕,于是相继畏罪自杀,其手下商人也大部分被锁拿。
至于姚启圣,大概因为坦白从宽,只落得个“赦前免罪,仍行革职,永不叙用”的处分。
姚启圣后来任福建总督,是否旧业重操?由于康熙不欲生事,下令不再追查,徐元文的指控也就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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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文摘】献家财助军饷的姚启圣 索额图 字24 2003-10-24 09:25:00
这个文摘只代表了我部分的观点: 温相 字254 2003-10-12 06:17:16
😉怎么有两种看法呢 大江东去 字84 2003-10-11 22:12:02
不奇怪
😄老兄一回来是一发不可收拾啊 大江东去 字12 2003-10-11 22:06:43
😄一发不可收拾的大江东去了 温相 字0 2003-10-12 06:09:59
彭湃能否和姚启圣相比? 马鹿 字0 2003-10-11 21:57:00
😜澎湃可是比姚启圣胆子大多了 温相 字40 2003-10-11 22: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