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生活在1968年的1998年(3) -- 人来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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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原创】生活在1968年的1998年(3)

    普鲁斯特面对着无所不能的时间感到宿命,在摧毁了时间这个可能的概念之外,“追忆似水年华”还告诉我们,只有依赖于可怜的文字我们才能开始进行某种已经发生了的生活。说这样的话,多多少少让我觉得很绕口。还是让我直接开始口述我的1998年的北京生活吧。也许只有这样,唯有这样,可以在善良的礁石上建立起城堡,守望着归航的依萨克之城。

    过去的岁月似乎见证了我一直刻意的躲藏着文字的直接表述。在对文字的精心包装中,我心安理得的忘记了那些日子会在未来的某一天以加倍的方式向我收取佣金。在1998年的那个冬季里,我经常坐在研究生楼的宿舍里发呆,凝视着任何可能的角落寻找着可能的答案。在业已忘却的2003年这个秋季,我打开了整块整块的电脑蓝屏,恣意论证着模糊不确定的美学本质上是我年幼时光的必然组成部分。

    我的经典困惑也许在於,我无法解释我业已形成的悲剧性格。而更为夸张的是,这种悲剧带有美学上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於是随之而来的就是,1998年的北京在我的生活中变成了一个不可交合的空间。

    那些个阳光很好的下午,我和小鱼经常坐在人大旧图书馆后面的核桃林里。清凉的风中总是躲藏着一种叫做忧伤的东西,在抚摸我们肌肤的瞬间,把忧伤植入我们的体种,然后逃离得无影无踪。而我在每个小盹醒来后,却经常看到小鱼一脸的坏笑,而那个随声听传来的一些混杂着齐豫和罗大佑的歌声,却又是那么悠长的提醒着我那无声划过的风中躲藏着的也许是一些深层次的因果。

    很多年以后,你开始对我说,“我已经避免任何人在我的生命中留下痕迹。我不想记住任何人,更不想去忘记任何人。” 其实没有人可以做到真正的放弃,你也许已经开始对一些事情感到厌倦。也许,当生活真的走到那一天,记忆或者忘记成为一种厌倦的时候,我们就真的可以无所欲求了。就象你说的,“有的时候,我还渴望爱情,我不知道我会不会有一天也会对这件事情感到厌倦。”

    可是厌倦会成为放弃生活的理由,然而生活中的那些深层次因果却不能选择。那些风中的忧伤还会依然如故的划过,那些个睡醒以后的瞬间有种茫然若失的感觉却成为一种经久的回忆镜头,不管生活以何种方式去唤醒,也无论我们是不是忙于交出答案而把最初的问题遗失在某些莫明的角落。又或者这些深层次因素是进化过程中未被改写的野蛮层次,躲藏着人性的最初,又抑或只是脆弱的不能承受。

    就象在1968年的昆德拉一样,特雷丝和汤马斯的相逢是不可避免的。这不是因果和机率的问题,更不是玄乎的命运安排。这是一种必然的暧昧。只有这样必然的暧昧才能解释1974年的巴黎地铁,罗兰巴特的烟斗,1984年的福柯。其实在1968,昆德拉就已经明白布拉格的抽水马桶和他多年后的流浪生活之间的暧昧。

    在什刹海的夜色中我和你一起看银锭落日,有微白色的月亮悬挂在天空,躲藏在淡淡的云彩中,对着我们怯懦的笑。可那匆忙的夜色一闪而过,就留给我在以后的岁月里,以如此的方式去想起那些过去,凝视着那奶白色的月光,用一种唧唧的方式彼此流露信息而又各自保守机密。

    后来那个黑夜中的华尔兹慢慢滑入深夜,小鱼的面孔有着模糊不清的黯淡。而那些黯淡也许暗示着某些岁月片段丧失的可能。那些片段,散发着春天的凌晨气息,躲藏着一些经久的梦想,那梦想里有宽阔的草原,有一条迷路的狼,围绕着一些固定的地点跑来跑去,好象在寻找什么。我经常肆意的在这些片段中填补任何我想填补的东西。於是那条狼,经常看着一面镜子,仿佛想看清自己是不是一条羊,或者是一条牛。

    我日益不安于自己的梦,经常以一种速度前进,仿佛在那速度中自己可以跑出记忆所及的范围。时间这个怪物开始以成千上万种的各异方式进行奔跑,在转眼消逝的瞬间,在长长叹息的云雾中,在银锭桥的落日余晖中,在蓟门烟树的遥望中。在西山,我告诉你,我看不见山在哪里,走到最后,我只能看见一望无际的塞北平原,那里有薄薄的炊烟缭绕,把这个世界分成轻和重的两部分。而那轻的部分宛如一个宁静的有着点点明火的蓝色海湾,流露着无限温柔的向往。远处是茫茫的天穹,有数不尽的粒子无边无际,那微弱光明的是一些很小的行星,那强烈明亮的是一些体积很大的恒星,那天地交接的明亮的是月亮,在那背后,就是我那遥远的故乡,那深蓝色的海边,有笑容可掬的花。

    让时间回到1968年吧,在特蕾丝居住的城市医院里,偶然发现了一起疑难的脑膜炎,请托马斯所在的科主任赶去急诊。紧接着一系列的偶然把托马斯推到了特雷丝身边,好像是自然而然的铺设。在1968年,昆德拉是非这样不可的安排着“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的发展。语言的超级结构左右着作者的神经可能范围。其实写作的人是无法左右语言的,这样的悲观论断在1968年前后的巴黎随处可见。

    在1998年的北京,我也无法左右自己的生活和随时迸发的自我演出冲动。在1998年之后,我才开始明白,在1998年的整整一年中,我一直生活在1968年。也许我来自巴黎,而不是布拉格或者法兰克福之类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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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银锭桥的尘烟模糊了西山的脸,我努力看,却什么也看不见
      • 家园 【原创】摇啊摇,摇到外婆桥。

        在久远的记忆未曾忘记之前,在似曾相识的字眼间,在难觅痕迹的岁月絮语中,我们以闪电式的姿势擦肩而过,在蔚蓝的天空上留下一个十字形的怪异图形,那一刹那间,你笑着对我说,“也许我们两个可能都比较小资吧。”我在挂下电话的那个瞬间,想起一句有些熟悉的句子,“有一天,那些记忆会以加倍的方式向我征收路费。”可惜,一切还没有来得及,我们的电话已经结束。

        我一直忘记告诉你我的家乡在那个秋季有着洁白芦苇荡的长江口上,我也没有向你提起,那些洁白的芦苇承载着我的年少时光,我更没有向你提起,在我还没来得及记事的时候外婆的手就再也不能抚摸我了。那些摇摇晃晃的时光总是那么的模糊不清,我努力睁开眼睛试图穿通那片模糊,却不能捕捉那万分之一可能的关于外婆的记忆。

        也许这样的叙述能够解释我在摄影的时候为什么总是喜欢晃动着镜头,我喜欢那些冲洗出来的模糊不清的照片。在我的相册中,有大量的这样摇晃镜头以后的模糊照片。我曾经告诉过你,我怀疑摄影的真实功用。因为在每个镜头按下的瞬间,我们想捕捉的那个瞬间已经消失,镜头摄下的只是我们未曾预料的瞬间。好了,这样的悖论是这样的让我觉得惆怅。我们一方面打捞着时间,一方面又让时间在指尖默默的流走。

        电影中最让我感动的镜头是,巩俐站在天际相结的芦苇荡中轻轻的舞着,哼着,“摇啊摇,摇到外婆桥;摇啊摇,摇到外婆桥。”镜头激烈的晃动着。那个刹那,我竟有感应的想起外婆的手。

        有一天,我可以给你看我那些模糊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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