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历史上罕有的共产党军队大规模猎杀反叛日本关东军- -- 赵武灵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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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这事儿是国共内战一部分。与二战基本无关。

      日本前军人为国民党效忠的还有,太原战役中就有成建制的日军部队。后来也有前日军高级将领到台湾工作。当然为共产党工作的也不少,只是规模和级别都相对差得多。

      这个多少是各为其主,就看认准了谁。把这个涂上关东军色彩,或者仍称其为日本战俘,有点哗众取宠。就算是战俘,也是就地释放战俘。

      通化暴动中,八路军逢日本人就捕,多少过份。但其时其地也没办法——日本人暴动了,谁知道你这个日本人是那伙的。

      • 家园 阎老西收留这些日军

        是他自己的决定,老蒋起先也有微辞,不过也仅限于此,后来听之任之了。

      • 家园 这句话倒不一定能这么说了

        当然为共产党工作的也不少,只是规模和级别都相对差得多。

        共军不比国军差,甚至还有更加匪夷所思的。最近想搞一个题目,就与此有关,但是能够得到多少共军方面的证实就很令人悲观,因此现在还在找军方路子。

        • 家园 “匪夷所思”何解?

          一、抗战期间和抗战之后对日军的使用

          共军:

          看以前的资料,在抗战期间和抗战之后TG对被俘日军的利用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弄到反战同盟对日军作宣传战(这个大量存在);作为技术兵种的教员(包括最早的东北航校,另外在有些部队作炮兵机枪等的教员,看一个日本人的回忆录说一次在八路和日军作战时他一急眼还开了几炮);留作军医(这个也有不少);当作民工?(这个没见过,不过在战争期间也不是不可能)。

          国军:

          蒋介石在日本投降后发布的命令里,让日军在国军到来前负责维持治安,不得擅自投降——这个问题大家立场不同,见仁见智。

          阎锡山的第十总队

          1945年8月初到9月初,山西军阀、第二战区司令长官阎锡山,就日军投降与二战区受降,与日本华北派遣军参谋长高桥坦、第一军司令澄田睐四郎、参谋长山冈道武等接触交涉。在此期间,双方便谈及“日本寄存武力于中国”问题。随后即派员秘密谈判,达成协议:将投降后的日本军人编成部队,置于阎锡山的编制下;阎锡山对“残留”下来的日军提供优越条件,官佐阶级在原基础上提高二级(一说三级),兵士全部给予军官待遇……到1946年4月,残留日本主体部队编制日本军人已有6600多人。

          残留活动策划、组织者还企图使“残留”下来的日人势力与山西这个中国社会结合,扎根、生存,进而重新占有山西。据现有档案资料综合分析,编入残留部队的日军,安插在山西经济、政治、情报、文化等组织机构的日本军人和侨民,连同所带家属,总数约在12000人左右。为残留日军开办消费合作社、“慰安所”,为残留日侨创办学校、俱乐部,建立残留日人社团、创办残留日人报刊,也在实施或筹划中。

          日军有组织地残留,保留武装继续战争,引起“军事调处执行部”关注。1946年1月,八路军即向日军发出通告:“日军在投降后仍然和战争结束前保持同样的武器,不将兵力集结一处,而是部署各个要点,这违反《波茨坦公告》。”2月,军调部太原执行小组共产党方面代表,专门到原日军独立步兵第十四旅团元泉馨残留部队驻扎的“东沁线”视察。3月,军调部美方代表、美国总统杜鲁门特使马歇尔与国民党代表张治中、共产党代表周恩来到太原视察。

          为避免违反《波茨坦公告》而引发国际问题,残留组织者采取将残留日本军人“就地复员”,及伪造技术人员身份和名册的办法,瞒天过海,继续残留。1946年4月,从形式上下令撤回编入特务团人员,旋即着手部队改编。5、6月间,残留日军部队特务团、铁路(公路)修复部队编为山西保安总司令部。1947年3月,保安总司令部编为山西野战军。1947年6月,即正式编为陆军暂编独立第十总队。总队部设在太原市新民正北街原侵华日军第一军司令部,办公处称“复兴楼”,从总队长今村方策到各团骨干力量,基本是日本人。1948年3月,十总队改称“太原绥靖公署教导总队”,实质并无变化,习惯上仍称十总队。

          由于残留活动的组织实施,侵华日军第一军司令澄田睐四郎掀去战犯的帽子,被聘为阎锡山的军事顾问。第一军参谋长山冈道武有专门设立的“武顾问室”,一一四师团师团长三浦三郎有专门设立的“蒲研究室”,独立步兵第十四旅团旅团长元泉馨有专门设立的“元副总司令办公室”。日商山西产业株式会社社长河本大作等,被聘为阎锡山的经济顾问。这些军国主义分子,仍旧住着公馆,坐着小车,享受着优厚待遇。残留日军在主体总队之外,还组建了由日军军官任总司令、总教官及部队骨干的机甲队。数百日本官佐并被派往阎锡山军事组织担任教官,对部队进行日式训练。日本军人则唱着“将士的红领章,恰似万朵樱花开”的日本军歌,在汾孝战役、晋中战役、太原战役等作战中,顽抗中国人民解放军,屠杀和残害中国人民。

          当然,下场并不美妙:

          在解放战争摧枯拉朽的炮火声中,军阀阎锡山逃身海外,附植于阎锡山军队的残留日军,也随阎军的覆灭而覆灭。

          1949年4月24日,太原解放。原第一军参谋岩田清一、原日伪山西省公署顾问城野宏,及十总队日军残寇不到400人,在其司令部“复兴楼”全部被俘。十总队总队长今村方策被俘后服毒自杀。至此,阎锡山部队中的日军已基本被解放军全部歼灭。

          当年策划皇姑屯事件的河本大作就是在这个时候被捕,最后病死在太原的监狱里。

          1945年战后,大约有5600名日本人留在山西未回国,其中非军人占一半。这些人滞留山西,应该说跟阎锡山的意图和河本大作的推动有关。

          阎想利用日本人重建山西的经济,河本大作不但出面号召留守,还在战后亲自担任阎的经济顾问,参与阎的西北实业公司的经营。

          1949年解放军攻陷太原,河本大作和留在山西的日本人迎来了第二次战败,河本大作被逮捕投入监狱。在监狱期间,河本大作想与中共谈判,以帮助重建经济为条件换取自由,未果。

          1953年,河本大作死于太原的监狱。

          二、对战犯的处理

          1、概述

          与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判处纳粹虐杀犹太人等行为是反人道罪不同,远东军事法庭对于“甲级战犯”的55个诉讼原因中,只有三个跟反人道罪有关,而且还把普通战争罪和反人道罪笼统在一起。个中原因,现在美国纽约州立大学任教的日本学家赫伯特·比克斯在其所著的《真相裕仁天皇与侵华战争》一书中这样解释道:

            “蒋介石的‘抗日战争公私损失调查委员会’1938年以来收集了大量关于中国战争伤亡人数的数据,可是中国政府决定不把这些数据交给IPS(远东军事法庭的国际检查局记者注)。它也没有追究日本对平民强征劳工,在华北进行的‘杀光、烧光、抢光’活动(三光作战)以及毒气的使用。由于这些“反人道罪行”(使用毒气除外)大多数是发生在共产党的根据地,所以蒋介石对其是漠不关心。”

            在远东军事法庭审判日本甲级战犯的同时,1945年12月,中国国民政府分别在南京、上海、北平、汉口、广州、沈阳、徐州、济南、太原、台北等地设立了10所军事法庭。

            这10所中国军事法庭从1946年4月至1949年1月,共受理乙、丙级战犯案2200余件,审判日本战犯517名,其中判处死刑者148名,无期徒刑者81名,有期徒刑者229名,释放59名。当时,中国共产党为处理日本战犯也设立了战犯调查委员会。  

          需要说明的是在1949年1、2月间,大概是国民党舍不得把那些活着的战犯留给TG,被判徒刑的和已经宣布无罪的战犯(包括冈村宁次)都被释放,返回日本了。试想如果这些人落到TG手里,冈村宁次必死无疑,其他人不死也得脱层皮再回去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仍关押着一些日本战犯。1955年底,中共中央指示“宽大处理日本战犯”。此后,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分三次发布对日本战犯免予起诉决定书,对1017名日本战犯免予起诉,宽大释放,另对45名日本战犯起诉审判,分别判处12年至18年有期徒刑,对表现好的还予以减刑或提前释放。被宽大释放的日本战犯很快回到日本,其中一些人投身到了中日友好的活动中。

          最终剩到TG手里的日本战犯,有TG自己俘虏的,有苏联移交的关东军,国民党给剩下的极少,大鱼不多。能回去的基本上大多是经过“洗脑”,从回去的表现也可以看出来。这里面当然有宣传的考虑,不过我个人认为放的太多,以德抱怨、何以报德?

          2、关于冈村宁次无罪的问题

          冈村宁次曾于1928年任日军步兵联队长,是济南惨案的主凶。1932年任日本上海派遣军副参谋长,参加日军侵略上海的战争。1933年又代表日本政府同国民党政府签订"塘沽协定"。1937年至1945年,历任日军第十一军、华北方面军、第六方面军司令官,中国派遣军总司令官,是日本军国主义在中国实行野蛮的烧光、杀光、抢光的"三光"政策的忠实执行者。
          日本投降后,作为侵华日军的头号战犯,冈村宁次本应交由中国人民审判,而且盟军最高统帅部也一再向南京政府提出要对冈村宁次进行审判。国民党集团内部的大多数人也赞成将其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但由于国民党高层亲日的何应钦、陈诚、汤恩伯、刘斐、阎锡山等占据上风,所以在很长时间内,冈村宁次不仅没有受到审判,而且还一直享受优厚待遇。东京国际军事法庭也将冈村宁次列入战犯名单,几次传其到庭受审,但都被南京政府以其有病为由予以拒绝。

          面对国际军事法庭的敦促,面对全国人和共产党方面的责难,国民党方面完全弃之不顾。1946年年底,为了藏匿冈村的行踪,国民党当局把他从南京萨家湾原日军总部大院迁居到鼓楼以西金银街四号—— 一座非常隐蔽的别墅。冈村宁次在这里一住就是一年多。当然,他并没有闲着。俗话说“拿人手短,吃人嘴短”,受了国民党如此大的恩惠,他更应当努力地工作。隐居期间,冈村宁次著述颇丰,它们是《毛泽东的兵法及对付办法》、《围点打援是共军的作战特点》、《从敌对立场看中国军队》、《以集中兵力对集中兵力歼灭共军》等等一系列协助国民党与共产党作战的文章。同时,国民党军事当局每策划一次新的作战计划,其作战厅总会有人来造访冈村宁次,拐弯抹角地向他打探一下关于战事的看法,甚至后来冈村宁次被内定“无罪释放”临回国之前,负责死守大上海的汤恩伯还去追问他对长江防御的“高见”。

          后来,在全国人民的强烈要求下,南京政府才对他进行了象征性的审判。1948年3月,冈村宁次离开南京到上海,对外讲是监内候审,实际上是将其秘密安排在黄渡路一住宅居住。当年国民党的监狱长孙介君曾到狱中向冈村宁次透露蒋介石的本意

          :"……政府当局无意使先生(指冈村宁次)受审。然考虑国内外影响,不得不这样做。但绝不会处以极刑,至于无期也好,有期也好,结果都是一样,请先生安心受审。……判决后可根据病情要求保释监外疗养。无论是审理或入狱都只是形式而已。"

          对冈村宁次的判决书内容如下:

           “被告冈村宁次无罪。理由为:本案被告于民国33年11月26日接任中国派遣军总司令官。所有长沙、徐州各会战中日军之暴行,以及酒井隆在港粤,松井石根、谷寿夫等在南京的大屠杀事件等,均系被告就任以前发生之事,与被告无涉……近日本政府正式宣告投降,该被告乃息戈就范,率百万大军听命纳降……综上所述,被告既无触犯战规或其他违反国际公法之行为。应予喻知无罪,以期平允。”

          1月31日,他由上海乘轮船回到日本,结束了他在中国的日子。一年以后,冈村宁次堂而皇之地成了蒋介石的座上客,被蒋介石聘为台湾"革命实践研究院"的高级教官。

          TG对待日本人夸张不到阎锡山对十总队、蒋介石对冈村的地步吧?那“匪夷所思”从何谈起呢?

          • 家园 “匪夷所思”没有观点含义,而只是指用途。

            您这儿说的用途都是大家知道的,如果还有更加邪门的用途,几乎推翻常识,你会不会觉得“匪夷所思”?

            国民党在对日本战犯处理上有很多问题,这点我在不同的地方都讲过一些。但是有一点不要忘记:当时这些战犯在全亚洲都是大家争着要的宝贝,不仅是中国的国共两党。

            至于说到具体的冈村宁次,我提到过这个案子的。主审法官石美瑜后来投共了吧,也没有说出判案时受到压力。你看过中共法庭对日本战犯的判决书吗?

            指责国民党放纵战犯,我同意,但该举的例子不应该是冈村宁次,而应该是南京大屠杀。

            • 家园 如果让TG审冈村,您认为会怎样?

              1、对“匪夷所思”的理解问题

              您上一篇对浮云兄的回复是这样开头的:

              当然为共产党工作的也不少,只是规模和级别都相对差得多。

              共军不比国军差,甚至还有更加匪夷所思的。

              按上下文理解,您下边所说的“共军不比国军差”,针对的就是您引用的浮云所说的“当然为共产党工作的也不少,只是规模和级别都相对差得多”,意思应该是指共军利用日本人的规模和级别不比日本人差,对吧?我说共军利用日本人多不过阎锡山的十总队,高不过蒋介石利用冈村,性质恶劣程度更是相差甚远,您认为呢?

              2、关于对冈村是否无罪的问题

              我引一篇文章,应该能回答您关于冈村宁次审判和石美瑜法官的说法。

              石美瑜拒绝无罪开释冈村宁次

              提起石美瑜这个名字,一般人可能会觉得陌生;不过在专门研究日本侵华战争史界里,石美瑜可是鼎鼎大名。

              抗战胜利后,石美瑜受命主审汉奸陈公博、缪斌案,表现杰出,被擢升为国民党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审判长,担任重要日军战犯谷寿夫、酒井隆等案的审判工作。有关南京大屠杀一案,石美瑜主持的军事法庭实地搜集了大量的证据,包括上千个幸存者的口述记录、国际友人的作证,以及取自日本新闻媒体及日军战俘的照片,确定日军在南京一带屠杀了近30万非武装的中国人。

              2003年“七七事变”纪念日,日本右翼分子又趁机寻衅翻案。“百人斩”杀人竞赛者向井敏明的后代控告日《每日新闻》(战前称为《东京日日新闻》)在1937年11月到12月间报道的“百人斩杀人竞赛”为“假新闻”,“损害了前人的名誉”。日本右翼分子目的无非是借向井千惠子之口希望能在南京大屠杀史实上打开一个缺口。如果日本法庭判决“百人斩”为一造假新闻,势将动摇南京大屠杀的基本史实。

              对于这一场官司的背景,海外最大的华文杂志《亚洲周刊》以封面故事的方式做了详尽的报道。令人注意的是,石美瑜的儿子石信阳随后作出反应,他从泰国寄了一封读者来函,表示:“读贵刊《日战犯遗属兴讼》的报道后,十分愤慨。‘百人斩’是向井敏明和野田毅两个恶棍在行凶后,自己洋洋得意地向媒体宣扬,并不是在严刑逼供之下招认,何冤之有?先父石美瑜时任中国战区军事法庭庭长,和当时一批年轻有正义感的检察官,在审判冈村宁次一案之前,都认为应处以极刑;当时国府司法部及外交部也声援,但是军事将领何应钦、陈诚、汤恩伯等主张让此人获得自由,并多次告御状。先父因此于1948年底愤然辞职,未获批准,最后由蒋介石‘训话’,1949年1月26日冈村一案最后公审前夕,蒋介石亲自电令家父:‘据淞沪警备司令汤恩伯呈请,将冈村宁次宣判无罪,应予照准。’先父在巨大的政治压力之下,释放了冈村宁次。战后,中国将两百多万日本军民毫发无伤地遣送回国,如果向井千惠子是中国受难者家属,有何感受?”

              石信阳这封投书提供了新的史料,透露了石美瑜在外缄口却在家里讲出来的话,多少让人有“原来如此”之叹!

              这里回头简述本文主角石美瑜的生平:石美瑜,福建闽侯人,幼年随伯父入私塾,后再入美国教会所办的格致中学。稍长时,考进了福建法政专门学校,因经济拮据,即于国民党福建省党部工作,半工半读,完成了学业。接着再考入政治大学,至南京受训,其间参加司法官考试以第一名录取,有“福建才子”之美誉。24岁那年,石美瑜至上海任法官,因表现出色旋调升上海高院法官。30岁时,日军入侵上海,命其掌伪法庭庭长,石美瑜不从,潜逃至安徽,后由国民党政府派令为江苏高院江南临时法庭法官,但因战火炽烈,无法执行职务,乃在上海法学院、法政学院等学校教授法学,广植桃李。

              由于法学素养深厚,且为国民党重点栽培的俊彦,抗战胜利后,石美瑜立刻获得重用,以少将衔出任南京战犯军事法庭。1946年2月,石美瑜在初步完成日军暴行搜证工作之后,分别致函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和盟军驻日本最高司令部,要求将乙、丙级战犯引渡至中国审判。8月1日,第一批日军战犯12名引渡至中国。其中包括南京大屠杀主犯、日军第6师团长谷寿夫,以及根据日本报刊所载“百人斩”杀人竞赛者向井敏明、野田毅等人。

              由国民党政府主持的日军战犯审判工作直到1948年始告结束。全国各军事法庭共受理战犯2388名,除主要战犯149名判处死刑之外,其余二千余名,悉以罪嫌不足,经宣告无罪或不起诉,遣回日本。因此,真正判刑伏法的日军较之日军战时暴行规模,实不成比例。中国人对日军战犯的政策表现出泱泱大国的宽容与风范,然而有时内部的问题也会扭曲对战犯的处置,留下如冈村宁次无罪开释的重大污点。即如石信阳所透露,石美瑜等人原本认为应该将日本战犯前中国派遣军总司令冈村宁次大将判处极刑,结果却被蒋介石训斥,改为无罪释放。

              因此,判决一出,群情哗然。中共中央也发表强烈抗议。此时三大战役已结束,中共在内战中取得了绝对的优势,蒋介石下野,代总统李宗仁原本有意将冈村宁次交给中共,但命令执行不下去,1949年1月冈村宁次已由汤恩伯护送,由上海回日本去了。

              至于后续情况是,冈村宁次回到日本后仍积极投入反共活动,并协助蒋介石召募前日本军官组织“白团”,到台湾帮助国民党训练军队。而石美瑜,这位在南京大审判中名噪一时的年轻审判长到了台湾以后未受重用,以他的才华、资历和成就理应在台湾的司法体系平步青云,然而他守正不阿,不愿屈从官宦之道,来台湾没多久就自动由国防部军法局辞职,到民间担任执业律师,做一位对得起自己良知的专业法律人。1992年6月,石美瑜过世,享年84岁。

              还有一篇是摘自《全球华人共祭南京大屠杀 台湾你为何沉默?》

              例外的也许是《中时晚报》报道了南京大审判庭长石美瑜之子石南阳,携带审判战犯冈村宁次、川岛芳子以及南京大屠杀的日军指挥官谷寿夫等的完整原始笔录档案,捐赠给南京大屠杀纪念馆。

              报道说,1993年石美瑜逝世,没有任何台湾“司法院”或“国史馆”人员上门探寻典藏事宜,直到去年石南阳去大陆旅行,参观南京大屠杀纪念馆,与馆方人员谈到文件,才选定于13日大屠杀第67周年时举办盛大的捐赠典礼。

              石南阳捐赠的资料中包括:冈村宁次至少参与日军残杀220名平民的暴行罪证;1949年1月对冈村案进行最后公审前夕,蒋介石下令宣判冈村无罪的亲笔信函;石美瑜拒绝签字的判决文,以及长达数十页的民间指认的遇难者名单。

              我想问一下,关于石美瑜投共和说审判冈村未受外界压力的说法出处是哪里?

              南京大屠杀的凶手杀的太少,这个观点我同意。但关于冈村该不该死的问题,我想青岛惨案和“三光”政策已经能给他的棺材盖钉上钉子了。您要不信咱们可以在西西河让大家投一下票,您也可以去看一下四九年宣判冈村无罪时的国内报纸反映。

              • 家园 “规模和级别”怎么到您那儿就成了“性质的恶劣”了?

                您提的问题,您又想怎样回答?

                我的回答是:照放不误。请告诉我共方杀了几个日本战犯?

                • 家园 那您先回复“规模和级别”吧

                  老大,“性质恶劣程度更是相差甚远”是我发的感慨。您先把之前的给回复了好吗?

                  • 家园 呵呵,您“无意”中提的那么敏感的问题我都回答了,现在该您了

                    其实这么说吧,国民党放人也好,共产党放人也好,不少地方可以理解。冈村宁次这件事太好理解了——国府需要他。同样共产党释放的战犯中也有不少人为中日邦交正常化出了大力。

                    最使人无法理解的是处理南京大屠杀,牵涉到的全是垃圾,没用的玩意,弄不明白国府为什么也不审理。

                    • 家园 关于石美瑜投共和说审判冈村未受外界压力的说法出处是哪里?
                      • 家园 石美瑜一事早就认了错了。

                        错在我以为石美瑜投了共,其他的没错啊。

                        是我记错了。

                        既然您不依不饶,我也就问您刚刚您自己提的问题,能回答吗?

                        • 家园 就事论事

                          1、共军不比国军差,甚至还有更加匪夷所思的。

                          这句话放在上下文里表述不准确,容易引起误解。

                          ——虽然我的语文也不怎么样。

                          2、“石美瑜投共”和“说审判冈村未受外界压力”这两件事是支持老兄上文的论点用的吧?论据都立不住又怎么讨论论点呢?

                          3、上面这些都是枝节,那就捞干的说吧。TG和KMT都是搞政治的,都有实用化的一面,不过在强调里子的时候也要照顾到面子。这方面TG比KMT做得要好的多。比如KMT在利用日军的问题上,一点原则都没有,阎锡山利用十总队打内战,效果不好影响极坏,国人闻之莫不切齿,阎军内部也多有不服的;蒋介石放冈村,一方面有利用的意思,另一方面还有美国人插了一手,但是在国人皆曰可杀的舆论下,草草审判就直接放人,甚至还亲自下令留下把柄,太不像话了吧!

                          反观TG,利用日军是限定在TG所缺乏的技术兵种的教员和医生,而且是作为个体而不是成建制使用。给人的感觉要好的多。至少说明TG在那个时候还是在乎内外舆论观瞻的。

                          TG和GMT都利用了日本人,这不假,但因此就把他们在这件事情上划等号,太简单化了吧。世上的事情当然不是非黑即白,但有方法和度的分别,这点差别对结果的影响在很多时候是致命的。

                          • 家园 您还是没有看过共方对日本战犯的审判书吧?看过您就不会这样说。

                            但是在国人皆曰可杀的舆论下,草草审判就直接放人,甚至还亲自下令留下把柄,太不像话了吧!

                            还是那句话:那些个战犯,对国共两党都是宝贝。共军手里的日军高级将领也不少。

            • 家园 老冰这回错大了,岗村宁次是国民党放跑的罪犯

              第一,配合国军接受。

              8月16日,蒋介石致电冈村宁次,命其继续守岗位,并负责维持秩序,所有武器装备必须移交国民党中央军,决不可擅自移交给其他军队。

              冈村宁次立即复电蒋介石:遵令执行。同时命令所属部队:在原地等待重庆政府军队来接收,对共产党军队的任何要求,坚持予以拒绝,必要时可采取武力自卫。两天后,冈村宁次亲自给在华日军起草了《和平后对华处理纲要》,纲要指出:“皇军停战后,切不可松斗志,要继续坚持不屈不挠的气魄和斗志,加强对重庆政府的支持,要促进重庆中央政权的统一,协助中国的复兴建设。关于移交武器、弹药、军需品等问题,要根据庆政府的命令按指定时间、地点,完全彻底地交付重庆政府军队。”曾经在中国战场上不可一世的冈村宁次,如今为了个人考虑,已经成了蒋介石委员长的马前卒。换作一年前,他每天做梦都在琢磨着怎样把国民党中央军一举围歼,怎样把蒋介石的重庆陪都炸个稀巴烂……

              第二,岗村宁次在华北的“成就”,以及对共军的了解想必是蒋介石梦寐以求的吧??这个就不用说了。

              再来看看宣判岗村宁次无罪的理由:

              1949年1月26日,上海军事法庭在对冈村宁次进行第二次公审时做出的判决,却大大出乎人们的预料之外。

                这次审判冈村宁次,国民党政府与上次相反,事先既没有公布审判的具体日期,也不通知社会各界参加,只有二十几名消息灵通的新闻记者到场。上午的审判匆匆忙忙结束后,下午四点钟开庭继续审判,庭长石美瑜在宣布另外两名战犯的判决之后,开始对冈村宁次进行宣判,结果竟然是宣判冈村宁次无罪。理由是冈村宁次任中国派遣军总司令官仅有8个月,日本政府就宣布投降,并能"率百万大军息戈就范,听命纳降"。冈村宁次在日军任职期间又无"屠杀、强奸、抢劫,或计划阴谋发动,或支持侵略战争等罪行……"国民党政府为了能使冈村宁次无罪释放,竟冒天下之大不韪,将嗜血成性、十恶不赦的日本首要战犯美化成一名正直、善良的军人。

              1946年6月,国民党军队进攻中共中原根据地,国共战争爆发,冈村宁次也终于有了新职位,他被秘密聘为国防部高级军事顾问,专门用他的“军事天才”来对付共产党的军队,他在担任华北方面军司令官时编的《剿共指南》被翻译后大量印发给国民党各级军官。

              再看看蒋介石的态度:

              中秋节,何应钦派人送上两卡车月饼和水果,还派上校王武单独给冈村宁次送了香烟和一箱茅台酒。10月21日,冈村宁次再次和何应钦等人会谈,按照他的记录,在座诸位都会日语,“谈完公事后,拿出甜酒,大家闲聊天了两个多小时,席上,何应钦极力高唱中日合作”。他说的一段话给冈村留下了深刻印象,“由于贵官认真负责的态度及贵司令部职员热诚勤勉,使接收工作顺利进行。应趁此机会培育中日合作的趋势,使子子孙孙继续合作下去”。何的话的重点还是在于让他们认定的“军事天才”冈村宁次帮助制止“共产党势力的扩大”。

                1945年12月23日,秘密前往南京的蒋介石召见了冈村宁次,一见面,蒋就对他在接收过程中的合作表示感谢,并躬身问安:“贵官健康如何?生活上有何不便?请不要客气向我和何司令提出。日本侨民有何困难,也请提出。我们会尽量给予便利。”蒋和何这一系列被称为“以德报怨”的行为被冈村宁次深深记在心上,他在回忆录中写道:“蒋和蔼之情溢于言表。以好言相慰,深感钦佩。”

              再看看石美瑜的态度

              由国民党政府主持的日军战犯审判工作直到1948年始告结束。全国各军事法庭共受理战犯2388名,除主要战犯149名判处死刑之外,其余二千余名,悉以罪嫌不足,经宣告无罪或不起诉,遣回日本。因此,真正判刑伏法的日军较之日军战时暴行规模,实不成比例。中国人对日军战犯的政策表现出泱泱大国的宽容与风范,然而有时内部的问题也会扭曲对战犯的处置,留下如冈村宁次无罪开释的重大污点。即如石信阳所透露,石美瑜等人原本认为应该将日本战犯前中国派遣军总司令冈村宁次大将判处极刑,结果却被蒋介石训斥,改为无罪释放。

              后续情况是,冈村宁次回到日本后仍积极投入反共活动,并协助蒋介石召募前日本军官组织“白团”,到台湾帮助国民党训练军队。而石美瑜,这位在南京大审判中名噪一时的年轻审判长到了台湾以后未受重用,以他的才华、资历和成就理应在台湾的司法体系平步青云,然而他守正不阿,不愿屈从官宦之道,来台湾没多久就自动由国防部军法局辞职,到民间担任执业律师,做一位对得起自己良知的专业法律人。1992年6月,石美瑜过世,享年8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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