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汉语和英语的比较 -- 颜赤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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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在时态上面,英语即准确又方便”,那是因为

        相比汉语英语有“时态”这个概念。就好像二马并驾为“骈”,三马为“骖”,四马为“驷”,这样当然比“n匹马并驾”这样的说法要“既准确又方便”,但是汉语仍然无情的抛弃了这样的表达方式,比说英语的人认识到自己在这方面的局限早了上千年。

        不能拿一方有的跟另一方没有的比,然后就认定有的一方就一定比没有的一方高明。要知道在做这样的比较的时候,你可能忽略了“没有”的一方的什么东西。就好像java没有指针,你大可以说“在指针上面,c既准确又方便”,但你认为这样的比较合适吗?

        顺便帮你挑个错,“即”应该是“既”。

        开头那个例子,我们把情景颠倒一下,假设是一个英国妈妈在中国的商店里说中国话:“我刚才不知道”。那么:

        “看来这是个她来中国还没多久。我心里说:当然是刚才,用不着脱裤子放屁”。

        我如果真要这么说,那未免显得我刻薄。事实是加不加这个“刚才”都于表达的准确性无损,即便是中国不识字的文盲也不会误解这句话的意思。加不加“刚才”不但在语义上于准确性无损,在语法上也都不是错误,这是汉语语法的灵活之处。

        • 家园 是这么个意思

          不能拿一方有的跟另一方没有的比,然后就认定有的一方就一定比没有的一方高明。要知道在做这样的比较的时候,你可能忽略了“没有”的一方的什么东西。就好像java没有指针,你大可以说“在指针上面,c既准确又方便”,但你认为这样的比较合适吗?

          西西河居然就没有念汉语语言学的研究生们吗?咔咔,专业知识至少会相对可靠些。。

          可见汉语研究是没落了。。。这个,其实和数学,物理一样,属于基础学科了。现在都不知道还有多少人会致力于这类最基本的研究了。。。估计就算有些有兴趣的,可这个没什么钱可赚,于是不去研究了吧。。。想想觉得怪可惜的。。。。

      • 家园 什么叫最弱呀?

        我已经有几次提到了语言的效率和准确的问题。在时态上面,英语即准确又方便。但是汉语仍然两方面不可兼得,要么模糊时间,要么费笔墨明确时间。这是在所有比较中,汉语最弱的一项。

        汉语要表达时间状态,可以既模糊又可以准确,比英语方便,比英语强。

        • 家园 最弱就最弱呗

          “时态”未必就是什么先进高级概念了?小朋友之间比谁的便便更臭,如果别人说你的便便没有别人臭你会不会不乐意?

    • 家园 补、量词

      在回帖里面,反对意见最多的是关于量词的,已经有四个人表示反对了。

      四、语法的阑尾

      我统一回一下。

      说句题外话,西西河排版还是很好的,有好几种版式。但是我曾经和铁手提到过,这种树状回帖是发散性思维,直排的版式是收敛性思维。比如现在的情况,有好几个人提出了不同意见,这就发散出去了。我的回帖却只能跟在其中一个后面,不能用一个帖子同时回所有贴,不能再收敛回来。所以我只好放在上面单写这一篇。好,不说闲话了。

      名词有可数名词和不可数名词之分。在我给的例句里,牛粪是不可数的,所以大家也很机警,立刻抓住了破绽,说这个量词很重要。

      比如水是不可数的,你不能说一个水,你需要一个量词,比如是一杯水,一桶水,还是一吨水。这在汉语英语是一样的。但是在可数名词上,英语不加量词,这很有道理。比如一台电脑,这个“台”其实没有意义。你可以直接说,一电脑。但是可数名词也是可以加量词的,比如,一集装箱电脑,这就有意义了。有的时候,同样的名词可以搭配不同的量词,这样的量词也是有意义的。

      但是问题在于,可数名词可以但不是必须加量词。不加量词是大多数情况,代表它的缺省单位。这是英语的道理所在。

      顺便说一句,可数还是不可数,也是分场合的。前面说水是不可数的,但是在快餐店,你可以说:Can I have a water。因为水在这里是可数的,谁都明白你要的是一杯水。

      究竟量词算不算阑尾,我不介意。只要我们说的是一个道理就行了。

      • 家园 继续揪:还是不对

        还是拿你的机关枪打牛粪的例子好了...

        牛粪不可数,子弹是可数的是吧?

        向牛粪发射了1827颗子弹

        向牛粪发射了1827对子弹

        向牛粪发射了1827克子弹

        向牛粪发射了1827斤子弹

        向牛粪发射了1827吨子弹

        这个信息量还是不一样呵?

      • 家园 这样的比较真要命,这不是跟象棋冠军打网球,跟网球冠军

        下象棋吗。

        可以但不是必须

        在量词的问题上,这就是“英语的道理所在”,而在时态的问题上,一个“我不知道”“可以但不是必须”加“刚才”就不是汉语的“道理所在”。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英语比汉语就是好来就是好

      • 家园 极端例子:“赴粤购五只羊”和“赴粤购五羊”~
      • 家园 挑刺,快餐店里也不能说a water,还是a cup of w
    • 家园 九、汉语的独孤九剑——为什么汉语句子短

      那么多篇幅放在字和词上面,终于要涉及句法了。

      英语里有一句Long time no see,是从不太会讲英语的中国人那里引进的。这句话实在太汉语了。照着英语的讲法,应该是It's been a long time since we met,或者I haven't seen you in a long time。我们来看看汉语是如何简化这句话的。

      I -- “我”作主语,可以省略。英语也是这样的。

      Have -- 时态?汉语可以省略时态。

      Not -- 这个词要保留。根据后面全句的变化,变形为No。

      Seen -- 词形变化?闻所未闻。用作See。

      You -- 你?废话,我跟你打招呼,不是你还能是旁边的电线杆子?

      In -- 介词?我们不需要虚词。

      A -- 时间也要数出来?不要搞笑了。

      Long -- 这个词要用。

      Time -- 这个词也要用。

      于是一句话只剩下四个词,拼在一起作Long time no see。

      这是不带一丝肉的骨头,是汉语的骨头。不像一句话,而像概念的堆砌。你说一句话的时间,我可以说两句话。就好像独孤九剑的以无招胜有招。

      这种超浓缩的信息量在汉语词汇和短语里非常常见。但是要表达复杂的逻辑关系,还是要主谓宾定状补全部抡上。

      前面已经有人问过了,为什么英语的句子可以比汉语长很多。其实现代汉语的句式很多已经很接近英语句式了,但是汉语仍然主要是限定语前置,而英语主要是限定语后置,所以汉语句子自然就比较短。

      我们来做个小习题,看看你对英语句式的熟悉程度。请翻译,我看见鸟在天上飞。

      I see bird is flying on sky.

      估计这里没人会这么说。这个句子是英语刚入门的人说的。短短一句话里四个错。那么改成

      I see some birds are flying in the sky.

      这句话对吗?没有语法错误。确实很多人会这么说。这句话的思路是,我看见某个现象。我看见什么呢?鸟在天上飞。这也是汉语原文的结构。

      但是英语里不是这么说的。它的思路是,我看见鸟。什么样的鸟呢?在天上飞的鸟。说出来是

      I see some birds flying in the sky.

      在天上飞的鸟。在汉语里是限定语前置,在英语里变成了后置。birds flying in the sky。这一后置,就不得了了,句子可以写的超级长,可以无限制的写下去,继续描写这些鸟什么样子、在干什么。那么汉语是否可以把句子加长,变成,什么的什么的什么的什么什么的鸟。理论上是可以的,也没有语法错误,但是这是我们俗称的“大喘气”。就是你说了半天还没出现主题呢,你形容了半天,最后才告诉我你是在说鸟。如果编一个语法解释器,汉语就需要更多的缓存。人类大脑处理信息的能力就限制住了你句子的长度。

      再举个例子,我脸皮厚点,从自己的文章里摘一句话。

      The strategy contradicts orthodox free market theory firmly held by Western economists who advocate privatization and less government controls.

      翻译成中文是,这个策略和鼓吹私有化和较少政府管制的西方经济学家所坚守的正宗的自由市场理论背道而驰。这是个拙劣的翻译,不符合汉语习惯,就是上面说的大喘气。“这和……背道而驰”,被一个长句子分隔开,难以理解。不过很遗憾,我们经常读到这种拙劣的翻译。很多不合格的翻译的问题不是英文不好,而是中文不好。这句话在汉语里绝对要劈成几句话,比如可以这样说,西方经济学家所坚守的正宗的自由市场理论强调私有化和较少政府管制,这个策略却与此背道而驰。

      从另一方面,汉语的这种“的句型”处理短句子确实比英语方便。比如,不服输的态度,在英语里可以说成the never-say-die attitude。你看,连词符都出来了,看着味道大坏,不雅。当然我承认在这个例子你可以找出合适形容词放在名词前面,但并不是所有情况都允许你这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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