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洪承畴成功翻案 -- Holzkop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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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小虎万岁!
        • 家园 哇!折杀小虎了!

          家里LD叫我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继续为西西河多做贡献.

      • 家园 记得

        有一幅给洪承畴的对联:壹贰叁肆伍陆柒,孝悌礼义忠信廉。

      • 家园 有电视剧《康熙王朝》的胡编乱造、强奸历史,为洪翻案也就见怪不怪了
      • 家园 宗族的影响肯定有

        据说洪氏在福建是望族,影响还蛮大的。

        还有就是方(伯谦)氏,他们还聚集(学?)人专门开了翻案的会,会后出版过论文集。

        好像尚可喜的后人也搞过这一套?

        不知道吴三桂有没有留下望族?

        • 家园 不是会后,是会前

          会议召开前文集就已经出版了,主题有两个,一是方伯谦管带是黄海海战的真正英雄,受小人诿过而冤沉海底百余年;二是张爱萍老将军曾经为方家祠堂题匾:海军世家/,更加说明了政府早已经认可方伯谦的历史地位了!

          怪事年年有,那年特别多

        • 家园 老毛病,有家无国

          辛亥革命革的就是家天下的命,才一百年都不到,就全都忘记了.

          明末清初时期,洪奸的家人还知道以洪姓为耻,拒绝承认洪逆的家族地位.现在倒好,自卑又自大的子孙为了找一个曾经阔过的祖宗连自己的脸皮都不要了!

          这座雕梁画栋的洪奸祠,就是这个家族的耻辱柱,难道他们就没受过基础教育,不知道什么是廉耻吗!

          难道要天下人把那些血淋淋的史书都扔到他们脸上吗?

      • 家园 小虎骂得痛快!花之!

        我们的民族价值观 基本与普世道德重叠。民族危亡之时,奋起抗击外侮,前赴后继,死战殉国,这些是跨越民族和时代的崇高品质。肯定、弘扬这种价值观的对立面,无异于否定、丢弃这种价值观。如果洪贼可恕,那么我们将置那些 死战后金 壮烈殉国 或 顽强不屈 杀身成仁 的将士义士于何地??如果洪贼可恕,那么我们抗战中那些死战殉国者 与 那些卖国求生 以身事敌者 是否该一视同仁??

        另外我也非常厌恶那种“满洲原为明帝国一部,所以不能将明金之争视作国与国之间战争”的论调。这种论调的潜台词是,既然本来就是一个国家内部的不同政权,那么谁击败谁都不重要,抵抗没有什么意义,拿抗战类比明金关系也是错误的。

        在我看来,国家概念低于民族和文明概念。国家概念的基础是民族和文明,失去民族文明基础的所谓国家,形同虚设。明金之争,根本上是两个民族和文明集团的斗争,纠缠于两者曾属一国这种枝节,纯属诡辩。

        更何况努尔哈赤以七大恨歃血盟誓之时,已经是公然昭示与明帝国的分裂了。我们有些学者却无视这一事实而拼命强调此前两者曾为一国,真可谓用心良苦!

        不错,明帝国在对待自己的忠臣良将方面,的确有太多令人扼腕痛惜之处,但这些不能成为洪贼卖国求生的借口。首先,明廷待洪贼本人一直甚厚。其次,即使明廷待之有亏,洪某作为一个汉家子弟,可以不效忠明廷,却不可背叛自己的民族和文明!我们并不苛求洪某死战殉国,祖大寿的例子现成摆在那里。大寿数降数叛,直至大势已去,才不得不屈身投敌,但大寿终其一生不事清廷。这种人,虽气节有亏,但已尽所能,并无亏负国家民族之处。对这种人我们倒不妨给予一些理解和宽容。对洪贼这种民族败类的理解和宽容,不要说置那些壮烈殉国的义士于何地,即令大寿这样人物,我们又当置于何地??

        最后,我敢打赌会有学者拿出“在大势已去的情况下,尽快平息战乱、让人民休养生息是爱民义举”的理由来为洪贼辩护。这种论调的基础在于,为广大苍生黎民不再流血,牺牲我们的文明和民族identity的做法是正当的。首先这个基础就大有问题。其次,即使我们肯定这个基础,假定洪某并非贪生怕死或贪图荣华富贵,而是不忍天下苍生横遭战祸离乱才屈身事敌的, 那么天下已定之日,洪某当自裁以殉明帝和本民族文明,方可明其真心。可惜,洪贼一直活到诺大一把年纪,对清廷可谓效尽犬马之劳,也算为“老而不死是为贼”多了一个注脚。就这么个玩意儿今天居然也有人为他招魂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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