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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文摘】415 筑路支队(1) -- donkey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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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文摘】415 筑路支队(4)

1945年就参加地下党的难友周居正,他1947年参与领导重庆“反饥饿、反内战,争民主、要自由”的学生运动和发动“民变武装”被国民党逮捕,与《红岩》作者罗广斌同囚于白公馆监狱。1949年9月,当新中国成立的消息传来时,他和罗广斌撕下自己的被面绣制五星红旗。这是大家非常熟悉的有关“红岩”的故事、小说、电影中刻意描述的情节。1949年11月27日重庆解放前夕,国民党血洗渣滓洞,他们策反敌特然后越狱。在枪声密集,血与火的生死关头,周居正不顾身体瘦弱和个人安危,仍帮助难友郭德贤背出四岁小孩。

就是这个周居正1957年打了右派。这种打右派的痛苦经历,加上他早年追求的理想,也就是中共经常所批评的许多老革命是带着民主主义理想参加革命的。他们心中向往的并不是毛泽东的社会主义。他在日记上写出《民主社会主义论》。根据后来宣布的罪状。我们知道周居正对毛泽东的社会主义本质有入木三分的揭露,对于中国的前途有精辟独到的见解。他说“毛泽东以流氓无产阶级领导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不是真正的马列主义、社会主义,而是封建专制独裁的社会主义。在中国要实行的社会主义,要领先中国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的先觉分子,高举三面大旗:反对帝国主义,实行国家和民族独立;建立民主政治,保障人民权利和国家制度;发展经济建设,实现国强民富,建设民主、富强、独立、社会主义的中国”。几十年之后来看,可见周居正不愧为时代的先知先觉者。他是以生命殉葬了自己的理想。这是一代中国知识分子的悲剧。他们不屈不扰、前仆后继地追随中国共产党,以为找到了献身的依靠,但在毛泽东领导下的这个“革命”却无法容忍民主自由的思想火花,把他的儿女非要冷酷无情地置于死地不可。

难友王景(原一机部重庆供应站科员,大学生)在作了一翻深研中国前途命运后提出“中国应该运用苏联的社会主义制度,南斯拉夫的方法,美国的科学制度”。

我同队同铺的难友杨应森,一个少年时代就追求中共,忠于毛泽东的革命军人,在闲谈中说:“应赶快建立马列主义联盟,以挽救中国,解人民于倒悬”,并开玩说“愿自任书记长”。

我则认为“检验一个党一个领袖,不是纸上写的东西或嘴巴上的大话,要看他是否给人民带来生活的改善和社会的繁荣昌盛。解放前我是童工受剥削受压迫,但从没有人欺负我和凌辱我,三餐白米饭尽肚皮装,一月两个牙祭雷打不掉。可现在翻身了,却成了真正的奴隶。一天累得贼死,连肚皮也填不饱。过去说旧社会把人变成鬼,新社会把鬼变成人,依我看得倒过来。”

自贡市文联的王志杰,偷偷在纸上画了一幅头戴王冠、身穿长衫、坐在龙椅上的农民,他一手拿着马列主义盾牌,一手举着法希斯杀人屠刀,左脚踏民主,右脚踏自由的漫画。

这些议论,这些想法,想不到竟成为“恶毒攻击社会主义,反对伟大领袖毛主席,企图推翻无产阶级专政”的“严重罪行”,竟使不少右派难友惹来杀身之祸。

共产党不是铁板一块,我们右派也不是铁板一块。人是有思维的动物,随着客观的变异而变异。一些“教民”由于经受不住苦难的折磨,更经受不住立功受奖的诱惑,总想积极“靠拢党和政府”去检举揭发坏人坏事,争取早日“摘帽解教”,自觉廉价地去充当酷吏的搜山狗,原南充市公安处法医错划右派姚××就是如斯。他为了“立功”,立即向中队作了检举,说有一个“反革命”组织,在积极发展成员,伺机准备暴动,还列举了几十个人的名单。中队立即向大队报告,大队立即向支队报告,支队立即向劳改局报告,劳改局立即向省厅报告。为了利于“破案”,抓住“证据”,公安厅以姚××作为特勤人员,叫他打入根本不存在的“中国马列主义联盟集团”里。我们并不知道中队、大队、支队以至省劳改局早已布下阴险的口袋,采取了“伟人”同样“引蛇出洞”的办法,把我们这些不满“教民”,一个一个地装了进去。大约在1962年11月,四川省公安机关突然在筑路支队宣布戒严,一次抓了近200多人,全戴上械具关入戒备森严的集训队。接着在各中队召开杀气腾腾的大小会议,号召全体劳教人员自首坦白,检举揭发,搞人人过关。整个筑路支队一片红色恐怖,风声鹤戾,人人自危。对被认定的几十名骨干分子,日夜刑讯,迫其交待。不少人打得遍体鳞伤,体无完肤。经过一年多时间的关押审讯,最后按照逼供信的原则结案,对供认的或基本供认的定为“反革命”成员,再经中共四川省政法党组批准,由省检察机关批准逮捕,69名难友被送进了监狱。

后经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这69名被捕人员中有23名“罪犯”被判处重刑,其中死刑2人,死缓3人,无期4人,有期徒刑14人。现将其中重判的23人名单简介公布于下:

周居正 原中央第七中级党校教员。大学文化程度。四川合川人,38岁(判处时,以下同)。解放前参加地下党,后失去组织关系,1948年被捕,关押在白公馆监狱,1949年11月脱险。1957年被划为右派分子送四川省劳改局“415”筑路支队劳教,1961年解除劳教、留队就业。1962年7月被拘留、1963年2月被逮捕,1963年11月被死刑,1964年3月被杀于四川省永川县。1985年其妻提出申诉,1999年被驳回。其妻继续申诉,未立案。

(以下人员均为“415”筑路支队右派)。

杨应森 原解放军沪州步兵学校教员。四川岳池人,33岁,1966年11月22被判处死刑,提出上诉,被驳回,于1964年3月被枪决.

魏昭 南下干部.原重庆九龙坡区政府副科长,共产党员。湖北均县人,36岁。(1980年复查,属于错划右派,予以改正)1963年11月5日被判处死缓.1983年、1986年省高级法院两次驳回其申诉,向最高法院申诉,置之不理。2001年1月因病去世2005年3月其妻提出再申诉,未立案。

陈仲伟 原(重庆)西南设备安装公司工人,四川巴县人.30岁。1958年被划为坏分子,劳教,1962年5月解除劳教.清放回家,1963年11月5日被判处死缓。

廖廉康 原简阳机制砖瓦厂医生.四川荣县人,35岁,1963年11月17日被判处死缓。

冉茂涵 原长寿县小学教员,四川酉阳人,44岁,1963年11月7日被判处无期徒刑。

彭恢荣 原健为县粮食局、区供销社会计。四川健为人。32岁。1962年4月清放回家1963年11月6日被判处无期徒刑。

杨全松 南下干部 原西南炮校、重庆炮校参谋、教员,旺苍县人民银行干部。江苏溧阳人,31岁。1963年11月16日被判处无期徒刑。

朱文安 原社会职业不详.四川什邡人,50岁。1958年被劳教.1962年清放回家,1963年12月15日被判处无期徒刑。

傅汝舟 原省建工局、省城市规划设计院干部.大学文化程度,四川汉源人,38岁。1963年12月15日被判刑20年。提出上诉,1964年1月5日维持原判。

袁进修 原万县师资训练班学员。染平人,31岁,1963年2月15日被判刑20年。

李玉平 南下干部。原屏间山县粮食局干部,青年团总支书记。上海人,31岁(1980年复查:属于错划右派,予以改正)1963年11月16日被判刑20年。1981年被驳回申诉,2003年再申诉,2005年6月再次被驳回。

彭福志 地下党员。原铜梁县委农工部副部长。铜梁人,38岁。(1980.9复查属于错划右派,予以改正)1962年清放回家,1963年12月16日被判刑20年。1984年申诉,未立案。1989年因病去世。1999后、2005年其近亲属提出再申诉,未立案。

熊绍武 转业军人,原秀山县合作联社采购员。秀山人,30岁。1960年清放回家。1963年12月16日判刑20年。

王景 原一机部重庆供应站科员。大学文化程度,达县人,35岁。1963.12.16判刑18年。劳改中因工伤事故死亡。

费宇鸣 原江油县人民银行干部,大学文化程度。成都人,33岁。(1980年复查:属于错划右派,予以改正)1963、11、17判刑15年。1981年申诉,被驳回。2003年再申诉,2005年6月再次被驳回。

陈民国 原涪陵县民办小学教员、大学文化程度。涪陵人,33岁。1959年劳教,1963年12月17日被判刑15年。

梅明春 原江北县小学教员。江北县人,50岁。1963、12、17被判刑15年。

陈彦 转业军人。原平武县粮食局干部。贵州大方人,34岁。(1980年复查错划右派,予以改正),1962.6清放回家,1962年12月17日判刑年。

20、朱梦波 转业军人。曾在华阳干部疗养院任助理医生,后在成都开业行医。江苏无锡人,33岁。1958年被劳教,1960、11被判处管制3年。1963年2月被捕,1963年12月18日被判刑10年,提出上诉,被驳回。1965年提出申诉,没有答覆。

21、陈有为 原武胜重庆小学教员。武胜人,31岁,1957年被为右派(1980年复查,属于错划右派,予以改正)送农村监督劳动,1966年到内蒙,被“捉回”。1961年劳教,1963、2被捕,1963、12、18被判刑12年。提出申诉,1981、8、24省高级法院再审判决:宣告无罪。

22、朱世臣 新都人,26岁。原西南师范学院学生,被划为右派、劳教。1962年清放回家。1963年新都县法院判刑13年。

23、谢友树 射洪人,33岁,转业军人,1955年在重庆被收容。1958年劳教,1963年广元县法院判刑8年。

二、劳教队所在地法院加刑5名:

吴建章 内江县法院加刑8年。

贺少真 广元县法院加刑10年。

管光荣 广元县法院加刑10年。

魏登高 荣山县法院加刑10年。

杨福民 荣山县法院加刑10年。

三、由当地公安机关管制(17名)、劳教3名等处理共41名

筑路支队:李朝富、朱绍文、黄光明、周志坚、邓先基、殷立万。

永川看守所:胡荣光、周荣华、陈云武。

永川茶场:谭国仁、焦德润、易永康、刘大学、钟克勤、张国中、李治民、杨兴寿、李才义(另案处理,现已平反)

荣山煤矿:陈昌辉、陈光裕、谢永昌、范通才(因另案被捕)

芦山苗溪茶场:李平扬、马国才

秀山县:舒顺德

达县:任明晃

灌县:汤从田、魏兴志、郭福良(农民)姚凤起(免刑)

健为县:刘华年

松潘县:唐永禄

河南镇平县:陈同瑞、杨温友

陕西原县:余运中

吉林省××县:李海龙

灌县唐崇才、邱福明等

(以上材料原件现存于四川省档案馆《四川省高级法院审判卷宗》档号:16666-16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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