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锦城破——张献忠屠蜀 -- 江上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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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锦城破——张献忠屠蜀

顺治初年,有吴兴某举人到四川顺庆府西充县做县令,

这地方还算条件好,虽然野草是深了点,但总算有座破官衙给举人老爷住,而且老虎也不多。

当时四川人烟稀少,到处都是老虎——那大概是自人类开化以来,华南虎历史上最美好的时光——这样的幸福生活,如今动物园里那几位连婚姻自由都没有的“大王”,可是连想都不敢想了。野狗也成群结队,四出觅食,和蒙古草原上的狼群差不多。

有官衙,少老虎,在当时的四川,这就算是好地方了。

有的官老爷运气差,任所没有地方住不说,治下老百姓还没看见一个呢,先遇上几头老虎,把随行的人吃掉一半。

所以这位吴兴来的举人老爷相当满意。

举人老爷升级当了县令老爷,兢兢业业地招徕流亡,几个月后,当地渐渐有了烟火气

不过县令老爷也有苦闷,他和两个仆人每天三餐只有野菜下饭。因为总是吃菜,所以不但面有菜色,连眼珠子都有点发绿了。

一天,县令老爷瞪着发绿的眼睛,在衙门后园的野草丛中散步,突然眼前一亮:嘿,捡到一颗大珍珠!

于是他叫来人打扫后园,清除野草荆棘藤蔓,但是没发现更多的珍珠。

后园打扫出来后,居然颇有规模,更让老爷高兴的是,竟然还有一座精舍,陈设相当齐全。于是让仆人打扫干净,县令老爷就搬进去住上了。

东厢房里有十个柜子,用黄纸封着,打开一看,呵呵,全是珍奇瑰宝,蜀锦巴缎。西厢房也有柜子,里面装的全是磁瓶子,都题着“御用”的字样,打开一个看看,嗯,是糟肉。

县令老爷和两个仆人吃了几个月的野菜,现在突然见到了肉,而他们又不是和尚,还能干什么呢?

至于“御用”的标签,那……大概是吓唬人的吧?

县令老爷“馋吻大嚼”,二仆“争染指焉”——据说色香味都相当不错。

过了一段,仆人之一偶然和衙门里的老吏员闲聊,老吏是本地人,多知掌故,两人聊着聊着就侃到张献忠占据西充那一段了。

“那时候,张献忠就驻军在金山铺,咱们这个县衙门,就是他的总司令部。”老吏喝口水,不紧不慢地说道,“听说他特喜欢吃人肉,所以他的御膳房就专门给他做这个。”仆人的眼珠子瞪得大大的:“然后呢?”“就专门选长得白皙肥壮的家伙杀掉,取肉好的部位,用椒盐香糟腌起来,装在磁瓶子里待用……喂,你干嘛吐啊,是不是吃坏了东西?”

这一主二仆三个人,呕吐狼藉,病了有一个月。

据说这位县令老爷,后来富甲吴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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