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访监记 -- 南京老萝卜

共:💬300 🌺2010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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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检察院接到举报之后是如何“初查”的?

        对我父亲的起诉意见书上说,

        “2010年7月,同安纪委初查并掌握范XX的严重违纪问题。同年10月21日进行约谈,并商请检察院提前介入。次日对其双规。纪委于11月9日将案件移交检察院。”

        看出点门道来没?就是说,同安纪委或者检察院2010年7月接到举报,研究一下之后认为可以搞他。于是检察院借用纪委的双规权,以“提前介入”的方式直接开始审讯我父母。通过这段话,大家要记住两点:

        1)双规绝不只能用于处级以上干部。从来没有这样的事。我父亲的行政级别最多是科级,更可能是“不入流”的。双规可以应用于任何人,包括非党员,包括他们想“取证”的“证人”。只要他们愿意。

        2)按照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检察院在接到举报后可以进行初查,在立案前不得对被查对象采取强制措施,不得查封、扣押、冻结被查对象的财产。但是,只要纪委轻轻松松的一纸《商请提前介入函》,检察院就可以在立案之前就直接拘禁被查对象,并对被查对象进行刑讯逼供。从而刑诉法和诉讼规则同时变成了屁。

        记住了,这是事实,是检察院敢于大大方方地公开说的事实。

        关键词(Tags): #双规
      • 家园 法律这个东西到用到当权着自己头上的时候

        就打折扣了。这是木有权力制约带来的问题。多保重八。

        • 家园 我也借这个机会求助一下吧

          河友中高手云集,有什么资源的或者渠道的,不妨帮帮我,要能把申诉资料递到愿意管事的领导手里就好了。帮不上的也不妨为我出出主意。必有重谢!

          没有程序正义,只能期望青天大老爷。

          • 家园 希望有用

            系统内部都是相通的,说句不好听的话,系统内部的关系逢年过节,哪怕周末都是常有联系的,远非你体制外的人能比,送到市纪委,县纪委的早就报告过了,送到省纪委的,市纪委的会陪着县上的一起到省做工作,该花的就花,随便找个老板就把钱出了。

            你的问题有个关键,你父母到底有没有问题,从现在的材料上看,实话说对你很不利。如果不是那种确实乱来的,两条路,没钱的上访,有钱的曝光。当然如果真有问题,你就是自取其辱了。

          • 家园 f兄

            设想了个,看看对你会不会有启发。

            你叙述的情况,如果属实(关于逼供部分),可以整理完整的证人证言政证物向省(也就是越级)或你当地检查机关的纪检监察机构投诉。这样,如果能够被干预,起码针对你父母的调查可能可以 能够在相对公平的环境下进行。反作用是不能代替对你父母的调查,万一不成,还有可能增大你父母的压力。

            最好不要指望来自领导的个人干预。

            • f兄
              家园 删除,发重了

              系统内部都是相通的,说句不好听的话,系统内部的关系逢年过节,哪怕周末都是常有联系的,远非你体制外的人能比,送到市纪委,县纪委的早就报告过了,送到省纪委的,市纪委的会陪着县上的一起到省做工作,该花的就花,随便找个老板就把钱出了。

              你的问题有个关键,你父母到底有没有问题,从现在的材料上看,实话说对你很不利。如果是那种确实乱来的,两条路,没钱的上访,有钱的曝光。当然如果真有问题,你就是自取其辱了。

          • 家园 建议你单发主题贴,这样看到的人多一点

            在回文里面说没几个人看得到。

            我没看仔细,你父亲现在还在看守所还是已经放出来了?如果还没放出来那就算超期羁押了。

            在拘留期间羁押,最长期限37天,拘留37天了还没有被检察机关批捕,就得释放,否则就叫超期羁押;如果检察机关批捕后,加上拘留的37天即8个月零7天,检察机关还没有起诉,就得释放,否则叫超期羁押

            基本上你能做的就是在网上求助,最好是影响力大一点的网站,向一些媒体反映,如果有舆论压力,可能会好一些。还可以逐级上访,托所有在体制内有关系的亲朋好友。如果你是外国公民,也可以问使领馆能否出面向检察院询问案件进程,反正是尽力给他们制造压力。

            祝你好运了

            • 家园 我单发过主贴

              但因为河规,先进了“视野新近”,没人关注,一下子就不知道沉到哪里去了。

              • 家园 新发的视野视角帖子都会先放在视野新进里面

                新发的视野视角帖子都会先放在视野新进里面,得的花够了就会转到相应版面,我已经给你的那篇上花了。

                你写的标题不是太吸引人,内容也是第三者的口气,你可以用类似与“求助,我父亲被陷害,拘留一年仍未释放”做标题,可能引起的关注会多一点。

                我觉得你只要把你父亲从看守所救出来就差不多没问题了,之后的事检察院公诉的可能性不大,即使起诉,你父亲没有做过就不用担心,大不了一直上诉,难道一个区检察院还能一手遮天不成

            • 家园 也不算超期羁押

              还有一个案情复杂,特别重大的情况可以申请延期的

              • 家园 七个月就是极端情况的羁押期了,正常是两个月

                根据《刑事诉讼法》,他父亲还没有被起诉,属于侦查阶段的逮捕羁押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以下四类案件:(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期限届满时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此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可再延长二个月。对于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因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延期审查。

                所以我说2+1+2+2=7个月是延期到不能再延期的极端情况,前提是他父亲不会被最高检提请全国人大批准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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