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点评“上海著名律师对财政部公开置疑” -- las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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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为了悲哀而悲哀,那你也只好向隅哭泣了

        1)以最大的恶意揣测同胞是无奈之举?那我能否恶意揣测你一下?污蔑你一下?帮你造谣一下?但我不会做。这种侮辱别人也侮辱自己的行为相信大部分人都不屑为之,为侮辱别人找借口更加是卑劣、懦弱的行为。

        2)遵纪守法变成拘泥于法律条文,成为法律的奴隶?那真抱歉,相信全世界大部分人都是法律的奴隶,我们的世界就是一奴隶社会。

        律师不尊重法律,不对自己的专业素养负责,还谈什么格局,谈什么良心,完全一讼棍嘛。这位律师的荒唐处我已指出,恕不累述。

        你不是对律师有要求,而是要律师改行当革命家。

        3)立案与否当然得看是否符合立案条件,你也不必做这种事先预测。如果立案,财政部输赢都正常。今天不刚出了个新闻,财政部在一政府采购案中一审败诉了嘛?当然,你可能会说二审它肯定会赢的。把财政部放在赢了就不正常不正义的位子上,本身就是“有罪推定”(借用)了。

        行政案子难打是事实,但难打就表示案子必定是错判了?你也承认也有起诉人胜诉的情况了,不是吗?

        行政诉讼是判定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不是合理性,这就是你所说的“除了明显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定,其他的原告基本没有赢过的”的原因之一,大哥(大姐)!

        4)你的回复完全是理智大于情感,只有宣泄,没有正常的分析。与对日索赔放一块讲,更是荒唐。你不会认为所有的诉讼都是一样的吧。

      • 家园 你悲哀什么?

        最后说一句,明知不可为而为的人,有理想有骨气的人在现在中国我们应该更多的鼓励而不是恶意揣测。如果按你的说法,我们对日赔偿的官司就可以休矣,按日本的诉讼法律,已经很难赢了!

        有理想有骨气的人,就不会信口开河....哗众取宠....

    • 家园 我的第一反应是这位著名律师加深了一个公众印象

      律师最爱利用一切机会出名。

      她若真认为这么荒唐的理由有成立的依据,那是暴露了她知识方面的不足。

      没错,每个人都有起诉的权利,但这种权利不该被滥用。言论自由、新闻的严肃性已经被某些地方的人滥用,我不希望法律也成为不靠谱的东西。

      作为法律人,应该有维护法律严肃性的自觉。

      • 家园 sigh,诛心之论居然如此有市场

        我对这位律师不了解,对此事件是否应起诉也不清楚,那应按法律办事.不过,您没必要上来就诛心罢?

        另外

        言论自由、新闻的严肃性已经被某些地方的人滥用,我不希望法律也成为不靠谱的东西。

        好想请问一下专家,中国的法律甚么时候靠谱过?...这么多年来国内发生的那么多冤假错案,难道都不是发生在中国?老百姓无拳无勇,任人宰割的种种事实,难道都只是天方夜谭?

        想起是去年还是前年,纠正了一件让无辜者入狱10几年的错案,发言人好像就为此很得意的说他们的工作在进步...不知道你是否也这么认为...

        • 家园 我老怀疑我的语文水平不够高,您老解释一下你想说什么?

          好想请问一下专家,中国的法律甚么时候靠谱过?...这么多年来国内发生的那么多冤假错案,难道都不是发生在中国?老百姓无拳无勇,任人宰割的种种事实,难道都只是天方夜谭?

          想起是去年还是前年,纠正了一件让无辜者入狱10几年的错案,发言人好像就为此很得意的说他们的工作在进步...不知道你是否也这么认为...

        • 家园 美国的法律靠谱吗?

          你自己承认美国也是有错案的...

          • 家园 有错案=不靠谱?

            这就是你的逻辑?

            人也好,事也好,都有可能出错.这是正常的.关键在于出错之后怎么办?是否有纠错机制?是否能认识到错误,采取措施纠正此次错误,并改进制度以防止下一次类似错误.

            美国的法律不是这样一步步演进的么?谁会天生永远不出错?

            这么简单的道理,没想到还需要在这里重复.sigh...

            到此闭嘴.您爱说甚么说甚么罢,我不会再回复您的帖子.

        • 家园 诛心?我怎么感觉你反对的正是你所做的?

          请注意她的身份,她是一著名律师,且有行政诉讼经验。

          作为律师,她有没有确认过财务部关于提高印花税方面的发言原话是什么。这是基本功课。

          作为一个学法律的人,对于什么是财务部的职权范围应该有了解。对擅自泄露提高印花税的日期是否构成行政违法也应该有了解。不能让财务部说或不说都构成违法吧。

          作为有一个学法律的人,应该知道什么是非法所得。财务部提高印花税的宣布方式上即便有瑕疵,也成不了非法所得。

          知道起诉行为没有实体法律依据还建议诉讼,我认为这是法律人滥用法律的表现之一。这种行为除了能提高自己知名度外,对被代理人、对司法资源没有益处。

          若她真不知道,那就是她知识方面的不足。

          我根据现有知识、信息得出了第一反映,却被你说成诛心,好莫名。

          什么是言论自由?无端揣测(财务部是买办、与境外投资者配合)也是吗?如果是,那我们可以宣布造谣也是言论自由了。至于停牌,我真无语啊。

          我也不知道你的思维为何如此跳跃,这与冤假错案有什么搭界的?

          你认为中国的法律从未靠谱过?那我们国家所有的刑事、行政、民事判决全都是错误的?罪犯也都是冤枉的?

          冤假错案全发生在中国?这位,你也太不靠谱了。

          为了一个行政行为印花税,得出司法都不靠谱,这位,我不得不笑话你。

          • 家园 您的帖我是要回的

            至少您在讲道理,而不是爆粗口.

            之所以说诛心,是您一上来就说怀疑她这样做的动机.注意,是一上来就说.如果您像刚才那样先有分析再推断结论,那或许我不会用诛心这个词.

            至于您说到我思维跳跃,我承认是有点.因为您提到法律的严肃性,由不得我不想到这些年来国内发生的那么多的冤假错案.诸如"政府靠得住,母猪会上树"之类的民谣相信您不会说是我胡诌出来的,民间对中国的法律是否有信心也无须我多说.

            另外,再重复一次,我不知道这里的人为甚么都没有看清楚我的话.我说的是"那些冤假错案都不是中国发生的?",前面有个默认的前提,就是"国内这些年来的那些冤假错案".可能由于我思维跳跃的缘故罢,我以为这个前提是不用写清楚的.至于很多人的误会,我相信是把"都不是"看成了"不都是".那我就无话可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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